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我经常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见面,不是吃午饭,就是参加茶会。午饭一律很丰盛,茶点也是。我和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很谈得来。我当时年纪还不大,也许她对我有好感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她想要引领我走上文学圣坛。而我在这一方面,也正好找她倾诉一些不顺心的琐事。我坚信她一定会侧耳倾听,也肯定会给我一些合理化的建议。思特里克兰德太太非常会同情人,同情、关心这种本事本来很难得,可是却往往被有些人胡乱使用了。他们见不得自己的朋友有什么悲惨的事情,否则就要尽全力展现自己这方面的才能。这也太夸张了,同情心应该像油井一样自然喷出,而不是让它自由泛滥,这样那些遭遇不幸的人会觉得难以自处。有的人已经很可怜了,我怎么忍心再在这上面捅一把刀。思特里克兰德太太就很会自如地运用自己的这种本领,她会让你觉得你接受她对你的关心,于她而言是办了一件好事。我年轻时一时冲动,曾经和柔斯·瓦特尔芙德说过这件事,她说:
“牛奶当然是美味的,尤其是再加上几滴白兰地后,可是母牛却恨不得它赶紧流出去,因为乳头肿胀以后非常难受。”
柔斯·瓦特尔芙德的嘴非常厉害,这种尖酸的话别人很难说出口。可是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说,也只有她做事让人觉得爽快。
我喜欢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她的居住环境令人赏心悦目。房间总是收拾得一尘不染,摆上鲜花,让人觉得很舒适。客厅里的印花窗帘虽然不够新颖,可是色彩夺目,优美宜人。在如此有格调的小餐厅里吃饭实在是非常惬意的一件事,餐桌美观大方,两个侍女清爽宜人,菜肴烹制得非常精美。任谁都可以看出,思特里克兰德太太是一位非常贤惠的主妇。除此以外,她还是一位特别称职的母亲、优雅的妻子。客厅里放着她一双儿女的照片,儿子叫罗伯特,今年16岁,就读于罗格贝学校。照片上的他穿着一套法兰绒衣服,头戴棒球帽,还有一张照片身穿燕尾服,领子是直立的。和他母亲一样,他的前额很宽,眼睛很漂亮,他收拾得很利落,看上去既阳光,又帅气。
“我想他应该不算太有智慧。”有一天我正在欣赏照片时,思特里克兰德太太说,“可是我知道他是个品行优良的好孩子,性格也非常讨人喜欢。”
她的女儿今年14岁,头发黑亮,而且很多,和她母亲一模一样;长相很温柔,大方,眼睛明亮,和她母亲简直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们两个人都长得像你。”我说。
“是,他们更像我,而不是他们的父亲。”
“你为什么不一直把他介绍给我?”
“你愿意和他会面吗?”
她的脸上泛起甜甜的笑容,蒙上一层红晕。到了她这个年纪,还这么容易脸红,也真是少见。或许她身上最吸引人的地方就是她的天真。
“你知道的,他几乎没什么文学素养。”她说,“他是个市侩的人。”
她用这个贬义词,其实一点也没有贬损的意思。相反,倒是非常动情地,似乎由她将他最大的不足说出来就可以避免他不被她的朋友揶揄似的。
“他在证券交易所上班,是一个经纪人。我想,他肯定不会讨你喜欢。”
“你厌烦他吗?”
“你知道,我是他的妻子,我非常喜欢他。”
她微微笑了一下,试图掩藏自己的害羞。我想她肯定是担心我会讲出什么俏皮的话,如果是柔斯·瓦特尔芙德在场,她可能听到这些会嘲讽几句的。她犹豫了一会儿,眼神更加迷人了。
“他不想假装自己才华横溢。就是在证券交易所上班,他的工资也少得可怜,可是他心地非常好。”
“我想我会对他有好感的。”
“等哪天没有其他人时,我叫你来吃晚饭。可是我丑话说在前头,这可是你自愿的,如果这天晚上你过得非常无趣,你可不要怨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