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基础之上,爱生学校管理的实施维度框架在爱生学校的实践中一直处在不断的发展完善之中。我国在“爱生学校”(Child——Friendly School,CFS)的实施中,在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下,通过我国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专家的辛苦工作,根据国际经验的比较,结合中国国情和各项目校所在地区的教育实际情况,提出了中国爱生学校的愿景目标,即:根据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和中国的教育方针,中国爱生学校旨在在学校层面创建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保障儿童教育权利为本的教育质量模式,中国爱生学校要确保学校吸纳全体学龄儿童,并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平等对待所有学生;要确保学校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有保障的学习环境,并不断改进;要通过渗透生活技能教育的切实可行的课程和有效的教学,促进学生获得有用的知识、技能与态度,提高教学质量;要确保师生、家庭、社区民主参与学校管理,使学校成为一个和谐的学习社区。
中国爱生学校的终极目标是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人潜能的充分展现,使每个学生都能自信而成功地学习和成长。中国爱生学校的学生要学会学习,好学、会学、学好;中国爱生学校的学生要学会做事,能应用所学解决问题,养成生活技能;中国爱生学校的学生要学会做人,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品德良好、身心健康;中国学生学校的学生要学会共处,能与同学合作学习,乐于助人,富有团队精神。总之,中国爱生学校的学生要在德、智、体、美、劳技诸方面都得到发展。
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爱生学校在我国实施的管理框架,形成了指导爱生学校管理实施的四个维度[8]:即全纳与平等、有效的教与学、健康卫生与安全、参与与和谐。四个维度基本涵盖了我国办好爱生学校主要的方方面面。通过它的实施将使每一所爱生学校的学生得到更好的发展,使每一所爱生学校办得更好,而成为当地学校的榜样。
(一)全纳与平等
“全纳与平等”是体现爱生学校精神的核心标准。“全纳”是指学校积极动员并帮助每个适龄儿童,特别是处境不利儿童入学并从学校教育中受益,“平等”是指关注男女儿童平等的入学机会和发展,营造无歧视的、尊重学生多样性和差异的学校环境。
1.学校应主动积极为所有适龄儿童提供入学机会和创造平等的就学条件,并且要特别关注女童、残疾、贫困以及流动和留守儿童在入学过程中所面对的特殊困难;
2.无论学生背景和能力如何,都能够在教育教学中得到平等对待;并能够获得未来发展中所需要的基本的知识、态度与技能;
3.尊重和理解学生基于文化、语言、家庭、经验等方面的多样性,建立包容、友善、平等、尊重的校园文化;
4.学校提供无性别歧视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女孩和男孩平等走向社会做好准备。
该维度由三个领域构成,分别为:一是儿童平等入学机会的保障;二是尊重学生的差异性和多样性;三是性别平等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有效的教与学
“有效的教与学”是爱生学校的中心工作。它是指教师作为学习的引领者(facilitator),应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组织学生积极参与,充分利用课程资源,设计有效的教学策略,通过师生互动的教育教学活动,帮助学生取得最佳的学习效果,实现预期的教学目标。
有效教学通过专业化的教师,渗透生活技能教育的课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以及开放、互动、持续、基于ICT的教学支持系统,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合作学习、学会学习,获得有用的知识、技能、价值/态度,使个人的潜能得到发挥,在德、智、体、美等诸方面得到全面的发展。
该维度由四个领域组成:一是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的教师;二是渗透生活技能的课程;三是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过程;四是开放、互动、持续、基于ICT的教学支持系统。
(三)安全、健康与保护
“安全、健康与保护”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基础。从儿童的视角出发,在尊重儿童的前提下采取积极的预防措施,保护学生的安全,促进儿童的身体发展和心理健康,使儿童感受到无论是身体方面,还是心理和情感方面,学校都是一个可以获得支持和帮助的场所。在现阶段,本维度应该关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1.学校要通过基本硬件设施的配置,应急避险管理制度的制定,使学校成为儿童认为是安全的场所。
2.学校要开展全面、有效的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培养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自救自护知识和技能,最终形成安全的行为习惯。
3.学校应该为学生提供基本的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和体检等卫生服务,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为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活动,以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4.学校应该重视发展学生健康的体质,并且为此提供相应的设施、师资和时间保障,有创造性地开展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体育活动。
该维度共有四个主要领域组成:一是营造安全的物理环境和友善的心理氛围;二是开展技能为基础的安全制度和教育;三是采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策略;四是学校环境及设施、组织有质量的体育活动。
(四)参与与和谐
在学校管理中从儿童视角出发,通过家庭、学校和社区的合作,促进儿童在校内外生活中的参与,在学校内外形成“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的人际关系与积极的氛围,保证儿童权利的实现,共同为儿童营造一个快乐、轻松、和谐的学习与生活环境。
具体而言,“参与与和谐”在学校管理中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学校管理中校长能够从儿童的视角出发,为儿童的成长提供健康、安全和愉快的物理环境、人文环境和制度环境。
2.在学校管理中校长具有民主意识,促使学生、教师、社区成员尤其是儿童参与到学校管理。
3.在学校内外的相关群体应具有“相互尊重、理解和支持”的意识与能力,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形成相互支持的互动关系,形成全员育人的环境。
4.学校与家庭、社区之间形成相互支持的互动关系,形成全员育人的环境。
本维度由四个领域组成:一是儿童参与的途径与方法;二是保障师生参与的学校管理制度与文化氛围;三是和谐的家、校、社区伙伴关系;四是校长领导力。
五、爱生学校在中国[9]
爱生学校项目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地区和全球合作的产物,它是由体现尊重所有儿童平等权利、保障儿童安全健康发展、保证教学过程有效、促进家庭及社区积极参与等基本维度相辅相成地构建全方位教育质量的模式。它体现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的精神和原则,也体现了世界范围“全民教育”行动的重大目标。它在学校层面把提高教育质量必需的政策干预措施融为一体,旨在促进全体儿童发挥个性潜能并得以实现自由而充分的整体发展。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在实验爱生学校模式。
中国在1996—2000年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周期的“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早期儿童关爱”项目中,开始把创建“爱生学校”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旨在推进项目地区的学校以学生为本,改革教与学的关系,改善学校、社区、家庭的关系,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这对于加强和改善我国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与当前全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保持一致,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在2001—2005年期间,我国西部内蒙古、广西、陕西、甘肃、宁夏、青海、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十省、市(自治区)有四千多所学校参加,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许多学校在树立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全纳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和建设和谐校园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为了进一步促进该项目的实施,让每一所项目校的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和社区成员都关心爱生学校的建设,都参与到爱生学校的建设工作中来,把每一所项目校确实办成“爱生学校”。在中国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合作的“贫困地区基础教育和早期儿童关爱”项目中,把“爱生学校”作为一项重点,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探讨。
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于2006年9月25日至27日在北京市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举行了“全纳和爱生学校研讨会”。教育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实施的“全纳和爱生学校”项目,旨在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素质教育的全面推进。在2001—2005年教育部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教育项目合作的第一周期中,在我国广西、内蒙和重庆的7个县100所农村中心小学进行了爱生学校项目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是以教师培训为切入点,强调以儿童为中心来完善和改进学校管理,改善师生关系,促进家庭和社区更加关注儿童。通过试点,进一步提高了试点校教师的认识,以儿童为中心的理念深入人心,促进了家长和社区更积极地参与到学校发展中来,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在2006—2010年教育部和儿基会的合作计划的第二周期的工作中,在爱生学校试点工作和调研的基础上,基础教育司开展了爱生学校国家标准的制订工作,并将在中国西部10个省进行扩大实验推广。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目标是使爱生学校框架成为“学校质量的理想指南”(伍德琛)[10],使爱生学校成为适合不同国家、不同社会经济背景的“全方位教育质量模式”,并借以推动全球范围的教育变革,促进有质量的“全民教育”目标和全体儿童最大利益的实现(克里姆·赖特)[11]。原教育部副部长陈小娅在总结我国自2001年以来实施爱生学校项目的经验时说,爱生学校目标与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目标一致[12]。我国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一方面,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相互协调的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正在努力建构和谐社会。在教育领域,中国政府一方面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另一方面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国家将工作重点放在办好每一所学校和关注每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上。
教育部与儿基会联合实施爱生学校项目总目标“最为重要的,是为所有儿童提供有质量的教育,确保每个儿童得到全面发展。这与中国基础教育改革目标是相一致的,与中国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发展目标是一致的”。
因此,中国-儿基会爱生学校合作项目的目标是:第一,要在国家层面上支持、充实、影响以质量与公平为核心的教育政策;第二,要在地方层面鼓励因地制宜的政策实验,展示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区多方合作实施爱生学校理念和方法的创新成果;第三,在国际层面上与其他国家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实践爱生学校质量模式的经验。
为落实贯彻好《义务教育法》,为推动爱生学校理念在中国的传播和实施,2006年11月17日,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开展创建和谐校园的意见》,旨在为学生创造一个平安、健康、文明、和谐的学习环境,保证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谐校园创建活动的目标和任务是:做到师生和校园安全、健康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机构基本完善,校园安全卫生设施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师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和卫生保健意识进一步增强;重大安全事故、重大食物中毒和传染病流行得到杜绝;校园秩序井然、环境优美,以育人为本的校园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等。为推动和谐校园和爱生学校的建设,2007年4—10月,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报》开设专栏,对全国32个省市的100多所学校创建和谐校园爱生学校进行专题报道,从而进一步推动了这项工作的开展。[13]
在中国,爱生学校建设的内涵与中国教育所追求的教育目标是一致的,因为,《义务教育法》全面涵盖了中国爱生学校的所有理念。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给予了爱生学校全面的保证。所以我们贯彻落实“爱生学校标准”就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两者是完全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