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妻死,(一〇)长兄更为娶妻。(一一)妻至官舍,(一二)霸笑曰:“年老,儿子备具,何用空养他家老妪为?”即自入拜其妻,手奉案前跪。霸曰:(一三)“夫人视老夫复何中空,(一四)而远失计义,(一五)不敢相屈。”(一六)即拜而出。妻惭求去,(一七)遂送还之。书钞卷八五
(一)“魏伯”,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四亦略载其事。“伯”,与“霸”字同。
(二)“字乔卿”,聚珍本注云:“一本作‘字延年’。”御览卷四九一引云“魏霸字延年,仕为光禄大夫”,书钞卷五四又引云“魏霸字叔卿”,皆不可据信。按御览卷七一〇引云:“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御览卷四九一所引“魏霸字延年,仕为光禄大夫”二句,疑即由东观汉记这段文字脱误而成。范晔后汉书魏霸传载霸字乔卿,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亦载霸字乔卿,可证“乔卿”二字不误。
(三)“归”,聚珍本无此字。
(四)“生病”,聚珍本作“至病”,与上句连读。
(五)“为钜鹿太守”,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三五、续编珠卷一引亦同,独类聚卷二一引作“为长史”。
(六)“专”,姚本、聚珍本作“尊”,类聚卷二一引同。按“尊”字是,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亦作“尊”。
(七)“乡里慕其行,化之”,原无“之”字,语义未完,姚本、聚珍本有“之”字,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同,今据增补。此二句类聚卷二一引作“乡里皆慕其化”。
(八)“为将作大匠”,据范晔后汉书魏霸传,霸于和帝永元十六年征拜将作大匠。
(九)“无谴过”,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之事”二字。
(一〇)“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妻死”,原无“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十字,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七一〇引亦有,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引亦载霸仕为光禄大夫,只是文字略异。范晔后汉书魏霸传云:“延平元年,代尹勤为太常。明年,以病致仕,为光禄大夫。”是霸为光禄大夫在延平二年,此引东观汉记“元年”下可能有删节。
(一一)“更”,姚本、聚珍本作“伯”,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卷七一〇亦皆引作“伯”。按霸与其兄不应同名,“伯”字有误。
(一二)“妻”,姚本、聚珍本作“送”,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卷七一〇亦皆引作“送”。
(一三)“即自入拜其妻,手奉案前跪。霸曰”,此三句姚本同。聚珍本“拜”作“辞”,书钞卷一三三引无“霸”字,御览卷四九一引“拜”作“辞”,无“手”字,“跪霸”作“因跪”,御览卷五四二、卷七一〇引“跪霸”作“因跪”,余亦同。
(一四)“空”,聚珍本脱此字。
(一五)“远”,聚珍本作“遂”,御览卷四九一引亦作“遂”。
(一六)“不敢相屈”,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五四二、卷七一〇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九一引作“不敢屈”,偶脱“相”字。
(一七)“妻惭求去”,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四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刘宽
刘宽迁南阳太守,(一)温仁多恕,吏民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二)类聚卷八二 刘宽简略嗜酒,尝坐客,使苍头市酒,迂久,(三)大醉而还。对客骂曰:“畜生。”宽遣人视奴,疑必自杀。(四)类聚卷三五
刘宽性简略,夫人欲试宽意,伺当朝会,装严已讫,使婢奉肉羹,(五)翻污朝衣。婢遽收之,(六)宽神色不异,乃徐言:“羹烂汝手?”(七)合璧事类卷五四
(一)“刘宽”,字文饶,弘农华阴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二五,隶释卷一一太尉刘宽碑、刘宽后碑亦略载其事。“迁南阳太守”,范书刘宽传云:“延熹八年,征拜尚书令,迁南阳太守,典历三郡。”而太尉刘宽碑云宽延熹八年,“迁东海相,以德兴化,泽臻民物。复迁南阳太守”。
(二)“示辱而已”,此条御览卷九九九亦引,字句微异。
(三)“迂久”,此句原无,御览卷四六六、卷五〇〇引有,今据增补。
(四)“疑必自杀”,此条姚本和御览卷四六六、卷五〇〇所引与此字句大同小异。惟聚珍本较详,全文作“宽简略嗜酒,尝有客,遣苍头市酒,迂久,大醉而还。客不堪之,骂曰:‘畜产。’宽须臾遣人视奴,疑必自杀。顾左右曰:‘此人也,骂言畜产,辱孰甚焉。吾惧其死也。’”与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字句大略相同,不知聚珍本据何书辑录。
(五)“使婢奉肉羹”,“使”字下书钞卷一二九引有“侍”字,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同。
(六)“遽”,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六帖卷二〇、御览卷五〇〇引亦有,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同,今据增补。
(七)“羹烂汝手”,此条初学记卷一九、类聚卷三五、万花谷后集卷一六亦引,字句微异。
伏湛(一)
上自将击彭宠,(二)伏惠公谏曰:“臣闻文王享国五十,伐崇七年,而三分天下有二。至武王,四海乃宾。陛下承大乱之极,出入四年,中国未化,远者不服,而远征边郡,四方闻之,莫不怪疑,愿思之。” 御览卷四五三 南阳太守杜诗上疏荐伏惠公曰:(三)“窃见故大司徒阳都侯伏惠公自行束脩,(四)讫无毁玷,(五)笃信好学,(六)守死善道,经为人师,行为仪表,秉节持重,有不可夺。(七)众贤百姓,乡望德义。(八)微过斥退,久不复用,识者愍惜,儒士痛心。湛容貌堂堂,(九)国之光辉,智略谋虑,朝之渊薮。龆龀励志,(一〇)白首不衰。实足以先后王室,名足以光示远人。武公、庄公所以砥砺蕃屏,劝进忠信,令四方诸侯咸乐回首,仰望京师。柱石之臣,宜居辅弼,出入禁门,补阙拾遗。”(一一)御览卷六三一
(一)“伏湛”,字惠公,琅邪东武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
(二)“上自将击彭宠”,建武二年,彭宠反汉。三年,光武帝欲自将兵击之。时伏湛为大司徒,上疏谏阻,遂遣耿弇击宠。
(三)“南阳太守杜诗上疏荐伏惠公曰”,建武五年冬,光武帝征张步,伏湛留守。时蒸祭高庙,河南尹、司隶校尉于庙中争论,湛不举奏,被免去大司徒之职。六年,徙封不其侯,遣就国,故有杜诗上疏荐伏湛事。见范晔后汉书伏湛传。
(四)“自行束脩”,谓初入学官之时。汉代年十五左右始行束脩,入学官。
(五)“讫”,竟也。
(六)“学”,原作“死”,涉下文而误。聚珍本作“学”,书钞卷三三引同,与范晔后汉书伏湛传相合,今据改正。
(七)“秉节持重,有不可夺”,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三亦引,今据增补。“夺”字下当有“之志”二字,范晔后汉书伏湛传载杜诗荐湛疏云:“秉节持重,有不可夺之志。”
(八)“乡”,范晔后汉书伏湛传作“仰”。
(九)“湛容貌堂堂”,此句至“宜居辅弼”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其中“容貌堂堂”至“名足以光示远人”诸句和“柱石之臣,宜居辅弼”二句,御览卷三八九引,“武公、庄公所以砥砺蕃屏”至“仰望京师”四句,范晔后汉书伏湛传李贤注引。
(一〇)“龆龀”,谓童年。范晔后汉书伏湛传作“髫发”。
(一一)“出入禁门,补阙拾遗”,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〇潘岳西征赋李善注亦引,今据增补。文选卷二八鲍照乐府放歌行李善注引作“出入禁门,补拾遗阙”。此条御览卷三七九、文选卷四七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李善注亦引,然皆极简略。
伏盛
伏盛,(一)字伯明。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隆传李贤注 张步遣其掾孙昱随盛诣阙上书,献鳆鱼。(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隆传李贤注
(一)“伏盛”,伏湛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盛”,范书作“隆”,云“字伯文”。李贤注云:“东观记‘隆’作‘盛’,字伯明。”按“盛”字当改作“隆”。为避殇帝讳,修史者改“隆”作“盛”。
(二)“张步遣其掾孙昱随盛诣阙上书,献鳆鱼”,范晔后汉书伏隆传云:“张步遣使随隆诣阙上书,献鳆鱼。”李贤注云:“东观记:步遣其掾孙昱随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伏恭(一)
恭字叔齐,伏湛同产兄子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六牟融传李贤注
(一)“伏恭”,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二。
伏晨(一)
晨尚高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湛传李贤注
(一)“伏晨”,伏湛少子伏翕之孙,范晔后汉书无传。
侯霸
侯霸,(一)字君房,有威重,(二)为太子舍人。(三)书钞卷六六 从钟宁君受律。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李贤注
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四)为临淮太守,治有能名。(五)及王莽之败,霸保固自守,(六)卒全一郡。更始元年,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七)百姓老弱相携号哭,遮使者车,或当道而卧。皆曰:“乞侯君复留期年。”(八)民乃诫乳妇勿得举子,侯君当去,必不能全。使者虑霸就征,临淮必乱,不敢受玺书,(九)而具以状闻。(一〇)御览卷二六〇
侯霸为尚书令,(一一)深见任用。(一二)类聚卷四八
(一)“侯霸”,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
(二)“有威重”,此句御览卷二四六引作“为人严而有威”。
(三)“为太子舍人”,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成帝时,任霸为太子舍人。”
(四) “河南密人也”,此句原无,书钞卷一三九引,今据增补。“河南”二字原误作“河内”,今据范晔后汉书侯霸传校改。汉书地理志河南有密县。
(五)“为临淮太守,治有能名”,此二句姚本作“霸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聚珍本同,惟无“霸”字。书钞卷一三九引作“为临淮太守,郡以致治”。袁宏后汉纪卷五亦云侯霸于王莽时“为临淮太守”。按临淮郡,王莽改为淮平。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后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
(六)“自”,原脱,今据范晔后汉书侯霸传增补。此句聚珍本作“霸保守临淮”,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
(七) “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此句原作“遣使征霸”,姚本、聚珍本作“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范晔后汉书侯霸传李贤注引同,今据改。此句书钞卷一三九引同,惟“齎”字作“赉”。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作“遣谒者侯盛齎玺书征霸”。
(八)“期年”,此二字原无,聚珍本云:“愿复留霸期年。”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据增补。
(九) “受”,聚珍本作“授”,范晔后汉书侯霸传同。按二字通。
(一〇)“而具以状闻”,此条书钞卷三五亦引,字句简略。
(一一)“侯霸为尚书令”,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建武四年,光武征霸与车驾会寿春,拜尚书令。”
(一二)“深见任用”,此条御览卷二一〇亦引,文字全同。
韩歆
韩歆,(一)字翁君,南阳人。以从征伐有功,封扶阳侯。好直言,为司徒,(二)尝因朝会帝读隗嚣、公孙述相与书,歆曰:“亡国之君皆有才,桀、纣亦有才。”上大怒,以为激发,免归田里。上犹不释,复诏就责,歆及子婴皆自杀。御览卷四八三
(一)“韩歆”,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略载其事。
(二)“为司徒”,建武十三年,从沛郡太守代侯霸为大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宋弘
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一)弘荐沛国桓谭才学洽闻,几及杨雄、刘向父子。于是召谭拜议郎、给事中。上每宴,辄令鼓琴,好其繁声。弘闻之,不悦,悔于荐举。闻谭内出,正朝服坐府上,(二)遣吏召之。谭至,不与席而让之曰:(三)“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四)而今数进郑声以乱雅乐,(五)非颂德忠正也。”(六)后大会群臣,上使谭鼓琴,见弘,失其常度。上怪而问之,弘乃离席免冠谢曰:“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七)臣之罪也。”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八)御览卷六三一 宋弘为司空,(九)常受俸得盐豉千斛,(一〇)遣诸生迎取上河,令粜之。盐贱,诸生不粜,弘怒,便遣,及其贱,悉粜卖,不与民争利。(一一)御览卷八二八
宋弘尝燕见,御坐新施屏风,图画烈女,(一二)帝数顾视之。弘正容言曰:“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上即为撤之。时上姊胡阳公主新寡,(一三)上与共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上曰:“方且图之。”后弘见上,令主坐屏风后,因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上顾谓主曰:“事不谐矣。”类聚卷六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