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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小说篇(1)

我们突然的年龄

1998年春天,我十三岁,在一所乡村中学上初二。这是一个准确的事实,有许多人能够证明,证据是我在那时具有的一些特点和做过的一些事情,有些特点至今在我身上仍然存在,有些事情至今余波未平。对这一情况,我也有依稀的记忆,足见,这情况不假,我自己并不怀疑。我是一个非常健忘的人,过去自己经历的事情,现在许多都记不明晰了。这一情况多少决定了我如今模糊迷蒙的人生态度。反过来,我的模糊迷蒙的人生态度也更让我不长记性。总之,要我回忆过去的事情,往往会张冠李戴,事件和时间乱成一堆,有时候把别人做过的坏事也会揽到自己身上。

事实是,1998年春天,我十三岁。

我现在已快两个十三岁了,也没有从多大程度上认为十三岁在一个人的成长中必须要有很大的意义。然现在经过仔细回想,发现我的成长中发生许多关键变化的因素正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发现这点让我感到了震惊。十三岁,当我咀嚼这个年龄时,仿佛不能够相信它本身能给我带来深刻巨大的变化。

我现在是一个悲观、消沉、混账的家伙,对自己无所谓满意和不满意,整天在恣意的空气里晃东晃西,无所用心。这种情况事实上十三岁那年就开始逐步形成了,正是从那个时候,我开始对人生的前途充满前所未有的恐惧、疑虑和迷茫。那一时刻,我第一次感到了我童稚的身体带给我的躁动,会有一些无名的欲火无端地在身体上燃烧。我无数次地感到下体的膨胀和灼热,体验到那股隐秘力量的强大和邪恶,内心感到十分地恐惧和懊恼。我担心我一定是病了,而且是一种怪病,要么将不成为一个人了。总之,我觉得我是和别人不一样了。那时候,我曾无数次地抚摸着我的那根东西,痛恨地想把它掐掉。正是在那时候,悲观、恐惧和自责像大雪一样扑来。

我至今仍然是一个心理灰暗的家伙,这点我的朋友们深信不疑,尤其是在我拒绝了第十一个主动向我表示爱情的女生后,我的朋友们更加一致认为我无药可救了。

而我在十三岁那年,确是认真地想过一个女孩。我不知道这种想算不算爱,但我知道我当时的想却是真实而认真的。现在可以做这样一个假设,如果当年的那个女孩不曾出现,或许我还不会像以后那样恶劣。但这个女孩出现了,并从此深刻地改变了我。

叫宋雨的那个女孩是初二转入我们班的,那一年我正好十三岁,她比我大两岁,芳龄十五。我迷糊的大脑现在仍然能清晰地复现十五岁的宋雨,皮肤白净,屁股开始后翘,胸脯微微挺起,线条开始充满了诱人的渴望,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整个身体就像是一个诱人的秘密。我想我不用交代你们也能明白,那样的宋雨会对当时十三岁的我产生怎样的影响。我现在首先是一个混账的人,混账到不知道什么是混账。但我想起宋雨这个人,心里面却会有些许的紧张,仿佛欠了她什么东西没有还清。

我现在确定我确实是欠了宋雨的一些东西,借用的时候连声招呼都没有打,更不用说想到偿还。

情况是这样的。我十三岁那年,一方面对自己那个丑陋的家伙和其膨胀灼热的品质痛恨不已,并深感懊丧,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为之寻一个途径服务。这个途径几乎不用学就会了。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宋雨开始频繁出现并深植于我的脑中,充分发挥了其诱人的力量(后来我知道了我的这种方法为手淫,宋雨为我的意淫对象)。我不得不坦白地承认一点,因为事实无法掩盖。这种情况就是我十三岁,身体健壮,精力旺盛,自从摸索到那一方法之后,就乐此不疲,隔几天,有时候隔几个小时就要“办法”一次,并且每一次都要想到宋雨。这一办法当时是解决了我的一点困难,但同时带给了我另一方面的烦恼。我开始怕见宋雨,有时候不得不见时我竟然不敢看她。以前我可不是这样,以前我的目光平均每天都在宋雨的屁股上脖子上游弋好几个小时。这种情况发展到有一天宋雨找我说话,吓得我背心出汗,双腿发颤。我想她一定是知道了我一直在利用她,还冲她挥动过身体,把一些粘稠的脏东西涂在了她的身上。这可不得了啦。可是她那次跟我并不说起这些,这其实更让我恐慌。我想她一定在心里说,你小子以为你干的坏事我不知道,我只是不想说出来而已,你小子还是好自为知的好。

但当我再次按住那根膨胀的家伙时,宋雨又会出现在我的眼前。我就开始更加悲观,更加绝望和痛苦。我在心里无数次地对自己说,你他妈的真不是东西,是个流氓混蛋,真脏,真恶心人。可是我无法降伏我身体中的那一股力量,无法拒绝下一次对宋雨的想象,完事之后即开始疼痛、自责得要死。我陷入了自责———需要———消解———更加自责的怪圈。

我十三岁那年,悲观、恐惧、自责最终让我开始发生变化,成为了一个十足的流氓恶棍。那时候我的脾气开始变得极糟,常常莫名其妙地生气,有时候,想找人吵架或干脆打一架解气。

我现在可以在我当年的教科书上找到一句话,这句话充分证明我混账的一生是从十三岁开始的。我不是一个爱记日记的人(这点从我迷蒙的人生态度可知),所以我当时一些重要的话语都写在书本上。翻开我上初二时的语文课本,它的扉页上写着这样一句话,全世界的人们啊,请你们知道,从今天开始,我王之文就是一个流氓混蛋,是一个无赖恶棍。

我得请求大家相信,我十三岁之前,绝对是一个听话的孩子,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还乐于助人呢,从来没做过受老师体罚的事情。然而,我现在成为一个混蛋,是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这点我没有狡辩。总之,是十三岁,我开始了一个混蛋迷蒙的一生。

需要补充的是,有关我成为一个十足的混蛋一事,我当时并没有这方面的理想。那时候我主要痛恨的是自己那根丑陋的家伙和其膨胀灼热的品质,及我对宋雨不得不然的利用,那一时间我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以后一生是一个流氓混蛋,当我有一天突然发现自己成为了一个流氓混蛋之后,我知道自己其实是始料不及的。

我现在能十分清晰地回忆我开始混蛋一生的标志性事件。我十三岁上初二时的情况是这样的,面目丑陋,身体健壮,身高一米七二,在校篮球队参加训练。我这样介绍,你们肯定知道我是具有哪方面邪恶的优势的。

我要介绍一个人出场,这个人是我开始混蛋一生的标志性事件的重要因素之一。这个人叫张吸引,是一个娇弱的男生,当时和我坐同桌。我得承认这家伙人小鬼大,深知十三岁的我内心阴暗,故在当时一般不惹我生气,同时还开始包揽我的值日任务,更多的时候给我供应副食、饮料。当然,这家伙的目的也非常明确,但我最终还是让他以失望而告终。那时候十三岁的我面对下体的膨胀灼热时不光在想着宋雨,同时还在生着另一些法子。有关这一方面的情况,提供下面一段对话为证:

我:“张吸引,你姐的屁股大吗?”

张吸引:“大。”

我:“腿白吗?”

张吸引:“白。”

我:“我想和你姐睡觉,怎样?”

张吸引:“我不知道。”

我:“你他妈的想死,不行个。”

张吸引:“那,行吧。”

当然,这种方法不及前一种方法实用,因为事实上我连张吸引他有没有姐都不知道。但这也算是当时面对那根家伙时的一种交代吧。

我把张吸引打了,张吸引的一只眼睛流出很多的血来。这一情况的发生连我都感到意外,我可并没有这方面的计划,然而当我看到张吸引捂着眼睛扑向老师的办公室时,内心竟没有丝毫的紧张,我看着血从张吸引的眼睛里流出来时,甚至感到只有在“办事”时才有的痛快和肮脏。

至此,我开始正式成为了一个混蛋,并一发而不可收拾。在随后的校长办公室里,我第一次在老师面前高昂着头颅,气概不可一世。我几乎是气乎乎地听着那个叫张知名的男人大声地对着我呵斥:“既然你把张吸引的笔拿去,叫张吸引拿铁锹斧头写字呢吗?”而后我看到校长以十倍于那个男人的愤怒斥责我,大声地称我的行为不是一个学生的行为,简直是一个十足的无赖流氓,并声称要开除我。当我听到“无赖流氓”这个词时,竟然感到十分亲切,以致于激动得想流泪。我听见校长对那个姓张的男人说,张乡长,我们一定要严肃地处理这件事情,让王之文同学赔付张吸引两千块钱的医疗费。

我是在离开校长办公室时说出那句话的。事实证明那句话救了我,并因之受益。我不但没有被开除,也没有人再找我叫家长来,更没有人找我要两千块钱的医疗费。

那一句话其实只有简单的五个字:“我会杀了他(张吸引)。”

学校库房着火是初三下学期的事了,那个时候是1999年,我也告别了我的十三岁。那次火是怎样烧起来的,我至今也没告诉别人。总之,那火是着起来了,当火着起来之后,我随即参加到了灭火的活动中去。我看到校长神情严肃而又紧张地站在火旁,大声地指挥灭火。隔壁班的张吸引同学也在灭火。我听见校长在喊着说,同学们快点提水,要不整座房子都着了。

我把那桶水泼出去时,感到了曾经“办事”时的疼痛和肮脏。我听见校长哎哟了一声,就拧着衣服跑了,我猜想他的样子一定像是一只淋雨的鸡。

我听见了来自内心的罪恶的笑声,哈哈哈哈……

那火后来变小了。

有一种现象叫做晨勃

那件事情发生时,我一定愤怒得像一头角斗的牛,一定是的。许多年以后,我回忆这件事,仍然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怀疑是吃错了啥药。对于那件事情,我现在的回忆里充满了太多的好笑,仿佛它是一件无关我自己的事情。照理说,我不是那样的一个人,绝对不是的。这我当时的朋友和同事都可以做证的。也就是说,在那件事发生的过程中,我的作为绝对不符合我平日的行为特征。这事到今天,我讲给周围的人听时,他们都以为我在讲一个编造的故事。我这个人生性胆小怕事,懦懦弱弱,见了女人也怕她揍我。这些年来,庸庸碌碌,无所能事,至今只在一家报社干着一份送报纸的体力活。但是我没有说谎,那件事情中,我真他妈的够狠的。

没有任何迹象表明我那天和平日里有什么不一样。早晨,大约是九点钟左右,我照例睡着肆无忌惮的觉,而且做着春梦。到了最关键的时候,敲门声雷鸣般响起,我被惊醒成为一件无法否认的事实。但我没有急着去开门,我以为是哪个闲逛的哥们呢,敲会儿以为我不在就走了,手机是关着的,固定电话掉了线。可是,敲门声中充满了执著。被逼无奈,我只好去开了,开门的动作很夸张,把我自己都摔了一下。门口站着三个警察。我说你们找谁?他们说,找王佐红。我说你找我有何贵干?他们说你他妈的犯事了,跟我们走。我说,吧,能有个啥事。我就起来洗漱,他们坐在一旁等。洗漱完毕,我说我还没吃呢,事实是我真有点饿,昨天晚上吃的少,又睡迟了,这会儿胃里确实到了鸣号的时候了。他们就生气了:“你快点行不,你个狗日的咋这么多事,打了警察还睡得香,不要吃了。”我坚持说食物是现成的,我几分钟就能解决了。我吩咐他们坐下,取出面包,水果,还泡了一杯茶,问他们吃不。他们说:“你快点行不,我们回去也吃饭呢。”我吃饭的时候,想了想早上没有做完的春梦,内心里充满了遗憾。完后换了皮鞋,外套,又梳理了一下头发。他们气得快要炸了,其中的一个长的丑的骂我道:“你个狗日的以为当新郎去,狗日的有你好吃的果子。”

我说,吧,算得个啥事。

我先是被带进了局长办公室,那个胖得有些夸张的局长见了我。

“你叫什么名字?”

“王佐红。”

“你敢打我们的人,你找死是不?”

我没有说什么,我真的没有说什么。我突然觉得没有了说的必要,本来我想和局长好好谈一些事情,比如正在发生的国际新闻,女人,或者法制什么的都行。可是他那样的一句问话,让我顿失了说话的兴趣。我只是默默地坐着。

局长把他那个约有二寸厚,二斤重的大手一挥,我就被两个警察带到了三楼的一间审讯室。里面坐着的几个年轻警察在讨论着到底是本市一中的女生性感还是二中的女生性感的问题,他们讨论得很投入,对我这个“客人”没有表示太多关注。对于这样一个话题,我本来也有话说。可是时间已是九点四十五分了。一个警察说早饭还没吃呢,喊他们吃饭,他们便去了。我又被带到值班室,那里有两个值班的警察在睡着昏天暗地的觉。

我默坐在那里,连个说话的对象都没有。时间一分一秒地过着,我的思想又飘到早上没有做完的春梦里,我和M又重逢了,还是旧日的阳光,还是旧日的空气,M的脸上布着浅浅的疲惫,身上的衣服松松垮垮,她关上窗子,说,外面有风了。然后,她缓缓地向我走过来,走过来,缓缓地……

我被重新带到三楼的那间审讯室时是十点半左右,一个满脸红疙瘩的年轻警察把我“驴日的,龟儿子”地大骂了一通,气解得差不多了,开始审我,一只手拿出纸和笔做笔录,另一只手在裤裆处抓挖着,大概是内裤穿得紧了。

“姓名?”他问。

“王佐红。”

“家庭住址?”

“宁夏盐池县花马镇。”

“知道为什么找你来吗?”

“知道。”

“说!”

“昨天晚上打了110警察。”

“你个驴日的还挺牛的,把你所干的一切先老实交代出来!”

我就如实交代了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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