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回光绪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一四○二-五
新竹知县朱,批解光绪九年冬季分拨府民壮工食并补水银,及台北府批回
署理新竹县知县,为批解事。除外,今差值役,立即管解后项银文,前赴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辕下投缴,候奉印给批回缴销。该役毋得踈忽,致干提究。须至批者。计批解
光绪九年冬季分,民壮工食并补水银壹拾壹两捌钱捌分玖厘。
公文壹角。
批回 印 台北府印右批差吴瑞准此
光绪九年二月十六日给
印 新竹县印
县押限回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