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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无支祈

《古岳渎经》:禹治水三至桐柏,惊风迅雷。禹怒,召百灵,命应龙搜逐之。乃获淮涡水神,名无支祈,形若猿猴,缩额高鼻,青躯白首,金目雪牙,伸颈百尺,力逾九象,搏击腾疾,倏忽不可久视。禹授之童律,不能制;授之乌术田,不能制;授之庚辰,庚辰持戟追获。颈锁大索,鼻穿金铃,徙之淮阳之龟山足下。《山海经》云:水兽好为雷雨,禹锁之君山足下,其名巫支祈。即其物也。

唐时有御史欲见此孽,出罪人遍摸其所,抓得之。用牛六十四头,以盘车拽锁出之。锁将尽,怪跃空中,大呼一声如霹雳,锁连人牛俱没。

吾乡都御史唐公世济,曾为淮阳御史,尝为笠泽周孟侯言之。

按《水经注》言,禹治水至淮,淮神出见,形乃一猕猴,爪地成水。禹命庚辰执之,锁于龟山之下。《坚瓠集》:明高皇过龟山,令力士起而视之。因拽铁索盈两舟,而千人拔之起,仅一老猴,毛长盖体,大吼一声,突入水底。

《酉阳杂俎》:明皇封泰山,张说为封禅使。说女婿郑镒本九品官,旧例封禅后自三公皆迁转一级。惟镒因说骤迁五品,兼赐绯服。因大酺。次日,明皇见镒官位腾跃,问之,镒无以对。黄旛绰曰:“此泰山之力也。”今人以妇翁为泰山,其自此昉乎?

人面疮

昔江左一商人,左膀生疮如人面。初无所苦,饮啖如人,或戏滴酒口中,其面亦赤。凡物必食,食多则膀上坟起,如有胃在其中者。或不食之,则一臂痹矣。一医者教其历试诸药,金石草木悉与之。至贝母,其疮乃聚眉闭目。商人喜曰:“此物必治也。”因以小苇筒毁其口灌之,数日成痂而愈。

陈句山

陈句山兆仑,雍正庚戌进士。乾隆初,荐举入翰林,官至顺天府尹。生平和易近人,有寸美,爱不去口。有以诗文请质者,备极奖借,故人乐亲之。书法兰亭,取意简远。梁山舟侍讲云:“本朝不以书名,而书必传者,陈文简公元龙、陈句山先生两人而已。”

瘗蚕

邑中伍氏,每岁养蚕。其年因蚕多叶少,饲之不继,乃瘗蚕十余筐于土窖中。命家丁三人,仍驾船行市桑叶。归途忽一大鲤鱼跃入舟中,三人大喜,载以还。路经皂林,巡司异其船小,而用两橹急驾,追捕之。搜检别无他物,及头舱,有人腿。诘三人,皆茫然不知所自。巡司即缚解按察司,拷掠备至,诘其身首所在,三人不胜锻炼,漫认云:“见埋在家隙地内。”即饬隶卒押至其家,发之,盖即瘗蚕处也。而蚕皆不见,惟一尸,身体俱全,只少一腿。证验即符,遂以三人及家主俱抵罪。事见《乌青志》。

外史氏日:夫天地以好生为德,瘗蚕者心固忍矣,然当蚕多叶贵之时。今亦有瘗其蚕,而以其叶售者矣,未闻其辄受惨报也。而伍氏乃独有此奇祸,盖其残忍如此,则平日之积不善,必有甚于瘗蚕者。是其冤孽所由,当自有所在矣。

尝闻父老言:昔有一村农,以叶贵尽弃其蚕,而其子妇乃私藏其蚕数筐。农故有桑地数亩,叶尚在也。其子以无所得叶,乘夜窃往采之。农适在地中巡守,昏黑之中,误为他贼,挺枪刺之,立死。既而知为己子也,悲恚自缢死。而其妻及妇号哭至晓,亦就缢以死,一门斩焉。夫村农之刺其子也,固未知其为子也,然试思即在他人,亦不过窃取桑叶之贼,其罪亦何至于死而必戕其命焉?其凶忍为何如乎,天之假手以杀其子也!报施之惨,岂不可畏哉!

按:瘗蚕事,已见皇甫枚《三水小牍》,但彼为新安县慈涧店北村居民王公直。其鬻蚕也,得钱三千,市彘肩及饼饵以归。至徽安门,门吏见橐中殷血洒地,诘之。公直对以所市,且请搜索。既发囊,惟有人臂若新支解者,乃送于居守。居守付河南尹鞠之。公直以实对,尹判差役领公直至村,集邻保责手状,皆称实知王埋蚕,别无恶迹。及发蚕坑中,有箔裹一死人,阙其左臂。取臂附之,宛然符合。以白府尹,尹谓公直虽无杀人之辜,而蚕为天地灵虫,绵帛之本,故加剿绝,与杀人不殊,遂命于市杖杀之。与此略同。《志》所载,盖得之传闻者也。

偿债犬

邑中某,尝畜一犬,每夜辄涉水至河南某氏家守宿。一日,某呼犬詈之目:“汝食于我,而为他人守夜。明日必觅杀犬者卖汝矣。”是夜,某梦犬人立而嗥曰:“我尝负河南人家钱,故每夜往守以偿。今止欠十三文,偿毕,即不渡河,誓报主人大德也。”至晓,某呼犬至前,以十三文系其颈曰:“昨梦汝云云,今往还之,可免涉水矣。”犬垂首受戒,遂带钱往掷其家而返。从此更不复去。

后某以探女,更深醉归,失足溺池中。犬大嗥跃入,衔其衣拖至岸上。跳而至家,以首撞门,主母惊起。随至池边,见某僵卧未醒,扶至家,迨晚乃苏。语其故,夫曰:“前梦犬云,誓必报德,今果不食其言矣。”

越数月,家中不戒于火,举家方熟睡。犬复走某寝,以头撞门,且撞且吠。夫妇惊起视之,则火焰焰将及屋矣,急救得熄。后犬死,主人以棺埋焉。此杨周先生《果报见闻录》所记也。

噫,夫犬也,而能不忘所报如是乎?是殆兽其面,而不兽其心者欤?余故节书之,以为世之负恩而背主者戒。

《夷坚志》,许元惠卿,乐平士人也。其父梦有乌衣客来语曰:“吾昨贷君钱三百,今以奉还。”未及问其为何人及何时所负而觉。平常畜十余鸭,是日归,于数外见一黑色者。小童以为他人家物,约去之。鸭盘旋于旁,遗一卵乃去。自是历一月,每日皆然。凡诞三十卵,遂去不至。竟不知为谁氏者。计其值,恰三百钱。盖负人而不敢忘报,虽禽兽往往有之,奈何以人而不如禽乎!

剥皮

崇祯末,一术士言:熹庙时,尝游都下。宥五人共饮于旅舍,一人大言忠贤之恶,不久当败,四人或默或骇,讽以慎言。此人言:“忠贤虽横,必不能将我剥皮,我何畏?”至夜半,方熟卧,忽有人排门,以火照其面,即擒去。旋捉四人并入,见所擒者手足俱钉门板上。忠贤语四人曰:“此人谓不能剥其皮,今姑试之。”即命取沥青浇其遍体,用椎敲之。未几,举体皆脱,其皮壳俨若一人。四人骇欲死,忠贤每人赏五金压惊,纵之出。此见于《幸存录》者。呜呼!忠贤之凶毒,诚亘古所未有矣。

然亦有威力所不能及者。《耳新》言:丁卯三月忠贤诞日,公卿台省咸集。忽有道人幅巾布氅,藤杖麈拂,踵门请见。阍者叱之曰:“几许元老巨卿,竟日伺候。不能接见;汝一游食之徒,如何便欲见我千岁乎?”道人曰:“我与魏公贫贱交,今日觌面一言,为寿千秋也。”阍者不敢报,举瓜椎斧钺指其头颅,詈且逐之曰:“汝辄敢狂言无忌,幸今寿日,若他日,当膏此耳。”道人以杖叩鼓,众皆失色。随拥之进,言:“此道人求见,不容,擅自击鼓,致犯天威。”道人长揖,厉声曰:“与公久别,今日复得相见于此。今公富贵极矣,宁相忘耶?”忠贤大怒曰:“妖道敢肆狂妄,我岂与汝交乎?”叱左右缚付镇抚司严究。道人曰:“我风鉴一世,阅人多矣,独不识汝盗贼其形,虎狼其心乎?第欲挽回,以全忠臣义士之多命也。”一手指天曰:“汝能欺君欺人,彼苍可欺乎?吾当看汝寸磔,殆狗彘不食汝馀也。汝岂能杀我耶?”举手振跃,绑索俱断,两袖拂空,举座咸惊,蓦地不见。此与《续虞初新志》张献忠设朝时之狗皮道士,皆足令逆贼凶威无所施,差快人意耳。

按:剥皮之说,从古未闻。惟野史载:景清欲行豫让之计,成祖搜得剑,命剥皮援草系长安门。明晨驾过,系忽断,为犯驾状。乃命藏于库中。然景清之死,其说固不一。惟张献忠尝用此法,若所剥之皮未竟而其人已死,即将行刑者剥皮。盖未得其法耳。甚哉!魏阉之残酷,诚何异献贼哉!(《耳新》又言:魏阉发冢凌迟时,身尸未化。及临刑,似犹有微息,鲜血迸流,若留以待天刑者。)

仙方

《七修类稿》:元末,桐乡后朱村徐通判素慕洞宾,朝夕供礼。一日疽发于背,势垂死,犹扶起礼之。偶见净水壶下白纸一幅,上有诗云:“纷纷墓土黄金屑,片片花飞白玉芝。君主一斤臣四两,调和服下即平夷。”意其仙方,然不知何物为黄金白玉。乃召仙,以大黄白芷为问,仙曰:“然。”服之果验。后以医人,无不效。

徐无子,方传婿沈氏,至今以此治生。数百里来货药者无虚日。沈族大而分数十家,惟嫡支居大椿树下者,药乃验。沈子尝从吾友徐院判学,闻其药今加穿山甲、当归须、金银花矣。然大黄既多,不问阴阳之疾而投之,恐亦有害。而源源往来,又独于椿树下者验,岂非天意之所与欤?云云。

然沈氏,余于嘉庆间尝见其中衰矣。当其盛时,有名耿文者,尤精外科,一时有华佗之目。及今医道复兴,虽百里犹相延致,亦不闻其专以此方疗人也。若今之业医而尤著者名泰,即余亲家张梦庐先生之徒也。

耿通

本传言:当时给事中号敢言者,通与陈谔,举朝惮其风采。

谔字克忠,番禺人。永乐中以乡举入太学,授刑科给事中。每奏事,大声如钟。帝令饿之数日,奏对如故,曰:“是天生也。”每见呼为“大声秀才”。尝言事忤旨,命坎瘗奉天门,露其首,七日不死,赦出还职。谔性诙谐,当被瘗时,叹息谓其人曰:“吾不意今日乃死于大瓮!”人问其故,曰:“咄嗟而不知耶?朝廷瘗人当以瓮,令速死耳。”瘗者如其言,遂得屈伸不死。盖瘗人者,以土掩至胸前,即气闷欲绝。若仅露其首,必有刻不可耐者,乌能至七日而不死乎?

陆忠毅公传赞

林璐曰:公母初孕时,梦神人羽葆鼓吹,从云际直坠入怀,始生公。公少时,丰神英毅,博学擅江右。文成,四方目之曰“西陵体”。及登贤书,于太保忠肃入梦与语。语多秘,人莫有能解者。沈君鼎新暴卒而苏,言见公与某某方副冥司决事,如王新建故事。呜呼!忠孝人极也,惟不愧乎人,斯乃可以为神,乌足怪!

按:公名培,字鲲庭,号曰部娄,籍钱塘。兄弟六人,伯圻叔阶,与公先有声。公儿时即尚气节,意或小忤,辄流涕矢死。母裘及大母极爱怜之。既长,兄弟名益著,与娄东云间倡道东南。陈给事大樽尝曰:“某与陆氏交,如孔融在纪群间矣。”年十六,补诸生。己卯举于乡,拜大母堂下。母喜曰:“汝父汝叔歌《鹿鸣》如昨日,吾年垂八十,犹见汝成名。国思厚矣,勉之!”明年成进士。

公丰棱峻整,平居杜门读书,与诸名士切摩为古文辞。交遍海内,好引掖后进。然喜面折人过,邪慝者见公,辄屏气逡巡避去。尝与陆君骧武客秣陵,吊方正学及徐常功臣庙。客赠陆君弓矢,陆方赋诗,公愀然曰:“神州坐视陆沉,某鹿鹿无所树立。以君之才,当上马杀贼,下马作露布,差快人意。”坐逆旅,日读史,酣饮经月,一夜身渐短,可三四寸,良久方能引长。

岁甲申,逆闯犯阙,北向长号,思攀龙髯。其妇亟止之曰:“君素读书,不闻晋宋间事乎?犹有待。”未几,赴建康,拜行人司,副熊给事汝霖,持节祭淮。熊负直谏声,与公谈时事,益扼腕。

明年乙酉,乱兵溃江上,公兄弟奉母居盐官,公命其子繁弨从。省会嚣然,公遂避入黄山之桐坞。经故人陈君廷会居,握手流涕曰:“行将别君。”陈君止之,公曰:“即死,无益国家,聊以塞责。”

至家,妇敕左右守公,公笑曰:“死岂可复生乎?吾母春秋高,当避桃源抱犊耕矣。”既而阖户自经,为客救免。又一日辰起,呼笔砚冠带,北向叩头者五,南向叩头者三,以袜绳授二仆曰:“若属知乃公意,便可相成。”遂向大床坐,从容就缢而卒。几上留书三函:一奉母,一遗兄弟,一别故友。年二十八。

妇誓死从公,自楼坠地,若有神持之者;又饿经旬,不死。姑裘语曰:“是天欲生汝也,违天不祥。”乃不死。

公兄圻、弟阶,亦皆能笃于风义,盖遗民也。

公死未逾年,陈给事就缚,奋身沉渊死。御史中丞潜夫陈公,携妻妾赴激湍死。陈公先以偶忤于俗,俗,公移书责之者也。熊公入闽,为郑芝龙所忌,与其子俱沉于海。迁客自海南来言:姚公奇允自刎其头死矣。方公移书御史时,奇允曾劝止之,而公弗善也,而卒俱死。呜呼!如四人者,可称公死友。

时同郡王别驾道焜,闻公死,亦死。江东赠公谥曰“忠毅”。董户部守曰:“两人同死,岂以道焜非进士耶?”乃得谥“节愍”云。

异兽

楚中一孝廉,自山中入城。因有虎患,以两猎户持铁叉自随。日暮向邮亭小憩,忽一虎咆哮而来。两人致孝廉亭前树上,挺又迎虎而斗,虎毙。又一虎偕二小虎至,两人力尽,死。孝廉方惊悸,俄一物似狗而小,白毛红发,眼金色,走如飞,直前啮三虎。三虎伏不敢动,皆死。各食脑少许,先死者嗅而不食。须臾至树下,望孝廉大叫,耸身一跃,忽坠崖下藤蔓中,罥之空中不能脱。孝廉惶骇,自念待死已愚,不如先杀之,遂下树,取叉刺而杀之。持送县令某,某取其皮为领,雪不沾衣。

夫苛政猛于虎,酷吏之肆虐,实皆贪心之所致。若此物既已食三虎矣,而犹贪而不知足,以致自陷网罗,其亦可鉴也已。

按:此与《博物志》所载胡人来献猛兽如狗者略相似。然彼其称能食虎,而此并欲食人矣。又《逸周书》言:露犬能飞食虎豹。而此又似不能飞也,果何物耶?

王渔洋《陇蜀余闻》言:角端产瓦屋山,不伤人,惟食虎豹。山僧恒养之以自卫。按《中华古今注》:渠叟国献鼩犬,能飞食虎豹。此以鼩犬为角端也。余按《逸书·王会解》:渠叟以鼩犬。鼩犬者,露犬也,盖即鼩犬之别名。初不闻有角端之称。《尔雅》:驨似马,一角。麟,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圆蹄,一角,角端有肉。是角端固即麟之属,奈何与鼩犬并为一谈乎?

又:汉武帝时,大宛之北胡人献一物,大如狗,声能惊人,鸡犬闻之皆走,名曰猛兽。帝怪其细小,及出苑中,欲使虎豹食之。虎见此兽,即低头着地。帝谓虎欲低头作势,而此兽见虎甚喜,舐唇摇尾,径往虎头上立,因搦(原注:当作溺)虎面。虎乃闭目低头,匍匐不敢动。搦毕下去之后,虎曳尾去。兽顾之,虎辄闭目。余尝闻先人言,虎忌柴狗。狗之形小于畜狗。虎见之,辄伏不动,狗乃圈其外溲之,则此虎不能出外一步矣。殆即此兽也。

殿试卷

武进县文介公万历二十三年殿试对策,公官礼部时,自取出,藏于家,迄今尚在。每行作三十二字。凡乡会试有横直硃丝行,殿试但有直行。推其立制之意,盖以对策文有长短,则字从而疏密无不可者。今时相习书殿试所对策,率行二十二字,失为法之本矣。

又,乾隆五十年以前,同考官犹以经艺分校,面试帖诗题在第=场,今则移于第一场,而房官无五经之名。其不以五经分房者,以士皆习五经也。然余尝见先辈专经者,其于所习之经,必有手抄本。其间考证源流,贯穿经说,几于习一经而五经皆通。今则讲章时艺而外,概置高阁。往往入场时,问以此题出自何篇,而茫然矣。可胜叹欤!

附录

康熙三十九年,给事中满晋条陈科场积弊,总督郭琇条陈学校弊端,并下九卿议。议上,命录示巡抚李光地、胡鹏,总督张鹏翮、郭琇。李光地疏推广科场三条,学校四条。其末言:

迩来学臣率多苟且从事,致士子荒经蔑古,虽《四书》本经,不能记忆成诵。仅读时文百十篇,剿袭雷同,侥幸终身,殊非国家作养成就之道。前岁旨下学臣,使童子入学,兼用《小学论》一篇。至其时幼稚见闻一新,就中顿明古义。此以小学诱人之明验也。然书不熟诵,终非已得。宜令学臣于考校之日,有能熟诵经书小学,讲解《四书》者,文理粗成,就与录取。如更能成诵三经及五经者,更与补廪,以示鼓励。又童生既令熟习小学,以端幼志,生员及科场论题专出《孝经》,每重复雷同。似当兼命《性理》、《通鉴》,以励宏通之士。

疏入,仍下九卿,与张鹏翮等三疏参合定议。其乡试另编官字号,以民卷九、官卷一为额。此出自上意,光地特赞成之。

论题以《太极图说》、《通书》、《西铭》、《正义》一并命题。呜呼!自明以来,士习之坏,江湖日下。附录此议,以见国家立法未尝不善,而有治法,无治人,以致积弊不可复返,而其法亦旋废不讲。安得如数君子者而挽之,使近于古哉!

又:《戒庵漫笔》曰:余少时学举子业,并无刻本窗稿。有书贾在利考朋友家往来,抄得《灯窗下课》数十篇,每篇誊写二三十纸。到余家塾,拣其几篇,每篇或二文,或三文。忆荆川中会元,其稿亦是无锡门人蔡瀛与其姻家所刻。薛方山中会魁,其三试卷,余为怂恿其常熟门人钱梦王,以东湖书院活板印行,未闻有坊间板。今满目皆坊刻矣,亦世风华实之一验也。

杨子常彝曰:十八房之刻,自万历壬辰《钩玄录》始,旁有批点。自房王仲(士骕)始选程墨。至己卯以后,而坊刻有四种:曰程墨,则士子与主司之文;曰房稿,则十房进士之作;曰行卷,则举人之作;曰社稿,则诸生会课之作。至一科房稿之刻有数百部,皆出于苏杭,而中原北方之人市贾以去。天下之人,惟知此物可以取功名、享富贵,此之谓学问,此之谓人才,而他书一切不观。

昔邱文庄当天顺、成化之盛,已谓士子有登科名,全不知史册名目、朝代先后、字书偏旁者。举天下而惟十八房之读,读之三年五年,而一幸登第,则无知之童子,俨然与公卿相揖让,而文武之道弃如弁髦。嗟乎!八股盛而六经微,十八房兴而廿一史废,此《日知录》所以叹也!

余按文庄所言,则当时已有房稿,今则更有束去天、崇、国初于不观者,无论嘉、隆以上矣。此又世风之一变也。

推背图

《桯史》:唐李淳风作《推背图》,五季之乱,王侯崛起,人有倖心,故其学益炽。开口张弓之谶,吴越至以遍名其子,而不知兆昭武基命之烈也。宋兴,受命之符尤为著名。艺祖即位,诏禁谶书,惧其惑民志以繁刑辟。然《图》传已数百年,民间多有藏本,不复可收拾,有司患之。一日,赵韩王以开封具狱奏,因言犯者至众,不可胜诛。上命取旧本,凡已验者,皆紊其次而杂书之。凡为百本,使与存者并行。于是传者懵其先后,莫知其孰讹。间有存者,不复验,亦弃弗藏矣。今之所传,所由纷然杂出欤?

宋宣和初,尚方织绫,谓之“遍地桃”。又急地绫漆冠子作二桃样,谓之“并桃”,天下效之。又香谓之“佩香”。至金人犯阙,无贵贱,皆逃避背乡,为金虏去,亦应此谶也,岂在《推背图》哉?

李自成

何璘《澧州志》云:李闯之死,野史载通城罗公山,《明史》载通城九宫山,其以为死于村民,一也。今按:罗公山实在黔阳,而九宫山实在通山县。其言通城,皆误也。

有孙教授为余言:李自成实窜澧州,至清化驿,随十余骑走牯牛坝(在今安福县境),复乘骑去,独窜石门之夹山为僧。今其坟尚在云。余讶之,特至夹山,见寺旁有石塔,覆以屋。塔面大书“奉天玉和尚”。前有碑,乃其徒野拂文,载和尚不知何氏子。一老僧年七十余,尚能言夹山旧事,云:和尚顺治初入寺事佛门,不言来自何处,其声似西人。后数年,复有一僧来,云是其徒,乃宗门,号野拂,江南人。事和尚甚谨。和尚卒于康熙甲寅岁二月,约年七十。临终,有遗言于野拂。彼时幼,不与闻。寺尚藏有遗像。命取视之,则高颧深顄,鸱目蝎鼻,状貌狰狞,与《明史》所载正同。自成僭号奉天倡义大元帅,后复自称新顺王。其自称奉天玉和尚,盖自寓加点以讳之。而野拂以宗门为佛门弟子,事之甚谨,岂其旧日臣,相与左右者与?《明史》于九宫山锄死之自成,亦云:“我兵遣识者验其尸,朽莫辨。”而老僧亲闻謦欬,其西音又足异也。

右《李自成墓志》,江宾谷(名昱志)所著。据《澧州志》以驳《明史》“通城”之误,则“罗公山”之谬,更不待辨。其所征引亦精确。但据前史所称,则自成之死于村民无疑。其言村民既锄死自成,剥其衣,得龙衣金印,眇一目。村民乃大惊,疑为自成。其说原非无据。此老僧既能知和尚入寺之始,及其卒时年月,必能记忆其面目。惜当日孙教授未及一问其详也。

按《何腾蛟传》:李锦(自成从子,后赐名赤心)、高必正(自成妻高氏弟)之归腾蛟于荆州也,腾蛟上疏,言“元凶已除,稍泄神人愤,宜告谢郊庙”。唐王大喜,立拜东阁大学士兼兵部尚书,封定兴伯,而疑自成死未实。腾蛟言:“自成虽死,身首已糜烂。”不敢居功,固辞封爵,不允。是当时亦有疑其未死者,故本传兼存。大清遣官验尸之说,与豫英亲王奏“有降卒言自成窜入九宫山,为村民所困,自缢死,尸朽莫辨”者合。然果其未死,则所称得龙衣金印而眇一目者,伊何人耶?

徐珠渊

施彦恪《施氏家风述略续编》曰:庶母徐氏,名珠渊,字善怀,广陵人。年十三,归先君。

先是,有北官欲纳之,泣曰:“彼富贵累叶,殆纨袴习也。儿何归乎?儿愿得侍文人,为东坡之朝云足矣。”先君闻而怜之,聘焉。

四年,举一女弟,殇,遂不复孕。岁己未,先君改官侍讲,庶母寄诗,有“老天若解妾心苦,北地风霜尽转南”之句。继母李宜人命淳兄奉之入都。

又三年,先君疾。兄适咯血归,予亦南还。庶母焚香吁天,刲股以进,且誓于神曰:“主翁生平德积于躬,纵必不起,亦延待其子一诀乎?否则,以儒林伟人,死妾妇之手,主目不瞑矣。”因长号达旦,如是者三昼夜。丙夕,有白光如匹练,自屋上落,有奇香起榻前,先君忽苏,自是始能粥食。癸亥三月二十七日事也。予闻报奔视。

又七十日,先君殁。庶母朝夕哭奠如生,五年如一日,卒悒郁以死,遂与先君合葬于螺蛳冲。

庶母能诗,每自焚其稿。死后检得数首,附见《学余集》。

《小粉场杂识》:珠渊尝有《寄北》诗云:“风紧牵离别,灯残人未眠。此身无羽翼,安得到君边?”愚山寄和云:“莫怨经年别,天寒耐独眠。老夫魂欲断,梦不到君边。”又和寄小镜诗曰:“白头相许伴青山,天意驱人不放闲。寄到菱花将锦字,断肠独自照愁颜。”

按先生诗文,皆温柔敦厚,品如其人,无非真性灵所结撰。故其道学风流,原属千古情种,宜得是人。而珠渊之情深如许,真不愧先生之朝云矣。

毛文龙传辨

文龙之袭取皮岛以牵制本朝,于当时制敌之谋,不为无助。然自其建阃岛上,抗御本朝,每战辄败。而其靡饷、违禁、杀降诸罪案,当时朝士既屡言之,即崇焕所面数十二罪,亦言之凿凿,则其跋扈要挟,原有可斩之理。故当天启二年,廷臣大议经抚去留,张鹤鸣独言:“王化贞一去,毛文龙必不为用,辽人为兵者必溃。”是其骄蹇难制可知。而《崇焕传》亦言:东江形势虽足牵制,顾文龙本无大略,往辄败衄,而岁糜饷无算,且惟务广招商贾,贩易禁物,无事则鬻参贩布为业,有事亦罕得其用。即谓其罪未至于叛,而双岛之会,崇焕先与议更营制,设监司,而文龙怫然不受,祟焕决意斩之。此其杀身皆由自取。

特是崇焕之专戳,原足与人以口实。传中叙杀文龙事,与正史小异,而笔力稍弱,措语芜而近俚。至其叙“促膝耳语”数行,及后文“回缴百刀之誓”数语,直似小儿学扮村剧然。盖因《崇焕传》有“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诛文龙者诛臣”,及传末“崇焕妄杀文龙,至是帝悟杀崇焕”之言,而附会及此,竟说成一重果报。不知崇焕之诛,本由钱龙锡主定逆案。故忠贤遗党,遂以“擅主和议,专戳大帅”陷崇焕以及龙锡耳。而思陵诛崇焕时,兼中于本朝之间。然即此足见崇焕之实心谋国,致为本朝所忌,逆党所不容矣。故其磔也,史言天下冤之。而谓每肉落一块,人竞买食之,即崇焕生平何至于是?岂先生果为文龙后裔欤?然此传本欲为文龙泄愤,而不知已流于小说之无稽也。

至徐泉一尝为熊廷弼颂冤,其人盖刚正之士也。其疏具载《廷弼传》内,而此疏独不载《明史》,殆即作者所依托而为之欤?然当以正史为据。

按《烈皇小识》言:文龙惮上英明,思有以自立。乃通情于清,愿捐金三百万,易金、复二卫地,奏恢复功。已成约矣。袁崇焕之督师出关也,上召问方略,对以五年可平辽。及履任,觇知文龙有成约,急遣喇嘛僧入清,啖以厚利,欲解文龙议以就己。而清最重盟誓,坚持不可。喇嘛僧曰:“今惟有斩毛文龙耳。在清不为负约,在我可以收功。”崇焕遂以阅兵为名,直造皮岛。文龙置酒高会。次日进谒,崇焕亦留宴。酒半,称有密旨,即座中擒斩之。时文龙在营严整,众亦不敢犯。事定,然后入告,朝廷亦姑容之。后清来索赂,祟焕特疏请增三百万,谓五年之后,全辽皆复,此一劳永逸之计也。廷议皆执不可,遂听清入犯,致有遵化之变。是崇焕之斩文龙,本为争功起见。而本传不载,或未见此识欤?

附录《毛文龙传》

毛稚黄作《毛太保传》,言文龙以万历四年[某月]十四日,生于钱塘松盛里。美须眉,目炯炯如电。为人落拓,不治生产,好谈兵。尝与人群饮酒楼,酒酣拍案曰:“不封侯,不罢休。”众皆笑之。

年三十,走燕中,不遇,又走辽左。辽帅收之幕下,授海州军官,渐至都同。后以王化贞荐,授空札数百道,得便宜行事。时天启元年也。公于是率麾下百九十七人,东据皮岛。皮岛者,故朝鲜地,四面皆山,陡绝,惟西面一隅可通舟楫。公得之,金、复、海、盖诸州皆震。朝廷遂以公为正总兵,赐尚方剑,进左都督,又加封太保,封三世,袭一子锦衣卫指挥。

于是公益自奋励,筑城修楼橹,立火炮为守御具,又建府铁山,立文庙,设学,诸生得附北直隶山东乡试,有中式者。屯田铸钱,通商舶,为长久计。遇敌敢战,屡捷,出奇无穷。尝战于大石岭,矢来如雨,再易马,皆射死。夜半,公登山入废庙,顾见庑下有黑马,遂跨之出。马行甚疾,敌望之,皆辟易。天明还军,军士皆欢呼。及下马,则一黑虎跳跃而去。众大惊曰:“将军天人也!”

丁卯冬,有时贵人膺召入都,与所亲客言别。问曰:“方今以何事为亟?”会此客与公私隙,故为沉吟曰:“东岛大可虞。”初,公所招集士已十余万,日费朝廷数千金,饷不时发,公屡上疏,仍不发。最后公疏云:“脱使士伍一朝脱巾而呼,臣虽万死,不能禁其离心,如国事何?”廷议已疑其要胁,而时贵适入,时袁崇焕新起经略,驻辽左,时贵阴令图之。

屯田主事徐泉一,念公功高,而愤朝议之多舛,乃上疏论不可解者四,谓:关宁一镇,每岁用银三百万,米一百三十万。今皮岛自天启二年至七年,共银一百九万有奇,米豆共九十余万石,犹纷纷然责其多乎?此不可解者一。关宁极望不过四百里,乃拥兵至十八万。皮岛所属岛屿二十余处,皓淼一千里,非得多兵,何以联络而相策应乎?今文龙用兵才十五万,乃谓其实止二万八千,馀皆虚冒钱粮也。不可解者二。文龙妻子久已归浙,或亦王翦请田宅之意,而犹虑其尾大不掉,不可解者三。既谓皮岛为扼要之地,而倚任文龙,而阻其饷。是委之敌耳。即谓文龙—身不足惜,而皮岛既丧,内地必危,不此之虑,而顾日夜以文龙为忧,不可解者四。其余为文龙辨白者,累累千二百余言。且曰:“敢以三子一孙保文龙无他。”不省。

崇焕乃以书召公会双岛。双岛在皮岛西。崇焕云:“有密语。”公坦然扬帆来,且欲因是细陈军饷事。时军中颇以为疑,请多从者。公曰:“我大将任东隅一面,彼不奉诏,岂敢杀我?果有诏,虽多人何益?徒滋猜贰。且不闻郭汾阳赴鱼朝恩之宴乎?”既相见一古寺,崇焕谓公:“吾所欲与公语,他人不得闻。”两人各屏去驺从,独崇焕后一书生随。崇焕顾曰:“此吾幕中奇谋士,故尝与俱。”因共挽手入寺。书生者,状短小有力,袖短刀。既入,坐定。祟焕故移坐就公语,良久忽曰:“吾今日欲断将军头。”公笑曰:“毋谑。”崇焕曰:“奉密旨。”怀中出片纸,盖矫诏也。公疑之,崇焕曰:“我如屈杀君一刀,他日偿君百刀。”公即坐下拜,涕泪无一言。书生遂出刀斩公。祟祯二年六月五日也,年五十四。

崇焕既杀公,而公有族子承禄,公养以为子,从公在岛中,官副总兵。闻变,弃官归杭州。祟焕捕得,锻炼之,令诬服与父文龙谋叛。盖欲借以解己擅杀罪。承禄取纸笔,大书“岳家父子”四字。人皆悲愤,崇焕亦变色,已竟杀之。于是皮岛诸将士共棺殓公,载柩东北去。柩至海中不肯行,船反逆而西流。诸将士无如何,乃共拜之,而浮诸海,相率东北去,皮岛墟矣。失左臂自此始。

徐泉一复上疏白公冤,不报,泉一遂挂冠归。未几军书旁午,都城大震。朝廷知公实枉死,又颇思其功,逮祟焕磔于市。每肉落一块,人竞买而食之。百刀之誓,至此而符。时贵人亦得罪。

公之为将也严,赏罚必信,与士卒同甘苦,有古名将风。然恃其功能,于权要绝不馈遗。或送白金千两,须人参百斤,公但如其价报之,故亦以此致祸。

铁山、皮岛俱祠公。辽左遗民,有挈妻子来,无所归,号泣自经祠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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