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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春天

1

是春天了。

江南春来得犹犹豫豫,像新嫁娘去夫家,走三步退二步,心有对未来的向往,更存对往昔的牵念,所以,欢喜归欢喜,恋恋不舍总免不了。明明太阳当空照,万里无云春日融,晴暖花开草竞艳,转眼间,又淅淅沥沥地飘起雨丝来。

风把藏在春叶后和云层里的寒气,撒向田野,抛向城市,阴冷,如雾如汽,弥漫开来。南方人管这叫“倒春寒”。虽说这只是冬天恋恋不愿离去,将尾巴一扫,掉头回来,重访大地,借问人们还记得冬的模样不?却是那么冷,比冬天还冬天。

车上开了暖气,林志感觉到爽身的暖意,收束寒颤,挺胸坐正,颇有些志得意满。他穿过春风春雨,钻时车里的那一刻,感觉实在太好了。“考斯特”是什么车呀,享受了首长待遇呢。

锃光瓦亮的“考斯特”行进在赣北大地,两旁是绿得耀人眼的山林,浓墨泼就的草树,苍翠欲滴,灵动似绿仙子的曼妙舞姿。青山绿水是江西名片,而派发这张名片的手,却颤巍巍,抖索索,底气显然不足。支撑底气的垫儿是那白花花的银子,挺括括的钞票,而非旖旎的山水风光。要不然,人们怎么会让工业一点点吞噬掉那青山绿水呢,还不是钱在作怪吗?

山水让林志联想到自己,眼下哪是困顿二字所能涵盖?没有财气,没有底气,自然缺乏男人的硬气和骨气。生活也随之少了生气。

电话响了,林志很不想接,但响声十分执着,再不接,同车的人就要闹意见了,长途车是睡觉的好地方。手机杂音干扰一众人等的清浅幽梦,是会惹众怒的。

他按下绿色通话键,还没“喂”出声,那边就传来老婆刘凤娇的歇斯底里的狂叫:“姓林的,你又死到哪儿去逍遥呀?星期天怎么不见人来看儿子,有你这样做爸爸的吗?管生不顾养,畜牲啊你!”

林志早习惯了她这样的脾气,没事似的,淡淡地回了一句:“出差了,回来再说!”

那边仍在狂叫:“你这个没本事没出息的家伙,还出差哩,出个屁,想骗老娘?你下辈子吧!今天上午你再不过来,看老娘怎么收拾你!”

林志火了,狂吼一声:“你给老子闭嘴!”就把手机挂了。

“考斯特”戛然而止。

高速公路上是不能停车的,怎么会紧急刹车呢?林志蒙了,难道这电话接得突兀,声音太了,让司机误认为车内有人吵架吗?环顾车内,大家确实都好奇地望向自己,不由地脸红了。尽管同行的人相互并不熟悉,从这通电话,不一定能探出子丑寅卯来,但林志还是深感自己家丑外扬,让人看了笑话去。丢丑丢大了。

车门开了,上来一个身披一袭月白风衣的女子,长长的发梢沾惹春雨,重重地落在肩上,一绺一绺的发丝,微微上翘,很调皮的样子。她摘下鹅黄色的绒帽,头顶松软的发,如瀑般飘下,轻逸飞扬。细瞧来人黑亮秀发,林志基本稳定了情绪,平复慌乱紧张的心,笑意在脸上舒展开来。停车跟自己打电话无关,原来是这个大美人要上来。他为自己的杯弓蛇影而羞赧。

前面就是收费站,“考斯特”缓缓启动,慢慢挤进通关的车队里,轮到过关,车杆快速落下,而车并没停下,还是溜着走,眼看就要闯关了,车杆竟然徐徐升起。刚上来的那个女子,朝岗亭里那个笑眯眯的男收费员打招呼。她的声音很好听,笑得很甜。美女不愧是美女,居然让高速公路收费站的男人乱了方寸,不交钱就放行了。

“考斯特”加大油门,快速前进。望着窗外倒退成丝成线的景致,林志犯起迷糊,跌入茫然与好奇当中。她是什么人呢?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魅力啊?这么想着,白衣女子竟然凑了过来,坐在他身边的空位置上,放妥大包小包,从小坤包里掏出一罐木糖醇口香糖,笑盈盈地递了过来,笑眯眯地说:“喂,吃糖吧,呵呵!”林志打开手掌,托住两粒纯白的口香糖,应了一声:“噢,谢谢!”一把放进了嘴里。

白衣女子走上过道里,给车内每一个人发糖,认真地说:“老师,请吃糖!”

林志在这白衣美女面前,没有受到“老师”的待遇。在这个临时的由陌生人组成的小社会里,没有被尊称为老师,不经间的一声“喂”,其实是隔阂的消除,给人的感觉就是没有心篱的放松和自然。

林志莫名地有些兴奋,将老婆带来的气恼一扫而光。都说秀色可餐,其实,秀色更能让心烦的男人,打开心窗,让阳光透进来,心情如春光一样渐次明媚。她的主动和热情,让林志有燃烧的感觉,仿佛回到清纯的恋爱时代。就两粒口香糖,居然有梦幻般的效果。奇怪。

就在他心猿意马的时候,她微微地转身,面对着他说:“我叫曾丽晶,你呢,怎么称呼?”林志不太习惯这种明显带着好莱坞爱情电影式的浪漫开头,强抑了抑自己狂跳的心,淡淡地回了一句:“你是导游吧?”

林志的答非所问,让她狂笑了一阵,平静之后,她撩了一下耳旁的发丝,带着一丝凉意地说:“不是啊,也是来开会的。”

发觉自己自讨没趣吧,曾丽晶敛息收声。车内除了发动机的轰鸣,沉寂无声,各自只管嚼自己嘴里的口香糖。

2

第一次吃口香糖,是因为一个女孩。

那时,林志已大学毕业,分配在一所中专学校上班。从校门到校门,教室宿舍食堂三点一线,一成不变的生活,平静如水。清汤寡水的日子,他并没有感觉乏味,因为,每一个月都能盼来女友寄自九江的情书。爱情是生活最好的调味品。那时,她读大二,两人情深意浓,痴痴相恋。

他们是高中同班同学,她复读了两年,才考上大学。曾经亲密的一对,中间无情地隔着两年的时光。相恋的人,不怕天远地远,就怕一段时光横插中间,那是一道天河,再亲近的两颗心,也会渐生罅隙。

林志当年读书是玩命。那时,成绩不好将面临留级,那是对后进生的惩罚,就像是判刑坐一年牢。他从小学起,一路绿灯,直到大学毕业,从未留过级。扑克牌有一种玩法,叫跑得快,谁把手上的牌先出完,谁就是上游,就是当之无愧的赢家。在所有同学当中,林志跑得最快,率先大学毕业,成了众人眼中当之无愧的姣姣者。

惊回头,身边已没有了熟人,没有可资交心的铁哥们,更别提什么红颜知己。小学同学散后,城乡之隔没有来往,初中高中同学音讯全无。大学同学一毕业,都分配到全国各地,打个电话都嫌话费贵,藕断丝连,只有在梦里。

最让他伤感的是,不知不觉地中,美好的初恋也不经意间遗弃在身后的紫陌红尘。女友间或来信一封,是他与过去弥足珍贵的联系,见证美好的历史。

初恋最纯净,也最让人难忘。林志将初恋放在心灵世界最高位置,将恋人视为女神,比自己的生命还重要。他对女友呵护有嘉,自己穷点不打紧,总要俭省一些,从牙缝里抠出那么一丝一毫来,寄给九江的她。

林志的生活,用一个来形容,那叫难,用两个字形容,那就是很难,若是再多加一个字:没法活。一个月不到二百块钱,分房的最后一线希望破灭了,国家毅然决然地启动房改,搅动商品房大潮。依目前的收入和房价,要83年后才能买到100平米的房子。他挤在学生宿舍楼里,居住条件比大学读书时还差。不禁忧中从来,苦闷难当,一切的不顺都化作笔下的文字,倾诉给她听。

一边受他的资助,一边又要听他女人般的絮叨埋怨,她对他感情渐趋分裂。她的回信稀疏得如同深冬的树叶了。不明就里的林志,花高价买来电话卡,到学校门口的的公用电话亭,往九江挂长途。她的声音还是那么甜润,对他的关心一如既往,但还是嗅出了异常的味道。听话听音,情侣之间,心的裂缝,往往从声音里爆裂开来。

林志不能囫囵下去,急急打了一张火车票,直奔九江而去。到达她的学校,已近黄昏。站在她宿舍楼下,一个人悲壮地狂喊她的名字。没有任何反应。不多时,楼上传来女生阵阵耻笑,上面有人咒骂:“神经病啊!吵死人了!”陆续有同学打饭提水洗澡上自习,在人来人往中,林志感到异常孤独,呆若木鸡,颓然坐在地上,头眩晕得厉害。

等到月亮都出来了,她还是没有出来。那一刻,林志方才体会到什么叫失恋滋味。多日来的异常,汇集在一起,现在算是认清了源头。

初恋大都要失恋,因为,初恋时不懂爱情。从初恋步入婚姻,堪比买彩票中500万大奖。初恋时,对爱对爱人心存太多严苛的要求,且不能向心上人坦言,这比剑走偏锋还惊险。爱情需要甜蜜作土壤,而不是惊险。这些道理,多少年后,林志才总算明白过来。

月明人稀时,她下楼了,冲他冷冷地说:“你来干什么?”语气里已闻不到一丝爱的气息。大老远来,一心只为见她一面,见面后竟然是这样,心像是被她用刀片划开了一般疼。

林志绝望了,扭头就走。

她从后面跟了上来,礼节地说:“你还没吃饭吧?要不,带你去校门口小吃店随便吃点东西吧。”

他跟着她,朝校门口走去,一路上,肚子咕咕直叫,是真饿了。等她的时候不觉得,现在,自身的不适全出来。

她看着他吃完一碗雪菜肉丝面,淡淡地说:“你不该来的,我已经有男朋友了。”林志茫然不知所措,呆傻了一般。她接着又说:“我有什么好,哪里值得你喜欢?以后,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吧!你寄给我的钱,毕业后我一挣了钱,一定会还给你的。”

林志说:“钱就不用还了。既然一切都可以抹去,那所谓的债,就两清吧。你坐这等一会,我去去就来。”

林志去到校门另一侧的商店,买了一包口香糖,撕出一片,放进口里,狠狠地嚼了起来。急急赶回小店,可刚刚才的位置已空空如也。

她走了。

林志一边嚼一边等,一直嚼出蜡味,她也没有出现。猜想她再也不会出现了,就这样消失在时光里。实在不甘心,他又去她宿舍楼前,碰碰运气。

他刚在一棵硕大的古樟下站定,一个娇小的黑影就扑了过来,紧接着两片温热柔软的湿唇轻贴上他的嘴,先是试探性地抚触,然后,分别轻含他的上下唇,最后湿滑香润的舌在他齿间小心试探着,并顺势深入口腔。

林志木然接受她的吻。

这是他的初吻。后来每每回忆这一情节,都断定她不是第一次。

学生下了晚自习,吵杂的人声,惊扰了他美妙的初吻。她倏地离他三尺远,对他严厉地说:“看见你去买口香糖,我就知道你想什么了。现在,你满足了,也请你以后不要来打扰我了。我现在的男朋友对我很好,我非常爱他。毕业后,我会跟他去他家那边的。”

她已铁了心要嫁鸡随鸡,男朋友上天入地,都要跟他走。

她消失在灯光明亮处。他的心,一点一点,在秋夜里暗淡凉透。

他不知道这个初秋的夜,如何挺过去,气极之下,将那包吃剩的口香糖远远地扔向高大黑漆的香樟树叶里。哗地穿过密叶,声音是那么凄凉,最后噗地一声落在了地上,像极了此时他心碎裂的声音。

一片口香糖,一个吻,初恋彻底画上了句号。从此,林志再也没有嚼过口香糖。

3

一边嚼口香糖,一边跌进甜蜜又痛苦,美好又伤感的回忆里,一股比怪味豆还怪的滋味,在心的味蕾上翻江倒海。

和当年的口香糖不一样,曾丽晶派的是罐装的,一粒一粒,乳白色。林志原本想拒绝,只是一时间心乱如麻,才慌乱地伸手开掌去接。再说,面对这么漂亮的女子,拂人家好意,也不够厚道,显得不够大气。

时隔多年,再嚼口香糖,林志当年挖心般的失恋痛苦已淡如烟云。越嚼味越淡。淡而无味,林志吐出口香糖,用纸巾把包好,移身丢进垃圾箱。坐回后,他肆无忌惮地打量曾丽晶,带着欣赏的心情,品读她,心间漾起一圈圈甜蜜的涟漪。

女人味,女人味,味在曾丽晶身上,是清甜的。她的唇小巧且不失丰满,虽算不上红润,但有股天然的吸引力。那一刻,林志有亲吻她的冲动。不久前,他看到的一则关于男人的论述,说有些男人天生多情浪漫,初见女人,就想吻人家;有些男人天生动物凶猛,第一次见女人就在心底盘算能不能搞上床。在男人眼里,女人只有两种,能吻到的和不能吻到的,或者,能上的和不能上的。林志自我感觉还不及动物凶猛,见了曾丽晶好感归好感,断不敢想上床之类形而下的东西,污秽不堪。按照他的思维定势,没有情导航的上床,都在污秽之列,没有美感,当然就没有好感。

可是,林志真的很想亲吻她了,吻是形而上,还是形而下呢?想到这,不禁笑出了声。

曾丽晶扭过头来,笑问:“你笑什么呀,说出来,让我也一起笑笑嘛。坐长途车很闷,你就当解解闷吧。”

林志很快想出了捂盖子的办法来,悄悄地对她说:“我在笑,天底下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你长得跟我初恋情人一模一样呢!”

哪知她顺着杆子往上爬,接茬道:“你不知道呀?我有一个失散多年的妹妹,也许,你那初恋女友,就是我的同胞妹妹呢!”

林志也不是吃素的,笑着说:“我的初恋女友是独生女,看你这马屁拍的。我跟她无缘,要不,你当我女朋友吧。怎么样?”

曾丽晶小嘴往上一翘,可爱到绝杀的程度。她说:“小心回家老婆敲你的头啊!”

女人骂男人分两种,一种是骂得人背脊发冷,另一种呢,则骂得人心头和暖。曾丽晶的这一句骂语显然是后者。林志迷糊得不知今夕是何夕了。

车到了一处服务区,导游冲大家喊:“唱歌了,唱歌了!”

林志没搞明白要唱什么歌,就问曾丽晶:“停车去唱歌?唱什么歌?”

她笑得前俯后仰,一会儿撞前座靠垫,一会儿碰后座靠背。她说:“真落伍!唱歌,就是去WC,明白不?”

他老实回答:“不明白!”

然后,他跟着人群,下车直奔厕所去了。真有些憋不住了,早就有些难于控制,却说不出口。回头一瞥,曾丽晶在坐位上一动不动,冲她一笑。他有些丢魂了。就这一刻不能见着,心竟生出一丝不舍来。

从厕所出来,在水池前接水洗手,林志发现曾丽晶也在旁边,用手往额头浇水,然后,用纸巾擦拭。显然,她没有上厕所,只是来洗脸。

林志取笑他:“原来你是豆芽菜,坐个车就头晕?这么冷的天,还用冷水浇脑门,哈哈!真羞。”

曾丽晶也拿他逗乐,说:“就这一时半会,你也要上厕所?十有八九是那个什么虚吧!看你脸都红,心虚了吧!”

“我才不心虚呢。”

“你就心虚吧。戳到了痛处对不?男人宁愿心虚,也不能肾虚。哈哈,可你两样都包圆了。”

跟女人开玩笑,多半没什么好下场。林志再多八张嘴,也逗不过她了,心一急,抓住她的双肩,像按摩院的师傅那样,在她肩上柔软处不轻不重地掐揉了几下。算是警告,或者说,试探。如果她尖叫,引来众人关注,算是彻底翻脸了;如果重重反击,白他的眼,或者用手回拧,基本上就终结了自上车以来自然凝聚的友好到渐趋暧昧的氛围;如果她一声不吭,扭头就走,这戏也算唱完。

预想的三种情形,一个都没有出现。曾丽晶回头一笑,柔眉顺眼,对他警告:“你再这样,小心我告诉你老婆,敲碎你的脑袋!”

林志是怕老婆的。曾丽晶再度搬出老婆来实施高压,带来的不适感,快要将他窒息。但惊喜之情,迅速冲淡内心的不适感。他觉得只有一个成语能形容此刻的心情:心旷神怡。

戏好戏在后头。

林志也不知打哪来的勇气,婚后第一次做出了出格的举动——伸手抚摸了曾丽晶长长的头发!他想破胆也没想也不明白,怎么会这样?怎么会有这胆?他上车后半天都不敢相信,那个大胆的人到底是不是自己。

曾丽晶也没恼,也没再搬出他老婆来恐吓,只是白他的眼,轻声责怪道:“神经,小心被人看见了。”从这话里,林志读出另一层含义:只要没人看见,再出格一些,也算不上什么神经吧。

同车人见了,眼神就色彩缤纷了,个个拿他们开玩笑。有说:“你们俩太很投缘了吧!”有说:“干柴遇见烈火嘛!”有说:“小心一把火烧大了,扑不灭呢!”也有说:“唉,还是人家有福气啊!咱想艳遇一回,也没这本事。”有酸劲,有火力,有忠言,也有怨语,是一盘五味杂陈的什锦菜。

上车后,林志和曾丽晶坐到了同一排位置,肩挨着肩,聊着聊着,两人挨得更近了,间或佯装生气,你捏我一把,我拧你一下,比朋友更亲热,与恋人比只差些火候,但已然看不出是一对刚认识不久的男女。

有些人,相处几十年,相对无言,冷若冰霜,堪比陌生;有些人,一接触王八看绿豆对上眼,对了味,缠绕得紧。缘分这东西,真的很难分辨,无以言述。

第一次为一个初识不久的女人而心动,第一次相信这个世界还真有“一见钟情”存在。因了相见太晚,林志第一次后悔结婚太早。他正要把这个想法告诉曾丽晶的时候,会议开始了,只好写在纸条上传给邻座的她。

曾丽晶只回了两个字:神经。

告别学生时代已多年,那时晶莹剔透的做法“递纸条,写心语”又回来了。由神经起头,他们把会议发的软皮抄全撕下,写了字,相互传来传去。乐此不疲。

纸上打情骂感受。

4

所谓的会议,只是给旅游找了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一天在路上,半天开会,三天半旅游。以开会的名义游玩,已是众人皆知的秘密。林志早说有所耳闻的,真正参加这样的活动,还是第一次。满是新奇。有便宜摆在面前,不沾白不沾,白沾的便宜,感觉超棒。

能参加这次会议,林志要感谢电视台的钱明龙。

正如老婆看透的那样,林志要想公费游玩,哪怕出个公差,恐怕只有下辈子才能轮到。林志只是一位再普通不过的报纸编辑,每天编两个国际版,偶尔别人请假或出差,匀过来一二个版子,编发本地新闻。别人朝九晚五,他是晚五凌三,下午五点上班,凌晨三点下班,有时老总签版晚,还得推迟下班,遇上紧急情况,通宵达旦也是常事。

林志从来都不敢以编辑记者自居,对外只敢说自己是“文字民工”。他没有“三金”,没有正式工那样耀眼的的工资,甚至没有法定的休息日。民工遇到拖欠工资之类的烦心事,还可以找到报社来申诉,而他们这帮打工记者,没有节假日没有保障没有加班工资甚至有的女记者生完孩子回来就没了岗位彻底失业,却是求告无门,有冤无处申。同事开玩笑说,真是比窦蛾还冤。

一切只因没有编制。编制内外两重天。

干得比蚂蚁多,累得比牛狠,吃得比猪差,收获却得比蜜蜂少。这就是林志的写照。男人穷,女人就瞧不起。老公穷,老婆就会嫌弃。在家里,林志的地位从来就没有高过。别人问他,在家你们谁管事。林志说:“大事我管。小事就让老婆做主。”还以为他牛气冲天呢,其实,自打成家,他家就没发生过大事。

横看竖看,林志就一窝窝囊囊土里土气的小男人,姻缘巧合,娶到一个各方面都十分出色且家境背景都极好的老婆。自古丑女嫁帅哥,穷汉当附马,阴差总是配阳错嘛。提到林志,人们都夸他好命好福气,牛粪头上揽来一朵鲜花插上,美滋滋的。

在老婆面前抬不起头,在单位里也矮人三分,日子过得没油没盐没啥滋味。所幸遇见了钱明龙,才有了第一次做主的机会——未经老婆同意,径直前往庐山开会。

钱明龙是一个超级偷懒的家伙。他闲来看报,读到一则关于一个下岗女工用毛线编织了一块1500平米的超级大壁挂,觉得挺新鲜,值得在电视上再炒一炒,于是,给报社打电话。作为此条新闻的编辑林志接到电话后,立马与写此稿的记者联系,要到了下岗女工的电话号码。做这样的二传手,林志也不是一回两回了。帮人要到新闻当事人的联系方式后,对方都会客套一番,说有机会,一定请吃个饭什么的。但事后都音讯杳然。这也习惯了。举手之劳奢谈什么盛情款待嘛。

钱明龙却不一样。之后没多久,他真的打来电话,报了就餐时间和酒店名包厢号,语气之诚恳切,态度之坚决,不容林志说一个不字。去了才知道是“鸿门宴”。餐毕,钱明龙提出要林志帮忙写稿子,就是下岗女工的事。

钱明龙说:“电视不比你们报纸,你这么一个高手随便写写就行了。我们讲求画面感,对文字要求不高。”一直以来都受尽憋屈,头一回受到如此礼遇,林志有些飘飘然,二话没说,满口答应。

曾经,林志也是写作高手,要不然,一无后台撑腰,二无钱财送礼,怎么可能进入人才济济的报社呢?当然有人走后门进来,但林志光明正大,走的是“绿色通道”。

老总看中他的才,可无法给他与之能力相称的报酬,报社对编外人员的薪酬,早有一套严格的规定。爱莫能助。老总时不时地会表扬他几声,这让他铁了心要在报社呆下去。跟他一起进报社的人,大都走光了。人家在采访的时候,会多留一分心,积蓄人脉,为自己抽身而退做准备。林志一天到晚只关心国际大事,哪有时间和机会为自己的前途命运着想呀。

都说女人爱慕虚荣,其实男人遇上虚荣也是插翅难逃。而且,一旦虚荣了,男人跟女人比,有过之无不及。为了老总几句表扬,林志的虚荣心就到得到很大的满足,才不顾工资低廉,铁了心要在报社干下去,铆足劲为那几个少有读者关注的国际版面卖命。

钱明龙为林志唱高调,让他在友情的背景下,又虚荣了一回,感觉很受用。男人一旦虚荣起来,是愿意豁出去的。女为悦己者容,而男人完全会为悦者而赴死的。有实力的男人其实不屑于虚荣,真正贪图虚荣的男人,大多和林志差不多,走背运,没混出好光景来。

后来,钱明龙在别人宴请他时,顺便也叫上林志。吃吃喝喝间,两人的关系越来越亲密了。都说酒肉朋友不怎么样,林志却感觉不错。他甚至觉得,钱明龙是好朋友的典范,和他的友情应该是这个社会友谊的范例。

春寒料峭的一天,钱明龙打电话给林志,要他收拾收拾东西,马上有车来接去庐山玩。这可是好事呀。马上打电话给老总请假。他一向是好员工好编辑,从来没请过什么假,老总二话没说,就答应了。这边刚办妥,那边钱明龙又补充道:“你以我的名义参加,就说你叫钱明龙。”林志不高兴了,哪有这样的事,一口就回绝了他。

过一会,钱明龙打电话说:“好了。就以你的名义哈,但你一定要说是电视台的,这样行吧?”这还可还差不多,冒名顶替,实在不雅。但以自己的真实身份,去替朋友开个会,还是蛮好的。

一辆开道的警车引导“考斯特”停在报社门口,此时,正是上班高峰期,林志拎着一个行李包,在同仁异样的眼光中,跨进了中巴车。

那一刻,他感觉忒好。

5

会议快结束的时候,服务员走到林志身边,悄悄地说:“先生,后面有位领导找您。”顺着美女服务员手指的方向,林志看到了一个风度翩翩的中年男子,正冲他微笑。林志受宠若惊,心砰砰直跳,颤颤悠悠走过去。他只是替人来游玩的,没想到居然还有领导找他谈话,是不是被人识破,要被他们驱逐出会?

这钱明龙可没跟他交代。林志也没见过什么世面,顿时心怯得直颤。他除了接触过处级的报社社长总编,没接触过其他领导,更别提更大的官了。这个领导会是什么人,什么级别,找自己会有什么事呢?一路疑问,一路揪心。

林志走到领导面前,先听到那人说:“你是林志,钱记者的朋友吧?”林志鸡啄米似的点头。领导伸出手来,紧紧地握了他,然后说:“欢迎,欢迎啊。你有什么要求,可以直接给我打电话。这是我名片。一路上条件简陋,照顾多有不周,还请多多包涵啊。”

接过名片一看,领导的头衔是副厅长。林志从钱夹里掏出自己的名片,递给副厅长。他有些低声下气,说出来的谢谢,细若蚊声。

跟着厅长出得门来,一位女工作人员走了这来,递给林志一个不薄的信封。厅长说:“一点小意思,请笑纳。”这一回,林志很大声地说:“谢谢,谢谢厅长。”他没有推拒,直接把他收下了。他很清楚,这礼再厚也不是自己的,全靠朋友钱明龙的面子才得此优待。林志想,先收下,回去后再把这个信封原样交给钱明龙。

回到座位上,曾丽晶睁大眼睛,非常吃惊地看林志。他有些不自在了,问她:“我脸上是不是长什么斑了,你这么看我,怪吓人的!”

曾丽晶说:“你跟我们厅长那么熟悉呀!他招你去谈了什么国际大事嘛!”

林志什么也不说,再说,对于副厅长和那个信封,确实也没什么好说的,索性什么也不说。

曾丽晶见他不言语,更来劲了,逗他:“林志你这个电视台的大记者啊,我真的要仰视你了,居然跟我们厅长混得跟哥们似的。有机会,一定要给我引荐一下,让我等也沾点光。”

林志更不知从何去解释了,百口莫辩,仍旧保持沉默。

曾丽晶的兴致高涨起来,一边用肘捅他,一边大声说:“林志同学,真没想到你默不作声的样子,很酷很MAN,魅力无穷耶!”

林志被逼得无路可退,只有好老实交代:“有些事,不是你看到的那样。眼见不一定为实。我真的不认识你们的副厅长,从来都不认识。而且,我也不是什么记者,只是一个替朋友来开会的。我那朋友跟你们副厅长关系好,但跟我没一点关系。”

曾丽晶说:“你就瞎吹吧。我们厅长是你朋友的朋友,那不就是你的朋友啊!没必要争辩嘛。你越回避,我越讨厌。不理你了。”

散会后,曾丽晶真的不再搭理林志了。视若无睹。冷若冰霜。有几次,曾丽晶给大家派口香糖,生生把林志漏了过去。林志备感失落。

失去了曾丽晶,好像天空塌下了一半,无聊充斥着四周。除了她,林志没有一个可以说上一句话的人,鼎沸人声中,彻骨的孤独一点点侵蚀,浑身不自在。

会是高管方面召开的,有高速交警配合,所以,尽管级别不算太高,却也能做到警车开道。会议目的是培训本系统宣传口员工的写作水平,顺道也叫上一些经常打交道,甚至有些交情的媒体记者,额外奉上一些好处费,然后一起游玩。

所幸的是,林志没有发现自己报社的同事,对于其他人,一个也不认识。既然曾丽晶冷若冰霜,他不得不找别的人瞎聊,一聊还能聊起劲。所谓陌生使人大胆,说得很在理。可是,每每与人闲聊时,心里想的还是她,眼前老浮现她那张笑眯眯的脸。

咫尺天涯。可以望见人,却说不上话。奇怪的是,越是这样,越是心里惦念着她。

站在对面思念一个人,感觉着是怪怪的,林志自己都有点想不通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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