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广播社教节目奖
广播社教节目奖下设对象性节目、公众性节目、综合性节目、理论节目、对农节目、对港澳台节目,共6个评选子项目。
对象性节目指对特定群体广播的节目,包括少儿节目、青年节目、老年节目、妇女节目、残疾人节目等。
公众性节目指面向多层次听众广播的节目,包括经济、科技、军事、法制、文化、体育、卫生、心理咨询等方面的节目。
综合性节目指大时段、大容量的节目,包括板块节目、特别节目、热线谈话节目、大型宣传报道等。
理论节目指政治及相关社会科学理论和时事政策阐述等内容的节目。
对农节目指以农业、农村、农民为报道题材的节目。
对港澳台节目指对香港、澳门、台湾特定地区广播的节目。
广播社教节目奖下设6个子项目,每年每项各评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1个。每届评奖数约120个。
广播新闻奖和广播社教节目奖的初评(复评)工作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海峡之声广播电台和各省级广播(电影)电视局负责,终评工作由中国广播电视学会负责。
(3)电视新闻奖
电视新闻奖下设短消息(1分30秒以内)、长消息(1分30秒至4分钟)、连续(系列)报道(3集以上,每集不超过5分钟)、评论(15分钟以内)、专题(20分钟以内)、节目编排(一档完整的集纳式新闻节目,侧重评编排思路和编辑艺术)和现场直播(时间不限,附直播方案),共7个评选子项目,每年每项评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1个,每届获奖总数约140个。
电视新闻奖的评奖标准除遵循政府奖总的评奖标准之外,还要求消息迅速及时,短小精悍;连续(系列)报道结构合理,连续完整;评论观点鲜明,议叙结合;专题挖掘深刻,全面准确;节目编排思路明确,手法恰当;现场直播策划周密,题材重大。
(4)电视社教节目奖
电视社教节目奖下设短片(15分钟以内)、长片(15分钟至50分钟)、系列片(3集以上的系列纪录片或专题片,50分钟以上长片并入此项)、栏目(有固定片头、结尾和播出时间的常规专栏节目)、经济节目(以经济为报道题材的各种形式的节目)和科教节目(以科普、教育为报道题材的各种形式的节目),共6个评选子项,每年每项评出一等奖3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11个,每届获奖总数约120个。
电视社教节目奖的评奖标准除遵循政府奖总的评奖标准之外,还要求专题片、纪录片题材厚重,细节感人,内涵深邃;要求栏目策划精致,信息量大,编排合理。
(5)报刊新闻奖
报刊新闻奖每年举办一届,下设消息、评论,共2个评选子项目。
消息要求1000字以内;评论要求报纸1500字以内,期刊2000字以内。
参评作品必须在有正式刊号的广播影视报纸和期刊上发表,报送时需用16开纸3号字打印,并附原发报刊复印件。
(6)报刊专稿奖
报刊专稿奖每年举办一届,下设通讯、专访2个评选子项目。
通讯、专访要求报纸3000字以内,期刊5000字以内。
报刊新闻奖和报刊专稿奖初评(复评)工作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各省级广播影视局,以及《中国广播影视》杂志社、《音像世界》杂志社负责。终评工作由中国广播电视学会和中国广播电影电视报刊协会共同负责,从各单位按规定数额报送的参评作品中择优选拔,每项一等奖原则上不超过3个,二等奖不超过5个,三等奖不超过7个,每届获奖总数控制在60个以内。
(7)中国彩虹奖
中国彩虹奖是评价中国广播电视对外报道水平的最高奖,每年举办一届。
中国彩虹奖由对外广播节目和对外电视节目两个子项目组成。
对外广播节目评选子项目设新闻节目、专题节目、栏目及文艺节目、《中国之窗》节目4个评选项目,每届获奖总数不超过60个。
对外电视节目评选子项目设新闻节目、专题节目、栏目及文艺节目、外语节目4个评选项目,每届获奖总数不超过60个。另外,还为单项创作最优者设立最佳摄影、最佳编辑、最佳音效、最佳译制5个单项奖。参评节目要求必须通过各种手段“走出去”,在海外真正“落地”。
中国彩虹奖的初评(复评)工作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和各省级广播电视局负责。终评工作由中国广播电视学会组织,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电视台协办。要求各单位按规定数额报送的作品必须在中国国际广播电台或中央电视台第四、第九套节目中播出过,或者通过其他方式在海外媒体中播出过;与境外机构合作的节目,我方应为第一主创单位。获奖节目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后,单独举办颁奖会暨研讨会。
中国彩虹奖的评选除遵循全国性评奖的基本标准外,还要求着重体现对外报道特点,达到以下具体标准:节目符合国家的外交路线、方针、政策,有助于在世界范围树立中国主持正义、热爱和平的形象;全面、真实、准确地报道中国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发生的变化,有助于海外受众全面了解和认识中国;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有助于国际间文化交流与沟通;节目制作精良,内容丰富,通俗易懂,手法恰当,针对性强,把主题意识、文化意味巧妙地与广播电视手段融为一体。
——《中国国际新闻奖》
中国国际新闻奖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办,每年评选一次,终评送评时间为每年2月1日。
中国国际新闻奖设消息、评论、专题3个子项目。
——《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
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办,每年评选一次,终评送评时间为每年的5月31日。
宣传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好新闻奖设消息、评论、新闻性专题节目、系列(连续)报道4个子项目。
——《全国政协好新闻奖》
全国政协好新闻奖由全国政协主办,每年评选一次,每年6月20日送评参评稿件。
全国政协好新闻奖设消息、评论、新闻性专题节目、系列(连续)报道4个子项目。
——《中国科技新闻奖》
中国科技新闻奖由国家科技部和全国记协主办,每两年评选一次,每逢单数年份评比一次。
中国科技新闻奖设消息(文字与录音新闻)、评论、新闻专题、科普专题、系列(连续)报道5个子项目。
——《中国“五四”新闻奖》
中国“五四”新闻奖由共青团中央和全国记协主办,每年评选一次。
中国“五四”新闻奖设消息、评论、专题3个子项目。
——《中国人口新闻奖》
中国人口新闻奖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和全国记协主办,每年评选一次,送评时间为每年5月31日。
中国人口新闻奖设消息、专题、连续(系列)报道3个子项目。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由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和全国记协主办,每年评选一次,每年3月25日送评参评稿件。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好新闻奖设消息、专题、连续(系列)报道3个子项目。
——《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
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由中国残联和全国记协主办,每两年评选一次,每逢单数年份评比一次。
中国残疾人事业好新闻奖设消息、评论、专题3个分项目。
——《中国“人口”文化奖》
中国“人口”文化奖由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等7部委主办,每两年评选一次,即每逢双数年份评比一次。
中国“人口”文化奖设专题、广播栏目、广播剧、文艺作品4个子项目,送评时间为双数年份的8月1日。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有由当地记者协会主办的新闻奖,一般情况下,获省市新闻奖三等奖的可用于评聘中级新闻专业职称,一、二等奖可用于评聘副高和正高级新闻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