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支部的设立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
基层党支部的设立意义非同寻常,科学合理的党支部设置是保证党支部允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的前提和基础。
1.基层委员会
基层委员会是党的基层组织的组织形式之一。
一般情况下,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有党员超过100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下设若干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
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对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定期向它报告工作情况。基层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应报上级党组织批准。企业和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的基层委员会,对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实行保证监督。它应以主要精力加强党的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支持行政负责人按规定充分行使职权,并对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尚未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委员会,领导本单位的工作。
2.总支部委员会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简称党总支,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
一般情况下,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有党员超过50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下设若干支部委员会。
根据党章和《申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总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委员会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在党员大会上进行选举。总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进行选举。选出的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向同级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执行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贯彻上级党组织和同级党员大会的决议。少数单位的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如县以上党委直接领导的独立单位的党总支,大型厂矿企业直属的分厂和大专院校直属的分校党总支,领导干部配备较强,有专管组织工作的机构或人员,能够保证党员质量,经过县以上党委授权,可以审批接收新党员。
3.支部委员会
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又不足 50人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党支部委员会。
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机关,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召开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实施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开好支委会,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提高领导基层全面建设能力和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的关键。
4.联合党支部
《党章》规定:正式党员不足三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生产单位、工作单位、行政单位、战斗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由于联合党支部的党员分布在不同单位,彼此不够了解,因此在组建联合党支部时,可先由上级党组织任命负责人。在党员互相熟悉后,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党的支部委员会。
二、临时党支部
外出执行临时性任务、参加短期学习或被抽调参加某一个临时机构工作,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成立临时党支部。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需要一段时间,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暂不具备成立正式党支部的条件的,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这些党员的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组织,只是临时在这个支部过组织生活,待任务完成后,党员仍回原单位的党组织。临时党支部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1.临时党支部的设置
临时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可由党员大会选举,也可由上级党组织指定。成立临时党支部要经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
原则上临时党支部不能发展党员,不能对犯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但可以接受要求入党的人的入党申请书,并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在临时党支部任务完成后,将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向有关党组织介绍。对于在完成临时任务过程中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临时党支部要负责了解党员的错误事实,并向有关党组织提供情况。
2.临时党支部的职责
临时党支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履行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中心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
(2)围绕党的工作,抓好中心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严格遵守中心的各项工作制度。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4)加强对党员的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开展好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
(5)积极做好中心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中心党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临时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临时党支部一旦成立,成员就必须遵守临时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1)组织生活制度。
严格执行“三会一课”规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年安排上一次党课。每年根据上级部署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自觉坚持党日活动制度。每个党员都要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2)集体领导制度。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党的自身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上级规定应由党支部集体决定的问题,都应提交党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不得由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3)党内表决制度。
决定党内重大问题时,要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或支委会进行表决。表决时要遵循党内表决制度,不论赞成还是反对,执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表决;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街党工委报告,请求裁决。
(4)民主生活会制度。
党支部每年按街党工委规定时间召开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根据街党工委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确定会议的主题、内容、时间,向街党工委报告,并通知每个支部委员;支委之间相互沟通谈心;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要学习有关文件,统一思想认识。会议主持人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引导与会的支委畅所欲言。会议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订整改措施,切实加于解决。会议要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将会议记录和会议情况报送街党工委。
(5)交纳党费和请假制度。
党员每月按规定标准自觉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员外出半个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参加党支部活动,必须向党支部请假。对党员无故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要及时给予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视为自行脱党。党支部应当决定予以除名,并报街党工委。
三、党支部组织机构的设置
基层党的组织机构是基层党的各级组织、领导机关、工作机关的统称。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我们党整个肌体中最基本的“细胞”,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因此,党支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非常重要的。
1.组织机构设置的条件
设置党支部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有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党的领导的加强和改善。所以,党支部的设置是有一定的条件的,一般是按照党员人数来设置党支部。按照党员人数设置党支部,可以便基层党的上级组织和下级组织、党组织的领导干部和普通党员保持适当比例,有利于基层党组织的精干高效,有利于基层各级党组织的效能得到充分发挥。
(1)成员超过7人。
党员人数超过7人(含7人)的党支部,可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支委多的还可以设副书记、纪检委员、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统战委员等。
(2)成员不超过7人。
党员人数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都不设支部委员会,只设支部书记一人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或配1名支部干事。
2.设置党支部书记岗位
党支部书记岗位的设置应按照应专必专、宜兼则兼和积极推进交叉任职的原则进行设置。党支部书记与同职级行政正职享受同等待遇。
(1)应专必专。
一个好党支部书记能够形成基层坚强的政治核心。在基层管理中,党组织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部工作和战斗的基础,基层党支部书记的形象在一定程度上也代表了党的形象。但是在基层党支部干部队伍中,党支部书记年龄老化、地位矮化、作用弱化的现象普遍存在,从而削弱了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影响了基层的健康发展。所以,基层党组织要加强专业化建设,应专必专,这样才能切实推进党在基层的建设。
(2)宜兼则兼。
建设好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管理者队伍,是搞好基层建设的关键。当前,要以促进改革和发展为中心,在积极探索、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对党支部领导人员的管理范围,制定适合基层特点的具体办法,对企业领导人的推荐、考察、任免应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引入竞争机制,宜兼则兼。
(3)积极推进交叉任职。
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积极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可通过法定程序进入基层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符合条件的基层决策机构和行政管理机构中的党员可按照党的有关规定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
3.设立专职党支部书记
一线生产队、站、库、车间,野外独立作业、施工的基层单位,队伍规模较大、承担特殊任务的基层单位党支部,应设立专职党支部书记。
为加强基层的党的建设,培养造就高素质的党支部书记队伍,保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在基层单位的贯彻落实,对专职党支部书记任职资格实行如下评定办法:
(1)基本条件。
应具有两年以上党龄。工作经历的界定。领导、管理、政治工作经历是指在领导、管理、政治工作岗位上的经历,在哪个岗位上工作,就具有相应的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的,应具有2年以上管理工作经历;本科学历的,应具有3年以上管理工作或2年以上领导工作经历;大专学历或相当于本科学历的,应具有4年以上管理工作或3年以上领导工作经历,以此类推。思想作风正派,敢于坚持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考试。
凡是符合党龄、学历、工作经历和基本素质要求的,均可报名参加考试。两年内被总公司及上级评为模范党支部书记、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纪检干部及担任过专职党委书记、副书记和两级机关党务部门领导离职不超过两年的免试。考试内容分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基础理论知识约占60%。其中,政治20%,经济15%,法律10%,科学技术10%,历史、国情国力5%。专业知识约占40%。其中,党支部工作25%,公文写作与处理10%,总公司历史和重大事件5%。判断题、单项选择题、简答题、论述题和公文写作5种题型。可参考《全国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模拟试题解答》;《中国共产党章程》;总公司《党支部工作细则》。
(3)考核。
考试及格者和具备免试条件的报名者。具体考核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主要表现。由基层组织考核对象所在单位(部门)的群众或相关人员,以会议的形式,由被考核者介绍本人情况,与会人员按德、能、勤、绩四项进行书面打分评议,德、能、勤、绩、廉各20分,共100分。得70分(含)以上票超过70%(含)者,为“具备任职资格”,不满70%者,为“不具备任职资格”。
(4)评定。
考试和考核工作全部结束后,由基层专职党支部书记任职资格评审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再经基层党委讨论通过后统一发文公布。任职资格在基层范围内有效,有效期为两年。基层每两年至少组织一次资格评定。
基层专职党支部书记任职资格评审领导小组由基层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党务部部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务工作部分管组织工作的副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各单位党委书记组成。
4.支部委员会的设置
党支部委员会是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党支部的领导机关,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党支部委员会的设置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央组织部的有关规定,党员人数超.过10人的党支部,应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10人的党支部,不设党支部委员会,只设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增设党支部副书记;个别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么可以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应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而定,一般应为单数,由3—7人组成。
(2)党支部委员会及其成员的产生。
根据党章有关现定,党支部委员会无论是新设置的,还是任期届满的,都必须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在任届期间,当委员出现全缺或需要增补时,补选和增选的委员也必须经选举产生。临时党支部的支部委员会成员可以由党员推举,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临时指定。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有三种形式:一是随着任期届满在新选出的党支部委员会所召开,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二是不设党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的书记、副书记直接在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三是在党支部委员会的任期内,当书记、副书记出现空缺时,由上级党组织任命或通过补选(不是党支部委员的要先补选为委员)的办法选举产生。
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和设置,应根据支部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书记(需要时可设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有的可根据支部工作需要和具体情况,分别增设青年委员、统战委员等。支部委员会人数少的,可采取支部委员分工负责某几项工作的办法,委员不宜设得过多。
典型案例:贵阳白云区“三正三强”推进村级党组建设
走进贵阳市白云区各村各寨,“三正村”、“三强村”正成为热词。“在班子中讲正派、在群众中树正气、在致富中走正道;做群众工作能力强、抓集体经济能力强、助全局发展能力强”——在白云区,“三正三强”逐渐成为各村干部行动的准则和衡量村支两委干部能力的标杆。
“三正三强”看似简单,要真正做到还不容易。白云区委组织部的干部们调研中,发现基层组织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村支两委运行还不够规范,尤其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决策管理上不够民主、科学,党组织的公信力不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模式单一,少数党员、干部法纪意识、大局意识、群众意识、责任意识不强,在参与全局经济社会建设中表率作用不好,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个别村支两委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能力不强,群众增收渠道不宽,党组织凝聚力不强。
在贯彻贵州省“两加一推”主基调、实施“三化同步”战略、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白云区决策层意识到,农村基层党建至关重要,比如项目要落地,就需要土地,而更多的土地在农村;还有土地征收、项目的建设等等,都需要得到村民的支持。因此,该区把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夯实基础推动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围绕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任务,白云区大力探索创新,开展了农村党建“夯基石·强堡垒·争先锋”专项行动,出台了《白云区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运行规程(试行)》,进一步明确农村中存在的村两委职责及关系等还不够规范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村级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及村务公开和村财务、资产管理,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及其工作运行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在贯彻落实《白云区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运行规程(试行)》过程中,白云区各村因地制宜,纷纷提出了打造“三正村”、争创“三强村”的目标。在“三正三强”目标的指引下,白云区各村支两委争先恐后强筋骨、谋发展。比如最早提出打造“三正”村的都拉村,正着手利用村集体土地优势,采取“支部+公司+农户”形式,与驻村企业合作,发展仓储运输物流业,做大做强村集体经济。此外,以都拉村为龙头,周围7个村共同出资2000万成立贵阳都拉营强村联合发展有限公司,统一规范管理各村运输车辆,带领村民在发展中走正路,公开促公平,规范搞经营,有效地解决了村民采取挡工堵路等不正当手段强行揽活的问题。又如艳山红镇各村提出的“双创双增”目标,即创办集体经济实体、创办经济发展项目,增强集体经济实力、增强服务群众本领,着力增强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实力,从而不断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