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站在湖边,心也像这面金色的镜子一样被狠狠地掰掉一块。
我形容不出这是怎样的一种感觉,可是这种感觉竟然比屈辱还要更锋利一些,就像是当初我给宋之遥送东西时,在他的抽屉里发现他和安葵的大头贴那样让我难受。
“那还躲什么,反正主角不是我。”我十分冷静地说出这句话,把蒙在头上的围巾用力地扯下来,然后摘下多喜爱的墨镜戴在了自己的脸上,慢慢地返回宿舍。
是不是,在宋之遥的世界里,我永远也没有办法做主角。我实在不愿意让多喜爱看到我的眼泪。
她没有追上来。
在我苦恋未果的岁月里,她已经习惯我时常因宋之遥而产生的各种情绪,她也知道我早已练就一身无坚不摧的本领。再伤感的眼泪,只要是为宋之遥而流,都将是短暂的。
我为了追赶他的脚步,一路上无数次见证他与其他女生从热恋到再见的全过程,也多次因为路途劳累磨破脚板而忍痛哀号。他会因为我的叫喊而回头看我一眼,却不会因此慢下他更换新人的速度。
在这个残酷的过程中,我从一个无名的小兵日渐成长为顽强的将领,战术随着他一再改变,唯一不变的是永恒的追求和永不放弃的信念。
勇士的意义就在于不怕苦、不怕累、不后悔。我昏睡了一天。
接到安葵的电话时,我正蒙着被子做梦。
她的声音十分低沉,我本来就处在半梦半醒的状态,因此听得断断续续。但是,我还是无比清晰地听到了她最后的那句话:他们两个在一起了。
我大概就是在这个时候彻底清醒了过来。梦里我明明还拽着宋之遥的胳膊,哭爹喊娘地不肯撒手。现实中他却牵起了另一个女生的手,而且这个女生还是事件中公认的女神。这绝对是众望所归的事情。
我迅速地从床上弹起来,打开电脑进入论坛,再次看到那些让我颜面尽失的照片时,我没有想象之中的狂躁与愤怒,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强烈的忌妒。
将照片放到最大,定格在那个女生宛若娇兰的脸上,尽管她化着妆,可是我仍旧能辨认出她本身就姣好的五官和眉眼里的骄傲。
我拼命地记住这张脸,以便于日后某一天相遇时能准确无误地认出并掐死她,而且我非常想给其中一张只有他们两人的照片取一个华丽丽的名字:亲兄妹。
这一次他不仅给了我一刀,还顺带撒了把盐。带着些耻辱的忌妒是他带给我的新的体验,我知道这样残忍的体验终将变成敌意。
“下手够快的。”给宋之遥发出这条短信之后,我就将手机丢到一边不再理会,我以为他不会搭理我的无聊,没想到他却回复得很快,短短的两个字:“必须。”
我恼羞成怒地关掉手机,随手一扔,却在几分钟之后又从被子里拼命地扒出手机。
快速开机后,我绞尽脑汁地编辑了一大段话,我想稍微表达一下我的委屈,顺便再提一下这件事对安葵的打击。
我用了最恳切的语气和最真实的情绪。可是,最后我还是很没用,一个字一个字地把那段话删掉,只发了一句“晚安”。
或许这个女生也像他之前的那些女朋友那样,只会是他的惊鸿一瞥,我的“或许”用了很久,从未出过差错。
但愿,这一次也是。
苍茫的夜色吞噬了整个校园,宿舍里早已陷入静谧,月亮突然从一朵厚重的云朵里钻出来,皎洁的月光就这样打在我的脸上。我站了好一会儿,从阳台回到室内,上铺的女生刚好翻了一个身,说了一句含混不清的梦话。
“不要再对我扔刀子了好吗?难道你的手不酸吗?”
深夜两点,我在高中时期大家曾经玩过的一个网站上发了这条状态。
我知道不会有人看到。
3.他还是孤岛,我也仍旧是灯塔,可是我却不能阻止登岛上岸的人。
多喜爱曾经说过一句话:宋之遥是简云泥心上的死结,打结的人不动声色,遭罪的便是那颗心。
宋之遥第一次把我堵在走廊上的时候,这个结应该就打下了。
那时,他把胳膊撑在墙壁上,带着一丝微笑认真地对着我说:真的,不要喜欢我。
刚打完篮球的他,发丝上还挂着晶莹的汗珠,我看着他深邃的目光,双颊发烫。
我脸红并不是因为害羞,而是,一股强烈的、名叫勇气的血液冲击了我整个大脑。我到现在也无法解释我那时的状况,我记得我当时坚定地看着他,极其冷静地说了句:没办法,喜欢了就是喜欢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走进了教室。
我以为在那一刻,他一定觉得我很酷,可是事实却并非如此,因为后来他告诉我,他在那个时候只有一种感觉,他断定,我肯定是个傻姑娘。
他没有判断错误,我的确很傻,所以才会再次点开那个网站想寻求一丝奇迹。
网络世界更替得如此迅速,这个网站早已无人问津,可是在看到我状态下的那一条评论时,我的脊梁骨里仿佛升腾起一股奇妙的化学能量,直抵天灵盖。我甚至感觉到我本已僵死的脑细胞都鲜活了起来。
那条评论的发出时间在我发状态后的一小时,没有只字片语,只有一个撇嘴的表情。
我心里湿漉漉的,眼睛却有些干涩。我将以前的心情全部锁住,唯独这一条设置了开放。
这种奇异的感觉是一种无与伦比的体验,就像是有人住在你的心里,你的一举一动他都能在第一时间准确无误地窥探。
他是承认自己的手酸了吗?他是为他又找了新的女朋友而对我感到抱歉吗?我回复了一条消息过去:“原来你还记得这里。”
这个地方记录了很多我曾经最真实的状态,那些饱满的情绪背后都隐藏着一个让我难以启齿却惊心动魄的人——宋之遥。
他带给我的温暖,不只是在我失意的时刻给的安慰,在我冲动的告白后给的善意的成全,最让我无法自拔的,是我们之间独有的默契,他总是能轻易地看破我所有藏匿起来的伤感。
多喜爱风尘仆仆地闯进我宿舍的时候,我正顶着一头泡沫用力地揉搓。
“你是该洗洗你这秀逗了的脑袋,我今天看到宋之遥了,还有他的……”
“停!看到就看到了呗,跟我说干吗?啊——”指甲突然挂断了一根头发,疼得我猛吸了一口凉气。
“知道人家再结新欢,心里特不是滋味吧?我可看到了那女的,甩你十条街不止,幸好你今天没去,不然岂不是要找地缝钻进去。”
她真的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吗?我一直都觉得她应该是上帝特意派来羞辱我的。
“那岂不是要甩你一百条街了,姐姐,你当时找到地缝了吗?”我也绝不是好惹的。
本以为她会回击,结果她却轻声叹了一口气:“还能顶嘴,看来状态还不错。”
我揉弄头发的手不自觉地颤抖了一下,被她的话弄得有些鼻酸,我问她:“你怎么会遇到他们?”
她说:“我去他们学校了。”“啊?不会吧?为了替我鸣不平你竟然进了趟城?真的好感动,呜呜……”
我们学校在郊区,每次进城都要废掉半条命去挤惨绝人寰的公交车,每次下车之后你都会感觉到自己似乎变成了菜市场里掉在地上的烂菜叶子。
我还没有表达完我的感动,就被她一句话堵了回去,她一副嫌弃的表情:“少犯贱,老娘是去相亲,无意中才看到那对狗男女。”
“相亲?”“还记得那个拍照的帅哥吗?”她对着我挑了挑眉。
我拼命地回想那天晚上的情景,拍照?帅哥?接着就感觉到脑袋里“轰”地爆了一颗雷。“王八蛋,原来就是他那个变态啊,当时在前排拿相机的男生就只有他一个,一定是他把我的照片放到了网上。”我破口大骂。“不傻嘛,所以我去跟他相亲呀!”她说完优雅地坐到了我的电脑桌上,然后自觉地端起我的杯子故作姿态地喝了一口水,她的势态就像是我的杯子里有什么佳酿似的。
“那他承认了吗?”这次换我挑眉,我知道她一定又实施了她的“美色计划”。
没想到她“砰”的一声,猛地放下我的茶杯,豪气冲天地跷起二郎腿说:“靠,他根本不是那个学校的人,老娘白牺牲这张脸去打探消息了。”
“那你做作个屁啊!”我忍不住白了她一眼。她开始明明表现得是手到擒来,可紧接着剧情急转而下,立刻上演了一位并没有什么姿色却为自己出卖色相感到十分委屈的暴躁怨妇。“你没有看到刚刚我身上所散发的光芒吗?为了朋友两肋插刀,牺牲自我……”
“我去洗头了,回聊。”在她自我陶醉长篇大论之前,我赶紧离开。
其实我心里是很感动的,但煽情根本不适用于我们之间的情谊。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多喜爱和郁深,没有人还能对我这样。陪一个蠢货一路走来,他们真的很不容易吧。
我突然很想念郁深。所以,我做出了一个很伟大的决定,那就是,我一定要把那个拍照的王八蛋找出来,然后践踏他的色相一万遍为多喜爱报“失身”之仇。郁深一定会为我的这个决定而感到欣慰。
冲完头发回来,我看到多喜爱苦大仇深地对着我的电脑一阵猛烈敲击,我以为她为了我在论坛里跟那些无良的网友对骂,走近了去看,她的确在与人对骂,可对象却不是网友,而是我之前未关闭的网页里有了新的回复。
那些回复的口气显然不是宋之遥,而更像是他的新欢,苏寻。
安葵告诉我这个名字的时候,我就不由自主地想去回避,因为它似乎并不像宋之遥前女友们的名字那样,只在我的脑海里过一遍就会被我遗忘。这个名字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根深蒂固地扎进了我的心里,这是一个很好听又很特别的名字。
多喜爱发现我的时候,我已经在她的身后站了很久,她大概是太投入了,所以一直都没有注意到我,因此她回头看到我时的眼神显得特别无措。
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说:“没关系的,真的。”你看,其实他并不是什么都没有给我,起码他给了我一个如此难堪的结局。
苏寻在回复里说的话字字带刺,她说让我不要再纠缠。这些我都不在乎,我与宋之遥之间的关系并不是外人能随意解读的,哪怕她是他的女朋友。而最让我感到失落的,是她告诉我,宋之遥把密码给了她。
宋之遥所有账号和银行卡的密码都由六个数字组成,他父亲的忌日。
这个密码,他用了三年并且只告诉了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我。
“你是离我最近的人。”这是他在三年前夏日的一个深夜里,发给我的一条短信。那个夏天,他的父亲不幸意外去世,留下了一大笔钱给他们母子,他还未从失去亲人的痛苦中解脱,他父亲生前的情妇就突然出现与他们抢夺遗产。他原本一帆风顺的人生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冲击得残破不堪。
我陪着他度过了他人生中那个最为艰难的时刻,那是我们最深刻的一段交集。
那时候我们每天都说很多的话,常常一个电话从黑夜直到晨曦,耗尽手机所有的电量。
这句话就像是那段时间结束后的总结陈词,这也是我的手机里唯一一条,保存了三年的短信。
在那之后,他就像变了一个人,比起之前只是单纯的花心,他开始放纵自己,他跟不同的女孩子交往,分手,然后再继续下一场荒唐的恋爱。
我隐藏在他光芒万丈的身后,是那么微不足道,他身边围绕着许多出众的女生,我只是其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但是,我怀着最虔诚的信仰,甘于等待,甘于陪伴,因为我始终相信他会有释怀的一天。
我以为,他不会为任何人停下来,可是我忘了,这只是我以为。这一次,“或许”不再是或许,变成了定局。他终于找到了他愿意停下的理由。
轻轻地按下删除键后,我深深地呼出一口气,用力地按住多喜爱的头不让她看我,眼泪却还是大颗大颗地砸在了她的肩膀上。
那个离他最近的人应该不再是我了吧。
终于,他最后一些属于我的东西也归还给他了,即使这些东西只是我的自我催眠。
他守着他的伤口,而我守着他。现在,他却放下戒备把伤口交给了另一个人。他还是孤岛,我也仍旧是灯塔,可是我却不能阻止登岛上岸的人。
他可能永远也不会知道,他给我的这个特权就像是一粒口感尚好的定心丸。我安分守己地尽了三年的职责,期待着有朝一日他能回应我的守候,可最终,那颗属于光荣与胜利的金灿灿的太阳仍旧挂在了其他姑娘的头顶上。
4.我希望我的软肋将变成她的堡垒。
水泥地上的落叶伴随着情侣们耳鬓厮磨的嬉笑声,被微风吹得呼啦啦作响。树的影子是长满络腮胡子的妖怪,挂在斑驳的旧墙壁上张牙舞爪。
此刻的月亮,美得不像话。南方的初秋依然摆脱不掉夏日的炎热,背上渗出的细密薄汗被凉风吹进了骨子里。我将人字拖踢开,赤脚坐在操场里的台阶上,耳机里仍是那首《一生守候》。
那时,宋之遥饶有兴致地哼着这首歌,告诉我他终于明白我一直以来的心境了。我只是苦笑着撇撇嘴,一言不发。
他知道我要的是什么,可是就是偏偏不肯给我。
内心的疲惫在苏寻的挑衅后汹涌而来,过去五年的时光终于长成了暗刺的形状,我不知道我是否应该停下脚步,因为每走一步,那根拔不出来的刺,就会跳出来尖锐地刺疼我一下。
他并不是不愿意停下,他只是不愿意为我停下。想到这里,我的心又往那个永远也无法修补的黑洞里,沉了几分。
伤感的低音旋律被一声急促的短信提示音打断。“回头看。”
我惊慌失措地摘下耳机,回头一看,是安葵。她逆着光坐在角落里,虽然露出招牌似的笑容,但我仍旧在她的脸上,看见了忧伤。
应该还是因为宋之遥的事情,不然她不会这么晚了还跑来找我。她近几天每次与我联络的原因都是因为她难以接受宋之遥有了新欢。
苏寻的出现就像一道惊艳的闪电,击中我的同时也惊起了沉默已久的安葵。苏寻是宋之遥身边出现过的唯一能超越她的女生,所以一向孤傲冷静的她才会如此乱了阵脚。
“什么时候来的?”我问她。“我从你宿舍楼下一路跟着你来到这里。”她下了几个台阶,坐到了我的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