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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少年维特,长眠大寨

历史诡谲

本文标题,娴于现当代文学史者,不难会意。它所表的是个大大有名的人物,当其在世时,向为文界泰山北斗。是的,他便是郭沫若。

“少年维特”,指《少年维特之烦恼》,由郭沫若于1922年首译为中文本。“文革”期间我在十三四岁时读到。此为我个人阅读郭沫若之始。

“长眠大寨”,则是郭沫若1978年所发遗愿,是他留在世上的最后的话。实际上,这也是我们对他的了解的结束和终点。

由于后几十年的表现,长期以来,郭沫若的形象在我们脑中已经固定,我们久已习惯他高度政治化的言行与身份。长眠大寨之举,虽然很有些戏剧式的突兀,实际上我们却并不如何诧异,反觉得这与他一贯表现正好丝丝入扣。

可是有一天,闲暇中清理自幼的读书史,评估当年所读书籍,哪些对于自己发生过重要影响,因而想到了郭译《少年维特之烦恼》。其时文禁森严,找到此书既不易,阅读也是在隐蔽状态中秘密地进行。在那种现实下读《少年维特之烦恼》,给人以特殊的刺激,以及特别深刻的印象;我感到,书中世界与窗外世界,完全是两个天地。我还记得,翻开书页,便有绿蒂曼妙幽婉的造影,以及带着典型郭沫若文风的译诗:

青年男子谁个不善钟情?妙龄女人谁个不善怀春?

这诗句,温暖了我,为人的幸福与感动所充满。当时,如此触动我的只有三本书,此书之外,另两种是《古希腊罗马神话故事》和《红楼梦》。它们十分感性地唤起我作为人的觉醒,并在体内种下从精神上逐渐逃离“文革”影响的诱因。

那时不曾去联想,此书译者、把这样一本书译得如此传神而情真意切的那个人,正在现实中做着大相径庭的另一种表演。但是,多年后的自我清理与回忆中,我意识到了这一点。刹那间,不禁微微一颤。我被历史的诡异击中了。

我意识到,翻译《少年维特之烦恼》的郭沫若,已经被人淡忘。这种忘却,根本地来自于他本人多年持之以恒的涂改、掩埋和删除。他写作并发表了大量与其当年风马牛不相及的东西,在社会舞台上频繁展示着精神迥异的姿态,从而成功塑造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郭沫若,并且最后也作为这种形象留在世人脑中。

对此,最佳了解渠道,并非报刊上四平八稳的论文,而是朴实率性的网上议论。在无须装腔作势的网络环境下,对郭沫若其人,每个人似乎都有不费踌躇、不假思索之感,迅捷亮出自己的判断,并且,几乎没有相反的声音,认识出奇一致——紧跟形势、为文造情、曲意奉承、高度政治化。看来,郭沫若强烈渲染着自己的一种形象,人们则接受了他的渲染,由此达成共识。

这也难怪,毕竟郭沫若花了三十年来做这种功课。1966年4月14日,他在人大常委会发言,表示“要把自己写的东西全部烧掉”。7月4日,在另一场合,他重复并解释了这个意思:

我检讨了自己,我说用今天的标准看来,我以前所写的东西没有什么价值,严格地说应该烧掉。这是我责任感的升华,完全是出自我内心深处的声音。(《亚非作家团结反帝的历史使命》,《人民日报》1966年7月5日)

现在,很多论者认为,这个表示是违心、不得已,或出于逢迎。我不这么看。某种意义上,郭氏所谓“责任感的升华”、“出自内心深处”,有相当的真实性。古云,听其言而观其行。“用今天的标准看来,我以前所写的东西没有什么价值”,考诸解放后的实际,郭沫若不独这么看,也确实这么做,他完全按“今天的标准”进行跟“以前”不一样的写作。他用新的写作不遗余力重新打造了另一个郭沫若。这是一种掩盖,一种意在忘却的改款。很多文人都曾自悔少作,但郭沫若的情形截然不同。他的自悔少作不关乎浮薄肤浅,而是因为跟“今天的标准”相距太远,以至是隐忧或威胁。假如烧书当真能把过去埋藏,他将求之不得,可惜不能。于是,只好以另一种办法予以挽救,那就是洗心革面,把“以前”的写作,从精神、风格以至语言上,痕迹彻底抹去,丝毫不留。这是另一种“烧掉”,比之于真实的“烧掉”远为干净,就像他昔年诗中讴歌的“凤凰涅槃”著名意象一样,灰飞烟灭,浴火重生。

细细体会,这里面竟有极顽强的意志。如今,众口一辞以为郭沫若品格懦弱,我又觉得大谬不然。像这样能在烈焰燎灼之下,忍受皮焦骨化之痛者,岂得谓之不勇?尽管不是肉身赴汤蹈火,但是须知对于一个以思想和艺术为其生命的文人来说,内心煎熬的痛楚,远胜于肉体。郭沫若忍了一般人所不能忍,终于大获成功,不独令人们彻底习惯了那个“现郭沫若”、“后郭沫若”,甚至彻底忘却了那个“原郭沫若”、“前郭沫若”,不仅无条件相信了他“长眠大寨”的渴望,而且根本不再想起“少年维特”的情怀。我自己即曾入其彀中,直到排除时扰,重新面对当年他由《少年维特之烦恼》带给我的触动,才恍然发觉那个被锁在深宫的原郭沫若。

有关郭沫若的评价,目前情形约可概为二点——官样学者的回护与辩解,网上民议的贬损与鄙夷;要之,皆不出乎优劣、善恶之争。恕我不恭,这种层次的口舌早该扬弃。郭沫若对于我们的价值,根本不在怎样确定他个人的荣辱得失。他是二十世纪中国文化思想发展历程的一个象征,是走出“老中国”后中国知识分子的一种缩影。若秉持此等认识,我们何须为之回护与辩解,亦怎可以贬损与鄙夷为满足?而必以原本的事实,求客观的讨论,真切揭橥历史境状,藉以从中得到镜鉴。

自杀之勇

举一简单的例子:郭沫若一度厌世,以至于认真考虑过自杀的事情。这样的情节,有多少人知道呢?或者,就算知道,又有多少人加以注意,而结合到对他内心的思考呢?大概既不多,也很不够。然而,这里面包含着多么重要、值得思考的信息。至少,从他晚年回眺昔日,你将明白时间对一个人的改变,可以如此脱胎换骨。

事情是确凿的,时间在1916、1917年之间。1922年,他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民国五六年的时候正是我最彷徨不定而且最危险的时候。有时候想去自杀,有时候又想去当和尚……我时常问自己:还是肯定我一切的本能来执着这个世界呢?还是否定我一切的本能去追求那个世界?(《太戈儿来华的我见》)

首先令人惊奇的,我想,是像郭沫若那样一个人居然曾经涌起过自杀或出家的冲动!不消说,这跟现在我们大多数人脑子里固定下来的郭沫若,对不上号。后三十年内,他所有的表现,不论为人为文,哪一桩哪一件不给人以印象,那么趋利避害,那么妥为自保,乃至连“有所为,有所不为”也做不到?依这样的表现,只怕全国一半文人当了和尚,里面也不会夹着一个郭沫若。然而,民国五六年的郭沫若,确确实实考虑过自杀或者出家哩。

那么,是当时他遭遇了什么实际困境,迈不过去,因有此弃世之念么?查现有资料,并无这类踪影,而且以对郭氏研究程度的透彻来看,以后大约也不会有这种资料发现。稍稍与此有那么一点关系的痕迹,大约是独自来到日本两年,有些孤寂。不过,当时这孤寂其实已经过去,因为1916年8月郭沫若刚刚结识佐藤富子(即其第一位妻子安娜,他也常写作“安那”),随即热恋;当然,这场异国恋招致父母反对,可能让他心绪有些不佳;另,他当时曾作《寻死》一诗,诗云:

出门寻死去,孤月流中天。寒风冷我魂,孽恨摧吾肝。茫茫何所之,一步再三叹。画虎今不成,刍狗天地间。偷生实所苦,决死复何难。痴心念家国,忍复就人寰。归来入门首,吾爱泪汍澜。(《三叶集》)

也没有非常具体的线索,揣“吾爱泪汍澜”语意,好像与恋人有着什么关联……可无论如何,这一切单从实际角度论,都算不得面对不了的困苦,应不至把人逼上绝路。

从根本意义上,他涌起不能排遣的自杀或出家的冲动,不是为现实所迫。其奥秘,其实郭沫若已然自行道出:“我时常问自己:还是肯定我一切的本能来执着这个世界呢?还是否定我一切的本能去追求那个世界?”这番忖度,我们会不会有点似曾相识?

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

——就是《哈姆莱特》第三幕的这句台词,郭沫若需要破解的愁苦,是否与此神韵暗通呢?就其抽象和高远论,我以为是。

民国五六年的郭沫若,与早他三百来年一位英国诗人笔下的丹麦王子,陷在一样的精神困苦中,并且,都由这困苦所引导而将思维伸向生命存在意义的顶端。不必怀疑,郭沫若既有此气质,也有这心力。假使对其少年、青年时代足够了解,都可看出他确乎天生具有诗人和哲人的禀赋;他对于生命的痛感异常敏锐而且丰富,单就这一点说,他甚至是国人当中极稀有的一个。

今天许多人,二十四五岁之际仍自视为孩子,郭沫若却已叩问生命最后一道闸门——对于他的自杀、出家之想,从各方面观察,我们可以下一结论:那其实是他自我觉醒以及从浑沌中挣脱、蜕骸去茧的标志,是生命之树破土而出之际的一番痉孪。最有力量的证明莫过于,《女神》的创作,恰恰始于1916年秋。

欲望蓬勃

我们把视线推得更前,去探访他的少年时代。

对于中学时代,郭沫若曾以下语自评:“在学校里爱闹风潮,在学校外爱惹是非”。他愿与之为伍的,从来不是本份的孩子,却总与“校内校外的不良少年”发生着“密切的关系”。(《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十一卷,沫若自传,第一卷,《少年时代》,第109页)岂仅是“为伍”而已,他自己便是骨干的一员。他所在的嘉定府中学,当时有几个以顽劣荒嬉闻名全校的学生,被冠以“八大行星”的浑名,而我们未来的大文豪正是其中一颗星宿,就像梁山水泊有三十六天罡、七十二地煞一样。

何止是中学时代,早在小学,郭沫若便“成长”为一个游冶浮薄、无所不为的浪荡子了。入学不久,就与人合伙干了一回恶作剧。校内有一座雕像,是个光屁股的男孩,头上顶着瓜皮帽。郭沫若们发现,拿掉帽子,有一小孔,以水灌之,则由“玉茎”泻出。“这不消说就是从前的和尚对于祈求子息的人的一个骗钱的工具了”——

这一个发现激起了小小的偶像破坏者的义愤,我们开始推倒那些偶像,更向它们洒起尿来。后来经施主们提出抗议,更在木栏外筑了一道板壁,我们便无从进去了。(《少年时代》,第75页)

“激起了小小的偶像破坏者的义愤”云云,当属虚衍之辞,其实就是受了那“玉茎”泻水的激发,自己也生出排泄的冲动,兼有比试一番的含意。对此,弗洛伊德早有解释的。

郭沫若说,小学的第一学期,虽然“没有完全丧尽我自己的儿童生活的天真”,但已“经过了性的觉醒”。(《少年时代》,第70页)他于这方面的一个令人刮目的壮举,是竟然以青涩之龄就尝试与妓女亲近。“城内府街的中部有一条死巷名胭脂巷。这是有名的卖淫窟。”某晚,由几个同学邀约,郭沫若“踌蹰了好一阵”,终于克制不住好奇心,进了胭脂巷。只是出于害怕,“心脏非常的悸动”,“不上五六步”,一掉头又跑了出来,未果而退。但是,后来他终于实践了一回。那在一家姓杜的酒馆,老板娘便是一名私娼。郭沫若常去,不单饮酒,也摹仿年长同伴的“调笑”,“姓章的调笑她,我也跟着调笑她”——其实他还不过是半大孩子。发展下去,不知自己几斤几两的郭沫若,居然“跑去坐在她的怀里”。反倒是老板娘不失仁义,批评郭沫若:“小先生你还年青,你不应该跟着他们学。他们把你带坏了。”郭氏闻言,“感觉得她就象我的一位老嫂子一样,警惕了起来。”(《少年时代》,第101页)大约是领受了教诲的意思吧。

归根到底,他这人生命力极旺,天性恣肆,情怀丰盈、荡佚,行起事来就有些“任性不羁”(《晋书》评阮籍语)。这其实是天真的表现,心有所感,即投诸行动,而不稍加阻碍;至于那些事情其中的各种含义,他实在并不了解,亦未深想。

较诸去私娼怀里坐一回,少年时代郭沫若最怪异处,我们今人看来或为另一事——同性恋。

以他本人的记述,这种事至少发生过两次。一回在小学,一回在中学。小学的那个恋者名叫尚志。他形容他:“他的面貌、言语、行动,都带着一种驯静美。”他评论他们的关系:“我们却是非常亲密,比兄弟骨肉间的感情还要亲密。”他描写对于尚志的第一眼:

我立在高坡上看望他们。那时有一位很驯静白晳的少年从那草地走上坡来。他穿的是青洋缎的马褂,葱白竹布的长衫,我一眼看见他就好象接近了一个很清净的存在一样。他比如就象一个水晶石.隐隐含着有一段冷意,但这是很有含蓄的一种冷意。(《少年时代》,第76页)

他们之间情意,越乎友情而达爱恋程度,是无疑的。有力的根据是,郭沫若已为尚志有了“吃醋”体验,而尚志则曾怀疑郭沫若感情不够纯洁、意图破坏他的贞操(这在他们有个术语,叫做“偷营”,详《少年时代》第79页)。

但是,好像与尚志的恋爱,一直是纯精神的。中学的那一次则不同,有了肉体的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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