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悼惠王传》,悼惠子哀王将发兵诛诸吕,乃先诱燕王刘泽入齐,使祝午至燕,发其国兵并将之。泽不得归,乃愿往长安,议立哀王为帝,哀王遂资其行。而《泽传》不言被诱入齐事,但云:太后崩,泽即曰:“帝少,诸吕用事,刘氏孤弱。”遂与齐合兵,而泽先至长安。(《汉书》亦同。)
《朱建传》谓:黥布欲反,建谏之不听。布诛,建得不诛。事在《黥布传》中云云。今《布传》无此语。
《佞幸传序》,高祖有籍孺,孝惠有闳孺。而《朱建传》又云孝惠有闳籍孺,是并二人为一人。《汉书》亦云闳籍孺。
《郦食其传》既叙食其见高祖之事,而《朱建传》又重叙郦生见高祖之事,与彼传小异。
《周仁传》,仁以不洁清得幸。景帝崩,仁尚为郎中令。终无所言,景帝以此再自幸其家。案既云“景帝崩”,乃又云“景帝再幸其家”,文义不顺,《汉书》删“景帝崩”三字便明。
《田仁传》戾太子斩江充,发兵与丞相刘屈战之事,既云“丞相令司直田仁闭守城门,因纵太子,下吏诛死。”下又云“仁发兵,长陵令车千秋上变,仁族死陉城”,文既繁复,且不可解。
史汉不同处
一代修史,必备众家记载,兼考互订,而后笔之于书。观各史艺文志所载各朝文士著述,有关史事者何啻数十百种。当修史时,自必尽取之,彼此校核,然后审定去取。其所不取者,必其记事本不确实,故弃之。而其书或间有流传,好奇之士往往转据以驳正史,此妄人之见也。即如班固作《汉书》,距司马迁不过百余年,其时著述家岂无别有记载?倘迁有错误,固自当据以改正。乃今以《汉书》比对,武帝以前,如《高祖记》及诸王侯年表、诸臣列传多与史记同,并有全用《史记》文,一字不改者。然后知正史之未可轻议也。其间有不同者,张泌有《汉书刊误》,朱子文有《汉书辨正》,刘巨容有《汉书纂误》,今皆不传。现存者惟刘《汉书刊误》、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皆不过就本书中穿穴订正,非于此二书外别有援据,以资辨驳也。刘辰翁有《班马异同》,盖亦就《史记》、《汉书》岐互处分别指出。今少有其本,姑以二书比对,摘其不同者列于后。
韩信击魏豹,《史记》在汉三年,《汉书》在二年。韩信袭杀龙且,《史记》在三年,《汉书》在四年。诸侯会垓下,《史记》在四年,《汉书》在五年。项羽使海春侯曹咎守成皋,为汉王所虏,《史记》在刘、项同军广武之后,《汉书》在同军广武之前。徙王韩信于楚,《史记》在汉王即帝位后,《汉书》在杀羽未即位前。萧何造未央宫,《史记》在八年,《汉书》在七年。黥布封九江王后,《史记》谓七年朝陈,八年朝洛阳,《汉书》谓六年朝陈,七年朝洛阳。二书纪事,每差一年。
项羽、陈涉二人,《史记》称项王、陈王,《汉书》改为列传,故皆称名。
《史记》,项羽立田都为齐王,田荣怒,乃杀都,自立为齐王。《汉书》谓荣攻都,都走降楚。
《史记 项纪》、《高纪》皆言项羽徙义帝长沙,都郴,使衡山王、临江王击杀义帝。《汉书 高纪》则云:羽使九江王布击杀义帝于郴。(颜师古注谓:衡山、临江、九江三王,羽皆使杀义帝,而击杀者乃九江王也。)
《史记 项纪》,楚军败于定陶,项梁死,楚怀王恐,乃从盱眙徙彭城,并项羽、吕臣军自将之。《汉书》谓羽与沛公等闻项梁死,乃徙怀王。都于彭城。
项羽分王诸将,《史记》先叙诸将分王毕,方叙徙楚怀王于长沙。《汉书》则先叙徙怀王,然后分王诸将。
《史记》,分王诸将,韩王成都阳翟。《汉书》无“都阳翟”三字,以成虽有此封,实未至国也。(案《史记》,成无军功,羽不使之国,与俱至彭城,杀之。)
《史记》,田荣击杀济北王田安,并王三齐。《汉书》,彭越击杀田安,荣遂王三齐。
《史记》,项羽美人名虞,《汉书》谓姓虞氏。
《史记》,汉骑将追项羽,为羽所叱,人马俱惊者为赤泉侯,而不著姓名。《汉书》则曰杨喜。然《史记》羽死后分其四体者有杨喜,又不言即赤泉侯。
《史记 张耳传》,外黄富人女嫁庸奴,亡其夫,去抵父客,谓所嫁者乃庸奴,故逃之至父客处也。《汉书》谓庸奴其夫,亡抵父客,则富人女以夫为庸奴,故去之也。
《史记》,卢绾、陈分两传,《汉书》两人合为一传,以绾之反因陈事见疑而起也。
荆王刘贾,《史记》谓不知其何属,《汉书》谓高祖从父兄。
燕王刘泽,《史记》谓诸刘远属,《汉书》谓高祖从祖兄弟。
《任敖传》,《史记》谓高后崩,敖不与大臣共诛诸吕,故免官。《汉书》皆与大臣共诛诸吕,后坐事免官。
《史记》,倪宽在儒林尚书条内,董仲舒在《儒林春秋》条内,《汉书》皆改入列传。
《史记 循吏传》载周、秦间人孙叔敖、子产、公仪休、石奢、李离。《汉书》所载则文翁、王成、黄霸、朱邑、龚遂、召信臣,皆汉人也。
《史记》张汤在《酷吏传》。《汉书》以其子孙多为名公卿,乃以汤另入列传。其他《酷吏》、《游侠》、《佞幸》内较《史记》各有所增,则皆迁以后人也,惟《货殖传》多仍《史记》之旧,列入白圭、猗顿、乌氏倮、巴寡妇清等,但去子贡耳。诚思《汉书》也,而叙周、秦间人耶。
《史记 儒林传》以《诗》为首,次《尚书》,次《礼》,次《易》,次《春秋》。《汉书儒林传》以《易》为首,次《尚书》,次《诗》,次《礼》,次《春秋》。
《史记》高祖为亭长,以竹皮为冠,命求盗之薛治之。(求盗者,亭长之副也。薛有作冠师,故令其副至薛,使冠师治之。)《汉书》但云:令求盗之薛治。(删一“之”字便不明。)
《史记》,秦始皇以东南有天子气,乃东游以厌之。高祖即自疑,隐于芒山泽之间,吕后以其所居处常有云气,求辄得之。《汉书》删却“即自疑”三字。高祖以匹夫而以天子自疑,正见其志气不凡也,《汉书》删此三字,便觉无意。
《史记》,沛公破丰,命雍齿守之,齿以丰降魏。沛公攻之不能下,项梁益沛公五千兵攻丰,而不言攻之胜负。《汉书》则云:攻丰拔之,雍齿奔魏。
《史记》,汉王败入关,又东出,袁生说汉王出武关,令荥阳、成皋间且得休息。《汉书》作辕生。
《陈涉传》,《汉书》改伍徐曰伍逢,朱房曰朱防。
《史记》,项羽烧秦宫室东归,说者讥其沐猴而冠。《汉书》,说者乃韩生也。
《吴王濞传》,《史记》高祖封兄仲为阳侯,《汉书》作合阳侯。
《韩信传》,《史记》汉王之败彭城,信收兵与汉王会荥阳。《汉书》谓信发兵,与汉王会荥阳。案是时信未有分地,从何发兵?盖收集溃卒耳,收字得实。
《张良传》,《史记》载其所致四皓姓名:东园公、里先生、绮里季、夏黄公。《汉书》但云四人,不著氏名。
《周勃传》,《史记》沛公拜勃为虎贲令,《汉书》作襄贲令。
《史记》周文,《汉书》作周仁;张叔,《汉书》作张殴。
《史记 梁平王传》,有告变者曰:类犴反,《汉书》作犴反。又《史记》告变后验实,削梁八城,梁尚有十城。《汉书》则云削五县,尚有十城。
《史记 田传》,景帝后三年,封为武安侯。《汉书》则云:武帝初即位,以舅封武安侯。案景帝后三年正是武帝即位之岁,乃武帝所封,特是时尚未改元故耳。
《李广传》,《史记》广为匈奴所得,络而盛两马间,广佯死,睨其旁一胡儿骑善马,乃忽腾而上,推堕儿,乘其马归。《汉书》谓抱胡儿,鞭马南驰。
《李陵传》,《史记》陵降匈奴,汉闻单于以女妻陵,遂族其母妻子。《汉书》谓汉闻李陵教匈奴为兵,遂族其母妻子,后乃知教兵者李绪,非李陵也。
史汉互有得失
垓下之战,《史记 高祖纪》叙韩信、孔将军、费将军等战颇详,《汉书 高纪》但撮叙数语。然杀项羽是汉王一大事,《汉书》略之,殊失轻重。
《高祖纪》末,《史记》但记其诸子。《汉书》独总叙高祖之明达好谋,虽日不暇给,而规模宏远,《史记》少此议论。又《史记 高纪》既叙高祖八男,而《吕后纪》内又叙之,殊复。《汉书》两纪俱不叙,另立《高五王传》。
《孝文纪》,《史记》于后六年忽总叙帝之节俭宽厚,下方叙后七年六月帝崩,殊属非法,总叙自应在帝崩后也。《汉书》取此语作赞。
《吴王濞传》,《史记》晁错议削诸王地,楚王戊以在薄太后服中有奸,削东海郡,因削吴之豫章、会稽二郡。及前二年削赵王河间郡、胶西王六县。汉廷臣方议削吴,吴王恐削地无已,因此发谋。案是时廷臣所议削者,即豫章、会稽也,故下文云:及削豫章、会稽书至,吴王遂反。今先云削吴之豫章、会稽,下又云方议削吴,是又于二郡外再议削矣,则下文所谓及削豫章、会稽书至者,又何说耶?《汉书》先删去削豫章、会稽字,但云削楚及赵胶西地,廷臣方议削吴,及削豫章、会稽书至,吴王遂反,较为明析。
七国反时,《史记》谓胶西王听吴王计,约同反,遂发使约齐、川、胶东、济南、济北,皆许诺。《汉书》独无济北。按《齐孝王传》,是时孝王狐疑不同反,寻被川等三国围急,阴与三国通谋,会路中大夫来告汉兵且至,遂坚守。及汉将栾布等解三国围后,闻齐亦通谋,将伐之。孝王惧,自杀。而济北王以城坏未完,郎中令劫守其王,不得发兵,故亦不同反。后闻齐王自杀,济北王亦欲自杀,梁孝王为之辨雪,乃得不坐。(《邹阳传》据此则齐与济北二王亦非必能坚守之人,《史记》谓胶西来约同反时,齐、济北皆许诺,从其实也。《汉书》独无济北,则以其未成反也。然以其未成反而遂不列于约反之内,则齐王不惟不反,且有坚守之功,何以转列于从反之内乎?岂以齐王自杀,遂坐以反谋;济北免罪,则并其先欲从而不得反之处,概为隐讳耶?
四国攻临时,《史记》谓胶西为渠率,与胶东、川、济南共攻临。《汉书》则云胶西、胶东为渠率,与川、济南共攻临。案胶西听吴王之谋,使人约诸王反,则主兵者胶西也,《汉书》增胶东为主谋,亦非。
《淮南厉王传》,《史记》高帝过赵,赵王献美人,帝幸之,有身。会贯高等谋反,帝令尽捕赵王家属系之。美人亦在系中,告吏曰:“得幸上,有身。”吏以闻,上方怒未理。及美人生厉王,即自杀。吏奉厉王诣上,上令吕后母之。《汉书》叙事亦同,而改美人告吏曰:“得幸上,有子。”案是时厉王尚未生也,何得先言有子?《史记》以为有身,较稳。
厉王以罪废徙蜀,《史记》谓一路传送者皆不听发车封。王为侍者曰:“吾以骄故,不闻过至此。人生一世间安能邑邑如此!”乃不食死。至雍,雍令发封,以死闻。案既不发封,则王在车中与谁语?若有人共语,则饿死后岂不声言,直待雍令发封始知耶?《汉书》先叙王语,方叙传送者不敢发封,以致饿死,文义较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