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众多,地域辽阔的大国,一方面,中国镇的数量众多,包括城关镇、建制镇、集镇等非农业生产区划。城关镇是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不含县城关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是指国家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和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建制镇都属于《城市规划法》所称的镇,因此也属于《城市规划法》所称的城市。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制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对城与镇进行分解,其特点是:城区存量大,镇区增速快。在国家统计局的定义中,“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区、市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县人民政府驻地和其他镇,政府驻地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另一方面,在我国,不少镇的规模并不亚于其他很多国家的中小城市,中国不少沿海地区小城镇的人口密度、经济活跃度已经远高于中西部的不少城市。
为什么选择城镇化这个关键词,而不是按国际惯例使用“城市化”一词?其出发点与落脚点均在于解决占中国人口超过半数的广大农民传统文化的归宿问题。是从中国国情出发,在“镇”字上下功夫,在“镇”字上寻求突破,在“镇”字上最终求得落点。
目前,全球各发达国家的城市发展,都在“回归自然”,都在强调走“生态保障型”的设计理念与实现路径,普遍持“反大都市化”理念。
事实上,欧美城市化发展,即便是在二战后经济与人口高速发展阶段,也始终未脱离人性化的轨迹,其城市化发展脉络清晰:村、镇、中小城市、大城市鳞次栉比,相互蝉接,不存在“突兀”的所谓城市群。尤其是德国的城市化发展充分印证,从设计理念到空间结构布局,真正在实践我们今天正在提倡的“城镇化”特征。
之所以不能提倡“城市化”,主要原因是其导向易使人们的行为走向大都市化。而“城镇化”的“镇”,并非是狭义的村镇,而是指广义的非大都市而言,可以将其理解为小城市。
因此,我们在讨论中国的“urbanization”时,强调的是“城镇化”,即讨论“大城市”的同时,也必须关注“小城镇”,实现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我们用“城镇化”一词的表述,代表同时发展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战略思路。
关于“城市”(city)和“大都会”(metropolis)。它们其实是两个并不完全相同的概念。前者指的是一个单独的城市,后者则通常是指一个城市群。例如,当我们说西雅图(Seattle)是美国西北部地区最大的经济中心时,通常指的是“大西雅图”(Greater Seattle,或称Metro Area),即以西雅图市为中心的城市群,而不是作为大都会中心城市的西雅图市(City of Seattle)。大西雅图地区总人口约为570万人,其中城市人口约为370万人,但作为中心城市的西雅图市只有60万人。聚集在西雅图市的主要是金融业和大型文化娱乐、教育和体育设施。至于制造业企业如波音公司的商用客机事业部以及微软和美国大型仓储式商业CASTCO的总部,都设在中心城市周边一些人口最多几万人的小城镇[美国人称之为“市”,即在“县”(county)建制下的(city)]上。这样的城市空间结构和产业布局更具有效率,也更有利于改善居民生活质量。
(四)城镇化认识的几个误区
对城镇化的认识,决定着城镇化的命运。我国很多地区对城镇化本质和内涵认识不到位、不全面:重城市自身轻区域协调,重城市建设轻产业拉动,重工业发展轻第三产业,重外延拓展轻内涵提高,重扩大规模轻有效管理和资源保护,重改善形象轻完善功能等问题较普遍。
对城镇化的认识存在分歧。按国家统计局资料,中国的城镇化率在2011年已达51.27%。这种以农业人口融入城市人口的数量占全国人口的比例而确定的统计方式,反映对城镇化的一种认识。
当今在大力推进城镇化之时,最重要的是需在为什么推进城镇化和怎样推进城镇化方面找准位置,端正方向,形成共识。过去直至今天,对城镇化的认识偏颇,不仅延缓了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而且给今天城镇化的实质性推进带来了“门槛过高”、“难度更大”的阻力。影响城镇化推进的错误认识,具体地讲有以下几种:一是“国外的大城市都在向外围发展小城镇,因此中国不能发展大城市,只能发展小城镇”;二是“城镇化绝非人的城镇化,城市化不是农民变市民”;三是“对农民实行‘两栖类’的做法,进可攻,退可守”;四是“中国应着重发展三大城市群,有三大城市圈足够了”;五是“农民工并不愿进入城市,因此,没有必要让农民在城市落户”;六是用统计方法的修改推进城镇化,出现了一年增长一个百分点。
比如“两栖理论”关于“农民在农村有地,又可漂在城市做工,进可攻,退可守,是保证社会稳定的最佳选择”的说法,不仅害了广大农民,也害了我们国家,不仅延缓了城市化,也阻碍了经济发展。“两栖”的结果是,一方面造成城市门槛越来越高,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民工愈来愈望城兴叹。另一方面造成了几千万的儿童留守农村,几千万农民工夫妻不能团聚,农村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社会压力越来越大。“两栖”的做法还造成农民工把艰难赚到的一点钱,不得不投资农村和小镇去建房,既削弱了内需,也造成很多小城镇的住房闲置和无用。
因此,要确保城镇化的顺利推进,需要有正确的思想认识,切中城镇化时弊,明确城镇化的概念,端正城镇化的方向。
1.城镇化率≠城市化率
反映城镇化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指标为城镇化率,即一个地区常住于城镇的人口占该地区总人口的比例。城镇化率用城市人口加集镇(建制镇)人口(包括建制镇范围内的非农业人口和农业人口)占全部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城市化率用城市人口占全部人口的百分比来表示。
城市化率反映了人口向城市聚集的过程和聚集程度,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标志。城镇化率不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标志,城镇化率可以通过多批建制镇,用人为添加水分的方式来实现。目前,中国的城镇化呈现出典型的不完全城镇化特征,城镇化率在统计上有些高估。中国现有的城镇人口统计中包含大量的农业人口。如果再考虑到大量尚未融入城市的农民工,中国完全的人口城镇化率至少要降低10个百分点。因此,中国城镇化速度与质量严重不协调。
城镇化率高,城镇化质量不一定高。目前,全国农民工的数量已经超过了2.6亿。从某种角度看,他们已经离开土地,这2.6亿人目前却仍然无法享受到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务体系。
在城镇化进程中,热衷于追求城镇化率,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因为城镇化率并不是越高越好,城镇化速度亦非越快越好。城镇化的速度要和经济发展的阶段、工业化的程度、资源环境承载力、吸纳人口就业的能力相适应,否则会带来很多的社会问题。
要全面而准确地判断中国城镇化的真实水平,尤其是在城镇化率成为考核地方政府政绩的重要指标之后,需要构建一个兼顾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的指标,以遏制片面追求“数量城镇化率”的倾向。
2.城镇化≠城市化
城镇化=城市化?这是不对的。
城市化和城镇化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城镇化的概念在很大程度上,是将县级以下的城镇集中,在最短半径中让最多的农民获得非农就业机会。城镇化“是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过程。”
城市化,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之有不同的解释。就目前来说,国内外学者对城市化的概念分别从人口学、社会学、经济学等角度予以了阐述:
(1)从人口学的角度来说,人口学把城市化定义为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人口学所说的城市化就是人口的市民化,指的是“人口向城市地区集中、或农业人口变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
(2)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说,城市化就是农村生活方式转化为城市生活方式的过程。
(3)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城市化就是农村经济转化为城市大生产的过程。城市化是工业化的必然结果。
虽然不同的学科从不同的角度对城市化的含义作出了解释,但其内涵是一致的:城市化就是农村逐步演变成城市,农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转移,城市人口不断增长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断提高,城市文化和城市价值观念成为主体并不断向农村扩散。城市化是生产力进步所引起的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以及价值观念、消费观念转变的过程。
许多人认为城镇化就是城市化,这种错误观念缘于他们对城镇化的前提——工业化缺乏认识。
城镇化的前提是工业化,是新型的工业化,而非传统的工业化。新型工业化以信息化为导向,是排斥夕阳产业的,新型工业化以技术为支撑,新型工业化不是资本一枝独秀,而是人本和资本可以对峙,人本作用大为提高。
新型工业化不是工业比重提升,而是工业比重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上升,这点最为重要。新型工业化伴随的是城镇化,而不是城市化。工厂过去办在城市里,现在要搬离城市,办到乡里、镇上去。所以,农民进城,工厂下乡,就是新型工业化。
真正实现新型工业化的时候,应该只允许大医院、大学、银行、娱乐机构如电影院、购物中心留在城市里。城市就不应发展工业,而应发展第三产业。可现在我们很多地级市的领导都没认识到这一点,招商引资还是招工业项目。这个认识还必须进入到领导层。
城镇化,其实就是镇不在城里,而在城外,但城里跟城外是连起来的,实际上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城乡一体化。
但不能将城镇化等同为单纯的形式化造镇,例如让农民硬上楼,这就造成了很多的问题。城镇化的镇包含着现代工业的镇,这一点必须明确。如江苏省常熟市支塘镇蒋巷村就是一个既农业现代化,又工业化、城镇化的一个典型例子。蒋巷村全村有186户,每户一幢别墅。蒋巷村有一个钢构厂,这个厂子一年的产值就达到10个亿。这个年产值10亿元的厂养活全村186户已经足够,全村人还复耕出200亩地,由16个村民耕种,其他人有的在宾馆工作,有的搞旅游业、开餐馆、养鸡养鸭。这样一个把工厂搬到了村里的村子就是中国未来城镇化的一个方面的缩影。
3.城镇化≠投资建设
城镇化不是加快城市建设的大好时机,城镇化发展中最重要的是转移农村人口的长远目标。理论界明确城镇化是农村人口向城镇逐步转移的过程,也是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覆盖更多的农村地区和人口的过程。
有的地方政府按照传统惯性来理解城镇化,认为城镇化就是城市建设,是投资上项目。这是基于政绩、基于地方GDP增长的非常现实的认定。这样就必须通过土地出让、城镇建设来获得。在地方普遍存在这种现象:有的城市规定了大拆大建的数量指标,作为政绩考核的标准之一;有的要求城镇面貌在短期内出现较大的变化,符合所谓城镇现代化的发展潮流。
如今,城镇化热潮正在涌起。地方经济要发展,当然需要经济支撑作用相对突出的“增长点”。但是,选择什么样的“增长点”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因为以什么作为“增长点”决定了走什么样的经济发展、产业发展的道路。回顾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各个发展阶段,每一阶段都有支撑经济较快增长、带动力相对较强的“增长点”发挥了明显作用,比如汽车产业、房地产业、新兴产业等,不少地方抓住这样的机会使经济迅速发展甚至实现了飞跃。所以,一些地方寻找经济“增长点”的愿望与实践可以理解。
不过,把城镇化简单地当做经济“增长点”的看法和做法需要引起注意。城镇化是经济社会自然发展的过程,是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有自身的发展规律。
我们必须科学地认识城镇化发展规律,把城镇化和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统一起来积极鼓励推动,是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的有效做法。在这一过程中,城镇化能推动从水电路汽等基础设施投入,到园区建设、厂房建设、服务设施建设等各种硬投入的增加,从而带动相关行业、产业、企业同步发展,对地方GDP、税收等都有拉动作用。这是城镇化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城镇化与生俱来的“增长”基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