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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司马迁作史年岁

司马迁《报任安书》谓:“身遭腐刑,而隐忍苟活者,恐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世也。”论者遂谓迁遭李陵之祸始发愤作《史记》,而不知非也。其《自序》谓:父谈临卒,属迁论著列代之史。父卒三岁,迁为太史令,即纟由石室金匮之书。为太史令五年,当太初元年,改正朔,正值孔子《春秋》后五百年之期,于是论次其文。会草创吸锻,而遭李陵之祸,惜其不成,是以就刑而无怨。是迁为太史令,即编纂史事,五年为太初元年,则初为太史令时乃元封二年也。元封二年至天汉二年遭李陵之祸,已十年。又《报任安书》内谓:“安抱不测之罪,将迫季冬,恐卒然不讳,则仆之意终不得达,故略陈之。”安所抱不测之罪,缘戾太子以巫蛊事斩江充,使安发兵助战,安受其节而不发兵。武帝闻之,以为怀二心,故诏弃市。此书正安坐罪将死之时,则征和二年间事也。自天汉二年至征和二年,又阅八年。统计迁作《史记》,前后共十八年。况安死后,迁尚未亡,必更有删订改削之功,盖书之成凡二十余年也。其《自序》末谓:“自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乃指所述历代之事止于太初,非谓作史岁月至太初而讫也。李延寿作《南》、《北史》凡十七年,欧阳修、宋子京修《新唐书》亦十七年,司马温公作《资治通鉴》凡十九年,迁作史之岁月更有过之。合班固作史之岁月并观之,可知编订史事未可聊尔命笔矣。元末修《宋》、《辽》、《金》三史,不过三年;明初修《元史》,两次设局,不过一年,毋怪乎草率荒谬,为史家最劣也。

班固作史年岁

《汉书》武帝以前纪、传、表多用《史记》文,其所撰述,不过昭、宣、元、成、哀、平、王莽七朝君臣事迹,且有史迁创例于前,宜其成之易易。乃考其始末,凡经四人手,阅三四十年,始成完书,然后知其审订之密也。据《后汉书 班固传》,固父彪接迁书太初以后,继采遗事,傍贯异闻,作《后传》数十篇,是彪已有撰述也。固以父书未详,欲就其业,会有人告其私改国史,明帝阅其书而善之,使固终成之。固乃起高祖,终于孝平、王莽之诛,十有二世,二百三十年,为纪、表、志、传凡百篇。自永平始受诏,积二十余年,至建初中乃成,是固成此书已二十余年。共八表及《天文志》尚吸锻而固已卒,和帝又诏其妹昭就东观藏书阁踵成之。是固所未成,又有妹为之卒业也。《汉书》始出,多未能通,马融伏于阁下,从昭受读。后又诏融兄续继昭成之,是昭之外又有马续也。百篇之书,得之于史迁者已居其半,其半又经四人之手而成。其后张衡又条上《汉书》与典籍不合者十余事,卢植、马日、杨彪、蔡邕、韩说等校书东观,又补续《汉记》,则是书亦尚有吸丁善者,益信著书之难也。

各史例目异同

古者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言为《尚书》,事为《春秋》。其后沿为编年、记事二种,记事者,以一篇记一事,而不能统贯一代之全。编年者,又不能即一人而各见其敝拴。司马迁参酌古今,发凡起例,创为全史。本纪以序帝王,世家以记侯国,十表以系时事,八书以详制度,列传以志人物,然后一代君臣政事,贤否得失,总汇于一编之中。自此例一定,历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围,信史家之极则也。魏禧序《十国春秋》,谓迁仅工于文,班固则密于体,以是为《史》、《汉》优劣。不知无所因而特创者难为功,有所本而求精者易为力,此固未可同日语耳。至于篇目之类,固不必泥于一定,或前代所有而后代所无,或前代所无而后代所有,自不妨随时增损改换。今列二十二史篇目异同于左:

本纪古有《禹本纪》、《尚书》、《世纪》等书,迁用其体以叙述帝王。惟项羽作纪颇失当,故汉书改为列传。《三国志》亦但有《魏纪》,而吴蜀二主皆不立纪,以魏为正统故也。《后汉书》又立《皇后纪》,盖仿《史》、《汉》、《吕后纪》之例,不知史迁以政由后出,故《高纪》后即立后纪。至班固则先立《孝惠纪》,孝惠崩,始立后纪,其体例已截然,以少帝既废,所立者非刘氏子,故不得以伪主纪年而归之于后也。若东汉则各有帝纪,即女后临朝,而用人行政已皆编在帝纪内,何必又立后纪?《新唐书》武后已改唐为周,故朝政则编入后纪,宫闱琐屑事仍立后传,较有斟酌。《宋史 度宗本纪》后附瀛国公及二王。不曰帝而曰瀛国公,曰二王,固以著其不成为君,而犹附于纪后,则以其正统绪余,已登极建号,不得而没其实也。至马令、陆游《南唐书》作李氏本纪,吴任臣《十国春秋》为僭大号者皆作纪,殊太滥矣。其时已有梁、唐、晋、汉、周称纪,诸国皆偏隅,何得亦称纪耶?《金史》于《太祖本纪》之前,先立《世纪》,以叙其先世,此又仿《尚书》、《世纪》之名,最为典切。

世家《史记 卫世家赞》:“余读《世家》言”云云。是古来本有世家一体,迁用之以记王侯诸国,《汉书》乃尽改为列传。(按《班固传》,改世家为列传系其父彪变例。)传者,传一人之生平也。王侯开国,子孙世袭,故称世家,今改作传,而其子孙嗣爵者又不能不附其后,究非体矣。然自汉书定例后,历代因之。《晋书》于僭伪诸国数代相传者,不曰世家而曰载记,盖以刘、石、苻、姚诸君有称大号者,不得以侯国例之也。欧阳修《五代史》,则于吴、南唐、前蜀、后蜀、南汉、北汉、楚、吴、越、闽、南平皆称世家。《宋史》因之,亦作十国世家。《辽史》于高丽、西夏,则又变其名曰外记。

表《史记》作十表,于周之谱牒,与纪、传相为出入。凡列侯、将相、三公、九卿功名表著者,既为立传,此外大臣无功无过者,传之不胜传,而又不容尽没,则于表载之。作史体裁,莫大于是。故《汉书》因之,亦作七表。以《史记》中《三代世表》、《十二诸侯年表》、《六国表》皆无与于汉也,其余诸侯皆本《史记》旧表,而增武帝以后沿革以续之。惟《外戚恩泽侯表》,《史记》所无。又增《百官公卿表》,最为明晰。另有《古今人表》,既非汉人,何烦胪列?且所分高下亦非定评,殊属赘设也。《后汉》、《三国》、《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及《南》、《北史》皆无表。《新唐书》、《宰相》、《方镇》、《宗室世系》三表。薛《五代史》无表,欧《五代史》亦无表,但有《十国世家年谱》。《宋史》有《宰相》、《宗室》二表。《辽史》立表最多,有《世表》、《皇子表》、《公主表》、《皇族表》、《外戚表》、《游幸表》、《部属表》、《属国表》,表多则传可省,此作史良法也。《金史》《宗室》、《交聘》二表。《元史》《后妃》、《宗室世系》、《诸王》、《公主》、《三公》、《宰相》六有。《明史》《诸王》、《功臣》、《外戚》、《宰辅》、《七卿》共五表。(后人有因各史无表而补之者,伏无忌、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边韶、崔、延笃作《百官表》,皆不传。袁希之又有《汉表》,熊方有《后汉表》,李焘作《历代宰相年表》,皆所以补前人之缺。近时万斯同又取历代正史之未著表者,一一补之,凡六十篇,益以《明史》表十三篇,最为详赡。)

书志八书乃史迁所创,以纪朝章国典。《汉书》因之作十志,《律历志》则本于《律书》、《历书》也,《礼乐志》则本于《礼书》、《乐书》也,《食货志》则本于《平准书》也,《郊祀志》则本于《封禅书》也,《天文志》则本于《天官书》也,《沟洫志》则本于《河渠书》也,此外又增《刑法》、《五行》、《地理》、《艺文》四志。其后《律历》、《礼乐》、《天文》、《地理》、《刑法》历代史皆不能无。《后汉书》改《地理》为《郡国》,又增《礼仪》、《祭祀》、《百官》、《舆服》四志。三国无志。《晋》、《宋》、《齐书》大概与前书同,惟《宋书》增《符瑞志》,《齐书》亦有《祥瑞志》,《梁》、《陈书》及《南史》无志。《魏书》改《天文》为《天象》,《地理》为《地形》,《祥瑞》为《炅征》,余皆相同,而增《官氏》、《释老》二志。《齐》、《周》及《北史》皆无志,《隋书》本亦无志,今种怂合《梁》、《陈》、《齐》、《周》、《隋》并撰者,其《艺文》则改为《经籍》。《新唐书》增仪卫、选举、兵制三志。薛《五代史》志类有减无增。欧《五代史》另立《司天》、《职方》二考,亦即《天文》、《地理》而变其名也。《宋史》诸志与前史名目多同。惟《辽史》增《营卫》、《捺钵》、《部族》、《兵卫》诸志,其国俗然也。《金》《元》二史种丝与《宋史》同,惟少《艺文》耳。《明史》种丝与《宋史》同,其《艺文志》内专载明人著述,而前代流传于世者不载。

列传古书凡记事立论及解经者,皆谓之传,非专记一人事迹也。(说见《陔余丛考》。)其专记一人为一传者,则自迁始。又于传之中分公卿将相为列传,其《儒林》、《循吏》、《酷吏》、《刺客》、《游侠》、《佞幸》、《滑稽》、《日者》、《龟策》、《货殖》等又别立名目,以类相从。自后作史者,各就一朝所有人物传之,固不必尽拘迁《史》旧名也。如《汉书》少《刺客》、《滑稽》、《日者》、《龟策》四传,而增《西域传》,盖无其人不妨缺,有其事不妨增。至《外夷传》则又随各朝之交兵、通贡者而载之,更不能尽同也。惟《货殖》一款本可不立传,而《汉书》所载货殖又多周、秦时人,与汉无涉,殊亦赘设。《后汉书》于列传,《儒林》、《循吏》、《酷吏》外,又增《宦者》、《文苑》、《独行》、《方术》、《逸民》、《列女》等传。《三国志》名目有减无增。《晋书》改《循吏》为《良吏》,《方术》为《艺术》,不过稍易其名,又增《孝友》、《忠义》二传,其逆臣则附于卷末,不另立逆臣名目。《宋书》但改《佞幸》为《恩幸》,其二凶亦附卷末。《齐书》改《文苑》为《文学》,《良吏》为《良政》,《隐逸》为《高逸》,《孝友》、《忠义》为《孝义》,《恩幸》为《幸臣》,亦稍变其名,其降敌国者亦附卷末。《梁书》改《孝义》为《孝行》,又增止足一款,其逆臣亦附卷末。《陈书》及《南史》亦同,惟侯景等另立《贼臣》名目。《后魏书》改《孝行》为《孝感》,《忠义》为《节义》,《隐逸》为《逸士》,《宦者》为《阉宦》,亦稍变其名,其刘聪、石勒、《晋》、《宋》、《齐》、《梁》俱入外国传。《北齐》各传名目无所增改。《周书》增《附庸》一款。《隋书》改《忠义》为《诚节》,《孝行》又为《孝义》,余皆与前史同,而以李密、杨玄感次列传后,宇文化及、王世充附于卷末。《北史》各传名目大概与前史同,增《僭伪》一款。《旧唐书》诸传名目亦与前史同,其安禄山等亦附卷末,不另立逆臣名目。《新唐书》增《公主》、《藩镇》、《奸臣》三款,《逆臣》中又分《叛臣》、《逆臣》为二,亦附卷末。薛《五代史》增《世袭》一款。欧《五代史》另立《家人》、《义儿》、《伶官》等传。其历仕各朝者,谓之《杂传》,又分《忠义》为《死节》、《死事》二款,又立《唐六臣传》,盖五代时事多变局,故传名亦另创也。《宋史》增《道学》一款及《周三臣传》,余与前史同。《辽史》改《良吏》为《能吏》,余与前史同,另有《国语解》。金史无《儒学》,但改《外戚》为《世戚》,《文苑》为《文艺》,余与前史同,亦另有《国语解》。《元史》增《释老》,余亦与前史同。《明史》各传名目亦多与前史同,增《阉党》、《流贼》及《土司传》。

史记编次

《史记》列传次序,盖成一篇即编入一篇,不待撰成全书后,重为排比。故《李广传》后忽列《匈奴传》,下又列《卫青、霍去病传》。朝臣与外夷相次,已属不伦,然此犹曰诸臣事皆与匈奴相涉也。《公孙宏传》后忽列《南越》、《东越》、《朝鲜》、《西南夷》等传,下又列《司马相如传》,相如之下又列《淮南衡山王传》。《循吏》后忽列《汲黯郑当时传》,《儒林》、《酷吏》后又忽入《大宛传》,其次第皆无意义,可知其随得随编也。

褚少孙补史记不止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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