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家里,躺在炕上,一切的忧虑和烦愁尽皆云散。家,永远都是那么大度,那么平和。它收留你,抚慰你,使你不敢产生半点“客舍似家家是寄”的感觉。
母亲和杏花,都很高兴,忙忙下了面条给我吃。只是她们的衣衫,愈发的陈旧。我拿出钱来,递到母亲手中,她抚摸着,掂量着,眼里竟流出了泪水。
就马不停蹄地浇地。从挖渠、堵坝、到水流进田里,差不多要一个礼拜的时间。而要全面灌好,灌完全部的耕地,还不知要历时多久呢!泉湾的人们,仍要这样年复一年地和水较着劲。每到春天,其情景就更悲惨:打架骂人闹事的,简直都说不清。
村里王老大和我是一组,负责“拨水”。那家伙是个肉头,脖子差不多有我的腰粗。他儿子去年才分配,说是在什么兽医站上班。王老大总是以此为殊荣,动不动“我海鹰”“我海鹰”地在人面前提起,有种拿破仑站在士兵面前的神气。
他放下铁锨,把破棉袄铺在地上,从兜里掏出一个装药片的小瓶,拧开盖儿,小心而熟练地倒出一撮旱烟,就卷了起来。“儿子回来着哩,他娘要犒劳犒劳他,叫我杀了鸡……”说着,他故意打了一个嗝儿。
“娃娃,要信命哩,让你吃一碗,你吃不上两碗,黑鹰黄鹰的,干啥都有个造化。听说你在学校里也学得好着哩,到底还是没有考上……有啥办法哩?头发抛得乱乱的,苦么!有个穷家没个穷山,只要舍得出力气,把种子下到土里,吃的总还能苦够么……”
“老叔,渠塌了!”他忙立了起来,抓起铁锨就跑。我也跟了过去,堵了半天都没堵住。最后,他脱了鞋,坐在渠口上,喊着我的名字,让我把土丢在他的怀里,这样子,总算才加固了泡得稀松的渠堤。
冬天的水一定不会暖和。那时候,王老大要是还“我海鹰”“我海鹰”地说些什么,我会原谅他。
自七月份打了架,到现在差不多都半年了,慧子的婚事,依然不死不活地拖着。今天婆家来了人,听说还有一个芝麻官儿,堂妹来叫我,我也就跟了去。
多日不见,慧子比以前精神多了。她身体丰腴而优美。衬衣装进腰里,裤兜上挂着一串钥匙,胳膊露在外面,似乎离婚不离婚,与她没有多少影响。她是初开的雏菊,奔放、自由。
双方一见面就吵,我只好当了听众。
婶子说:“都是亲戚,亲事不成仁义在。既然过不下去,还是离了好。过去的事就像挨肉的汗衫,洗干净就不臭了……”
芝麻官儿则讲和:“有啥事咱们商量着来,吵到天亮也没用。黑馍白馍,蒸着的馍馍都有气。一个巴掌拍不响,无风不起浪么……人是已经打了,对方也知道错了,人么,谁保证一辈子不出个差错呢?浪子回头金不换,小两口吵架不记仇么……时间也拖的长了,损失费医疗费啥的,人家都答应给一些,没有过不去的火焰山,你们说,是不是这么个理……”
老叔见了钱,忙忙地收下了。五百块,是个诱人的数字,慧子则站起来骂开了,说谁接钱谁就跟他过去,我不去!我死也不去!
“还由了你们上了天了?我看你去不去,我看你有多能!……”老人真是生了气,要在平时,他可没有这么“男子气”。
穷!还是穷!一穷就成了钱的孙子,一穷就顾不了那么多,见奶就是娘,慧子,我们就是这么个命啊!
慧子喝了碱水,光着双脚被人连夜送往医院!我去时,她已经睁开了眼。
睁着的眼睛只会流泪。我能给她些什么安慰呢?
听婶子讲,堂妹昨晚临睡前,把一双皮鞋送给小妹,把一双袜子给了小弟,然后对着夜空哭一阵笑一阵,她就担心会出事。“我刚打了一个盹,刚迷糊了一阵子,她就把半碗碱水都喝上了……唉……这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叫我这做妈的……我的命咋这么苦哇……”
一个没有多少主见的女孩子,还像小麦一样,才刚刚灌了浆,却就没了大水大肥的营养供应。我觉得又有了写《夜深沉》的冲动。关于女人,关于新形势下农家生活的解放,这都是需要认真揣摩的问题。
我想起巴金的《家》和雨果的《巴黎圣母院》,这两本书都是描写爱情悲剧的。鸣风常叹:“自己没有那样的命。”却总是把觉慧“当作救星”,“愿一辈子在公馆里侍候”他,并且“常在心里喊你的名字,只要想起,天大的苦也能受。可是,在人面前却不敢喊出来”……令我始料未及的是,堂妹喊了出来!
我哪里会想到,在堂妹的心底,潜藏着何其深沉的爱情!在旁人都不在而只有我一人守在她身边的时候,她告诉我:“她喜欢张凯!”
张凯我知道,他是外地流浪在泉湾的小屠户。小屠户杀驴宰牛,钱自然不少,可是他身上的那种异味,那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狐臭,堂妹难道不知道?
故地的人,不管你是公子哥儿还是光棍乞丐,不管你有没有钱,娶儿嫁女,顶天立地的一件事,就是看你带不带狐臭!
不但要追究本人,还要上溯到他的父辈、他的祖辈。也就是要在活着的人口里,挖出你的家族,即使他穷得连一根针都买不起,只要他没有狐臭就好说。
我总想,一个狐臭者,总不见得就不如一个流氓一个强盗一个丧心病狂的人吧?宁愿嫁个跛子聋子,他们也不敢越雷池一步?
而今天,慧子竟敢越这个“雷池”,竟然真真切切明明白白地告诉我:“她喜欢!”
即便是《巴黎圣母院》里的卡西莫多,即便他丑陋的不及一头大象,如果堂妹能爱上他,也比她喜欢小屠户,更叫人容易接受些。
说不定,我也是一个很传统的人。
顾永宝可是骂上了。“狗日的偷到老子头上了!你也不背上二斤炒面访一访?我的狗他妈也是你吃的……给我传个话,让他三天之内给老子乖乖送来!狗皮我在市场里都见了,卖狗的啥话都讲了,要是叫我摸到门上去,小心我砸断他的狗腿!”
姓顾的一边唾沫星子乱溅,一边伸胳膊挽袖子的,似乎破城的将士,一副踏平泉湾的气势!
据人猜测,狗是黄芳的大哥偷的。因为最近老见他四处买狗卖狗,“好家伙,这下子有你受的!”小屠户插了话。
黄芳的大哥总是在外面给人帮工,因为孩子多,妇人又有着惊人的饭量,所以年年的口粮都成问题:“穷懒瘦怕吃”,所谓越穷越不干活,越懒越馋之说,在黄芳嫂子身上可得以充分的证实。例如锄草季节,别人家都在起早贪黑忙忙碌碌地蹲在田间劳作,她却顶多在自家责任田里打个转身,然后就随便跑到别人家的田地里,以帮助他人为乐事,顺顺当当挣一碗饭吃,这似乎就是她的全部理想。
男人自然有气,往往把气出在孩子身上。他经常用绳子把他们捆起来,一个个吊在房梁上,用柳条抽!说是一次把孩子的俩手绑在一起,然后大人都到山里拔粮食,回来时绳子完全焊进孩子的肉里去了……黄芳不在,回来几天都没见到她的人影。有人说她跑到外面去了,经常走到哪儿睡到哪儿,完全一个疯女人形象。她才十几岁,正值豆蔻年华却就冒出那么一档子事儿——她饿了有人给她吃吗?她会遇到坏人吗?她一个人过夜的时候害怕吗?
到底是黄芳的大哥偷的。有人看见,他在顾永宝家里,磕头作揖的,赔了不少钱。这么说,他倒腾狗得的几个辛苦钱,怕是都进了顾永宝的口袋了。
挑水时,见一女子,十七八岁的样子。穿着半高跟皮鞋,走路“咯噔咯噔”的,我就问“老扁头”的孙子,“这是谁家的亲戚?”“荞荞。”
“荞荞是谁?”“王老大的外甥女儿。”
想不到山窝里也能生出凤凰来,我惊奇而兴奋。更令人意外的是,她居然认识我!“大学生也来担水了?”她就这么跟我讲着话。我平时足不出户的,这些年,村里没玩过几天,这女子,究竟怎么回事?
荞荞的脸跟桃花似的,许是擦了太多的粉。我想不起当时是如何嗫嚅着回答她的,反正我的窘相,肯定不比猴屁股好到哪儿去!
老扁头的孙子也莫名其妙的,用怪怪的眼光看着我,嬉笑道:“你这家伙,明明你们认识,还装腔作势地糊弄人!”
我要是早认识,肯定装得没那么像。
黄昏,收到欧阳小莲的信笺。
刘辛:
您好!我有什么不好,你责备也行,教训也行,但请你不要讥讽,它让我很难受。也请你不要总把责任担在自己身上,因为即使出现错局,也是因我而起。你在说我自私,是吗?只想到自己的难受,不为别人想想;我也曾因等待几乎卧病!我有个朋友也曾因等待打架、骂人。我不怪你的愤怒,只愿你不要因此停了你手中的笔。你能够写出你自己的东西的,我一万个祝福为你!
信上说,你在内蒙古干的并不如意,我知道打工不易。在省城念书,我随处都能看到他们的艰辛!可是即便是皇帝老子,也不可能都是无忧无虑的。就连橡皮娃娃,也得有个声响有个模样,否则它恐怕只能走进废品箱……我从来没想过我会成为谁的老师,我只是按我的想法处理事情。我按照我的原则生活着,强与弱在我身上有同样明显的表现。单强调一方面,都是不公平的。我性子很倔,往往头碰南墙不回头,很多蠢事也是因此才做出来的。让人生气的是,我对此从不后悔!有人对我说,我会为此付出代价,也许他说的没错。
相同的命运,使我们相遇。自打认识你,我就觉得你很能干,能给人安全——那次你送给我的“小纸船”,先是惊讶、迷惑,后来就是深深的珍惜,哪里想到,这些举动,在你看来,却是那样单纯,那样无聊,甚至还带着点幼稚!
有时候做梦,我还制了一艘飞船。一直飞到埃及,在金字塔的狮身人面像那里,玩了很久……玩着玩着,我见你走过来,就拉住你的手,跟金字塔合影。
请原谅我这么直率,我把所想的话都说出来,是因为我不愿做违心的事。不管你在心底如何揣摩我,我依然会坚决地告诉你:“我还是我,莲莲。”
我答应过的事,我自然记得。只是我一直不喜欢照相,身边的几张,又不尽如人意,只好对你缴白卷了。友谊跟爱情有着本质的差别。任何时候,我相信你都比我清楚这一点!
看了小莲的信,我的内心受到很大震动。
提起“小纸船”,我又想起那个中午。别人大多去午休了,我却坐在桌前做作业。忽见小莲在外面看云彩,样子似摇曳的柳枝。便心血来潮,当作书签夹在了她的英语书里面。一直还以为她不曾发现呢,谁想到,也给她那么多的内容……小屠户的宰驴技术,别说在泉湾,就是整个山城,我敢说他也是首屈一指!
都说山东出英雄。那个小个子张凯,杀起驴来,眼睛都不眨一眨!他先从外面将牲畜廉价收进来,圈在一块空地上,然后把铁榔头扬起来,照准牲畜的脑门就是一击……三下五除二,剥起皮来,更是不比解牛的苞丁差几毫——手到之处,肉和皮自然分离,麻利得风都赶不上。
我在旁边看着,听村民口中发着“啧啧”的赞叹,一边在心中思忖:这小子心狠手辣,脸不变色心不跳,难怪纯真的慧子会爱上他。时代变了,找对象不再是那种老实巴交说一不二拿铁锹光挖土的角色了……可惜,他那拒人于千里之外的狐臭,使我这个读了几年书的“知识分子”,也不得不有些退避三舍。不过,细想起来,也似乎没啥。如今的尖端科学,能把心脏移过来换过去,他的那点病,其实又算什么呢?买上一瓶两支的药,用不上三天,怪味即除矣。
堂妹有意无意,骑着自行车,从远远的地方飘过来飘过去,那眼睛,望穿秋水一般,始终朝屠户杀驴的地方瞅,偶尔听说,小屠户常常送下水给老叔,那么,其情景是否会其乐融融呢?
消息传来,把人都惊呆了!说是农场的胖子——刘嫂的丈夫在拉菜途中,被一辆卡车撞碎,此刻怕是已经在黄泉游荡多时矣!
恍兮惚兮?生命的倏忽即逝,道路的变化莫测,简直把人生活的信心都击毙了!跟瘦女人玩笑的时候,还嫌胖子婆婆妈妈的,碍手碍脚,如今溘然离开人世,心理上依然觉得难受。
记得那次大家喝酒时,胖子虽饮不多,却很明白地说了一句:“今日一聚,何时再逢?”现在看来,怕是要到下一辈子了。
富贵笑眯眯的,穿着笔挺的西装。在这大冬天,要挡住外来的寒冷,只恐薄薄的衣衫会使他感冒。但是他精神挺好,较之先前,似换了一个人。“老板正处理这件事,我回来转一圈,还去……屋里待不住,外面多混两个MONEY,好打麻将……”他也学会了那玩意?学什么不好,偏学那个?他忘了他的鱼池都长草了么?日子这东西,比沸水还要厉害,管你是猪皮或者牛头,只要你落在它的“锅里”,迟早也能把你煮熟了!
我于是很盼望挑水。
挑水的内容不再是先前那种乏味的苦力运动,似乎天外飞来一把盐,忽然将平淡的岁月调和了一下—荞荞的出现,使我疲惫的心身,模糊中明亮起来、抖擞起来。
荞荞是那种天真无邪、浪漫活泼的女孩子,天生不知忧愁,啥东西到了她眼里,立马都被春风拂过一样,又柔和又温暖。即使拿一块石头到她跟前,她都会叫它长出鲜花和绿草来!
无论是泉湾或是比泉湾更偏僻、更艰苦的地方,只要有花有草,这日子就分外多出一层诗意,就像挑水的地方除了水之外,还有财富和爱情似的,刘辛一下子给迷住了……如果有朵花,插在花瓶里,给这寂寞冰冷的冬天,做几分点缀,那真是比锦上添花更叫人渴望;而花的主人究竟是谁?还有那花,是不是愿意就把最奔放的时刻,突然展现给辛子?种种疑虑,种种渴求,使我的举动变得痴情而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