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逝世在学院里引起了很大的轰动,认识他的无不因此而悲痛不已。以前的死亡鉴定程序比较简单,加之考虑到朋友长年患病的事实,医生很快便开具了死亡证明,以免恶意者趁机抹黑这位高尚的有识之士。因此,我并没有主动跟别人说起朋友临终前那一晚所托付的事情,就算被问起,也只是说了句他像平时那样来看我,便打发了过去。后来听说,就在他过世的第二天,律师便从伦敦赶来,为他守灵扶棺,看着他下葬。回去时,他按规定带走了朋友的文件和遗嘱,除了那只他死前亲手交予我保管的铁箱。朋友去世不知不觉已一个星期,自他的律师回去后,我就再也没有听到进一步的消息。在这一周里,我努力压抑着伤心,以全副精力准备期末考试。因为撞期,我不得不缺席朋友的葬礼,更别说见一见他的律师。终于,我顺利地通过了期末考试,也终于,我能坐下来,品尝眼下难得的喜悦和清静。
突然,朋友说过的事情像闪电般闯入我的脑海里。下一秒,我的思绪仿佛受到召唤,回到了一周前,朋友突然来访的那个晚上。
是啊……我唯一的朋友,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知己,已离我而去。我曾在他面前许诺,他撒手人寰之时便是我应约之日。那现在,我该怎么做才能遵循他的遗志,履行我的责任?我该怎么做才能保证他的安排不会被我的主观臆想所扭曲,如实地被执行?我让身体深陷安乐椅的柔软里,把线索一点点从头脑里抽出来反思。首先,是朋友突如其来的深夜拜访——这是整个谜团的开端。然后他准确地预言了自己的死期,并希望我因此承诺代他负起为人父的责任,将他唯一的孩子抚养成人。如今他已魂归天国,他的遗志却一直督促着我,让我不要辜负他的嘱托。事情真的这么巧合?难道说朋友其实是自杀的,不然普通人如何能预见自己的忌日?还有,他说维希在二十五岁时要自己选择,但他要承担的任务到底是什么?这与朋友的死又有什么关系?于我而言,这原只是不可思议的谜题,如今却因为朋友的死,变成了骇人听闻的真实,让我的脊背迅速涌起阵阵寒意。我自认不是胆小鬼,但这次的经历着实让我心里没底;更让人不安的是,也许接下来的二十余年,我都必须直面这份恐惧。
紧张让我的神经绷到了极致,门那边传来的些许动静更是把我吓了个半死。我踌躇着踱了过去,发现门上的信箱里放进了一个蓝色的大信封。是律师函——凭着直觉,我联想到朋友临终前的请托。
那封信我现在还留着,上面是这样写的:
尊敬的路先生,我们是李先生的律师纪傅礼和左丹。我们的客户李先生于本月九日在英国剑桥大学病逝。过世的李先生生前曾留有遗嘱,委托我们担任遗嘱的执行人。遗嘱的具体细节请参考随函寄达的复印件。根据李先生的遗嘱,您将成为他唯一的儿子李维希(今年五岁)的合法监护人,以此为前提,李先生投资统一公债[9]所获得的总收入的1/2将归于您的名下,即您拥有上述财产的终生权益。不韪言,这样的遗嘱太不寻常,身为律师的我们有义务将此通报大法官阁下。我们不愿驳斥临终者的遗志,也无意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们只是希望能尽最大的努力保障李先生血统继承人李维希的合法权益,尽管他现在还不懂事。然而,过世的李先生再三向我们保证,他是在清醒的情况下作这样的决定,而且他有非这样安排不可的原因。所以我们遵照已过世的李先生的指示,起草、修改,最后确立了这份遗嘱,并根据他的遗愿执行。李先生是一位聪明正直的绅士,我们不忍见他唯一的儿子因为没有亲戚可托付而无缘家庭温暖,所以即便略有不妥,我们还是愿意支持他的决定。
请见信回复,并附上贵宅地址。收到后,我们会把李先生承诺赠予的财产如数汇过去;同时将李维希先生领至您的宅第。
期待您的回信。
您忠诚的,
左丹/纪傅礼
放下信,我快速地浏览着遗嘱的条款。复印件很不清晰,但不难猜到,逐字逐句都经过了最严格的法律审核。总体而言,遗嘱上所记之事跟朋友那晚说的别无二致,那就是说,这件事情从头到尾都是真的。朋友说的话,全部应验了。从此刻起,我便要开始负担起一个孩子的养育之责。
我一个连婚都没结过的单身汉竟然要独自抚养一个小男孩?我真的行吗?
耙过一头乱发,我有点儿茫然。
啊,对了。他不是还给我留了一封信吗?跟铁箱子放在一起的。
想到这儿,我连忙把那封信翻出来,打开来看。
与遗嘱一样,信里写的,那晚朋友已经说过一次。主要内容无非是提醒我要一直守护在维希身旁,铁箱子的事情不到他二十五岁绝不能公开。另外关于教育,他希望孩子能学习希腊语和阿拉伯语,但若维希不幸在二十五岁前死去,在没有向第三方泄密的前提下,我有权自行处置铁箱子里的东西。
看过朋友的遗物,我大致理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既一切为真,那就应允之事,我自当肩负起履行的责任。于是我赶紧给纪傅礼和左丹先生回信,告诉他们我愿意接下遗嘱中提到的请托,成为维希的监护人,并在十天后迎接他来到我的住所,开始我们新的生活。
写完回信后,我找到了剑桥大学的负责人,尽可能清晰地向他们解释事情的前因后果,以及朋友的临终请托,希望他们看在我在期末考试中取得的好成绩,允许我与朋友唯一的儿子共同生活。这些负责人尽管不太明白,却到底没形成什么阻碍,只有一点:为了大家方便,我得搬离宿舍,住到学校外面。
好不容易,我在学院附近租到了一个合适的地方,下一步就是请保姆。我仔细想过,基于自身状况我不想请一个女性管家,任她在养育孩子的问题上对我指手画脚,甚至教唆孩子讨厌他的家长。所幸的是,维希已经五岁,即使没有女性家庭成员的帮助,也能学着自理成长。所以我决定只聘请一位男仆。陆陆续续见了几个求职者,感觉都还不错。最后我选择了乔博。他的脸圆圆的,看上去憨态可掬,容易相处。他之前一直在猎户的马厩里打下手,但他说他真正的强项是照顾小朋友,因为家里大大小小共十七口人,他从小就习惯了跟孩子们打交道。他十分期待维希的来临,也很愿意用心照顾他的饮食起居。
住的地方定好了,家里的仆人也请来了,我稍稍放下了心。在跟维希开始共同生活之前,我还得做两件事情。一是把铁箱子拿到镇上,亲手存进银行的保险箱里;二是顺道买些指导父母照顾和培养孩子的书籍——先是自己学习,然后告诉乔博应该如何执行。
终于,一切都办妥后,我便只剩下紧张和等待的心情。
日历一天一天地翻过去,十天后,我如期见到了朋友在现世唯一的想念。
维希在一位长辈的陪同下来到我家门前,看得出来,这位长辈十分疼爱维希,以至于分离之际忍不住满眶的泪水。
维希长得十分好看,眉宇间的英气更甚过他过世的父亲。他宽眉广额,一双灰眸深邃而清澈,五官完美无缺,光滑的皮肤泛着贝壳般淡淡的品色。还有他的头发,犹如披上满世界的星光,微微卷曲着贴服在那小小的脑袋上。跟陪同的长辈说再见时,他有些伤感地哭了一阵子,而为了缓解他的离情依依,乔博提议我们在进屋前玩个小游戏。我永远忘不了当时的情景:维希就站在门前,两个小手装模作样地盖在脸上,眼睛偷偷地透过指缝看向我们。明亮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在他的发间嬉戏穿梭,把他整个人晕染得闪闪发光。我不会耍宝,只好坐在安乐椅上,向他伸出手,耐心等待。乔博就搞笑多了,他跑遍屋子的每个角落,一边跳着不知从哪个鸡窝学来的迎接舞,一边发出“咯咯咯咯”奇怪的叫声。他说这是一种祈祷,不但会保佑初来乍到的小主人尽快地融入家庭,还能让他们变得更有勇气和魄力。接着他又拿出了一把小木马前前台台地摇,使出浑身解数,吸引小维希的注意。
这样熙熙攘攘地闹了好一会儿,小维希笑着张开手臂,扑向我。
“我喜欢你。”他奶声奶气地说,“你不好看,但人很好。”
见他又高兴起来,乔博便放心地去备餐。十分钟后,美味的饭菜便盛了上来。小维希胃口不错,吃了好几大片黄油面包。乔博本来还想给他吃点儿甜果酱,但一想到育儿指南中的忠告,我连忙制止了他。
没多久,不出所料,我拿下了奖学金,维希也赢得了学院里很多人的欢喜。他身上仿佛带着一种魅力,能让最坚持原则的老学究们都忍不住为他放开限制,让他能如鱼得水地生活在这里。但是,有时候有些人,也叫我不得不升起防人之心。就拿我其中一个邻居说吧,他素日里跟我有些过节,平时对付小孩子也十分严厉,这在学院里都是出了名儿的。有段时间我发现,每当维希生病,乔博更加严谨地控制他的日常卫生和饮食时,这个讨厌的老头就会假惺惺地给他喂很多酒心糖果,还教维希不要告诉家里的大人。为此乔博跟他吵过几次:“一个大老爷儿们,要不是因为这副德行,结婚这么多年早该儿孙满地了。”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难免有些磨合磕碰,但随着岁月流逝,我们越走越近,可以说作为父子,我们给彼此倾注了最多的爱。那些一起度过的美好时光,若要细说可能几天几夜都说不完。我看着维希慢慢长大,从可爱的小婴儿到稚气未脱的小正太,再出落成人见人爱的花样男孩。记得他十五岁时,因为长得清秀美丽,大家都爱开玩笑地叫他“美女”,然后又因为我们每天一起散步,我自然而然地成了“野兽”的代名词。有一次我们散步时,有个屠夫一路跟在我们身后,高喊着“美女与野兽出游啦”什么的。这重重地伤害了维希。他冷不丁地扑了上去,跟屠夫扭打在一起,以己身之势单力薄对抗彼身之孔武有力。一开始我还很担心,但看到屠夫被维希狠狠教训得无法还击,便有点坏心地假装没看到,继续慢悠悠地往前踱去。直至听见屠夫低三下四地求饶,我才心满意足地转过身,一边让维希高抬贵手,一边却为他的胜利感到无比骄傲。其实,屠夫的羞辱不是第一起,也不会是最后一例;而维希的美丽反衬出我的丑陋无人能比,学院里人人都喜欢这样的恶搞话题。后来,当维希从秀丽蜕变成帅气,我们的“身份”便又被大书一笔。这回儿,维希成了“诸神的宠儿”,而我则是守护他的“地狱看门狗”。人家说,变老的好处是你不会再失去什么;在我这儿,变老的好处是你不用担心丑陋会因此雪上加霜。学院里的人也没说错,维希无论是相貌人品还是修养学识,都堪称完美,被誉为“诸神的宠儿”真是再适合不过。二十一岁的他看上去就像一尊活的阿波罗雕像,精致无暇,偏偏他自己对外表之事始终不以为然。他头脑灵活,机智聪明,有别于一般学者的呆板拘谨。我按照他父亲的遗志,在学术上对他进行严格的教育,而他自己也非常争气,每门学科,尤其是希腊语和阿拉伯语,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最初为了更好地指导他,我跟他一起去学阿拉伯语;怎想才短短五年,他已经学得比我还好,甚至能与我们的授课老师一较高低。我喜欢运动,这算是我其中一个爱好和强项。每年秋年,我们都会到去打猎或钓鱼,苏格兰和挪威布满了我们的踪迹。有一次我们甚至跑到了俄罗斯去。打猎时我一向自认为神射手,但维希总会比我技高一筹。
维希十八岁时入读剑桥大学,我便趁机回到原来的剑桥宿舍去。三年后,他以良好的成绩取得学位,并作为优秀学生代表从剑桥大学毕业。那时,我第一次向他说起他家族的历史,以及当年他父亲提及过的故事。对此,他非常好奇,我不得不接着解释,他的父亲有要求,一切得等到他二十五岁时方可揭秘。考虑到维希的前途,我建议他试着考取大律师资格证书。于是在之后的日子里,他一边继续在剑桥深造,一边到伦敦学习法律。
有子如此,父复何求?维希是为人父者能拥有的最大的骄傲,只是由于他实在过于俊俏,身边总是桃花不断,连带着也给不喜欢与女性打交道的我招来了不少困扰。看来,长得太好看,有时也是一种麻烦。
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不分昼夜。转眼间,我们迎来了维希二十五岁的生日,而也就是这一天,这段惊心动魄的奇遇正式拉开了帷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