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762800000013

第13章 农业基本法研究(5)

从农业主体的经济状况看:1978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38元,2011年为2366元;人均住房面积由27.7平方米上升为48.9平方米,80%为砖木与钢筋水泥结构;恩格尔系数由67.7%下降为47.7%。全国贫困人口数由1978年的2.5亿下降到2001年的3000万,应该说脱贫成绩巨大,但任务依然艰巨。

广大农村地区依法实行四大民主(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18年历史。80%以上村的村委会直接选举;80%以上的村实行“两公开”:村务公开,财务公开;50%以上的村干部为初高中文化水平。村民直接选举是我国上世纪末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2001年9月5日,美国前总统卡特在参观江苏省昆山市周庄镇全旺村村民选举后说:“他们根据法律原则,选出自己熟悉和满意的领导人,其深远意义在于农民已经掌握了决定自己未来的诀窍。”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地位和财产责任

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我国农村改革开放后出现的民事主体,它是适合我国广大农村现有生产力发展水平从事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它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而不断发展完善,形成现在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下的农村承包经营户。当前它可以容纳不同生产力水平,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和发展的必要。

(一)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地位

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法律地位,是指农村承包经营户由法律规定的对内、对外的权利、义务关系。具体讲:

1.农村承包经营户具有经济组织所享有的全部权利,独立承担其全部义务。包括享有财产所有权、所承包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占有使用权、生产经营计划权、产品收益分配权、雇工权、土地转包权、银行开户权和借款权等广泛的民事权利。《民法通则》第二十八条对此作了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各项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

2.农村承包经营户在其合同财产范围内,享有对土地、山林、水面、滩涂等生产资料的生产经营权等各项权利。《农业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的方式、期限、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承包经营户有权拒绝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收费、摊派和集资。由此可以看出,农村经营户是享有广泛民事权利和利益的民事主体。

3.农村承包经营户民事主体法律地位,是自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产生的,农村承包经营户是与发包方(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具有平等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主体。双方在农业承包合同的基础上平等地享有合同约定的及法律规定的各项民事权利,平等地履行合同约定的及法律规定的各项民事义务,这里强调其一般合同的性质,即约定性、平等性、强制性,这样有利于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关系。

4.农村承包经营户具有一定的从属性,即从属于发包主(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当时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农业承包合同目的是完成农业生产计划,从而具有行政性合同的性质。《土地管理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乡镇、区县(市)级的农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农业承包合同的监督管理,指导合同的依法履行。

以上四点表明: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我国特定历史时期的独立的特殊民事主体。它的主体资格自签订农业承包合同产生,至合同履行完毕消失,是因签订合同而成立的民事主体。《民法通则》及其他民事法律对此未作具体、明确的法律规定,只是作了保护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合法权益,国家保护它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等概括的规定。

(二)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

财产责任是民事责任的重要方式,是指民事主体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是指它在违反农业承包合同义务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作为一种从事生产经营的经济组织、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主体,除对外的合同责任外,还应包括对其本人、家庭成员应负的责任,即对内责任。《民法通则》第二十九条作了这样的规定: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这样规定显然是指对外的责任,具体讲:

1.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对外财产责任是:以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以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第四十二条、四十三条、四十四条,对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债务,如以其家庭共有财产承担责任时,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以上这些规定,只是概括讲明了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对内、对外责任,并未明确规定这一财产责任是无限还是有限的责任性质。

2.农村承包经营户财产责任的性质。首先它是一种合同责任,应遵循合同责任、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即“谁主张,谁举证;谁违约,谁担责”。从《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看,应当是有限责任,因该条已明确规定“应当保留家庭成员的生活必需品和必要的生产工具”。所以我们认为,从现行立法分析看,农村承包经营户的财产责任是既不同于自然人、合伙组织的无限责任,也不同于企业法人的有限责任的一种独立的特殊财产责任。它应以实际投入在生产经营中的全部资产承担有限责任,这样一种财产责任具有现实的客观性和可能性。否则,按无限责任显示公平,也缺乏客观性。

3.农村承包经营户对内的财产责任。无论是承包方主体的自然人、农民,还是农村基本生产、生活单位的农户家庭,都享有与其他农户、农民相同生活水平的基本权利。让其承担个人家庭生活及农业生产承包经营的双重风险是不符合公平原则的;同样,这也不符合农业生产经营发展趋势,阻碍农业资本的集聚和农业资金的投入,应鼓励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的承包合同的实施。所以,坚持农村承包经营户财产责任的有限性,不仅有其法律依据,而且符合公平原则和发展趋势。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法》在第十一条规定:“国家鼓励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坚持为成员服务的宗旨,按照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依法在其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有多种形式,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和经营自主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民的经济权益逐步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

进入21世纪后,农民的经济权益和增收问题面临一系列新的问题和困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2002年新《农业法》特别在原法的基础上增加了这一条款。

农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保障农民的经济权益、促进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措施。这种新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形式,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的,是随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对农业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的创新,但发展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通过立法加以解决:

一是立法滞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性质和法律地位不明确,实践中经常遇到难以解决的矛盾。

二是注册登记状况比较混乱,有的在农业部门登记,有的在工商、民政、科技部门登记,还有相当一部分没有登记,十分不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三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和作用认识不够,如何从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鼓励和扶持,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正是针对这些问题,新《农业法》明确了国家的鼓励政策导向,规范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宗旨和原则,提出了依法成立和登记的要求。

(一)国家鼓励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随着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特别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分散的生产经营活动与日益全球化的市场竞争之间的矛盾是影响我国农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因素。许多地方的实践证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可以较好地解决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问题,对于实现农业标准化、专业化、区域化,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和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鼓励和支持农民发展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发展农业、提高农民收入的一条成功经验,也是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保护和支持农业的一条重要途径。

需要注意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必须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不能损害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我国农毛的伟大创举,它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9亿多农民的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从农业、农村稳定发展的角度出发,现有的这种基本制度设计仍然是不可动摇的。

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建立必须坚持农民自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我们知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们的市场行为必须是完全自主的,这也是市民社会中市民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重要前提。如果不能坚持农民自愿,则意味着农民市场主体地位的再度沦失。

(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宗旨和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组成的合作性、专业性组织,它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把千家万户分散的家庭经营小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联结起来,解决政府有关部门包揽不了、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统不起来、农民一家一户又解决不了的技术、市场信息、营销服务等问题,提高了广大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减少了农业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必须坚持为成员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民办性、合作性、专业性的优势,通过引进新技术、开展技术推广培训、提供农业生产资料和市场信息、开展资金互助等途径,为成员提供技术、购销、信息、资金等服务,服务领域涉及产前、产中、产后,渗透到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而且不以营利为目的,只以服务为宗旨,这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不同于其他组织的一个重要特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应当坚持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这是根据我国各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实践经验,参考国际合作社联盟总结的合作社的原则而提出来的。所谓加入自愿,就是农民是否加入、何时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都必须出于自愿,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的强迫。所谓退出自由,就是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后,如果由于某种原因希望退出,可以自主地决定退出,不受干涉。所谓民主管理,就是由成员按照民主的方式(比如,一人一票)进行管理,实行民主决策,不是按照公司制、合伙制的原则进行管理。所谓盈余返还,就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从事经营、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后如有盈余,应当采取相应的办法(例如,按照交易量或惠顾量)返还给成员。

(三)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形式可以多样化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广大农民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自愿组成的,是对农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具体形式多种多样,主要可以归纳为三种类型:一是协会型。主要围绕一种主导产品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利益关系比较松散。二是专业合作社。这是合作经济的典型形式,不以盈利为目的,把从事经营、服务活动获得的盈余,按照交易量返还农民。三是股份合作型农业企业。由若干农户采取资本和劳动联合的方式,从事某种专业生产,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分配方式。

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在不断发展和完善,而且,各地采取的具体形式和发展程度差别很大,应当允许农民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组织形式,尊重农民的选择权。要通过实践和发展,不断加以规范和完善,不能强求一种模式、一种形式。

(四)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产和经营自主权

如前所述,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成立、登记情况比较复杂。作为中央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登记办法,使已经成立和今后发展起来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登记,实行规范管理。同时,《农业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还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依法成立、依法登记,依法在其章程确定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具有经营自主权。国家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其财产,不得侵犯和干涉其经营自主权。

四、村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的内涵、作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详述,这里不再赘述。

同类推荐
  • 法的门前

    法的门前

    《法的门前》是美国经典法理学教材《法律之门》的作者之一彼得·德恩里科与原书中文译者邓子滨在原作的基础上,专为中国读者改编而成。原书在美国畅销30多年,历经8版,被誉为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书。《法的门前》既汲取了原书的精华,又特别为中国读者考虑,删繁就简,精心筛选和编撰了适合中国读者的素材和内容,尤其适合法学院的学生以及希望了解和思考美国司法模式的读者作为基础读物。
  • 环境污染赔偿责任

    环境污染赔偿责任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法律基本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本书从现实生活中的真实案例、问题出发,结合《环境保护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以提出问题的方式,解答了百姓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本书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的结构方式编写而成,内容循序渐进,易于理解,既让广大读者了解了法律的知识点,学习到了相关法理;又为其提供了一定的排疑解难的法律帮助。
  • 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

    民法文化与中国民法法典化

    传统文化中的集体精神观念阻碍了现代个人权利的生张,家国本位的思想观念和儒家文化的盛行扼杀了作为民事主体的人的主体地位和权利意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官衔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官衔条例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医疗损害赔偿

    医疗损害赔偿

    近年来,患者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纠纷不断增多,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日渐成为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中的热点问题。如何正确地处理各类医疗纠纷,维护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由于《侵权责任法》的颁布实施,改变了施行已久的医疗侵权纠纷二元化处理模式,医疗侵权责任不再按照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区分,而被《侵权责任法》统称为医疗损害责任。
热门推荐
  • 黑魇

    黑魇

    一朝暗算,命丧黄泉。再度睁眼,物非人非。弱肉强食,亘古至今。脱胎换骨,死中求生。她,不再是食物;她,是猎人!
  • 魔兽战神1:鲲鹏战场

    魔兽战神1:鲲鹏战场

    "“掌我命运,燃我神魂……不入轮回……我的道,天!你也不懂!”暴吼声中,战无命不再掩饰自己的气机,漫天神雷若雨瀑般泻下,将每一寸虚空尽数填满。战无命的身体也在刹那间化成无尽雷光,他悍然引爆体内的本命雷力,让压抑了七日的雷劫更加狂暴,整个虚空都仿佛被雷火击穿,形成无数雷域空间。战无命在雷声中狂笑,这是他的雷劫,这是他的命运,但是这一次,他不再孤单。他用生命化雷,将自己的魂与雷相融,瞬间与怀中女人同化雷域。天劫灭世之雷可灭一切逆天生命,却毁灭不了他,这是战无命最后的筹码。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战无命也愿意用一切赌这一世的逆转。他赌天道轮回之中那一线生机! "
  • 医诺千金,现任前妻别耍赖!

    医诺千金,现任前妻别耍赖!

    推荐新书《婚非得已,男神的闪婚甜爱》http://m.wkkk.net/a/1111021/这就是一个男神吃掉小迷糊的故事,有宠有疼,还有点虐狗。男女1v1,身心干净,一个心黑手狠,一个傻傻的掉坑里爬不上来,欢迎收藏~***离婚五年再相见,他是私立医院的副院长。身兼要职,收入不菲,是有名的黄金单身汉。她是普通的小职员,因为工作的关系不得不一而再再而三的跟他相见。本以为两个人见面以后一定会讳莫如深,避之不及。却没想到阴错阳差,旧情复燃。*“相亲?跟这个男人?”他指着急诊室里的秃头男,“心脏不好肾不好,真合适?”她微微一笑,“有钱就行。”他笑的邪魅,“啧啧,几年不见,倒是成熟了不少,看来不再是胸大无脑了啊。”她微微挺胸,“你羡慕?”*医院楼梯间,她被他堵在角落。“你要做什么!”他目光不善的打量他,“怎么,又看上什么男人了不成?”她被气得想骂人,却还是压下怒气,抬头看他,“你忘了?我们离婚了!”他混不在意,痞里痞气的看她,“我是不是没告诉你,离婚协议我没签。”她:……*“老婆!洗发水没了!”他在浴室里大声叫,“沐浴液也没了,肥皂也没了!”“嗯,自己动手,挫出三两灰我就放你出来。”她拿着浴室的钥匙,站在门外,看着毛玻璃里已经发狂的某人的身影,“老公啊,以后哪个女人敢摸你,你就想想今天。我从来不暴力你,我只会冷暴力你。”他:……敢情他被人占了便宜,还得自己主动脱层皮?*结婚是因为爱情,离婚是因为误会。明明没有背叛,却还是得分开。只是因为,遇见你时,未曾花开。
  • 大方广三戒经

    大方广三戒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活人墓

    活人墓

    传说有一座活人墓,不知道是哪个朝代的墓穴,但是有很多值钱的文物。一旦活人进去了,就不会再出来。我发生意外,在活人墓里呆了五年,不吃不喝、还是躺在一具棺材里度过。不过我醒来的时候,我安然无恙。我不知道我和活人墓到底有什么样的牵连,我只知道不管生或死,我必须要回去找到真相。却没想到走上的是一条不归之路。
  • 最后的巫族守卫

    最后的巫族守卫

    白雨本是极具商业头脑的商界精英,风光无两,却被阴错阳差丢进了精神病院里,意外觉醒了精神力量异能,获得了古老巫族传承。由此白雨开始逆袭,在拯救世界的过程当中,揭开了一个个阴谋,经历了种种酸甜苦辣事,才终于明白了他真正的终极使命。两百多万年来,每一个巫族异能者的诞生,都有其独特的使命,更何况,是巫族有史以来第三位精神力量异能者。
  • 陆少别太坏

    陆少别太坏

    这是一场阴谋,因为妻子的失贞而给了丈夫外遇的借口…………“为什么?”当捉奸在床,赵青荇只能用一双不敢置信的眸子看着罗旭。“因为我能让他少奋斗三十年。”陆吉祥挑衅地看着青荇。“你是我朋友。”“朋友?你以为我堂堂陆家千金真喜欢跟你这种女人做朋友?我肯赏脸接近你,全是因为罗旭。”……她怀孕了?那暗夜中的可恶男人,不但毁了她的婚姻,还送给她这么大一个“惊喜”。“我娶你。”陆少琛如施舍一般,淡漠地扫了赵青荇一眼。“你娶我?陆少琛,我只是一株杂草。”赵青荇愕然。“如果我偏要,你嫁不?”陆少琛突然眯起精眸,充满威胁地瞪着青荇,大有你敢说不,我就吃了你的意味。“我为什么要嫁?”赵青荇迟钝地眨眨眼睛。面前这个腹黑的男人真是那儒雅俊逸的天之骄子陆少琛?她怎么觉得自己成了大灰狼嘴里叼着的小红帽?
  • 我家老公超护短

    我家老公超护短

    “老婆,听话……”“不要!”“乖,张嘴,我给你上药……”一场精心密谋的阴谋,她在逃跑途中跳窗闯入他的总统套房……从此,一宠上瘾。人前,他是权势滔天、腹黑霸道、冷酷狂妄、不近女色的祁少,人后,却撩她宠她再折腾她!谁特么说祁少不近女色?沈小姐怒而拍桌:“我受够了,我要离婚!”祁少扭头将小包子塞进她怀中。小包子泪眼汪汪哭断肠:“妈咪,你要抛夫弃子?”沈小姐黑人问号脸:“……”她什么时候生过孩子?
  • 纽扣杀人案

    纽扣杀人案

    性格叛逆又早熟的高中女生邱元元热衷于收集自杀遗言,并为自杀者实现遗愿。随之,网络上惊现“人血纽扣”连环命案和一卷杀人现场的录音,而元元也离奇失踪……三年后,谶语应验,传说中的纽扣杀人案相继发生……
  • 上海,一九八几

    上海,一九八几

    阿飞刑满释放,带着从良的女友,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他去应聘群众演员,果真被剧组录用。他能成为王宝强第二吗?他们在贫贱中挣扎的爱情能够经得住考验吗?夏天尚未过去一半,我引以为豪的不锈钢肚子就顶不住了。那天上午,当我背着DV刚刚爬到位于高速路入口的巨型广告架顶端,准备为某家房地产公司拍摄远景视频的时候,肚脐眼便跟中箭似的一阵阵发冷,任凭怎么提肛收腹都无济于事,肚子大地震般非要塌陷下去不可。我硬撑了几分钟,实在顶不住,最后不得不从铁架上溃败下来,直奔马路对面的公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