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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夜光杯(1)

楔子

“喂,李思思,你怕不怕啊?”

“怕个毛!”

“女儿家要端庄淑仪,不可粗话连篇!”

“端庄个屁!”

“好吧。成亲吧!我们。”他叹气,回头看看身后的悬崖万丈,若无其事地转回来,对着面前那围成一圈的男女老少高声道,“麻烦各位顺便当回证婚人吧!”

所有人手里都提刀握剑,所有能反光的地方,照出的都是凶狠与杀气,诡计与掠夺,但都小心翼翼地藏在了仁义道德的后面。就像小说里讲的狐狸精,总得将尾巴藏起来才好做人。

但是,因为夏墨突然这样讲了,证婚这样跟花前月下有关的美事,就变得比杀人可怕了。

可怕的原因在于,他们不是他的朋友,不是来找他叙旧,是来杀他的。谁会找一帮来要自己命的人证婚?!这就是魔王夏墨的作风。他若表现出丝毫愤怒,摆出一丁点迎敌的架势,他们心里还稳妥些。可是,他居然喊他们证婚!

许多时候,阻挡脚步的并非是恐惧或懦弱,只是疑惑。

来找夏墨之前,所有人都权衡过,单枪匹马没胜算,输了还会被人笑话,集党结群地来,赢了是当然,输了叫天命,不管输赢,那为民除害,义薄云天的大旗总在头上飘着。

当权衡的人多了,以多欺少就变得堂而皇之。这成了江湖的潜规则。

他们烧了他的房子,尽管那只是一座小破屋并不值钱,夏墨心疼的是被他们踩坏的菜,为了体会真正的收获,他跟李思思花了快一年时间在屋前这块地里。农夫,山泉,有点田,这样的美好生活还差一个秋天才满一年,就不得不死在刀光剑影里。

有时,一种生活的死去,比一条生命的死去来得惋惜。

“思思姑娘,此事与你无关,若就此回头,我等必不为难。”人群中那个瞎了一只眼的中年妇女,慈悲地放下手里的剑。

哈,刚刚,就在刚刚,他们从山下一路追杀上来时,这个女人的剑抢尽了男人们的风头,倒是不对夏墨出手,招招都“不小心”地朝她李思思而来。不会武功就是这么麻烦,没机会还手不说,还连累护着她的夏墨身上添了好几处刀口。女人就是比男人心细,明白弱点有时并不都在我们自己身上。有前途!

“烧了我的房子,毁了我家田地,我若回头,没吃没住的,总不好到你家去当亲娘,让你日夜供奉着吧。”李思思叉着腰,对中年妇女挤眉弄眼,“只怕你养不起你娘哩!”

中年妇女面色发青,冷笑:“若不看你是药王的女儿,刚刚便已一剑结果了你!识相的,劝你那相好把夜光杯交出来,我们还可网开一面,放了你这不知廉耻、与人私通的贱丫头。”

“私通?”李思思扭头看着夏墨,“我们是私通么?”

“不算吧。”夏墨揽住她的腰,指着四周,“有天有地,有山有水,对面还有一堆活人,繁文缛节就算了,我当着这天地山水人的面前,正式宣布,从现在起,你李思思就是我夏墨的妻子。以后你就是幸福的夏李氏。”

他中气十足,声音在天地山水,以及那帮要杀他的人的耳朵里,回荡不止。

“夏李氏好难听,还是叫我李思思吧。”她笑颜如花,钩住他的脖子,踮起脚,用力吻住了他的嘴。

真是羞死人!对面的人群臊红了脸,纷纷别过头去看别处。这女人真是太不知羞耻!

李思思睁开微闭的眼睛,恋恋不舍地离开他的嘴唇,双颊飞霞,从随身背着的布袋里掏出个拳头大小的,鼓鼓的青色皮囊交给夏墨,在他耳边低低道了一句:“云裁衣裳一两回,昼在夜里光在杯。”

对面的人,眼睛都亮了。

“夜光杯!”

抢!抢!抢!

他们没有人张嘴,但每个人都说话了,还异常清楚。

夏墨站到李思思前面,说:“打完了就回去吃饭。”

李思思笑:“好。”

她在他身后,看着人群里那个一身黑袍,脸上缠满绷带的高个男人,下意识地攥紧了拳头。

抢夺的人群,蚁群一样压过来。

夏墨觉得他们不是虎狼,只像蚂蚁。

在他这么想的时候,身后的李思思忽然不见了。她离背后的悬崖,也不过两三步距离,跳下去应该很方便。

没什么儿女情长悲悲戚戚的告别语,李思思就这样,干干脆脆地不见了。

等到夏墨跨到崖边时,除了眼前的云海和呼呼的风声之外,只有崖下横生出的一截老树枝上,挂着李思思的丝巾。

其实他没想过跳崖,只想把那条丝巾捡回来。

他纵身前的一刹,一只白蝴蝶从崖下悠悠飞起来,越变越大,最后竟比一个人还大,把夏墨驮到了背上。

蚁群停下了,乱了,喊,妖怪。

蝴蝶扇着翅膀,朝他们飞去。

它一边飞,还一边说话——

云裁衣裳一两回,昼在夜里光在杯。

我又梦见蝴蝶了。

那么大的一只白蝴蝶!足足有一个人大小的翅膀,又扇得那么轻盈,那么漂亮,收展之间,就是一场不想醒来的美梦。

每个清晨,我总是被粗鲁的驴叫声唤醒,隔壁的隔壁的胡子叔养的小毛驴,最热爱我屋外的那片草地,从我住到这里开始,它都会风雨无阻地跑来用早餐,它不吃草,只吃那些散落在草间的,嫩黄的五瓣花。不过,奇怪的是,不管蠢驴吃多少,这黄花地里的花朵也总不见少。

睡眼惺忪地坐起来,我打着呵欠,痴呆地望着对面的墙壁,那里有人用墨汁画了一只大大的蝴蝶,挺难看的,笔画粗糙,晃眼看去只是个墨团。这屋子是竹子筑的,所有的表面上,总泛着一层活络的青光,于是这就不像房子了,像个悠闲生长的植物,有生命,有历史。

房子是我跟一只老猴打架赢回来的。我来之前,那老猴已然将这屋子当了行宫,嬉闹玩耍不说,更将偷来的吃食藏得满屋都是,我本打算跟它和平共处,各占一半,它拒绝,对我武力相向,我也只好一边反击,一边在它的尾巴上拴上一串炮仗。说起结绳,那可是我赖以为生的本事,拴个大活人尚不在话下,何况一只猴尾巴。

响彻山间的炮仗声里,老猴叽叽尖叫,落荒而逃。好了,这屋子归我了。

村里人又怕我又感谢我。他们早想收拾这只老猴,它不但偷食,有时还顽劣到将婴孩偷出来当玩具,只因村东头那个神叨叨的瞎子老头说,那是山神,若得罪了它,村里恐有大祸。村长是瞎子的忠实拥趸,于是下了命令,村里人谁也不得动那老猴一个指头。自然地,这猴子越发猖狂放肆了。

至于我,一不小心为民除害,因为是外乡人,看起来又比普通姑娘家剽悍,村长也不好拿我怎样,只有那瞎子,远远地对我指指点点,说了些诸如山神不会放过我之类的屁话。

我哈哈一笑,对他说:“我来自水中,不属陆地,山神可管不了我!”

瞎子听不懂,村民们也不懂,我又不是鱼,怎会来自水中?他们只当我太顽皮,讲笑话,在最初的害怕过去之后,村民们渐渐与我亲近,有些曾被老猴偷过孩子的,更视我为替他们出气的恩人,村里的孩童最爱跟我打闹,我将一条丝线缠在指上,翻出无数花样,惹得这群毛孩子惊奇不已,天天缠着我教他们玩。不到半月时间,他们已然忘却了我“外乡人”的身份,甚至还盼着我一直住下去。

我当然不会一直住下去,虽然这个叫黑水村的村子很美好。我只会留到今年的谷雨,谷雨之后,我就要返回独魉岛——这艘终年在各片水域里,幽灵般穿梭的大船,才是我的家。

几个月前,细娘病了,整天躺在床上哼哼唧唧,摸她的手,冰一样凉,说话也是气若游丝。几位师兄为她绑来了当世最好的大夫,还是不见起色。眼见着细娘要断气了,我急了,她死了,独魉岛首屈一指的如意赌坊岂不毁了?没有顾客盈门,我吃什么穿什么玩什么?再说,我早就没了父母,如果连细娘都死了,多不好。

我去了独魉岛一层六号房,找树皮婆。这鬼魅一样的老家伙,一年四季都裹着身黑布扮神秘,整天把自己锁在房里,捣腾那些药水符咒,她的房间里,长年弥漫着浓郁的药味。我请她去看看细娘,她不肯,说那女人的死活跟她没相干。我说,将摇骰子的秘技教给她,如果她肯救人。她眨眨浑浊的老眼,眼角深刻的鱼尾纹舒展开来。她最恨的,就是每次跟我赌骰子,都会输给我。我每次都不要她的钱,只要她那些奇奇怪怪的药丸什么的。那比要她的钱还让她心痛。但,她又那么爱赌,愿赌服输是必须的。

她去看了细娘,摸了摸她的手,跟我说:“垂死之相。”

文青的二师兄顿时伤感地哭了。三位师兄悲伤地退到一旁,开始商量细娘的墓志铭要写些什么。

只是“垂死”,这不还没死么!

我拽住树皮婆,不许她走。

“你只让我来看看,我看过了。还要如何?”老东西皱眉,旋即诡秘一笑,“除非让她立个字据,保证我老婆子以后在赌坊里,有赢无输,我就救她性命。”

只赢不输的赌局,有什么意思,不会腻么?我想。

“死老太婆……”细娘拼命撑起身子。

我以为,以她的性格,必然是一串臭骂,然后让树皮婆滚蛋。

“你……”细娘的脸,红得快发紫了,“你说怎样就怎样!我以如意赌坊主人的身份,保证你以后在赌坊里,有赢无输!”

“嘿嘿,那就说定了。”树皮婆咧开没牙的嘴,扭头对我说,“阿猫丫头,益州有座青狼山,山下有个黑水村,你若不怕路途遥远,赶不上给你家细娘送葬,就去那里转一转,兴许会在那里看见一种有五个花瓣的黄花。”

“那种黄花可以救命?”不用怀疑,再远我都会去的。

“等到谷雨那天,第一只蝴蝶落下的那一朵,你带回来给我。”

树皮婆的一句下文,将我从独魉岛上,一脚踢到了千山万水外的黑水村。

花跟花不都是一样的么?为什么非要被蝴蝶碰过才算数?

我暗自想过,如果这老东西因为一直输我骰子气不过,故意耍我的话,我回去就把她的每根头发都绑上炮仗,最大最响的那种。

我走得太快,到得太早,到了黑水村的时候,离谷雨还有一个来月。

今天的天气还是不太好,阴沉沉的,有丝丝小雨,像怨妇的脸。

我的视线从墙上那只丑蝴蝶里解脱出来,带着一身起床气,走到屋外那片开满黄花的地里。

那头蠢驴在我身边,低头吃花,连招呼都不跟我打。

不过也要谢它,要不是它引路,在村里瞎转找黄花的我,不会这么快找到这种五瓣黄花。说来也讨厌,这看似普通的花,整个村子,乃至整座青狼山,就只有这块地里有。别的地方,颜色对了,花瓣数又不对,数目对了,颜色又不对。

总之是,找到了,猴子也被打跑了,那就住下吧,这里山清水秀,空气里透着滋润的水汽,吃喝不太差,人也算好相处,住上个把月,倒也是惬意的。只是这隐隐的惬意不能被细娘知道,如果她死不了的话,一定会斥责我的良心被驴吃了,然后让我和三师兄一起去洗茅厕。

但无论怎样,我还是希望她能好好活着,甚至希望她不要死得比我早。不管怎么说,留下的那个,总是孤独的。

一坨脏乎乎的泥巴凌空飞来,我闪身躲开,看它吧唧一声糊在了驴脸上。

二狗站在草地外的破烂小路上顿足,又打偏了。

这是二狗跟我打招呼的方式,他作为一个黑水村里土生土长的男孩子,十五六岁,有点懂事,有点智慧,有点俊俏,但又是个什么都差了点的尴尬年纪。不像城里那些家伙,年轻轻的已然懂得风花雪月红袖添香,他还停留在拿泥巴和年纪相若的异性打招呼的阶段。

“一大早找我干吗?”我从没有过这个年龄段的朋友,独魉岛上住的,都是老怪物,最年轻的三师兄也比我年长四岁。所以,虽然二狗这名字十分乡土,行为也粗俗,我还是视他为朋友。

“去赶集啊!一个月就一次呢!”二狗跳过来,拉起我就跑。

“这么早!”我深一脚浅一脚地踩在绵软的泥地里,心疼昨天才清洁过的鞋,“你不先去给你未来师父叩头问安么?我还没吃早饭呢!”

“什么未来过去,师父早晚是我师父。”二狗不满地说,“他又不见了。”

我们讨论的,就是这头驴的主人,我隔壁的隔壁的胡子叔。不知道他叫什么,我跟老猴子打完架,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一身落魄地站在草地外一个劲鼓掌,怀里抱着脏兮兮的酒葫芦,蠢驴在旁边甩着尾巴赶蝇子。

有些人吧,落魄了就难免猥琐,但这个人不,腰杆一直挺得直直的,高大的身躯背后,刚刚好衬着一轮落日,当一切都在往下沉的时候,他始终保持着一种往上的姿态。

细娘跟我说过,辨人好坏忠奸,不在那张脸,那身皮,在那一道气。不过我一直觉得自己还达不到细娘那老奸巨猾的境界,我不知道什么叫“气”,只遵从自己的眼睛,第一眼看去是怎样,也许就一直是怎样了。

作为初来者,我还是礼貌地跟他打了个招呼。

“喂,丫头,你不怕山神猴子回头报复你么?”胡子叔也不过来,就站在那儿大声问我。

“怕个毛!”我阿猫跟海里的怪鱼抢过食,跟荒漠里的狼睡过一个窝,会怕一只猴子?!

他的笑声把枝头的鸟都吓跑了,说:“那我们是朋友了。”

好老的朋友……我瘪嘴。

他牵着驴走了。可那总是湿湿烂烂的泥巴地上,只有驴的蹄印,没有人的足迹。

因为认识了他以及他的驴,我才认识了二狗。

我住下来的第三天,二狗风驰电掣地骑着驴,驮着一个小布袋来我家,说是胡子叔让他送来的,一袋碾得很细很细的糯米粉。

在这并不富庶的村里,这样的食物是很金贵的。二狗转述他的话,说是给小朋友的见面礼,吃饱了才有力气继续跟猴子打架。

说话时,二狗黑黑的脸膛有点发红,眼睛也并不看我,说完就跑了。

乡下孩子多淳朴。我这么想的。翌日,他就开始用泥巴招呼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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