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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留恋篇

清明是年气的缭绕余音

少时,清明是年气的缭绕余音。正月十五是大年的正式谢幕,尽管心里有些欢乐不再的哀伤,但还想,有清明呢。

清明时,有青青无边的麦田,有旷野处不时炸响的鞭炮声,还有,上课迟到后的冠冕堂皇和大摇大摆。

清明,在老家,和正月十五一样,需要出门上坟孝敬祖先的:用最精细的面粉做最白的面条和带造型的馒头祭在坟前,白纸或灰纸剪成互相扯连的细纸带(我们喊那叫孝纸)散挂坟头墓后。

面条过带凉开水,放点葱花、辣椒和醋,意味着天气变暖,祖先可以换换口味了;白纸带什么用场,我至今还没琢磨清。这些是清明节祭祀祖先所特有的。

我小时,还没有双休日,记忆中,清明节从来没碰到过星期日。上午一放学,跑回家,匆匆扒拉几口饭,就冲到门外。那时父亲还没退休,哥哥工作在外,几个姐姐对上坟根本不感冒。家里没有大男人,可怜的母亲只好自己挑着祭品,四处在田野转着,挨个上坟。我对上坟路线了然于胸,站在门口,手搭凉蓬,四下搜索,就知道母亲的大致位置,实在不行,就喊两嗓子。追上去,一个准。我麻利地帮母亲将凉面与馒头摆上在祖先的坟前,又熟练扯出一些孝纸,分散在坟四周。插香,点炮。青草蔓延的坟头与绿气昂然的田野,被白纸点染,碰到蓝天微风,青涩草香闻风乱撞,舒目清肺。高兴呀,我想唱歌,但不敢唱,怕吓着祖先呀。一阵忙活,回到家,已到上课时间,中午老师布置的作业几乎没时间做,那时可能是家乡整个教育水平不高,我从未被作业问题困扰过,一般是在上午最后一堂课上偷偷地提前完工。

跑一圈下来,也饿了。母亲就将给祖先意思过的凉面给我吃。面粉是最好,手工是最巧的,油辣椒是红亮的,好吃,两大碗。呼呼下肚,我才悠哉乐哉地上路。才不怕迟到呢,因为老师也是当地人,中午也要上坟,路上说不定能碰上他们呢。一句“老师,你也忙完了?”他是有脾气也没脾气。

现在想来,清明,是一个与蓬勃大自然亲近的最好的节日。也是,这天是一年中“合法”响炮的最后机会(那时除了红白喜事,一般情况,只有过年和清明时响炮)。伤心中有些最后疯狂的味道,也许,百般情绪里也夹杂着长大成人的愿望(能帮母亲做点事)。

失去“跑鞋”的朋友

相对于贾樟柯小城青年的无聊与和菜头小镇青年的波澜不惊,乡村青年的命运是黑暗的深渊——无所不在的变数,处处痛苦的磨难。

昨天晚上,初中的一个朋友突然闯进梦中。依稀记起他走路有韵律的摆动,瘦高的个头,乡村难见的细声细气的腔调。因为距我家不远,朋友家的情况多少传入我耳——他的父亲因病早逝,一个兄长忠厚异常,为了拉扯三个儿女,赡养老人和支付小叔子的学费,面相厚道的嫂子也刻薄起来——变得不爱搭理自己孩子以外的人,和自家老公说话,多的是粗声粗气,更别说有好脸色对待婆婆了;朋友,更成了非我族类,见了心烦。我去过朋友家的有限几次,都碰到她指桑骂槐的霸道场景。我替朋友难过,那尴尬的场景,让我落荒而逃。

朋友可能见识多了,也许真的理解生计危艰,学会了泰然处之。没见过他怎么给我讲述家庭的遭遇,只记得他最多的表情就是微笑,微笑地讲解他喜欢的汪曾祺。

他的功课拔尖,可能当时为了考取好点的中专,专门留了一级,正好我和同班(80年代末,乡村学子能考上不交学费还能分配工作的中专,算是异常了得之才),钢笔字风骨秀丽,作文尤其出色。至今我还记得他给我说过的一篇作文题目——送你一双风的跑鞋。我记得他神情喜悦地给我讲解文章的精妙之处,似乎“风的跑鞋”引子某人名句(我至今没查出来),以此发散开来,讲述他对未来的憧憬。我现在还回忆起自己其时对他的崇拜——那么精神的句子,那么清朗的词语,那么深邃的表达。明朗的,有书可读的,没有家庭纷扰的未来,他没有等到,1993年还是1992年的冬天,父亲告诉我,他得白血病死了。当时,我捏着父亲送来的白馒头,白晃晃的雪地里,白晃晃的阳光下,我的手在空中僵硬了十几秒,眼泪在涌动。

那年初三,命运不济,很少对弟弟凶过脸的兄长要朋友退学,到陕北出苦力(似乎是背木材之累的事情)。我本来想找机会去看他,但想到这是一个让自尊扫地的家庭变故,我的任何婉谢与辞别,都会让他难堪。我不想让朋友在难过中感受生之蹉跎,命运的不公。他和一群粗壮汉子离开了山村,走了,不知道是不是心死如灰地走了。我现在想,如果给他机会考中专,他绝对会考上市里最好的中专;如果他想进高中,他肯定能考入重点大学。大学里,有他喜欢的书读,有他喜欢的梦做。同样的事情,我不会比他做得更好。

我如愿考上了市一中。后二姐(二姐和朋友是初一初二时的同级同学)告诉我,朋友被检查出白血病,已送回老家治疗(其实是等死,他家里哪有钱给他治病)。其时高中进入学习紧张期(为杀入前三名,路灯下,公共自习室,到处留下乡下少年不服输的的身影,一个冬季下来,害得我十指关节全部冻肿),也没有回家看他。没等到学期末,父亲就传来他病死的消息。

他是在没有书,没有朋友的情况,孤苦地走了。不知道他在等死的日日夜夜里,他会望着窗外明月,想起什么,会想起我这个绝情的朋友吗?

隔十多年,朋友没来由地走进我的梦乡。深夜里我突然被儿子的哭声惊醒,该给孩子换尿布了,心事沉沉地忙完孩子的事,黑漆漆地我呆坐在床上,睡意全无。

十年风烟

1998年4月初入长沙,那是阴雨天。面试,笔试,7月进入湖南生活频道。从干冽北国到潮湿南方,鸟语花香,恍惚十年。

茫茫十年,灰心过,沮丧过,难堪过,唯独没有绝望过。异乡的生活,没有让我更多地融入,也没有让我更多地排斥。我甘愿以旁观者的身份欣赏与批评着这个养育我十年的城市。这个城市和全中国更多的城市一样,陷入无可救药的暧昧中。它的势利与滑头,它的单调与乏味,与别的同样企图国际化的大城市一样令人愤怒。

在故土西安,它一样无趣和无味。即使乡音和故交,也消不去离愁。是的,人面桃花,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异乡

有些缘分,是难以解说清楚的。2001年7月离开长沙时,居然带着莫名的预感——我还会回来。

2004年2月,预言变现。对于吃回头草的经历,我只能说是在适当的时刻做了一个不很适当的决定。

这个城市,至今我只能听懂方言。曾一度天然靠近那些操持普通话的本地人。我是一个普通话很塑料的北方人,却极度厌恶方言,包括自己的乡音。外地的大学同学碰面了,习惯用秦腔招呼我,我却难以找回亲切。基于一个异乡人对方言排他性的天然敏感,我无比热爱祖国的普通话。

在一个不怎么开放的城市,在普通话里,我试图寻觅一种超越性的共鸣。

当然,这也包含着我对自己语言自卑的抵抗。哑巴英语直接让我自残了英语学习的积极性,继而伤害了学习语言,包括方言的能力。

王朔说,江浙人,北京话,新思维,旧传统,所谓美女中极品。

我不认同,北京话也是方言。

2005年,工作之便,几乎跑遍湖南所有地级市,见识了更多方言,从这些操持方言者努力照顾我的声腔中,我没有读到霸气和排它,而是嗅到温暖与弱势。我眼眶常常湿润,原来方言指代的更多的是生活,而不是身份。

与岳父母交流,常常听不懂彼此的语言。岳父也是一个不太言语的人。陪妻子回老家,除了必要的寒暄与交流外,为避免尴尬,也常看电视。岳父曾纳闷地问过妻子,小李是不是一个喜欢看电话的人。

岳父客气了。要是在我老家,注重教养、性格暴烈的父亲,如果碰到如此的女婿,早给脸色看了。

好在,妻子基本使用普通话,而且是很标准的那种。我没有被方言孤立。

上次去宁乡县城的街头等妻子,踌躇在约定地点,忽然耳边的音乐让我打了个激灵,“我来自偶然,像一颗尘土”,浑厚的女声突然击伤我。这是目前公司最热衷的教育员工的曲目,在公司活动或培训上听多了,有点天然排斥。现在一人,尤其是将为人父,突然品出歌中的孤独与伤情——偶然生世,被动到人间;有人小姐心丫鬟命,有人屋漏偏逢连夜雨。

但我已习惯异乡人的命数,离开面条和馒头的日子,我同样肥胖。

友情

不要太对他人抱有太完满的期望,不只是自己对人心不古的普遍怀疑,而是永远相信人与人之间的绝对隔膜。我不是伟人,有着自己的道德美好与人性残缺,我明白自己对别人九份的古道热肠往往敌不过一份的严苛或恼怒。

一边失望曾经的友情背叛,一边满腔热血地经营友情。这非常符合我这个乐观的悲观主义者的性情。很难想象那些利用友情背叛友情者,他们将拥有什么样的心灵空间。寂寞一人时,老婆背叛时,失意困顿时,病困颓废时,他们会不会想起精神牵挂和无功利友情的作用?醉酒醒来时不知何时赶来的老友的床头守侯,三十岁生日收到的朋友手工制作的个人书籍,被房贷围困绝望时收到爽快的支票,都一一成为我永生难忘的温暖胶片,不时冲洗我被尘诟蒙污的心灵。是的,相信友情。

和别人一样,我也中了“兵毒”。不同的是,他们因许三多与世格格不入的性格,而我因《兄弟连》战火硝烟中多态与变化的人性。被炮火轰炸过的友情,被什么都值得珍惜。

我们不能安享友情,毕竟友情不是口香糖。

为了眼前带点兴趣性的工作,我失去许多个人空间,连带个人娱乐爱好。我不会卡拉,不会麻将,不会喝酒,我失去社交性的交友手段。我有点绝望地明白——此生的朋友大概就是眼前这些人啦。那些被我生气过和被我批评过的朋友,原谅我,这个来自最终被车裂的秦国改革家商鞅封地的汉子,在认真和动气时,容易口出飞刀,伤了朋友的身,也伤了自己的心。

我一直坚信,所谓人生评价,从来有两条标准。而更大众的似乎更有说服力,那就是“事业成功,身家幸福”,说彻底点,就是“有钱,有职”。而小众点,或者说更内心点的标准是,依从内心呼唤,认真做事,且能享受工作带来的乐趣。说贱点,工作带那么点兴趣,老板撒的银子少了,也会乐呵呵拉套推磨。

去年,就有同学计划十年聚会。抱歉,有点泼凉水的态度让同学见识了我的寡情与残酷。我可以想见,那些被金钱折磨多年的同学,带着沧桑的脸庞,难免唏嘘人生的得意与蹉跎。我不忍见昔日意气风发的“无差别”同学变成世俗男女。见多了吹捧与仰望,彼此相隔十年,还要拜读类似的表情,我讨厌这样的场景。

如果据此你说我是一个吃不到葡萄的失意人,我也不介意。我知道,纯纯的同学情,我也回不去了。

在他乡飘零,在现实梦想。我是飘零人。

又飘粽香

明日是端午节,套用一句老话:这几天空气里都是粽子的味道。

小时候,家里过端午,前几周,妈妈和姐姐就要张罗包粽子的叶子。老家一般用芦苇的中下端的叶子,阔大、平展者为上品,摘下的叶子要放在大锅里煮洗一遍,如此,叶子才会舒展,柔韧性增强,包时也不容易被叶子的边锋划破手,包出的粽子煮熟后清香幽远。

但毕竟老家芦苇地不多,更多人家包粽子用一种我已忘掉名字的植物叶子,它是椭圆形的,母亲一般是从集市上买到。但它煮出来的味道绝对好不过芦苇叶子。

糯米做的,小米做的,各类粽子热腾腾地摆上桌。粽子分咸吃和甜吃。

妈妈将黄豆发的豆牙做成凉菜,咬起来清脆爽口,夹一大筷,就着已胖胖地躺在碗里的粽子,香香地吃着,是为咸吃;我最喜欢糯米粽子,里面烂熟的豆荚子或大红枣已将红色蔓延开来,糯米变成了饱满红润的米肉,和着清凉的芦苇叶香,已让人口水顿生。舀一大勺白砂糖盖在粽子身上,狼吞虎咽,是为甜吃。

童年和少年,端午节是香甜的,没有龙舟竞发。更多的梦想是,家中的装粽子的篮子是掏不光的。

上周,陪妻子逛超市,看到了粽子,我又独独买了糯米枣子味的粽子。

看着我撒上那么多白砂糖,妻子又埋怨了,那么胖了,还这样。我得意地笑着:一年就这么一次吃,白糖也有点嫌我看它不起了。

元宵的乐与伤

鞭炮连绵不绝,五彩的焰火绚烂夜空。在老家过正月十五,一直是少时的我过年最快乐的事情。

也许是穷乡僻壤,初一放鞭炮,十五看焰火,几乎是我们老家约定俗成的规矩。少时看完春晚放鞭炮、早上逡巡找炮(翻捡未响的鞭炮);十五挑灯上坟(祭祀祖先),聚众看焰火,都是我们那里的少年过年最快乐的事情。小学时期,我唯一一篇被老师当范文当堂念的作文,就是关于元宵节的。

元宵节也没忘给一个少年留下肉体印记——一个炸飞的鞭炮挂花了我的本不英俊的脸,至今疤痕醒目地悬在左眼下方。

过年的幸福,对我,更多的停留在这些玩乐上。年味,就是硝烟味。

在老家过元宵节,几乎都是上大学以前的事情(开学早)。下午四点多,早早吃完饭,就开始做上坟前的准备工作。一般是兄长拿真钱放在买来的一叠黄纸(专门用来给过世的人烧的纸,一张一般有三张百元大钞的大小)上,用一个木板压着,再用一个棒槌或其他重物击打,反复动作,直到黄纸上布满票痕。一般这时兄长会对身边的奶奶开玩笑:“用新钱打的,我手重,都印上去了。”爷爷去世早,奶奶总说爷爷给她托梦,总缺钱花,给去世的人烧黄纸,就是等于送冥币。这时奶奶也也会满意地夸奖她长孙几句:就我军(哈哈,我兄长也带“军”字。称呼对方,名字前带“我”,表示说话者自觉与交流对象关系不同一般,一般是长辈)孝顺。

奶奶不像刻板的父亲,口才也非一般女流。我们孙辈也喜欢和她开玩笑。

关于上坟,我和兄长、父亲一般有分工。坟在山坡上的,我去;平地的,兄长去;不用跑远路的,父亲去。当然几个重点的家族近亲,譬如父亲的爷爷和奶奶,大家都要去。家族女辈,是被剥夺上坟资格的。

上坟时刻到了,远路的,先出发。我一般提个篮子,装上一些黄纸、香、小蜡烛和鞭炮,和领队的一个年轻堂叔出发。年龄更小的孩子,也图热闹,非要挑个小灯笼跟着去。于是十多人的队伍在吵吵嚷嚷中开拔了。记得一个做生意的堂叔,他是孩子王,最有趣。每次给祖先烧纸、磕头,他都“要求”祖先保佑他,“发财了,我带录音机给你上坟。”我们小孩子总插话:“他喜欢听戏呢。”

老家地处一个盆地,四处环绕的是不高的群山,等到晚上8点,放眼望去,燃亮的小蜡烛,仿佛碎落的星星,撒满山坡;清脆的鞭炮声、怪叫的烟火声,撕破了乡野的宁静。这天,仿佛大家的嗓门都大了,到处能听到嘈杂的人声。

等到几路人马汇合,立赴大家都觉得血缘很近的祖先的坟前去。“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里是更是热闹的PK,每家都拿出一些“尖端”焰火,持续燃放。

因为最后上的坟距离村庄很近,经常有人手持焰火点着,老长时间不见冒烟,以为灭了,焰火的头垂了下来,结果烟火突然发力,几颗照明弹就冒失地飞进附近人家的大堂里。于是嘲笑的,呵斥的,各种声音又猛烈地被集中引爆。

热闹完,回家,母亲一般正在敬神。在屋里的柜子上、窗台上、门口两边,小红蜡烛已经点亮,姐姐已烧好元宵,等着我们父子仨人。

简单吃完,听着兄长的吩咐,我飞快地搬出椅子,拿出剩余的焰火,准备在院子里燃放。

最快乐时,也是我最伤感的时刻。我知道,明天,就没有鞭炮;明天,兄长就要上班,我要离家上学;明天,父亲铁血暴政重新开始。

那时,我希望焰火能长长地燃放下去,永远璀璨,没有寂灭。

上了大学,再也没有机会在家过元宵节了。工作后的一次跳槽,我终于找到了借口,在家里过了正月十五。那天我又一次成了我家上坟的主力,去上远坟。身边蹦达着更小的堂弟,堂侄,那个做生意的堂叔,早就被其子替代领队的资格。我学着过去那样疯狂地在山坡上,从一个坟地蹿到另一个坟地,喝着寒风,很舒服。

那次,不小心炸响的鞭炮点燃了荒草。我带着小家伙们,拼命扑打迎风猛蹿的火龙。筋疲力尽,没奈何地看着火龙跑远。幸亏,那里没有树林。

前天下午,打电话回家,兄长一家也回老家,正准备做饭。十五上坟的事情,看样子又落到他头上。人要讲良心,兄长的女儿已经上了大学,还要爬山上坟,无疑是替我受罪。那天在电话里,我头一次向兄长问候节日。似乎过去,觉得这些都过客套,羞于出口。但这次,我是真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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