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083900000030

第30章 合同篇——明智交易警惕陷阱(3)

★欠债期间,可以赠与自己的财产给他人吗?

【案例】

洪某欠韦某货款50万元,约定于2009年11月10日之前偿还。2009年8月,洪某将自己的商品房赠送给自己的外甥殷某,并且签订了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2009年11月,当韦某向洪某索要货款时,洪某以没钱为由不肯偿还。此时,韦某得知洪某将房屋赠与殷某之事,于是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洪某对殷某的赠与。韦某的请求能得到法院的支

持吗?

【法律解析】

本案所涉及的是债权人的撤销权问题。所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因放弃到期债权,将财产赠与他人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导致债务人不能向债权人清偿债务时,债权人都享有撤销权。本案中,可以认定为洪某将房产赠与殷某的行为是为了逃避到期债务的无效民事行为,依法应予撤销.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七十四条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什么是先履行抗辩权?

【案例】

去年4月,作者云某与某影视公司签订约稿协议,约定半年内按双方确定的要求写

出家庭喜剧剧本一部,写完后影视公司即支付约定稿酬的40%,然后云某把全稿交付影视公司编审并安排拍摄事宜。今年2月,云某通知影视公司已经完稿,要求支付40%的报酬以后将稿件交付影视公司;而影视公司却坚持要看到全稿才支付约定的报酬。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解析】

本案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的情形,影视公司应该先支付40%的稿酬,才可向云某索要全部剧本。先履行抗辨权是指在双方互负债务的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本案中按照合同约定应该先由影视公司支付40%的稿酬,因此在支付40%的稿酬之前,云某有不履行合同的权利。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合同先行履行不符合约定,后行履行该怎么办

【案例】

某贸易进出口公司与一家内地服装加工公司签订了一份合同。按合同规定,服装加工公司按时为贸易进出口公司提供的服装产品必须做工精良,质量较高。在一次双方履行合约过程中,贸易进出口公司发现服装加工公司提供的产品中有些做工粗糙的服装充斥其间,于是以不符合合同要求为由未接收并拒绝付款。服装加工公司不服,以该贸易进出口公司不履行合约为由将其诉至法院。

【法律解析】

本案中,作为先履行义务一方的服装加工公司,没有提供高质量的服装产品给贸易进出口公司。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因此,作为先履行义务一方的服装加工公司,其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这种情况下,贸易进出口公司的做法符合合同法规定,并未违约。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什么是不安抗辩权?

【案例】

路某与邹某订立货物买卖合同,双方约定路某于今年7月14日交货,邹某于收到货物后1周向路某支付货款。今年6月,路某发现邹某有转移大笔财产的行为,为防邹某收到货物无法按时向其付款,路某决定暂不向邹某交货。7月14日后邹某见路某拒不交货,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路某按时交货。法院会支持邹某的诉讼请求吗?

【法律解析】

本案属于《合同法》中规定的“不安抗辩权”的情形。不安抗辩权指双方合同成立后,应当先履行的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可能性时,在对方没有履行或提供担保前,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后,倘若对方当事人提供了担保或者先履行了合同.不安抗辩权消灭,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应当先履行合同的当事人行使了不安抗辩权,对方当事人既未提供担保,也不能证明自己的履约能力,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此,如果路某有确实的证据证明邹某有转移财产企图逃避债务的行为,可以不向邹某履行合同。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企业濒临破产,要求中止履行合同是否合法?

【案例】

A和B两家公司曾经签订了一笔电子产品购销合同。按合同规定,A公司应于2008年10月1日前向B公司分两批提供电子产品,费用在A公司提供第二批产品时B公司一并交付。2008年8月份,A公司按合同约定提供一批产品给B公司,但在9月初,A公司从其他渠道得知,B公司因经营不善,现资不抵债,已经面临破产的境地。A公司便人查询后,证实了这一说法。在此情况之下,A公司致电B公司,表示因B公司经济状况不佳,A公司不能正常履行合同,通知B公司暂且不为其提供第二批货,待B公司经济条件好转后,再交货,如果坚持,A公司得提供担保。B公司坚持要求A公司依据合同办事,以合同中没有担保条约为由,要求A公司在10月1日前提供第二批产品。A公司不肯。B公司认为A公司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因此向法院起诉,认为A公司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应继续履行合同。

【法律解析】

此案例也涉及到合同法理论中不安抗辩权。案中,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该合同为双方有偿合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A公司负有先履行合同的义务,但是A公司发现B公司经营不善,于是提出A公司要提供担保,否则停止供货,这是符合《合同法》第六十八和第六十九条规定的,但是B公司拒绝提供担保,那么根据第六十八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因此,A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也履行了相应的随附义务,因此,其有权利中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构成违约。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招聘条件要以合同为准,不要盲目信广告

【案例】

小杨为某高校研究生毕业,面试一家企业时,该企业广告中写道:"本单位录用的员工将送到国外培训半年至一年",小杨于是与该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小杨进入单位后,经常自觉加班,想通过积极的工作以得到重视,得到出国的机会。但是都快三年了,出国培训的事情依然没有动静,也没有听说哪位同事出国培训了。小杨于是找到单位负责人理论,认为单位应当履行在招聘广告中的承诺。但公司领导只是答应考虑,之后就再没有了下文。小杨觉得用人单位实在欺人太甚,明明写好的条件却没有兑现,侵犯了自己的合法利益,于是诉至当地法院。

【法律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因此,要约与承诺是合同订立的必经程序,劳动合同也不例外。现实中,用人单位发布招聘广告,总是许以优厚的条件,许多求职者则盲目信从。相比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言,这些广告只是要约邀请,针对的对象具有不确定性,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发出人没有履行要约邀请内容的义务,因此,用人单位对于招聘广告中的内容并不承担必须履行的义务。因此,本案中,法院不会支持小杨的请求。

受聘的劳动者如果要使用人单位受招聘广告的约束,最好的办法,就是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将广告的内容写入合同条款中,变为合同的内容。这样用人单位就应当受合同约束,如果单位不履行有关约定,受聘者可以要求单位实际履行。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十三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十四条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转让债权,可以不经债务人同意吗?

【案例】

刘某欠王某2万元钱,约定2009年9月偿还。2009年4月,王某急需用钱,于是与唐某商议,以1.5万元的价格把自己对刘某的2万元债权转让给唐某,即唐某先支付给王某1.5万元,等到2009年9月由唐某向刘某行使2万元的债权。王某打电话将此事通知给了刘某。2009年9月唐某向刘某索要欠款时,刘某声称自己并不欠唐某钱,拒绝偿还。刘某的主张有道理吗?

【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除法定情形外,债权人可以把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让与他人。转让债权,只需通知债务人即可生效,无须债务人同意。本案中王某将自己的2万元转让给刘某的行为,不属于法律禁止转让的请形,且及时通知了刘某,因此刘某应向唐某履行债务。

【法条链接】

《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

★债务转让后,原债务人是否还要承担责任?

【案例】

今年8月,A公司销售商品给B公司一批商品,货款为50万元。B公司又把这批商品销售给C公司,货款为50万元。后来,A、B、C三公司达成书面协议,B公司欠A公司的货款由C公司偿还,C公司至今未将货款支付给A公司。那么,在C公司不支付货款的情况下,A公司有权向B公司要回这50万元的货款吗?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根据《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和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根据第八十四条的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本案中,因三家公司达成一致协议,B公司的债务转让给C公司,A公司表示同意,则该协议对三方具有约束力,C公司不履行合同义务,A公司只能要求C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而不能再向B公司要求。

【法条链接】

《民法通则》第九十一条 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

《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八十四条 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同类推荐
  • 犯罪判断学

    犯罪判断学

    本书稿是对作者上一部著作《犯罪论体系——司法评价犯罪的标准、步骤和方法》(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年版)的通俗简易表达。《犯罪论体系——司法评价犯罪的标准、步骤和方法》提出并详细论证了“四标准六步骤”的犯罪论体系,重在哲学和逻辑上的论证,对于犯罪论体系中的一些专门性知识没有进行阐释和论述。本书在坚持“四标准六步骤”的犯罪论体系的基础上,从“犯罪概述”、“刑事违法判断的标准”、“主观恶判断的标准”、“刑事违法判断的步骤”、“主观恶判断的步骤”、“司法评价犯罪的方法”等方面重点对专门性知识进行阐述和说明。尤其是对于司法评价犯罪的步骤作了如下改正:第一步,犯罪客观要件形式符合判断,第二步骤,犯罪客观要件实质符合判断,第三步,犯罪客观要件前提符合判断。前三者是刑事违法性判断步骤。第四步,犯罪主观要件形式符合判断,第五步,犯罪主观要件实质符合判断,第六步,犯罪主观要件前提符合判断。后三者是主观恶性的判断步骤。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释义与案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释义与案例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这是继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之后又一部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为了配合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全国人大法工委行政法室参加这部法立法工作的同志编写了这本书,对条文的具体含义逐条解释。 本书作者具有权威性,条文释义准确,便于广大读者对于行政强制法精神和内容的学习和掌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释义及实用指南

    本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的同志撰写。本书共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法律文本及条文释义;第二部分,立法文件;第三部分,相关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本书逐条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释解,并对实务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了特别提示。本书适于生产管理者、生产安全监督者、法律实务工作者阅读。
  • 危险犯与风险社会刑事法治

    危险犯与风险社会刑事法治

    本书以我国刑法危险犯作为研究的起点,探讨了我国危险犯的立法现状、立法特点。风险社会背景下,我国危险犯立法无法适应预防犯罪的要求。对制度风险,立法应完善制度以预防风险,不应盲目地将造成风险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对民众主观扩大化认识的风险,立法及司法应通过民主协商化解民众的风险性认识。
  • 怎样做好优秀班组建设与管理工作

    怎样做好优秀班组建设与管理工作

    本书主要内容为中国工会工作常用的政策、法律、法规汇编等内容。
热门推荐
  • 绘芳录

    绘芳录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病弱世子,别太宠我!

    病弱世子,别太宠我!

    她,人前白兔,人后狐狸,凤眸微眯,妖娆惑世。他,婚前病弱,婚后强悍,薄唇轻抿,温雅醉人。两只狐狸相遇,不言而喻。。。◆◇◆◇◆◇◆◇◆◇◆◇◆◇◆◇◆◇◆◇◆◇◆◇◆◇◆◇◆◇【孝女篇】某个月黑风高的夜晚,顾君盼收到了一封勒索信,说三日之内,若无收到十万两黄金,其母便暴尸街头,顾家满门灭族。三天后,强盗们盼星星盼月亮的终于盼到了来信。强盗打开信封,没有期待的银票,只有一张纸,纸上只有一句话。“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各路英雄好汉,下手不必留情!”【贤妻篇】黑暗中一个热源欺身过来,顾君盼的腰被一双大手抚上。“谁?”某人‘警戒’地低喝道。“你猜!”磨蹭了两下。“虫子”“不是!”那人的手顿了顿。“小牙”“错!”某人的脸唰的黑了。“闵将军”“再猜……”恶狠狠地吐出这几个字。“哦!对了!你是林公子吧!”“……”怒火中烧中。良久,顾君盼耳边传来一声怒吼。“顾君盼,为夫在你心中连儿子,连畜生都不如都算了!!!为什么连你旧情人都不如!!!【良母篇】“娘亲,虫虫是怎样来的呢?”“卵里蹦出来的。”某小家伙对自己无良的娘亲怒目而视,“娘亲,我不是问那破虫!!!说了多少遍了,虫虫是我!是我!为什么你总是记不住呢?”不知道当初为什么给我取这个名。某位良母斜了一眼自家的儿子,风轻云淡,“我,也说了多少遍了,你是虫子!不是虫虫,小小年纪,什么不学?学人卖萌。”“……”为达目的,小虫子能屈能伸。“那么,娘亲知道虫子是怎么来的吗?”睫毛扑闪扑闪地扇个不停,语气糯糯地开口。“……”默了一阵,“这事还是去问你爹爹吧,他是这方面的专家。”“咳咳……”一旁事不关己的某人华丽丽滴被口水呛着了。
  • 我们都有强迫症

    我们都有强迫症

    本书详细讲解强迫型病态人格的成因、行为模式以及如何调整。在文中将列举大量真实的患者案例,便于读者的理解。在事例中找到自身困惑的所在,从而抓住矛盾和恐惧的根本,以最为有效的间接手段解决生活中辗转反侧也难以通明的各种学习、工作、婚姻、社交的问题。通过了解人格心理理论,使我们更加理解社会问题,通达人情冷暖,学会回避社交风险,解决人际矛盾,成为高明的问题终结者和自己的心理医生。
  • 西游之悟净传

    西游之悟净传

    一盏碎琉璃,两世缘此身!某公司部门经理沙亮奉老总之命于拍卖会竞拍一个人形琉璃盏,不料变故突生。琉璃碎、血月当空,再醒来已是天庭卷帘大将。恰逢猴子闹天空,不慎下琉璃再碎。一朝贬下凡,流沙河中暂栖身;平静既难得,那就争出个道果来!待到一路逆行,流沙河妖,佛门金身罗汉,琉璃菩萨,东方琉璃光王佛,天庭东极青帝,大罗金仙,凡此种种俱是我相,这是段缘起琉璃的故事。
  • 境异

    境异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导购应该这样做(新手入门)

    导购应该这样做(新手入门)

    《导购应该这样做》从销售终端的实际出发,列举了销售实践中最普遍、最常见的销售实例,力争让广大导购员在“真实”的销售情景中学习和掌握各种导购技巧和方法。掌握了书中介绍的这些方法和技巧。你就可以从一个导购新手逐渐成长为一名成熟的导购老手,从而使你在与顾客的对决中轻松自如、游刃有余,成功达成交易!
  • 搁浅时光昨日青空

    搁浅时光昨日青空

    昨日青空,印刻流年。随着时光慢慢品味这份独属于他们的回忆。在高中时,她和他初相遇,高中繁忙的学业也让两人交集盛少,因为一次邂逅,她开始成为他眼中的光。他总是想知道她的一切,也想成为她的光,却因为她喜欢的人不是自己,他只能暗自悲伤,把这份喜欢埋在心里。高考完,她和他考上了同一所大学,从此她和他的命运就交织在一起,她和他活成了彼此的星光。
  • 游戏崩坏中

    游戏崩坏中

    游戏服务器崩坏,一群玩家穿越进了游戏世界。融入游戏?想办法回家?还是先解决眼前肚子咕咕叫的问题吧。吴忧对着眼前紫红色虫子肉发起愁来,到底是闭着眼生吃呢还是睁着眼生吃呢?这是一本披着游戏皮的异世界探险小说,一群玩家穿越到异世界后开展的热热闹闹的冒险生活。
  • 德高望重的我谁也打不过

    德高望重的我谁也打不过

    本座诛邪道人,修真界最大组织浣世盟盟主,修真界十大门派听我调遣;十七岁入元婴,十八岁是以元婴中期修为跨阶怒斩合体期魔修,十九岁渡劫,如今已是地仙,当世修为最高之人;那边那个筑基弟子,你拔剑做什么?冷静下来!我不接受你的挑战!救命!救命!救驾啊!护法呢?老婆救我!————修真界五好少年宇程墨,身怀天道功法诛邪决传承,从此斩杀魔修如砍瓜切菜毫无难度,砍怪升级好似火箭一日千里,但是正道修士砍他……似乎也是砍瓜切菜啊!于是宇程墨唯一擅长的事情,似乎只有把自己装的德高望重一点……折纸星人第二本书,已有一部成绩不错的完结作品,质量、更新和完结均有保证。
  • 穿越成为农家女

    穿越成为农家女

    一朝穿越一介女特工居然成了五岁的农家小妞,父亲上了战场渺无音讯,家里一贫如洗没有隔夜粮,只有母亲带着他们几个瘦的只剩皮包骨的兄妹,还有那为了争夺家产不惜将他们一家赶出家门的极品亲戚,且看她杨蝉儿如何在古代发家致富,带着一家人过上和和美美的好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