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世界”同样不是“科学的概念的世界”,不是“对象性的世界”,而是基本的经验世界,是生活的世界。“红”并不要求测定颜色之光谱,规定一个人为的“度”,来测定杏儿、脸儿是为“红”,或对“红”的概念,下一个“定义”,再来检验杏儿、脸儿是否“符合 ”这个“定义”。光谱仪将“红”的光谱测出来了,但真正的“红”就隐去了,出现的只是“数”,即我们在生活中说“红”时的那种贯于 “红”中的活的思想感情消失了,“红”与“火”、“艳”、“闹”、“血”……的关系没有了。前面那两句诗,正是揭示并保存了这种基本的关系,把“红”的活的意思表达、描写出来,在这个意义上,“真”与“美”的世界是完全相通的,“真的世界”、“现实的世界”、 “基本的经验的世界”,自然地、天然地可以作为审美和艺术观。古代希腊雅典的万神庙,古代中国的阿房宫,之所以可以 “赋” 它,正因为它本身就可以作“艺术品”观,可惜希腊的万神庙只剩下断垣残壁,而中国的阿房宫竞片瓦无存,但真正的建筑艺术却正是把石、木、砖 、瓦之质地和重量真正地显示出来,建筑师之机巧也在于因材施工,使多种自然的特性(包括人自身的需求)协调起来,呈现出“巧夺天工 ”之美。于是,真、善、美都在这个基本的经验世界之中,是一些基本的“度”。
从自然的角度来看,“世界”是“自在”的,是一个必然性的物质性世界;而从生活的角度来看,单纯“自然的世界”是我们人类在实践的基础上作科学研究之后的“发现”,而我们经常面对的、我们生活于其中的,则是一个充满了“意义”的世界,这个世界对我们展现为“真”的,“善”的,也是“美”的。我们依它为生,相依为命,我们歌颂它,吟诵它。山山水水好像是特意安排的。“自然”当然是没有目的的,但在科学不发达的时代,之所以可能有“自然目的论”出现,除了社会的原因外,也还有认识论上的原因,即误把世界与人的关系看作了世界自身的客观属性,以为山山水水都是某一个“理智者”(上帝)为人安排的。“上帝”是“人”创造的,“目的”也只有“人 ”才有,但人却是按照自然本身的特性来规整自己的需求和目的,因而生活的世界就可能向人类展示为某种“合目的”的安排,在“自然的目的论”被“自然的规律论”所驳斥之后,“生活的目的论”则表现为包括“自然”在内的“生活世界”的“意义”,因而“目的论”转化为“解释学”。“解释学”正是要“理解”那“世界”向人(也只向人)“显示”的“非自然属性”的“意义”,而“美”、“审美”,按伽达默的说法,则是这种“意义”的基本形式。
“意义”不同于“目的”,“目的”是人的需求的概念化,是具体的,也是概念的,“终极目的”则更是一个“理念”,一个非对象性的“概念”。“目的”是“善”,但是“概念的善”,因为“目的论”把“目的”和“手段”截然分开,“目的”、“善”只能是概念的; “意义”则不能是概念的,而也是现象的,“目的”和“手段”是不可分的,因而同时是“真”,是“善”,是“美”。在生活的世界,“ 真”、“善”、“美”没有“定义”上的区别,除非我们作出“主体性”的强制性界定,我们不可能在实际生活中截然区分三者的绝对界限;“真”、“善”、“美”的区别不是“香蕉”、“苹果”、“大鸭梨”的区别。
“花之美”就在“花之红”中,但“美”不是花的“属性”,因而不是“概念”,“花”的“属性”还是“红”;“意义”就在事物“ 属性”之中,但不等于“属性”,不是“概念”。这就是说:“意义”不仅是“机械的”,也不仅是“逻辑的”,“意义”不仅是“必然的 ”,而且也是“自由的”。“生活的世界”、“基本经验的世界”、“意义的世界”是“自由的世界”;它不是“死的世界”,而是“活的世界”。
“自然世界”在理论上、知识上是“必然的”,“合规律的”,但这种“必然性”和“合规律性”又是通过具体的、无尽的“偶然性” 表现出来的。“偶然性”是不可能完全“概念化”的,但人的科学的、经验的“知识”又必定以“概念”体系为形式存在,所以人的科学知识只能是具体的、经验的,不是万能的。“人”不是“全知”、“全能”的“神”。这样,人的一切成功的、正面的经验也都必定要通过那个“偶然性”的环节,因而表现为“自然”的一种“合作”、“配合”,于是“生活的世界”常展现为一种“恩惠”。无论科学、技术如何发达,人的每一个成功,一方面为自身之知识和努力,同时也无不显示为某种自然之“恩惠”,具有一种“天公作美”的意味,只是大多数日常的成功过于细小而不为人注意;在遇到重大事件成功时,则常有“庆祝”活动。人们可以想象,在“必然性的大箍”中的一切事都有其必然之结果,则又有何“庆祝”可言?而庆祝的活动往往孕育着“艺术”的活动,当然,在原始的阶段,包括了“宗教”的活动。
然而,我们不无遗憾地看到,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不完全是一个福祉的世界,同样也是一个灾祸的世界,“意义”不总是正面的,而且也有反面的。“自然”不总是“赐福”给人类,而且也“为害”人类。养育人类的天地,常常也会有毒蛇猛兽、瘟疫、地震……,真、善 、美作为价值言,包含了它们的反面假、恶、丑。洪水猛兽当然是一种真实的力量,威胁着人类的生存,但无奈人总是相信那种现象是“不合理”的,“反常的”,而努力去躲避或改变它们。“祸”不是不可躲避的,不是“不可避免”的,“福”也不是“必定”“降临”的。
“人世”不是“天堂”,也不是“地狱”。“天堂”是“假”的,“地狱”也是“假”的,唯一真实的世界是我们生活的世界,它的“ 意义”、“价值”是开放的,活的。这就是说,真、善、美和假(伪)、恶、丑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因而是可以互为“标志”的,在“福” 里可以看出“祸”的契机,而“祸”却未尝不是“福”的前兆。疾病提示着健康之可贵,永远不生病的人体会不出来健康的好处,这样,艺术以美为自己的理想,但仍可以灾祸(丑)为直接的内容,从这个意义上说,“艺术”虽比“美”的范围要广泛得多,但其意谓是一致的。
灾祸的现象,仍然可以是“审美的”“对象”,并不是说这些现象本身已是“美的”,而它之所以可以成为艺术的内容,正因为它强烈地提示着一个应有的福祉的世界。
我们生活的世界充满了矛盾、斗争,甚至有时充满了邪恶、凶险,但我们对自己的生活毕竟是乐观的、热爱的,这个世界对我们毕竟是“有意义”的,而不是“无意义”的。我们不必采取一种目前欧洲某些哲人们所反感的“人类中心论”态度,同样可以肯定我们生活的世界是“有意义”的,因为世界虽只对“人”显现其特殊的意义,但这种“意义”又是“世界”本身所具有的,不是“人”加诸“世界”的。是“世界”本身“教”、“授”“我”以“意义”,“世界”使我成为“艺术家”和“欣赏者”。
二、“人”如何理解“自己”
在这里,我们已从一般所谓“审美的客体”转向了“审美的主体”,但我们看到,这里所采取的立场,也已不是那种主客分立的原则,而是回到现实的、生活的世界来理解“世界”与“人”的特点,以便进一步理解美和艺术的特点,这正是一种哲学——艺术、关于美的哲学的方法。
说来惭愧,人积数千年之经验,但对自己的理解至今还是很肤浅的,甚至连自己在世界上的地位都不大容易确定。有一个现象值得注意:在西方的思想、文化、哲学史上,“人”被明确理解为占“中心”地位的时间前后加起来也并不是很长的。
古代希腊早期的哲学是“自然哲学”,万物的始基是水、气、火这样一些东西,而不是人。智者学派提出“人为万物的尺度”,可谓一大转变,但直到苏格拉底将“认识你自己”引入哲学,“人”才以自身不同于“自然”的特点居于中心的地位。这个思绪为柏拉图发扬光大,但到了亚里士多德又有了新的转向。亚里士多德的哲学为“存在论”(本体论),求万物后面的“本质性”的“存在”,连“灵魂”都成了一门具体的学问,但却没有“人学”,“人”似乎从中心的地位被撤了下来。中世纪以“神”为至高无上,“人”只有在“上帝的宠物”意义下才有地位。这样,才有文艺复兴重新强调人的意义,也才有康德的哲学上的“哥白尼式的革命”。这个“革命”,就是要把“ 人”的“理性”的“主体性”重新置于“中心”的地位,以人的“理性”的先天形式,统摄客体性的材料,以便在“经验”、“知识”、 “科学”上.作为“理性”的“人”最终不为感觉材料所左右而居“中心”地位——“人(理性)为自然立法”;在“材料”上“人”固为被动,但在“法度”上“人”却完全自主。事实上,康德这种“人类主体中心论”到黑格尔已有所转变,在黑格尔的绝对体系中,“人”的中心地位已岌岌可危;不过黑格尔仍以“理性”为中心,而舍“人”则无从谈“理性”,所以他虽被称作“客观唯心主义”,还没有被看成“反人道主义”或“非人道主义”。在现代西方哲学中,“人”的地位也不见得更确定些。当代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力主建立“人文科学”,他的“生活的世界”是以“人”为中心,即以不同于传统的“我思”的“先验的自我”这类的“人”为中心,这是没有疑问的。但他的学生海德格尔已经被看作“非人道主义”或“反人道主义”,为此他写了文章申辩,但却明确反对任何“主义”,开始了“无中心”、 “多中心”的风气。就海德格尔的思想言,他固执地坚持用“Dasein”,而不用“人”,不是没有原因的:他把“人”——实实在在的“ 人”,只看作“存在”显现自己的“环节”,因而在《艺术的起源》中强调一个第三者——“艺术”,其用意是清楚的:不是“艺术家”使 “作品”成为“艺术作品”,也不是“艺术作品”使“人”成为“艺术家”,而是“艺术”使“作品”和“人”成为“艺术的”。海德格尔的思想得到存在主义(实存主义)者雅斯贝斯、萨特的发挥、改造和批评,实存主义以“实存”“超越”“Dasein”为“人”之本质,从而恢复了“人”的中心地位。尽管“生”、“死”都是“荒诞”的,但人“活着”的过程总还是在“创造”“意义”。这个思想,在一个阶段 ,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即使替代它的结构主义,也并不否认“人”的这种核心地位。
然而当代法国的思潮却主要是“反人道”、“反文化”、“反中心”的。尼采说,“上帝死了”;法国的尼采福柯说,那个杀死“上帝”的“人”也死了。“人”不比“上帝”活得更长,一切“文化”,不能使“人”“不死”(不朽)。“上帝”死了,“人”就无“意义”;“人”死了,“世界”也就无“意义”。“人”在消失中,“意义”也在消失中,一切人类所建构起来的(意义)“结构”都在“解体”之中,这就是被称作当今法国的海德格尔的德里达的思想。
没有想到,人“想”了多少世代,而自身的“意义”反倒成了问题。一点也不错,就科学来说,“人”永远是一个“有问题的概念”,而不是一个“定义性概念”;人世间之所以老是存在着问题,不但是因为“人”老在提问题,而且还因为“人”本身就是一个最核心的问
题。过去,康德认为“上帝”、“灵魂不灭”和“意志自由”是一些“问题性概念”,是一些“理念”,殊不知世上一切之事,作为 “人事”观,都可以是一些“问题”,因为“人”本身是一个问题,所以康德在思考了“科学知识”、“宗教”、“伦理”之后,最后提出了一个问题:“什么是人”。“什么是人”并不是要给“人”下个“定义”,而是要人去“理解”“人”的“意义”,这个“意义”在概念知识上永远是问题,但却可以在生活的经验中体会出来,领悟出来。人的生活本身提供了人“认识自己”的这种权利,而不断地打破概念知识所给出的各种“定义”框框。“人”的“意义”在活生生的生活之中。“人”生活在“世界”之中,自从“人”“有”了这个“世界”之后,“人”就“有”了“意义”,所以“人”的“意义”并不完全是自身产生出来的,不是自身“创造”的,而是从生活、从“世界”体会 、领悟出来的,是“生活的世界”(而不是“概念的、对象的世界”)“教”给我们的。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看到,过去许许多多关于“人”的“定义”或“学说”,都依然成了问题。“人是有理智的动物”,“人是会说话的动物”,“人是使用符号、工具的动物”等等,都不被认为是完满的,“人”甚至也不能归结为“社会的动物”,因为“人”本不是“动物”,在“动物”的前面无论加什么“形容词”都“概括”不了“人”的“本质”,“人类学”的研究不能使“人”自身缄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