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理(一)
(一九一七年二月一日)
余信宇宙间有唯一无二之真理。此真理者,乃宇宙之本体,非一人一教所得而私也。
余信世界文明日进。此真理者,必能基于科学,循其逻辑之境,以表现于人类各个之智察,非传说之迷信所得而蔽也。
孔子之道也,佛法也,耶教也,未尝不本此真理而成也。然既称为真理,毕竟宇宙之间无古今、无中外,常有此真实之一境,非孔子、释迦、耶稣辈之私有物也。
由是言之,不惟宪法上规定孔道为无用,即信教自由之条文亦为无用。吾人苟希冀此宪法而有保持真理,助进文化之用者,且当排斥信教自由,主张不信教自由矣。
1917年2月1日
真理(二)
(一九一七年二月二日)
吾人欲寻真理之所在,当先知我之所在,即其我之身分、知识、境遇以求逻辑上真实之本分,即为真理。
孔子之道有几分合于此真理者,我则取之;否者,斥之。释迦之说有几分合于此真理者,我则取之;否者,斥之。乃至各宗各派,吾人对之罔不若是。
盖其传说中所含之真理,偏而不全,驳而不确。吾人断不可举其自我以贡崇奉偶像威灵之牺牲,仅可取其传说之几分以为发育自我性灵之资养。
真理乃自然的因果的,宗教传说乃神秘的迷信的。故吾人与其信孔子,信释迦,信耶稣,不如信真理。
1917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