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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女巫的面包(3)

“不行!”他怒气冲冲地说,“我非和她说清楚不可。”

他愤怒地拍打着马莎小姐的柜台。

“你把我给毁啦!”他嚷道,蓝眼睛在镜片后面喷出火来。“我对你说吧。你是个让人恶心的老猫!”

马莎小姐虚脱一般地倚在货架上,一只手按着那件小蓝点儿背心。

年轻男人抓住艺术家的衣领。

“你也骂够了,走吧。”他把那个气急败坏的人拖到门外,自己又转回来。

“夫人,我应当把这场吵闹的原因告诉你,”他说,“他姓布卢姆伯格,是个建筑图样设计师。我们在一个事务所里工作。”

“他正在绘制一份新市政厅的平面图,辛辛苦苦地干了三个月。准备参加有奖竞赛。他昨天刚勾上墨。您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底稿的。勾完墨之后,再用陈面包擦去铅笔道儿。陈面包比橡皮好用多了。”

“布卢姆伯格一直在您这里买陈面包。今天——嗯——你明白,夫人,面包里面的黄油……布卢姆伯格的图样成了废纸。现在只能用它来包三明治啦。”

马莎小姐走进内室。她脱下小蓝点儿的绸质背心,换上那件穿旧了的棕色哔叽衣服。接着,她把美容用的神秘煎汁也倒进了窗外的垃圾箱里。

二十年后

〔美国〕欧·亨利

一个警察昂首挺胸地在大街上巡视,他的这种引人注目的行走姿势是多年来养成的职业习惯,而不是装装样子给别人看的,因为街上并没有多少行人。此时接近夜里十点钟,瑟瑟的寒风夹杂着浓浓的雨意,把街上的行人撵得都差不多了。

他一边走,一边随手挨家挨户地试着推推门,看是否已经拴好,同时灵活熟练地转动着手中的警棍,那动作让人有些眼花缭乱。他还不时转过头去,警觉地回望一眼越来越寂静的大街。这位警察,身材高大,气度不凡,俨然一个和平的卫士。这个地区的居民习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偶尔可以看到烟店或通宵营业的便餐窗口的灯光,但大多数的商店都已经关门上板了。

走过某条街的一半的时候,警察突然放慢了脚步。他发现,有一个男人,嘴里叼着一支没点火的雪茄,靠在一家五金店的幽暗的门洞里,下意识地向街上张望。

警察走上去,那人急忙解释道:“这里没事,长官,”他说,“我在等一个朋友,这是二十年前定下的约会。听起来有点好笑吧?如果你想知道前因后果的话,我可以从头讲给你听:这个地方,从前是个餐馆,叫大乔·布雷迪餐厅。”

“五年前还是餐馆,”警察说,“后来拆迁了。”

站在门洞里的那个人划着一根火柴点燃雪茄。亮光下出现了一张苍白的方下颌的脸和一双多疑的眼睛,右眼眉旁边还有一道随着时间的推移已经变白了的疤痕。他的领带别针上镶嵌着一块样式古怪的大钻石。

“二十年前的今晚,”那人说,“我在这儿的大乔·布雷迪餐厅同我的密友,世界上最好的人吉米·威尔斯一起吃饭。我们俩都是纽约长大的,从小就亲如兄弟。那时我十八,吉米二十。第二天早晨,我要动身到西部去碰碰运气,吉米不愿意离开纽约,在他心里,纽约是世界上绝无仅有的地方。那天晚上我们约好,二十年后,不论对方混得如何,也不管路途多么遥远,都要赶回来,在此地、此日、此时再次会面。我们认为,二十年后,我们的命运和生活已经基本定型了。”

“听起来很有意思,”警察说,“不过,两次见面的时间跨度可真够长的了,自你走后没有收到过你朋友,就是那个吉米的信吗?”

“啊,收到过,开始我们通过一段时间信,”那人说,“不过一两年后通信就中断了。你知道,西部可是一个充满梦想的地方,我也从来没有浪费自己的精力和时间。我相信,只要吉米还活着,他肯定会来赴约的,因为他是我最忠实可靠的朋友,我赶了一千多里路,就是为了见他一面。”

这个等朋友的人掏出一块漂亮的表,看了看时间。警察注意到,那表盖上镶着几块小钻石。

“还差三分钟,”他说,“我们那次在这里分手时是十点整。”

“这么说,你在西部混得不错吧?”警察问。

“不错!但愿吉米能赶得上我,哪怕赶上一半也好呀!他人倒是不错,只是有点死板。为了发迹,我不得不同一些最狡猾的家伙长期明争暗斗。在纽约,人总是过于守规矩,我要用西部的机敏把吉米武装起来。”

警察转动了一下手中的警棍,若无其事地走动了一两步。

“对不起,我得走了,希望你的朋友能如约而至。如果按约定时间他没有到,你就不等他了吗?”

“不!”那人说,“我至少多等他半个小时。只要他还在人世,一定会来的。再见,长官。”

“再见。”警察说完,又继续向前巡逻去了。

这时,雨淅淅沥沥地下了起来,风也越刮越紧。偶尔几个行人,立起衣领,双手插在兜里,默不作声地匆匆走过。

在五金店门洞里的那个千里迢迢来赴二十年前定下的约会的人,感到重逢的希望已渺茫到了近乎荒唐的地步。

大约又过了二十分钟,一个身材魁梧,穿着长大衣,领子翻到了耳朵边的男人,匆匆地从马路对面向他走来。

“是你吗?鲍勃?”他疑惑地问道。

“你是吉米·威尔斯?”门洞里的人叫了起来。

“啊呀,我的天!”来的人双手紧紧地握住那人的手惊呼起来,“是,鲍勃,一点没错,我一直坚信,只要你还在人间,我准能在这儿和你重逢。二十年,时光如白驹过隙,我们都老了。你看,餐馆也拆了,如果没拆,我们一定会痛饮一番的!怎么样,你在西部?!”

“非常好,一切如我所愿,吉米,你又长个子了。”

“是吗?二十岁后我又长了两三寸。”

“过得还不错吧?”那人问。

“还可以,我在市政府的一个部门做事。走,鲍勃,我们找一个熟悉的地方,好好叙叙旧。”

两个人沿街走着,亲热地挽着胳膊。鲍勃因成功而踌躇满志,开始简略地述说起自己发迹的过程,而另一个人,则把头缩在大衣领子里津津有味地听着。

到了街的拐角处,有一家药店,橱窗里灯光明亮,他们不约而同地转过头来,互相注视着对方的脸。

鲍勃突然松开了伙伴的胳膊。

“你不是吉米·威尔斯,”他又紧张又气愤地说,“二十年的时间虽然不短,但它不足以使一个人容貌全部改变。”

“可是,二十年的时间却有可能使一个好人变成坏人,”高个子说,“你已被捕十分钟了,‘狡猾’的鲍勃!芝加哥警方已经料到你会来这个城市的,所以打电话告诉我们,说想要跟你谈谈。你考虑一下是不是该老老实实地跟我走。在咱们还没有去警察局之前,巡警威尔斯叫我交给你一张条子,你可以凑到灯光下看看。”

鲍勃打开了那张小纸条。刚看的时候,他的手还是平稳的,但当他看完后,手便开始颤抖起来了。

条子很短:

鲍勃:我准时到了约会的地点。当你划火柴点烟时,我发现你就是那个芝加哥警方正在通缉的人。我不忍心亲自抓你,所以我走开了,找了个便衣来办这件事。你的老朋友:吉米。

外国佬

〔美国〕弗朗西斯·斯蒂格穆勒

要不是我打电影院出来时正在下雨,我早就走路回家了:我住的公寓就在附近,路也很容易走——顺着大道一直走,过两条街,在第三条街右转就是格伦奈路,往前走一半就到家了。可是,因为下雨,我拦了辆计程车,上去不到半分钟,我就感觉到这名司机——.一个红光满面的老头子,好像有股乖戾与焦躁之气随时要发作似的。

“不对!不对!”看他开始往第一条街圣多明尼可路上转弯时,我叫了出来:“还有两条街呢!”他口中咕哝了几声,又摇摇晃晃地朝大道驶去,不一会儿又转入了第二条街凯沙斯路。

“不是!不对呀!”我又喊道:“下一条,拜托了!下一条街才是我住的地方,格伦奈路!”他听了,转了回来,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向前疾驶,根本没有转入我住的街路,却一去不返似的飞速驶上了大道。

“你看,现在你又开过头了!”我嚷道,“你应该按我说的,往右转呀!请掉头开到格伦奈路三十六号。”

让我大吃一惊的是,这老头子一个回转,车子吱的一声,驶上了湿滑的人行道,猛地往后一倒,越过大马路,一个急刹车,停在我住的街角上。

“下去!”他简直是吼了起来,满脸气得通红,“立刻滚出我的汽车!我绝对拒绝再载你一步!三次了,你把我当作白痴!三次你毫不留情地侮辱我!我的汽车是不载外国佬的,我告诉你!立刻给我下去!”

“这么大的雨?”我喊道,火气也上来了,“我才不干呢!我一次也没侮辱你,别说三次了,先生。你心里有数,我只是拜托你载我回家,可是显然是白费工夫了。现在请你好好载我回去,我会给你小费的。”我又低声下气地加了一句,“大家好聚好散。”

我话还没说完,他又吼了起来:“下去,滚出去!我告诉你,你侮辱我太过分了!你非下去不可!”我瞟了一眼外头的大雨。

“我绝不下去。”我说。

他的态度阴险地平静了下来。

“你要么走出我的汽车,”他镇定却嘶哑着嗓子说道,“要么我把你带去派出所,要求你赔偿对我的羞辱。你自己选择吧!”

“在这样的天气下,”我答道,“我没有选择的余地。尽管去派出所吧。”

他把我载到了派出所。派出所离我住的地方隔了不过几户人家,对我来说并不陌生。我以前去过几次,为的都不是什么麻烦事。我与计程车司机并肩进入空洞洞的派出所时,警官孤寂地坐在办公桌后面,像熟人般地跟我打了个招呼。

“午安,××先生,”他指名道姓地对我说,“可以效劳吗?有何贵干?”可是这个老头子——警官不过对他点了个头而他却根本没有给我说话的机会。“是我有‘贵干’!”他嚷道,“是我对这个外国佬有意见!他三次把我当作白痴,警官!三次他毫不留情地侮辱我!我要讨个公道,警官!”警官瞪了他一眼,脸上并无表情。我觉得他与我一样正在怀疑这老头子的神智到底处于什么样的状况。之后,他转过头问我,是否不嫌麻烦愿意做个笔录。他取出一只蘸水钢笔,打开一本空白的大记事簿,我开始陈述的时候,他行云流水地迅速记下了我的陈述:我给了司机我的住址,他两次转错弯,一再地抱怨,错过我住的街道,他发火,又下最后通牒。这一切警官都以法国人称之为史宾塞的字体不停地记载下来。同时,一次两次地打断我的叙述,训诫这名计程车司机,而司机在我作证的不同阶段在一旁咕哝不已。我说完之后,警官继续写了一会儿,结尾处还特别华丽地挥了一笔,用吸墨纸在最后一行上蘸了一下,谢了我。然后他转身粗声地对司机说:“现在该你了。你也说说看,我好对这个烦人的问题下个决定。”

然而,这个老头子并没有什么可以陈述。

“三次!”他粗鲁、暴怒的嗓门所能喊出的也仍然是这句话,对着警官张牙舞爪的,对我仍是狠狠地瞪着。

“三次呀!警官!三次,他把我当成个白痴,三次我被这个外国佬毫不留情地羞辱!没人忍得下的,警官!”警官将他的指控一五一十地记下之后,略略看了一下,抬起头来对他说:“但是这都是在什么情况之下发生的呢?把你载这位先生时发生的一切详详细细地叙述一遍。如果他刚才陈述的有不实的地方,”他带着歉意地看了我一眼,“你可以更正。”

可是,又来了。

“三次!”我的指控者能说的还是这句话。警官轻快地将钢笔放在桌上,语气十分明确地对我说:“十分明显,先生,你是这个事件的受害者,我非常愿意做个决定,要求这个人不收任何车资将你送回你家门口。如果先生不嫌麻烦大略看看这份笔录,这是法定手续,然后我立刻把这件事情结案。先生,请拿身份证给我看看。”

我的心像铅锤般地沉了下去。我在心里看见家中书桌上放着的,我忘了带出来的,法国法律规定外籍居民必须随身携带的身份证件。

“由于天下大雨,先生,”急中生智,我认为这是唯一的说词,“我把身份证件放在家中了,以免会被这种天气弄湿,说不定还会整个淋坏的。明天一早我就带给你,先生,我希望这能合乎你们的规定,我知道规定很严格,也是必要的。”

但是我已经犯了无可原谅的错,大势已去,一切都完了。

“这不合规定。”警官严峻地说,脸色像块石板,“固然明天早上你可以把身份证件带来,但是以目前的情况来说,我别无他策,只有依法改正我对这次事件的裁决。由于现在雨还没停,我请这位先生载你回家,但是我要求你不仅要付他从头到尾的全程车资,而且要补偿他到派出所来的时间损失。我猜想,先生,”他对老头子说,“你的车表仍然在跑吧?”司机点了点头,警官站起来身来。

“那么,再会了,先生们,”他不带笑容地说,“明天早上你不会忘记吧,先生。”

一如进入派出所时,我们并肩走了出去。当裁决改变时,我注意到我的指控者的眼中闪出了一丝喜悦,但除此之外他并未表露任何胜利的痕迹,就连此刻也始终都没有:他一言不发,开车送我回家。直到车抵家门,我仔细点算将车资如数拿给他时,他才开了口:“先生准是忘了您答应过的,好好给点小费,我们好聚好散吧?”

自信心

〔美国〕山姆·F. 修利尔

有时候,爸爸真的吓着我了。他会把一些他根本毫无一知半解的难题揽在身上,而最后,十之八九,事情都会被他解决。当然,完全是运气作祟。但你又不得不信他那一套。

“自信心,”他常说,“只要相信自己办得到,你就一定办得到。”

“任何事情吗?”我问他,“如果是脑科手术呢?”

“哦!别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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