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光绪八年四月十一日一一七○七--一
基隆分府徐,移解新埔街民翁东友夫妇,请新竹知县取具的实铺户保结移覆
移文 关防 台北府分防通判之关防
私记
八年四月十七日到
四月廿日发办
钦加同知衔、基隆分府徐为移请事。案据民人林红毛喊称:「伊姊嫁与翁东友为妻,现因私逃来基,毛仝东友往找,特被林蛟扣留」等语。又据翁东友喊控:「妻氏被林蛟扣留」等情。各据此,敝分府随即提集研讯,并查吊婚字。据翁东友之妻翁林氏供:「愿随夫回去」等语。当将该氏发交伊夫翁东友,当堂领回,取具领状;并林红毛眼仝见领,切结在案。惟应取翁东友认保切结,据该民供称:「伊在新埔地方生理,须赴该处,方有熟悉店铺保认」。查新埔地方,系隶贵县,敝署差役,均不熟识,人生地疏,恐难周妥,合就移请。为此备移贵县,请烦查照,希将送到翁东友夫妇二名饬收;一面派差押赴新埔地方,取具该处的实铺户,认保妥结,移覆备案。望切、祷切。须至移者。
计移送翁东友夫妇二名。
右移
新竹县正堂徐
光绪捌年肆月十一日
关防 台北府分防通判之关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