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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光明与黑暗(1)

1

1880年6月27日,我出生在塔斯坎比亚,这是阿拉巴马州北部的一个小镇。

我父亲的祖先是卡斯帕·凯勒家族,来自瑞士,他们最初定居在马里兰州。在这些瑞士祖先中,有一位曾是苏黎世第一个给聋哑人上课的老师,而且这位先人还就聋哑人的教育问题写过一本书——这似乎是因缘际会的巧合。不过也难说,国王的祖先中说不定还有人曾经是奴隶呢,现在是奴隶的人,其祖先说不定还称过霸王呢。

我的祖父,也就是卡斯帕·凯勒的儿子,“闯进”了阿拉巴马州的地盘并最终在此定居。家里人常跟我说,每年都有那么一次,我的祖父会骑在马背上从塔斯坎比亚到费城去采购种植园需要的设备等。至今我的姑妈还收藏着那时候他们来往的信件,直到今天,大家仍很喜欢一而再地翻看祖父留下的书信,就好像是在看一本历险小说,百读不厌。

我的父亲叫亚瑟·H.凯勒,是联邦军队的上尉,我的母亲凯特·亚当斯是他第二任夫人,比父亲小很多。

在我一场大病丧失了视觉和听觉之前,我们一直是住在一栋面积不大的房子里。房子只有个正方形的大房间和一间仆人住的小房间。那时,依照南方的习俗,习惯挨着主宅建一座附属的小房子,以备不时之需。宅子是我父亲在内战结束后让人建造的,同我母亲结婚后,他们就在此长期生活了。房子外表被葡萄藤、蔷薇花和金银花遮盖着,从花园望去,这座房子就像一个搭建的凉亭。小门廊被黄蔷薇和南方天冬草所遮蔽了,成了蜂鸟和蜜蜂的世界。

祖父母的老宅子离我们家的蔷薇凉亭只有几步,那间老宅叫做“常春藤绿宅”,因为房子、周围的树丛和篱笆上都覆盖着美丽的英格兰常春藤。这个老式的宅子是我童年时代的天堂。

在莎莉文老师来之前,我常常沿着正方形的黄杨木篱笆摸索着向前走。凭着自己的嗅觉,我就能找到初开的紫罗兰花和百合花。就是在此花园,我常常在心情不好时,将自己炙热的脸庞埋进清新凉爽的树叶和草丛之中。置身于这个美丽的花园中,是一件多么心旷神怡的事情啊!同时,在闲荡的过程中偶遇某枝美丽的藤蔓是多么美妙,我会通过叶子和花来判断它是什么植物,我知道,这就是那株远在花园尽头覆盖着凉亭的葡萄藤!这儿还有连成片的铁线莲、下垂的茉莉花,还有一些叫做蝴蝶百合的稀有花卉,这种花因其花瓣形似蝴蝶翅膀而得名。但最美丽的还是那些蔷薇花,在北方的花房里,很少能够见到我南方家里的这种爬藤蔷薇。它到处攀爬,一长串一长串地倒挂在阳台上,散发着芳香,丝毫没有尘土之气。每当清晨,它身上朝露未干,柔软而高洁,使人陶醉不已。我不由得时常想,上帝御花园里的曝光兰,也不过如此吧!

我的生命之初简单而纯朴,就像其他一切小生命一样。因为是第一个孩子,所以为我取名字这件事,家里人少不了一番讨论,而且各执一词,争论不休。我的父亲建议用“米尔德里德·坎贝尔”这个名字,这是他非常敬仰的一位先辈,而我的母亲觉得我应该叫外祖母少女时代的名字——海伦·埃弗里特。大家再三讨论的结果,是依照母亲的希望,决定用外婆的名字。之后,为了要带我去教堂受洗,大家手忙脚乱,以至于兴奋的父亲在前往教会途中,竟把这个名字忘了。当牧师问起“这个婴儿叫什么名字”时,紧张兴奋的父亲一时之间说出了“海伦·亚当斯”这个名字。因此,我的名字就不是沿用外祖母的名字海伦·埃弗里特,而变成了“海伦·亚当斯”。

据说我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就显示出了不服输的个性,对任何事物都充满了好奇心。我热衷于模仿周围所有人的一举一动。六个月的时候,我就会牙牙学语地说“你——好”,某天当我清晰地说出“茶,茶,茶”的时候,家人着实惊讶了一番。即使在后来的那场大病以后,我还是能清楚地记得人生之初学会的一个单词——“水”。当我渐渐失语,无法说出其他词句的时候,还是能模模糊糊地发出“水”这个字。在我学了“水”怎么拼写以后,才没有继续把“水”发成混沌不清的“湿——湿——”。

家里人说,我刚满一岁就已经可以蹒跚走步了。那时候,母亲把我从澡盆里抱出来放在她腿上,眼前穿过树叶洒在地板上的金色阳光吸引了我的全部注意力,于是我从母亲腿上滑下去,开始朝那片跳跃的金色奔跑。我为这种冲动付出了代价:摔了一跤,哭闹着让母亲抱我起来。

我这个活蹦乱跳、咿呀学语的孩童度过了鸟虫鸣唱的短暂春天之后,便迎来了花果飘香的夏季,随之又度过了阳光灿烂的秋天。但好景不长,这种无忧无虑的日子转瞬即逝,阴郁不堪的二月里,毫无预兆的疾病夺走了我的听觉和视觉,把我重新投进了初生婴儿般无意识的黑暗里。

据说我的病叫急性脑梗塞,连医生都觉得我命不久矣。可是某天清晨,我的高烧奇迹般地退去了,这高烧来得突然,走得同样突然和神秘。这天早上,全家都沉浸在欢欣的气氛里,甚至连医生都没有想到,我的听力和视觉被这场高烧一并带走。

关于我的病,现在回想起来还是一片混乱。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焦躁不安时母亲温柔的安抚、睡中惊醒时的痛苦和迷茫,还有醒后转动眼珠时的干燥和灼热。曾经我能看清房间里迷人的光亮,但是病后我只想把头扭向一无所有的墙壁,因为那些光线对我而言非常黯淡,并且一天天黯淡下去。除了这些我自认为是记忆的短暂片段,其他的一切都显得如此不真实,就像一场噩梦。

时光飞逝,我渐渐习惯了周围的沉默和黑暗,遗忘了曾经的美妙光景——直到她的到来。她,我的老师,让我的精神重归自由。即便我身处黑暗,但毕竟曾经对这个世界匆匆一瞥,葱郁无垠的平原、广阔无边的天空、生机勃勃的树木花草,所有的这些都永远铭记在我心中。如果我们曾经看见过,“那么这一天就属于我们,这一天的所有景物就属于我们。”

2

对于怎么熬过了这场大病后的那个月,我已经不大记得了。只知道我要么是坐在母亲的腿上,要么在她做家务的时候一直攥着她的裙子。我用手感知东西的形状,“观察”物体的移动,用这种方法我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快,我感到自己需要交流,于是开始做手势。摇下头表示“不”,点一下头表示“好”,把手收回来表示“过来”,手往外推表示“走开”。如果我想吃面包呢?我会做切面包片然后涂黄油的动作。如果我想让母亲在晚餐的时候做冰淇淋,我会做出开制冰机的动作,然后装作打寒颤的样子。更妙的是,母亲也能很好地让我理解她的意图。如果她想让我拿点东西给她,无论指示我跑到楼上或者其它什么地方,我总能知道是哪儿。事实上,我要感谢母亲用无私的爱与智慧照亮了我的漫漫黑夜。

虽然身处黑暗,我还是能明白周遭发生的事情。五岁的时候,当一堆衣服从洗衣房送来的时候,我能分辨出哪些是自己的衣服,我学会把干净的衣服叠好收起来。我可以从母亲和姨妈的穿戴分辨出她们是否外出,我总是会祈求她们带我一起出去。客人来的时候,我会主动跟他们打招呼,客人走的时候我会跟他们招手,我想我还隐约记得这个手势的意思。有一天,几位绅士们来拜访我的母亲,从关门时的震动和其他一些信号,我知道他们来了。我突发奇想地趁没人注意跑到了楼上,穿上了招待客人的小礼服。我学其他人的样子站在镜子前,在头发上抹了发油,在脸上拍了厚厚的粉。之后把一条长及肩部的面纱盖在脑袋上,遮住我的脸。然后在纤细的腰间系了件肥大的裙撑,但它太肥大了以至于在我身后上下摇摆。我就穿着这么一套可笑的装扮下楼招待客人了。

不知道我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自己跟别人不一样的,但一定是在我的老师到来之前。我发现母亲和朋友们在想让别人做事情的时候并不像我一样用手势,而是用嘴。有时候,我会站在两个谈话的人之间,用手感觉她们的嘴唇,但还是无法理解她们的行为,为此,我会感到焦虑。我试着动嘴唇,想跟她们一样谈话,但是这种努力徒劳无功——她们毫无反应。有的时候我会又急又躁,大发雷霆地又踢又闹,直到把自己折腾得精疲力竭。

我知道自己很无理取闹,我知道踢到我的保姆艾拉时她很疼,当怒气消失以后我也会对自己此前的种种行为感到后悔。即便如此,这次的悔恨并没有在下次怒气发作时起到什么作用,在不能如愿以偿时我仍然继续无理取闹。

在那段童年时期,我有两个亲密的伙伴,一个是我们黑人厨子的女儿玛莎·华盛顿,另一个是老猎犬贝拉,它年轻时可是打猎的好手。玛莎·华盛顿明白我的手势,基本上她能毫不费力地理解我吩咐的事情。差使她是我的一大乐趣,她也很服从我的蛮横专制,从来不敢跟我对着干。我亢奋好动,做事从来不考虑后果。我了解自己的个性,总是由着自己的性子做事,即使动武也在所不惜。我们经常在厨房里消磨了大半光阴,揉面团、帮忙制作冰淇淋、磨咖啡或者端着蛋糕模子就吵起架来了,有时候也会喂一喂在厨房里踱步的母鸡和火鸡。许多鸡都很温顺,它们会从我手中啄食吃,任由我抚摸。一次,一只大火鸡从我手里抢走了一个西红柿并快速逃走了。也许是受火鸡先生的启发,我们从厨房偷出一块刚刚撒上糖霜的蛋糕,逃到柴堆里分而食之。可是之后我的身体非常不舒服,不知道火鸡先生是不是也遭受了同样的报应。

珍珠鸡喜欢把它们的窝藏在偏僻的位置。这样,在草丛里寻觅它们的蛋便成为了我的一大乐趣。当我想进行寻蛋活动时,我没法用语言跟玛莎描述,于是我把手交叠着放在地上,表示草丛里的圆形东西,玛莎总是很快理解我的意思。如果我们幸运地找到了珍珠鸡的窝,我从来不会让玛莎把蛋带回家,总是用手势跟她说如果她跌倒了,这些蛋就会被打碎。

玛莎和我总是能从下面几个地方找到乐子:储藏玉米的仓库、拴马的马厩、早晚给牛挤奶的牛棚,这些地方都可以给我们带来无穷的乐趣。挤奶的工人们允许我在她们挤奶的时候把手放在牛背上,而我因为过于好奇,有好几次被牛尾扇到。

筹备圣诞节是一件让我非常高兴的事情。尽管我不大明白圣诞节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整个房子里弥漫着醉人的香气,以及为让我们保持安静而贿赂的精美食物都让我异常欢欣。虽然对于保持安静这件事,我们不大乐意,但是丝毫不影响我们过圣诞节的欢快情绪。大人们允许我们研磨香料、挑拣葡萄干、把搅拌过食物的勺子上残留的美食舔干净。我把长筒袜挂起来只是因为其他人也这么做。这种仪式似乎对我并没有多大的吸引力,因为我不会像其他孩子一样天没亮就急着爬起来看袜子里是否有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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