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峰臣
有一个男孩,刚出生的时候屁股上就长着一条小尾巴,上面还长着绒毛。医生说,这是返祖现象,让男孩父母不必太在意,等长大一点就可以动手术割掉了。
小尾巴随着男孩的长大也在变长,刚出生时只有小拇指那么长,到一岁时就有手掌这么长了。三四岁时,已经长到腿弯那里了。这条小尾巴和手脚一样灵活,成了男孩身体的一部分。
夏天的时候,男孩的尾巴就在外面露着,妈妈抱着他的时候,他就把尾巴卷在妈妈的手臂上,这样就会安全得多。有时候,男孩赖在床上不想起来,妈妈抱他也拉不动,原来,他把尾巴缠在了床腿上。
男孩上幼儿园了,和小朋友做游戏的时候,他的尾巴往往能帮上大忙。小朋友扔飞盘的时候,如果男孩双手接不住,飞盘飞到身后去了,他一转眼就用尾巴灵巧地把飞盘卷住。朋友摔倒了,男孩来不及用手去拉,就用尾巴飞快地托住别人的脑袋,保护了朋友。
同班的小朋友都羡慕男孩长着一条灵活的尾巴,回家哭着向爸爸妈妈也要一条,每当这个时候,男孩就非常骄傲和高兴。本来爸爸妈妈已经准备好给男孩动手术了,可男孩一听说要切掉尾巴就大哭,爸爸妈妈只好作罢。
男孩上小学了,这时,同学们不再羡慕他的尾巴了,还嘲笑他,说男孩像一只猴子。男孩非常伤心,经常把他的尾巴藏在衣服里,盘在腰里。不过班里也有几个好朋友,一点也不嫌弃男孩有一条长尾巴,反而乐意跟他一起玩。下课的时候,男孩就把尾巴卷在门框上,然后双手拽着同学的手,其他同学推着他们荡秋千,玩得不亦乐乎。
等到上初中的时候,男孩有了自己喜欢的女孩,他对自己有尾巴这件事,感到越来越害羞。父母决定,暑假就给男孩做手术。
正好学校在这时举行了一次足球比赛,由于男孩平时喜欢踢足球,身体素质很好,校队安排他做守门员。比赛中,男孩的双手灵活,再加上尾巴的协助,对方一个球也没有踢进。一家足球公司的星探看中了男孩,很快安排他进了市青少年足球队,参加国际友谊赛。
男孩仍然做守门员,他把尾巴缠在腰间,和他的队服颜色差不多,也没有人发现。两队队员拼了整整两个半场,仍然不分胜负,只好又进行加时赛,仍然是零比零。
这时,残酷的点球大战开始了。
对方最后一位球员上场的时候,比分正好是三比二。如果对方球进了,就是平手;如果不进就是男孩他们赢了。男孩集中精力,紧盯着足球,然而他判断错了方向。男孩往左一伸双手,足球却往右飞过来了,这时候,一道黑影“啪”的一声击中了足球,球斜着飞了出去,球没有进!
全场欢呼庆祝男孩所在的球队获胜,然而对方却提出了抗议,认为男孩使用了工具,此球无效。
足联对男孩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发现他的尾巴已经跟着他十五年了,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而足联有明文规定,守门员可以用身体的任何部位把球扑出去,因此判定此球有效。为此,足联还专门将这一条写进了规则:如果守门员身上长着尾巴,那么用尾巴将足球挡出去也是有效的。
因为足球史上有“上帝之手”的说法,所以人们给男孩起了一个昵称,叫“上帝之尾”。从此,男孩再也不说将尾巴割掉的事情了。
(题图:孙小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