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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从异教徒到基督徒(16)

当然,它简直是神秘主义,但却是其中很特殊的一种。佛所想教的,无论用禅或任何其他的方法,击倒思想先入范畴的本身,毁去一切由所闻、所见、声音以及一切其他感官而来的辨别力。换句话说,如果这种矛盾的字眼可被了解的话,佛努力在禅的悟字上成功的目的,是成为某种温和的超人。因为,如果一个人已消灭自己的知觉心,因此消灭空间与时间的概念,他已升到脱离一切有情与精神拘束的自由地位,而从一种超感觉的心的本质(就是佛性的本身)来看待这个世界与人生,他就是超人。我们必须承认人的时间观念和神的时间观念是不同的,因而可能得到一种超奥林匹斯山的看法,洞悉一切暂时的存在,一切区别、一切性质以及一切个性都不过是对事物有限或歪曲的见解。如果有人用这种超乎常人的努力这样做,即如果有人能使他的一切人类经验非人类化,他可以得到什么?一种像神一样的安定、宁静、和平,如迦叶所说的“身常圆满索金光聚”,它就是佛性的本身。当然,每个人都可以成佛。这样做是一种胜利。因为他已克服那个自我(叔本华与弗洛伊德所谓的鬼怪),且因此克服了一切恐惧、一切忧愁、一切欲望以及一切区别。一旦这个自我的感觉被消灭,便有小我成为大我的“升华”与“转移”。这个万物的行列中,包括一切人类、狗、猫以及其他动物。人获得了对整个宇宙的同情心。这足以解释观音的大慈大悲。观音在一个谈及他个人灵性上的解脱故事中这样描述自己(以观音菩萨的身份):

初于闻中,入流亡所,所入既寂,动静二相,了然不生。如是渐增,闻所闻尽,尽闻不住,觉所觉空,空觉极圆,空所空灭。生灭既灭,寂灭现前。忽然超越,世出世间,十方圆明,获二殊胜……二者下合十方一切,六道众生,与诸众生,同一悲仰。

现在印度一个菩萨,可能仍是一个菩萨,仍在分析他自己的十八种精神领域、八十一种意境、三十一种变化、十四种大无畏境等。但对于一个中国人而言,它是纯理论的,会引起纠纷,并且非常不真实。世尊不是说它只是一种直觉的闪光吗?他不是也说虽然有些人以长年累月循序渐进的修炼才获得这种完全开明的心境吗?但也有人可以由睿智的人说“我已经得到它”。但当他的心再度被区别之见所累时,他可能再失去它;而在睿智的另一瞬间,他也可能再大声欢叫:“我已经得到它!”

现在,对于中国人而言,佛的一句话,迦叶尊者的一个微笑,已经够了。为什么要有为否定言语而说的言语?为什么要有为分析现象的空虚而有的沉思系统?佛对知觉与此世的一切成分的无情分析,确是令人印象深刻的独创思想。中国的学者从未听过如来佛在申斥阿难的迷惑时所说的话:钟声,耳所听闻的声,心所了解的声,是声尘、耳根、心识三种东西。这是为什么所有弟子,那一大群菩萨,这样爱慕他崇高的智慧的原因所在,他对种种问题都能给予清楚的答复,他能逐一破除心的一切迷惑。当然这位大师是令人感动的。但他曾同时教人思虑是无益的,它是有如“自咬肚脐”一样徒劳无功。为什么还要什么天台宗与华严宗?庄子也曾说过,“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言者所以在意,得意而妄言”。

因此,禅发展出一种革命性的教义。它不能忍受所有经典,所有思维系统,一切逻辑的分析,一切用木或用石造成的偶像,一切僧侣制度,一切神学,以及一切直接的修炼方法。它有一种毁灭所有教义的教义。正如铃木大拙教授所说:“在经典中所提及的佛的教训,在禅看来,只是多费纸张。它们的用处是在乎抹去知识的污染而已。”那么禅所教的是什么?铃木大拙回答说:“它不教什么,它只显示一个观点。直觉怎能教呢?觉悟的天国是在你心中。在一种高度的‘寂灭’感中,一个禅的信徒不介意有无上帝,有无天堂与地狱,有无抽象的灵魂。他生存、感觉及知觉,他绝不推论或思考。”

事实上,这种禅的精神,这种禅的特殊方法以及特殊措辞都是庄子的。禅基本不信任用意义已被决定的言辞来解释未定的真理。这一点庄子已一再言之:

夫道未始有封,言未始有常。

孰知不言之辩,不道之道?若有能知,此之谓天府。

如果我们像庄子的学生一样来跟从铃木大拙教授,将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庄子是禅的先驱者。我们在他《禅的佛教》的引言中读到:

我说在禅中没有神,那些虔诚的读者可能震惊,但这并非意指禅否认上帝的存在;禅是既非否认也不肯定。当一种东西被否认,那否认的本身会有某些未被否认的东西。对于肯定,也可以这样说。禅想超出逻辑之上,禅想找出一种较高的肯定,在那里没有任何反比。

这使人容易想起庄子的话,“因是因非,因非因是。是以圣人不由而照之以天”。庄子很讨厌儒家与墨家的是是非非。庄子相信,是与非同样混合于无限的一切之中。对逻辑的否定,万物与一切反比的齐一,刚好是庄子一切教训的核心和基础。我们再从铃木大拙那里读到关于入定的无用:

入定是人工的伪装,它不属于心的天然的活动。空中的鸟在哪里入定呢?水中的鱼在哪里入定呢?它们飞翔,它们游泳。这不够吗?

我们再想庄子强调从道是像对自然的方面不知不觉的践履。庄子说鱼相忘于江湖,人相忘于道术。用爱默生派的话来说,对道的跟从,应是没有刻意的努力而自然流出的善。庄子用一种更惊人的说法说:“忘足,履之适也。忘要,带之适也。知忘是非,心之适也。”我们也记起庄子所讲的蜈蚣的寓言。蜈蚣动它的诸足,而不知道是怎样动它们的。有一天,蜈蚣知道自己有十七对、十九对或二十对足时,他便不能再动它们了。人们在铃木大拙教授的书中读到:

禅既非一神的,也非泛神的;禅反对所有这些名称。……禅是天空的一朵浮云。

铃木教授怕的是像一神教或泛神教这样的字眼,它们的意义可能人各一说,但你越多界说或争辩,带给你的心的迷惑便更多。我们记起有人同样问及庄子关于“道”的内在性的问题。如果“道”是内在于宇宙中,它是在这件东西中呢,抑或在那件东西中呢?庄子的回答是:“汝唯莫必,无乎逃物。”关于这一切技术的最后结果,铃木大拙写道:

禅在街上一个平凡人最乏味、最呆板的生命之中,认识在生命之中生活的事实就是过活。禅有系统地训练那个心去看这一点,它打开一个人的眼去看那最伟大的神秘,因为它每天每小时都在表演。……

很奇怪的是,而最重要的是,庄子也刚好得出同样的结论:

唯达者知通为一,为是不用而寓诸庸。庸也者,用也;用也者,通也;通也者,得也。适得而几矣。因是已,已而不知其然,谓之道。

这把我们带到禅奇怪的最后产物面前。禅认为它的方法是直接、简单及实用的。一切禅的训练,包括入定,是为直接经验而做的准备。禅是一种突如其来的神秘经验,和每天的生命及每天的生活密切相关。因此禅终于寄托在简单的日常生活中,视它为幸福的恩赐,而享受它的每一瞬间。我想称它为对生活的感恩,东方存在主义的一种形式。生活的每一种动作都有神秘感。一个禅宗的和尚常以做卑贱的小事为乐。六祖惠能把生命的大部分花在把米捣白,做厨师的助手。有一个著名的禅宗诗人叫作寒山,他做厨师助手的工作,从山上把柴火带回来,且把他的诗写在厨房的壁上(他令人惊奇的简朴灵性的诗,现在仍然留存)。一个中国禅宗的诗人高呼:“这是一个奇迹——我从井里把水汲上来!”这是禅的生活的典型,因为必须如此过活。一个牧童日落时骑在牛背上回家,是一个奇迹。蝇拥、草长,以及一个人饮一杯水,也是奇迹。一个人饮一杯水,不知道水是什么,也不知道杯是什么,甚至不知道他自己是什么,难道不是一件怪事、一个奇迹吗?一切生命与一切生活都是奇迹。人成为一个诗人,不过像那个农夫拭去他额上的汗而觉得凉风吹他的头,或像陶渊明差不多用狂喜的心情记录下早晨在田野中的散步,“朝露湿我裾”,把自己及一切有知觉的存在没入愉悦和宁静中就是佛性的本身。它对解释中国山水画的灵气有很大帮助。

二、罪与业

“业”在佛的教训中是指人所负的累赘。生命是种束缚,充满痛苦,受制于忧愁、恐惧、痛苦及死亡。这个世界是空幻的,而人在这个空幻的约束中和一切造物分享有知觉的生命,继续积聚行为、言语及业,沉溺于不正当的欲望与精神上种种形式的卑琐,因此注定要永久堕入轮回。但人可借逃出空幻与污染,借一种心智或一种直觉的努力使自己获得自由。他可让自己的本心支配自己的感觉与一般知识,以及辨别心,这样,那种从有限的为条件所限制的思想(无论对于死,或对于其他区别)超脱出来的自由心境就是无限制的,不受任何条件束缚的涅槃。这是等于法轮常转,最后解脱的途径在乎三宝:佛、法、僧。整个神学系统是合乎逻辑的,这和它的心智及灵性力量征服整个远东有关(请注意,佛教灵魂的轮回转生和庄子的“物化”不同。庄子的概念似乎较为原始,人的一部分在他死后成为一只老鼠的肝或一只蟋蟀的腿,或一种无生物,如孩子的弹弓)。

但最特殊的观念是业(Karma),意即孽障或“罪的重担”。一种较为简单而稍欠准确的译法是简单地用“束缚”两字。这种束缚驱逼我们继续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事,使我们愈陷愈深。“孽”是罪,而“障”则有一种障碍物或一道屏风之意,它妨碍我们看待真理。佛可以十分正确地运用《圣经》的经句:

你必须追求真理,真理也必使你重获自由。

我们可以不理会佛的道理教训。世界上从没有一个宗教教人欺骗、偷窃、奸淫、不诚实、憎恨,或报复,我们不必为此担心。我们只需指出轮回教义的结果,是教人对一切动物仁慈,且禁止杀生及吃被屠杀的牲口的肉。中国除了帝王的宫廷有动物园外,民间从来没有,唯一有的就是佛庙的鱼类放生池。我常喜欢在杭州著名的放生池观鱼,那里有七八尾长达两三尺的鲤鱼,养在一个不断有山泉流过的池中,有机会来过它们宁静的日子,不致受人类的逼害。在一个佛教徒的眼中这些大鲤鱼中的任何一尾最后都会转生为人类,甚至会成佛。

我在上文说过,在佛教教训中最奇特的观念是业或罪。这种罪,如某智者所说,绝非新创,它是一切人类所同有的。佛对于这种世界性的束缚深为关切,这种驱逼人去追随动物,如叔本华所谓“求生意志”及“求繁殖的意志”的束缚,贪欲与色欲的束缚。叔本华的求生意志是披着欧洲衣服的佛教,而它著名的悲观主义与佛教怜悯的整个情调有同样的性质。佛对人类生命的评语可并合为四个字:怜悯一切!而叔本华也得出用苦行主义及克服自我来逃避的同样结论。

我以为基督教原罪的观念太神秘了。第一,亚当的罪当然在意义上是象征性的,因为我们生于这个肉体,生而具有同样的软弱、冲动以及从祖宗遗传而来的有害的本能。它在与生俱来的意义上是原始的,没有一种动物或人类生而不具有饥饿、求偶、恐惧、仇敌等本能,它是在丛林生活中求生存不可少的本能。但没有把这种“原罪”造成神秘实质的必要,好像每一个人都生而烙上罪印而命定要堕入地狱。也没有必要诽谤上帝,把他说成是因为一个罪人一次的行为而罚他千代子孙的暴君。即使假定这种犯罪的倾向是“遗传的”,是“原有的”,但在他没有发生触犯法律的行为以前,我们不能因为他有这种倾向而罚这个人。基督徒常缺乏智慧来了解这一点,他们使原罪成为一个神话,包在一个“拯救”的“包裹”里面,给来买的人拿走。人将只因为有遗传的倾向而受罚。这就是为什么我曾说:“我是这般对宗教有深厚的兴趣,以至宗教常触怒我。”最使我愤怒的莫如一个新生的婴儿,带着他天真的圆眼,被一个全爱基督教的上帝送到地狱去的信仰。这种信仰违反母亲的每一种天性,违反人类的一切正当行为,而甚至上帝也不能违背一般人类正当的规律,上帝不是虐待狂。

但遗传的罪的事实,就是为了在丛林中谋生存的遗传的本能,仍然存在。这种本能(你称之为罪也可以),只有当它们终于违犯法律、正当行为及公共秩序的时候,才成为罪。一只狗可能在曼哈顿岛街道上做出讨厌的事,因为它是活在道中,不知不觉地遵从自然的本能。一个孩子却必须被教以不要这样做。对于一切大罪也是一样。罪恶是在每个人的心中,你想做某件愉快而与本能标准看齐的事就是罪,但它常被外在的社会法律或内在的道德律所制止。因此弗洛伊德打开了被抑制的升华及愿望完成的梦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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