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组建政策性银行,分离商业性和政策性银行职能。从1993年开始,我国先后组建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从而实现了在金融体系内,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职能的分离,扫除了工农中建四大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方向改革的最大障碍。其五,突破了地方不能办银行的限制,全国各地大中城市分两步组建了近百家地方性商业银行。从1995年开始,我国先后将分散的众多城市信用社改组、合并成城市合作银行,继而在1997年之后全部改称为“某某市商业银行”。这些银行基本上是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渠道)掌握一部分股权加以控制。另外还有2家住房储蓄银行(即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和约4500家城乡信用社。
(五)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从1993年开始,在交通银行试点进行资金营运制度的改革,导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制度,到1995年在各大商业银行全面推广该制度,从而按《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建立了商业银行稳健、有效运作的制度规范。
(六)取消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控制。从1998年1月1日开始,全面取消商业银行的信贷规模控制。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增加量,从必须执行的指令性计划改为“供参考”的指导性计划。这既是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制度与调控方法的重大改革,也是商业银行按照自主经营、自求平衡、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要求进行新体制运行的必备条件。
(七)初步建立了能与国际惯例接轨的商业银行风险控制机制。资产质量问题是任何体制下商业银行改革与发展的重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又是我国商业银行进入90年代以后面临的迫切任务。从1998年开始,我国改变传统的信贷资产按时间分类的办法,改按国际通行的五级分类制。同时,从更谨慎的原则出发,改革了商业银行呆账准备金的提取制度。
(八)强化了商业银行资本金补充制度。工农中建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长期低于8%,这是中国银行业既要快速又要稳健发展面临的一个大难题。1998年8月中旬,国家财政部定向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四大银行的资本金,使其资本充足率达到国际通行的标准。其他商业银行也都通过投资者增加注资、定期扩股增资等办法来解决其资本充足率问题。
(九)积极推进商业银行上市步伐。自1991年深圳发展银行上市以来,银行上市一直受到严格限制,直至1999年末,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为政策解冻后的第一家上市商业银行。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明确表示支持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造和股票的发行上市,至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可以进行国家控股的改造,具备条件的也可以上市。自此,中国商业银行业掀起了一股上市的浪潮。继中国民生银行挂牌之后,招商、交通、光大、华夏、中信实业和福建兴业等新兴商业银行都在积极作上市准备工作。综上所述,经过二十年的改革发展,我国在建立中央银行制度的同时,通过“存量改革”和“增量导入”两条途径,打破了“大一统”的银行组织体系,实现了中国银行业由垄断走向竞争、由单一走向多元、由封闭走向开放、由功能狭窄走向健全完善的转变,建立起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以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为主体,以股份制商业银行为生长点,中资和外资商业银行并存发展的统一开放、有序竞争的银行组织体系。我国银行业朝着规范化的商业银行的国际标准靠拢,银行业的综合实力和竞争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五、加入WTO后的我国商业银行
2001年11月10日,世界贸易组织第四届部长级会议10日下午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以全体协商一致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决定。在中国政府代表签署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并向世贸组织秘书处递交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批准书30天后,中国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成为其第143个成员。
WTO是世贸组织的英文简称,是一个独立于联合国的永久性国际组织。1995年1月1日正式开始运作,负责管理世界经济和贸易秩序,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莱蒙湖畔。世贸组织是具有法人地位的国际组织,在调解成员争端方面具有更高的权威性。
WTO适用的基本原则是由若干规则及规则例外所组成:
(一)最惠国待遇原则?
最惠国待遇是指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优惠,也给予所有缔约方。在国际贸易中,最惠国待遇是指签订双边或多边贸易协议的一方在贸易、关税、航运、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任何第三方的减让、特权、优惠或豁免时,缔约另一方或其他缔约方也可以得到相同的待遇。最惠国待遇分为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无限制最惠国待遇、有限制最惠国待遇及非互惠最惠国待遇。
(二)国民待遇原则,又称平等待遇:是指一个国家给予在其国境内的外国公民、企业和商船在民事权利方面与其国内公民、企业、商船一样享有同等的待遇,即专指外国自然人、法人、商船等在民商事方面而非政治方面的待遇。
(三)互惠原则
WTO管辖的协议是以权利与义务的综合平衡为原则的,这种平衡是通过互惠互利的开放市场的承诺而获得的。互惠互利是多边贸易谈判、也是建立WTO共同的行为规范、准则过程中的基本要求。互惠原则的例外主要体现在对发展中国家的成员方给予差别优惠待遇,而非对等待遇。
(四)贸易自由化原则
贸易自由化原则从本质上说,就是限制和取消一切妨碍和阻止国际间贸易开展与进行的所有障碍,包括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等。其目的在于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保证实际收入和有效需求的巨大、持续增长,扩大世界资源的充分利用以及发展商品的生产和交换。
贸易自由化原则是通过削减关税、弱化关税壁垒以及取消和限制形形色色的非关税壁垒措施来实现的。
(五)透明度原则
贸易自动化和稳定性是WTO的主要宗旨,而实现这一宗旨,有赖于增强贸易规章和政策措施的透明度。因此,WTO为各缔约方的贸易法律、规章、政策、决策和裁决规定了必须公开的透明度原则。其目的在于防止缔约方之间进行不公平的贸易。透明度原则已经成为各缔约方在货物贸易、技术贸易和服务贸易中应遵守的一项基本原则,它涉及到贸易的所有领域。
(六)无歧视待遇原则?
无歧视待遇原则又叫无差别待遇原则,是WTO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它规定缔约方一方在实施某种限制或禁止措施时,不得对其他缔约方实施歧视待遇。无歧视待遇的原则要求每个缔约方在任何贸易活动中,都要给予其他缔约方以平等待遇,使所有缔约方能在同样的条件下进行贸易。
(七)协商与协商一致原则
协商与协商一致原则WTO及其法律制度的一项基本准则,协商与协商一致是WTO解决争端的基本方法。协商,包括争端当事方之间的双边协商和缔约方全体主持下的多边协商,是WTO各项争端解决程序的首要方法。
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的金融业开放应服从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六项基本原则和金融服务协议。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对金融市场等开放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该协议旨在消除各国长期存在的银行、保险和证券业的贸易壁垒,确立多边的、统一开放的规则和政策。新的金融服务协议对金融市场等开放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包括:各缔约方同意对外开放银行、保险、证券和金融信息市场;允许外国在国内建立金融服务公司并按竞争原则运行;外国公司享受同国内公司同等的进入市场的权利;取消跨境服务的限制;允许外国资本在投资项目中的比例超过50%。加入WTO后,美资银行可立即向外国客户提供所有外汇业务。加入WTO一年后,美国银行可向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中美合资的银行将立即获准经营,外国独资银行将在5年内获准经营,外资银行在二年内将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在5年内经营金融零售业务。
我国加入WTO后对金融业既带来机遇,又带来挑战,主要表现在:
(一)WTO给金融业带来的机遇
1.引入国外竞争,有利于商业银行体系的完善。一是外资银行的进入为国内银行提供参照体系和竞争对象,将促进国内银行加快改革、提高管理水平;二是外资银行在技术、金融创新上处于领先地位,可以起到示范、激励和交流的作用,从而推动我国银行业技术改进和金融创新的进程;三是外资银行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运行方式对提高国内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四是国内外银行业间的人才竞争和交流也有利于提高我国银行从业人员的素质。
2.世贸组织的互惠原则有利于国内银行业拓展海外业务,增设海外分支机构,以占据竞争的有利地势。入世后,我国银行业到海外拓展业务将主要受自身经营状况和东道国金融监管条例的限制,而较少受到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这就有利于国内经营状况良好的商业银行在国际金融市场上争取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在国际竞争中促进业务发展、人才成长和技术进步。
3.有助于推动金融运行和金融监管向国际标准靠拢。今后,我国银行业必然要遵循国际银行业经营管理的统一规则,接受以巴塞尔协议为准绳的国际银行业监管原则、标准和方法。这将促进我国银行业全面加强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改进信息披露制度,并推进监管的规范化、全程化,保证监管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既有利于规范银行业的经营管理,又有助于形成统一规范、客观公正的金融监管体系,改善商业银行经营环境。
(二)WTO给金融业带来的挑战
1.我们必须加快金融改革的步伐,迅速为开放金融市场做好准备。外资银行将在中国加入WTO一年后,获准为中国客户提供外汇业务,两年后可为企业商务活动提供人民币业务,而五年后可为中国个人提供金融服务。中国人民银行将逐步取消外资银行营业性分支机构地域限制,从现在的上海、北京、天津、深圳等23个城市扩大到所有中心城市,同时正式批准美国花旗银行深圳分行、日本东京银行深圳分行经营人民币业务。
2.在金融领域全面引入国际竞争,将使中国金融业面临世界开放市场的竞争和挑战,受到一定的冲击。主要表现为国内一些不具备竞争优势的金融企业,在全方位的国际竞争中必须经历一个痛苦的调整、转换和再生的过程,并有可能使国民经济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一定程度的困难局面。将使民族金融业在业务、人才、管理以及监管等方面面临直接冲击。由于中国金融业长期处于高度的政策壁垒下,对于加入WTO后高度的市场竞争形势需要有个适应过程。国内许多银行业人士,对于对外开放金融业务反应强烈,认为在五年内彻底开放金融业,时间是十分急迫的,其主要原因:一是国内金融业普遍存在资本充足率普遍不足的情况,补充资本金不是短时间内能完成的;二是国内银行不良贷款在五年内难以清除。现已有计划将这部分债务以折价或证券化的方式出售,但此过程也许将需花上数年甚至更长。因此,重建我们脆弱的银行系统,是国家允许外国金融机构完全进入本国市场,而不致引发国内金融危机的重要先决条件。
我国银行业在开放后要参与国际金融竞争,主要做好的工作有:
(一)银行业要加强风险控制,提高资产质量。随着金融机制改革步伐地加快,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逐步暴露,加上受社会经济环境的影响,地方金融机构的经营日趋严峻。资产质量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控制风险是确保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随着开放程度的加深,银行经营将暴露在更多的国际、国内的不确定因素之中,承受更多的风险。所以要正确地判断和评估风险,加强静态、动态和国别分析,完善控制和化解风险的手段,从而确保资产质量,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二)增加银行资本金或对银行进行重组,改进银行经营管理方针,并建立适当的法治和规范框架。过快开放金融业的风险在于外资实力可能大大超过国内金融体系,我们应该充分吸取亚洲危机的教训:在金融业自由化前,必须对金融系统严格规范,商业银行必须妥善获得资本金注入及经营管理。
(三)银行业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框架改进和完善经营管理体制,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环境下的现代商业银行发展道路。要根据市场条件变化趋势和国际银行业的发展方向,调整经营管理理念和银行发展战略,以使银行业在世界经济、金融一体化进程中保持长期、稳健发展。
(四)加强经营管理技术和金融产品创新,促进业务发展。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以占据人才竞争的优势。人才是银行的无形资产,是竞争的关键。要系统、科学地加以经营管理,建立良好的激励、福利、教育培训机制,并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增强凝聚力、归属感,从而吸引人才、稳定人才。积极发展国内外银行间良好的合作关系。国内银行业之间,要以共同的民族归属感为归依,加强理解与协作,建立适度、有序的竞争关系,确保民族银行业的市场份额持续、健康的发展。
(五)面对外资银行,在战略上高度重视,还要积极地了解、学习其所长,并与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国内银行业和外资银行业各有所长,除了竞争外,还存在相互补充、合作的机会。我们有广泛的国内网络、熟悉国情、人民币业务根基扎实,具有较强的优势来与外资银行联合开展银团贷款、项目融资等业务,合作前景广阔。
复习与思考题
1.什么是商业银行?
2.简述商业银行的性质和职能。
3.商业银行的经营模式和组织结构有哪些?
4.简述商业银行的经营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