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九)“致求盈余”,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求益盈余”,类聚卷九三引同。
(五〇)“当吾在浪泊、西里、乌间”,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无,御览卷三九〇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又书钞卷一五一,类聚卷二、卷九二,御览卷一五、卷九二三,记纂渊海卷九七,文选卷二八鲍照苦热行李善注皆引此段文字,字句互有同异。此句原脱“西”字、“乌”字。按姚本云:“吾在浪泊、西里、乌间。”聚珍本云:“吾在浪泊、西里、坞间。”书钞卷一五一引云:“吾在浪泊、西里、坞间。”类聚卷二引云:“吾在浪泊、西里、乌闲。”今据增补“西”字、“乌”字。四库全书考证云:“马援谓官属曰:‘吾在浪泊、西里、乌间。’按‘乌间’,太平御览及范书本传俱无‘乌’字。恐是地名。”考证所谓太平御览,系指御览卷一五。卷一五引云:“吾在浪泊、西里间。”
(五一)“熏”,类聚卷九二、御览卷九二三、记纂渊海卷九七、文选卷二八鲍照苦热行李善注引作“上”。
(五二)“乌鸢”,书钞卷一五一引作“鸢飞”,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作“飞鸢”。“跕跕”,范书李贤注云:“堕貌也。”
(五三)“马援与兄子严敦书云”,马援兄子严、敦并喜讥议,交通侠客。援时在交址,遂遣书相诫。
(五四)“庞伯高”,聚珍本作“龙伯高”,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范书马援传载援书云:“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据范书马援传,伯高名述,京兆人,为山都长,后擢为零陵太守。
(五五)“杜季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载援书云:“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效也。”季良名保,京兆人,为越骑司马,见范书马援传。
(五六)“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也”,此条御览卷七五〇亦引,字句较略。
(五七)“苏定”,为交址太守,逼反交址女子征侧,事见范晔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
(五八)“囗目”,眇目细视。“讨”,原误作“计”,聚珍本作“讨”,今据改正。
(五九)“臣援师事杨子阿”,此文义未完,其下当有阙文。范晔后汉书马援传载援表云:“臣援尝师事子阿,受相马骨法。”此句下当据范书增补“受相马骨法”一句。
(六〇)“二”,聚珍本作“三”,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六一)“朝见位次随九卿之囗”,疑“之”字下脱“列”字。此条聚珍本作“援振旅还京师,赐车一乘”。书钞卷一九引作“马援振旅京师,赐车一乘”。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建武“二十年秋,振旅还京师,军吏经瘴疫死者十四五。赐援兵车一乘,朝见位次九卿”。
(六二)“墓”,御览卷四三四引同,聚珍本作“葬”。按“葬”字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作“葬”。
(六三)“当”,原误作“尚”,聚珍本作“当”,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今据改正。
(六四)“刘尚”,原误作“刘向”。聚珍本作“刘禹”。按类聚卷五九、御览卷三五五引皆作“刘尚”,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又范书光武帝纪、公孙述传、来歙传、祭遵传、马成传、宋均传、南蛮西南夷传,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五行志,袁宏后汉纪卷八亦皆作“刘尚”。然范书来歙传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尚’字并作‘禹’。”
(六五)“矍铄哉是翁也”,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李贤注云:“东观记作‘囗哉是翁’。”聚珍本从之。然类聚卷一八、卷五九,御览卷三五五、卷三八三引皆作“矍铄哉是翁也”。
(六六)“二月到武陵临乡”,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建武二十四年,援率军击武陵五溪蛮,“明年春,军至临乡”。是此“二月”当在建武二十五年。
马廖(一)
廖少习易经,清约沈静。援击武溪无功,卒于师,廖不得嗣爵。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廖传李贤注 马廖、任傀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二)御览卷二四一
马廖上疏长乐宫曰:(三)“夫改政移风,必有其本。长安语曰:‘城中好高髻,(四)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过半额。(五)城中好广袖,(六)四方用疋帛。’” 御览卷三六四
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防、光、廖、廖子豫,(七)三家奴婢千人,(八)兄弟父子并受爵土,荣显冠世,多买京师膏腴美田,作大庐,近带城郭,妨困小民。御览卷八二一
(一)“马廖”,字敬平,马援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马廖、任傀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范晔后汉书马廖传云:“少以父任为郎。明德皇后既立,拜廖为羽林左监、虎贲中郎将。”“任傀”,即任隗,事详范晔后汉书本传。
(三)“长乐宫”,此三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城中好高髻”,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过”,聚珍本作“且”,范晔后汉书马廖传同。
(六)“城中好广袖”,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一八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廖传作“城中好大袖,四方全疋帛”。
(七)“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防、光、廖、廖子豫”,聚珍本注云:“范书梁松殁于显宗永平四年,马氏之败在肃宗建初八年,于时松殁已久,此文有误。”
(八)“三家奴婢千人”,此句原无,御览卷五〇〇引云:“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马防兄廖、廖子孙三家奴婢千人。”今据增补。“兄”当为“光”之讹,“孙”当为“豫”之讹。所谓“三家”,系指马援子廖、防、光三家。聚珍本未辑此句。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防兄弟贵盛,奴婢各千人已上。”御览卷四七〇引东观汉记马防传亦云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
马防(一)
永平十五年,(二)上始欲征匈奴,与窦固等议出兵调度,皆以为塞外草美,可不须马谷,(三)其各以。(四)固等将兵到炖煌,当出塞上,请马谷。上以固言前后相违,怒不与谷。皆言按军出塞,无谷马故事。马防言:“当与谷。”(五)上曰:“何以言之?”防对曰:“宣帝时,五将出征,按其奏言:(六)‘匈奴候骑得汉马矢,见其中有粟,知汉兵出,以故引去。’以是言之,马当与谷。”上善其用意微致,(七)敕下调马谷,防遂见亲近。(八)御览卷八九四 马防征西羌,(九)上喜防功,(一〇)令史官作颂,颂其功伐。书钞卷一〇二章帝建初三年,(一一)马防为车骑将军、城门校尉,置掾史,位在九卿上,绝席,班同三事。(一二)诏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一三)特以前参医药,懃劳省闼,绥定西羌,(一四)以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增防,(一五)身带三绶,宠贵至盛。(一六)御览卷六八二马防,字公平,(一七)为光禄勋,宿卫宫省。上数幸防府,赏赐饮食,行每日出。(一八)书钞卷五三大予丞鲍邺等上作乐事,下防。防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邺上言,天子食饮,必顺于四时五味,而有食举之乐。所以顺天地,养神明,求福应也。今官雅乐独有黄钟,而食举乐但有太簇,皆不应月律,恐伤气类。可作十二月均,各应其月气。公卿朝会,得闻月律,乃能感天,和气宜应。诏下太常评焉。太常上言,作乐器直钱百四十六万,奏寝。今明诏复下,臣防以为可须上天之明时,因岁首之嘉月,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一九)隋书音乐志马防,字孝孙,拜执金吾,(二〇)性矜严公正,上言孝章,(二一)议多见用。(二二)书钞卷五四马防子钜,为常从小侯,六年正月斋宫中,上欲冠钜,夜拜为黄门侍郎,(二三)御章台下殿,陈鼎俎,自临冠之。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二四)御览卷五四〇
马防多牧马畜,赋敛羌胡。(二五)帝不喜之,数加谴敕,所以禁遏甚备,由是权势稍损,宾客亦衰。御览卷六二七
(一)“马防”,马援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华峤后汉书卷一、张璠汉记。
(二)“永平十五年”,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三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马谷”,聚珍本作“谷马”,御览卷八三七引同。
(四)“其各以”,此下有脱文,无从校补。
(五)“当与谷”,此句至“对曰”诸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未辑录,御览卷八三七引,今据增补。“当”字原误作“常”,依文义校改。
(六)“按其奏言”,此句原无,御览卷八三七引,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作“其奏言”,类聚卷九三引同。
(七)“微致”,原作“微动”,不成辞。御览卷八三七引作“微致”,当是,今据改正。聚珍本作“微至”。
(八)“防遂见亲近”,此条类聚卷八五亦引,字句较简略。
(九)“马防征西羌”,事在章帝建初二年。
(一〇)“喜”,姚本同,聚珍本作“嘉”。
(一一)“章帝建初三年”,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马防传,肃宗即位,拜防中郎将,稍迁城门校尉。建初二年,金城、陇西羌皆反,拜防行车骑将军事,率军击羌。明年,诏征防还,拜车骑将军,城门校尉如故。
(一二)“班同三事”,此句原无,书钞卷五二引云:“马防,章帝建初三年,防为车骑将军,班同三事。”翰苑新书卷三六引云:“马防班同三事。”今据增补。姚本有此句,聚珍本脱。水经注卷二二引云:“汉封车骑将军马防为侯国,防城门校尉,位在九卿上,绝席。”字句省略颇多。
(一三)“诏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原无“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十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建初“四年,封防颍阳侯,光为许侯,兄弟二人各六千户”。此二句类聚卷五一引作“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御览卷一九九引作“封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为颍阳侯”,卷四七〇引作“诏封防兄弟三人各三千户,防为颍阳侯”,卷五一五引作“马防兄弟二人皆各六千户”,皆有讹脱。
(一四)“绥定西羌”,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羹亭”,原作“美亭”,御览卷一九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羹亭”,类聚卷五一引同,今从改。水经注卷二一云:汝水又东南流径不羹城南,其地为亭,“东观汉记曰:‘车骑马防以前参药,勤劳省闼,增封侯国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即此亭也”。“千二百五十户”,姚本、聚珍本作“一千二百户”,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同。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作“千三百五十户”。
(一六)“身带三绶,宠贵至盛”,记纂渊海卷七一引此二句。
(一七)“字公平”,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防字江平,书钞卷五四、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东观汉记又云防字孝孙。
(一八)“行每日出”,此句有脱误。其下原有“上征讨四方,令防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数句。按书钞卷五三下条注文云:“续汉书:‘李通字次元,为光禄勋。时上征讨四方,令通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是书钞卷五三所引东观汉记“上征讨四方”云云,系由下条误入,今删去不录。
(一九)“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马防上言:‘圣人作乐,所以宣气致和,顺阴阳也。臣愚以为可因岁首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今据增补。“十月迎气乐”,范书马防传作“十二月迎气乐”。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据范书章帝纪李贤注所引辑录。玉海卷六、卷一二、卷一〇四亦引此条文字,卷六据隋书音乐志引,卷一二所引与范书李贤注同,卷一〇四亦同李贤注,然又略有增补。
(二〇)“拜执金吾”,据范晔后汉书马防传,防未曾拜执金吾,其弟光曾自越骑校尉迁执金吾。
(二一)“上言孝章”,此句有讹误。御览卷二三七引作“上事处”,亦有误。
(二二)“议多见用”,“议”原误作“义”,今据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改正。此条姚本作“马防,字孝孙,拜金吾,性矜严公正,数言政事,多见采用”,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聚珍本仅取姚本末三句,首句上补“防”字。万花谷续集卷三亦引此条,字句较略。
(二三)“黄门侍郎”,原无“侍”字,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〇一、卷四七〇引有,今据增补。
(二四)“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七〇引有此句,仅无“防”字。此条书钞卷五八、初学记卷一四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五)“赋敛羌胡”,书钞卷四一仅引此一句。
马光(一)
光遭母丧,哀恸感伤,形骸骨立。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防传李贤注 马光,字叔山,为卫尉,上以光谨敕畏慎,特亲异之。(二)书钞卷五三
马光,字叔山,监越骑校尉。视事,帅厉吏士,(三)教习有方。(四)时五校尉令在北军营中,光以为五校尉主禁兵武备,(五)所以宿卫两宫,不宜在一处,表请二校尉附北宫。诏书许越骑、射声等治北宫。(六)书钞卷六一
章帝与舅马光诏曰:“朝送鹿脍,宁用饭也。” 御览卷八六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