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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文青教母:玛格丽特·杜拉斯 做原版的自己,不做翻版的别人

玛格丽特·杜拉斯/Marguerite Duras

1914—1996。法国女小说家、剧作家、电影导演。被戏称为“中国的文青教母”。

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玛格丽特·杜拉斯

做原版的自己,不做翻版的别人

只要你是女文青,就不会不知道玛格丽特·杜拉斯。这个被称为“文青教母”的法国著名女作家,在中国,有着超高的知名度。

多少女文青怀着朝圣般的虔诚顶礼膜拜她,背诵她作品里的名句,学她写字时抽烟喝酒找灵感,模仿她的写作语言模式,甚至一窝蜂去越南旅行,坐在胡志明市的街头,站在湄公河的游轮上,心里默念着:Saigon(西贡),Saigon。仿佛不懂杜拉斯,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还和文艺搭点边。

某种程度上,杜拉斯代表了一种时尚,她是先锋,是标杆,是icon(偶像)。

那么,这个被她的朋友戏言为有着“山羊般的暴躁和花朵般的纯真”的法国女作家,到底有什么魅力值得大家如此追捧呢?

1

提起杜拉斯,自然绕不开她的著名小说——《情人》。

说起来,杜拉斯和中国还真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为她笔下的这个情人便来自中国的北方。

15岁半,她倚靠在湄公河游轮的栏杆上,眺望着远方。

她穿一条真丝连衣裙,虽然旧,在一群戴着斗笠、穿着粗布衣服的土著人中,已经相当醒目。何况她还在腰上扎了根皮带,头戴一顶带着黑色宽饰带的平檐男帽,两条长长的麻花辫垂在肩上。如此别具一格,又怎能叫人不注意到她?

他注意到了她。这个头发锃亮、穿一件浅色柞丝绸西装、吸着英国纸烟的绅士般深沉的男人,是一个来自中国北方的富有的男人。

青春、游轮、邂逅、富有、少女、绅士……一段激情与欲望交织的爱情就此拉开了序幕。

她正是杜拉斯,1914年出生在法属越南西贡,也就是如今的胡志明市。

她的父母当时向往异国风情,又想着或许能够到那里发点小财,于是申请来到越南,在那里生下杜拉斯和她的两个哥哥。

虽然身为家中最小的孩子,杜拉斯却没有得到额外的宠爱。不知道为什么,母亲对长子极为宠爱,哪怕这个大哥哥是那么不成器,偷钱、喝酒、抽鸦片,母亲照旧爱他。而她和小哥哥就算再乖,也只是活在母亲的视线盲区里。

7岁那年,父亲去世了,母亲一个人操持着一家四口的生计。

虽知母亲辛苦,她却并不感激,没被母亲温柔相待的她一生对母亲都怀有敌意。

也许,正是因为童年缺失了父爱和母爱,她非常渴求爱的温暖。

她坐上了中国男人的黑色利穆新轿车,跟着这个在湄公河轮渡上邂逅的素昧平生的男人,来到他的单身住所。

他是富家阔少,不需要做什么事,也能坐享其成,过富裕的生活。

昏暗的房子,闷热的天气,旋转的黑色风扇,燥热的欲望……她为他献出了处女之身。

那个时候,她的母亲花掉全部积蓄,买了一块海边的土地,但这块盐碱地却无法用来耕种,而且每年要被海水淹没好几个月。全家陷入经济窘迫之境。她需要他来为她的家庭埋单。

她顾不上流言蜚语,跟她的中国情人频繁地幽会,在金钱、欲望交杂的情感中挥霍着她的青春。

这是一场无望的爱情。他们彼此心照不宣。

他爱她,却无法娶她。他的父亲早已为他订下一桩门当户对的婚姻。他不敢违抗父令,因为父亲是他赖以生活的金钱来源。

她毫不在乎地说没有关系,因为她这样的白种女人本来也没打算嫁给一个黄皮肤男人。

他绝望地娶了他不爱的女人,之后,他的身影再也没有出现在那间旋转着黑色风扇的单身住所。

18岁那年,她登上了回国的轮船,目的地是她的祖国——法国。

同两年前一样,她依然戴着那顶带黑色饰带的男士礼帽,旧旧的连衣裙上扎着根皮带,明艳动人的她倚靠在栏杆上,脸上却挂着无处躲藏的忧伤。

她看到了那辆熟悉的黑色利穆新轿车停靠在码头。虽然看不清他的表情,但她知道,他在目送着她慢慢离去。

她凝望着他所在的方向,死死地望着那个方向。她没有哭泣。

直到白昼褪去了色彩,漆黑的海面上涌起起起伏伏的波涛,她终于忍不住失声痛哭。

到这个时候她才知道,失去他,她是多么伤心欲绝。

爱之花,其实早已悄然在她的心头绽放,只是她从来不肯去正视,去面对,去承认。

她回到了祖国,在巴黎大学攻读法律、数学、政治学。她不喜欢,立志要做名作家,用笔去抒写自己的情感,以及生活。

29岁那年,她把自己的姓改成了Duras,那是她父亲家乡的一条小河的名字,音译成中文便是“杜拉斯”。她用这个笔名发表了处女作《无耻之徒》。

她结婚,生孩子,离婚,在不同的情人之间流连、周旋、沉沦。疯狂过后是无尽的孤独。

她在孤独中写作,也在写作中孤独。

许多年就这样过去了。

有一天,她在巴黎的寓所里接到一通电话。听筒里传来一个久违的熟悉的声音,那声音颤抖着告诉她,和过去一样,他依然爱她,他根本不能不爱她,他说他爱她,一直爱到他死。

是他打来的,是那个在湄公河渡轮上邂逅的她的情人打来的。

尘封的往事徐徐揭开来。50多岁的她百感交集。

“我已经老了,有一天,在一处公共场所的大厅里,有一个男生向我走来。他主动介绍自己,他对我说:‘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很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对我来说,我觉得现在的你比年轻的时候更美。那时你是年轻女人,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

1984年,杜拉斯70岁。她终于鼓起勇气打开记忆的闸门,在一个昏黄的午后,动笔写下她的著名作品《情人》中的这个著名的开头。

她一生中有过很多情人,但最令她难以忘怀的是这个来自中国北方的男人。

《情人》一经推出,得到读者的热烈反响,荣获了当年法国文学的最高奖——龚古尔文学奖,全球畅销数千万册,为杜拉斯赢得了世界性的声誉。

从此,杜拉斯不再仅仅属于法国,她走向了世界。也因此,这部带有自传性质的作品成了她一生的标签,她和《情人》再也无法分离。

1992年,法国著名导演让·雅克·阿诺拍摄的同名电影上映,梁家辉扮演男主角。很多观众尤为关注戏中的火辣情爱场面,其实,这部电影最出彩之处在于戏中表达出来的那种隐忍和绝望的感情,以及人性的复杂和矛盾。

杜拉斯对这部电影全情投入。拍完《情人》后,阿诺对杜拉斯的评价是:“杜拉斯是个怪物。一个我无法不爱上、无法不尊敬,最后还成了朋友的怪物。”

2

的确,杜拉斯是个怪物,看看她的穿着打扮就略知一二了。

她经常穿着一件黑色坎肩、一条筒裙、卷领套衫和一双冬季短筒靴,她戏称这是杜拉斯款式的M.D.制服。“M.D.”是她英文名字首字母的缩写。

在此基础上,她的标准造型还得再加上一副粗框眼镜。另外补充一点,她不带手袋。

她对此装扮的解释是:“我总是穿一成不变的衣服。这样他们注意到的是事实的千篇一律,而不是事实产生的原因。”

这个事实产生的原因其实是她的身高问题。她痛恨自己个子矮小,为了不让大家注意到一个152cm女人的身高,她便用千篇一律的制服装扮来转移人们的注意目光。

这个女子对其个矮忌讳到什么程度呢?说起来颇觉可爱,当时巴黎第六区里有几间有名的咖啡馆,萨特和波伏娃常去的花神咖啡馆便是其中一间。但杜拉斯偏偏不去那里,她常去的是四季咖啡馆,理由是自己个子小,个头高的女人去的地方她就避开不去。

是不是挺有小心机?不过,杜拉斯才不会介意别人说她有小心机,因为她向来就是我行我素的一个人。

在别出心裁的着装之外,她的文字也同样标新立异。

20世纪末,杜拉斯在中国点燃了写作热潮。一部分读者说她文章的语言晦涩难懂,结构支离破碎,但另一部分读者却爱极了她的这种诗化写作风格,觉得书中到处都能找到金句、警句。而她在作品中不惧和盘托出个人的私生活,这种感性而细腻的女性私人化写作,更为她赢得了读者的喜欢和关注。

杜拉斯用词相当浓烈、极端、夸张、直接,可以说是语不惊人死不休。死亡、自杀、欲望、妓女……这些带有强烈视觉冲击力的词语令人触目惊心。别以为她只是顺手拿了几个词来用一用,其实,对语言的挑剔正是她的作品最为令人惊艳的特色。

杜拉斯还喜欢在文章中口无遮拦地谈论性爱,这样的大胆一面让人惊讶,一面又让人忍不住为她的真实喝彩。喜欢描写人之欲望的作家其实并非杜拉斯一个人,她的独特之处在于对人性能做深层的剖析和探索,她笔下的欲望初看厚颜无耻,细品则纯洁真挚,套用她朋友对她的评价,就是在欲望中有着花朵般的纯真。

她的作品,永恒的主题是爱情,因为爱情对她来说,是一桩比天还大的事。如果说她赖以生存的本事是写作,那么爱情就是丰盈的养分和源源不断的灵感。

她笔下的爱情故事往往借由回忆开始展开,主人公带着孤独的气质、绝望的爱情、绝望的肉体、绝望的语言,她的文章笼罩着一股压抑悲伤的气息,这和杜拉斯本人的真实生活状态不无关系。

说起来,杜拉斯算是老年成名,她真正成名即在出版《情人》之后。她之前写过很多小说,但读者给的评价都不高,没有人当她是作家,她的每本书都只印几百册。

郁闷之际,她靠酒精来麻痹自己,可越喝越孤独,她还因此染上了酗酒的坏毛病。她写道:“饮酒使孤独发出声响,最后就让人除了酗酒之外别无所好。饮酒也不一定就是想死,不是。但没有想到自杀也就不可能去喝酒。靠酗酒活下去,那就是死亡近在咫尺地活着。”

即便与死亡近在咫尺地活着,她却从来没有放弃写作,她是个对写作、对爱情都疯狂投入的人。

仔细对照杜拉斯年轻时和年老时的照片,会惊讶于岁月的蹂躏之狠。杜拉斯年轻时绝对可以称得上是美的,额头饱满,双眸深邃,年老时皱纹却深如沟壑。

“我的面容已经被深深的干枯的皱纹撕得四分五裂,皮肤也支离破碎了。它不像某些娟秀纤细的容颜那样,从此便告毁去,它原有的轮廓依然存在,但是,实质已经被摧毁了。我的容颜是被摧毁了。”

所有的摧毁是因为写作,所有的摧毁也是因为爱情。即使摧毁,她依然无所畏惧地前行。她甚至不屑地对朋友说:“真奇怪,你考虑年龄,我从来不想它。年龄不重要。”

听听这语气,是不是透着点口是心非的言不由衷?就像她穿着M.D.制服,试图要掩盖个矮的事实,她明明就是在乎年龄的,可偏偏还嘴硬。奇怪的哪里是别人,奇怪的恰是她自己。

饶是这样,不可否认,她仍然让人有些喜欢,她是一个不可复制的生动个体。她真的够拼,够有想法,太想做点什么事情。她拒绝平庸,无视禁忌,宁愿让别人不理解,也要无畏地在身上镌下“不走寻常路”五个大字。

在孤独的写作路上,她实验着,先锋着,不随流,不讨好,放任自己,唯视风格为至高目标。不独特,毋宁死。姿态高傲得令人叹气。

3

在“怪物”称号之外,杜拉斯其实是当得上“才女”这个称谓的,因为她不仅仅是一名畅销书小说家,她还是一名剧作家、电影导演。

她之所以走上编剧之路,是因为发现自1900年之后,法国剧院里就没有上演过一位女作家或者女导演的戏。

这怎么可以呢?杜拉斯体内的创新细胞呼啦一下齐齐被撩拨起来,这个不服输的女子,尝试将她的小说《林中的日日夜夜》改编成剧本,终于成功拔得头筹,以一个世纪以来第一位女性写的剧本在法国剧院舞台上演出。

之后,她开始一发不可收。

她创作了多部剧本,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广岛之恋》,这部剧的剧本她仅仅花费了15天时间就完成了,可谓标准的快手一枚。

1957年夏天。8月。广岛。

一对不知名字的陌生男女在这里相遇,相爱。她是来自法国的演员,来广岛拍一部宣传和平的电影。他是广岛当地的一个建筑工程师。一个是有妇之夫,一个是有夫之妇,他们忘掉彼此的身份,奋不顾身地投入一场注定会被扼杀的短暂的爱恋之中。

“广岛,这是你的名字”,而“你的名字是内韦尔。法国的内韦尔”,剧终,这一对彼此不知名字的异国恋人,以如此文艺的对白结束了这段情感与肉欲交织的过眼云烟的恋情。

影片用婉转细腻的画面来反映人物内心的复杂,中间穿插了战争的残酷记录影像,给观众带来震撼的视觉效果,让他们体悟到一种精神层面的绝望和挣扎,因此一举成为法国新浪潮左岸派电影的代表之作。

影片上映后,媒体给予很高的评价:“如果一定要为西方电影从古典时期转为现代时期寻找一部电影作为划时代的里程碑的话,那么这部电影无疑应当是《广岛之恋》。”

在为其他导演写过剧本后,杜拉斯开始尝试将自己的作品改编成电影,并由自己亲自导演,其中有《抵挡太平洋的堤坝》《琴声如诉》……

对于“为什么会去拍电影”的疑问,杜拉斯的回答是:“我在电影中再次寻找我在书中寻找的东西。”

如同她的小说总是以回忆往事来贯穿故事,杜拉斯在电影方面的探索依然沿用这条主线,那就是对青春岁月的回忆,它贯穿了她的整个艺术生涯。

1975年,她导演的电影《印度之歌》正式上映。

在这部电影中,杜拉斯开创了“声画分离”的电影表达方式,片中的全部人物都不开口说话,声音由旁白画外音来完成。这是杜拉斯的又一次实验性的创举,旨在探讨“把声音用于叙述故事”的文学化的电影表达方式。

可见,杜拉斯一生都在尝试做个开创性的人物。不论写小说,或者创作剧本,甚至做导演,她从来都不愿做翻版的别人,而坚持做原版的自己,一个具备开创精神的不可复制的立体迷人的女人。

这是杜拉斯身上最为闪亮的地方。

4

杜拉斯一生活得恣意任性。她15岁半就敢去做别人的情人,毫不在乎风言风语;66岁时,又敢去包养一个风华正茂的27岁小伙子,也毫不在乎飞短流长。她甚至大言不惭地说:“若我不写小说,不是一个作家,那么,我应该是一个妓女。”

被66岁的杜拉斯包养的风华正茂的小伙子名叫扬·安德烈亚。

他很早就认识杜拉斯了。当他还是个喜欢文学的中学生时,有一天他看了她的一本书——《塔尔奎尼亚的小马》,惊为天人,从此便成了她的骨灰级粉丝。

他买下她所有的书,看她导演的所有的电影,参加她的座谈会。某个座谈会上,他拿了本她的书让偶像签名并设法问到了她的地址,之后,他便开始给她写信,滔滔不绝,连续不断。

起初,就像对待其他粉丝一样,杜拉斯并没有给他回复只言片语。

但这个执着的小伙子没有放弃,一写就写了数年。

这就使得杜拉斯没法不注意到他了。她将他的信都保留着,不仅仅因为他写了那么多年,还因为他的信写得实在是太精彩了。

1980年1月,66岁的杜拉斯由于酗酒,一天内昏厥数次,被送进了医院。

从医院回来后,她突然强烈地想让他知道,以她目前的状况生活下去是多么困难。

于是,她给他回了信。这么多年来第一次给他回了信。

可以想见,他收到她的回信时有多么震惊,多么激动,多么不敢相信。

7个月后,他给她打来电话:“我是不是可以来?”

“来。”她答。

于是,他就来了,放弃了他的工作、他的家人,义无反顾地来到她的身边。

那年,他才27岁,谈不上多英俊,但风华正茂。而她,又矮又老,长期的酗酒、熬夜,摧毁了她的容颜,皱纹像深深的沟壑,密密麻麻。

奇怪的是,他一点也不嫌弃她,他们交谈甚欢,掏心掏肺,相见恨晚。

有人说:“别人稍一注意你,你就敞开心扉,你觉得这是坦率,其实这是孤独。”是的,那时的杜拉斯一个人生活已久,她勤于笔耕,略有虚名,但却没有得到大众的欣赏,表面一派无所谓,背后则是无尽长夜漫漫的孤独。

他被她盛情邀请留下来,这是种暗示,他不是不懂。

他选择留了下来。从此,他的身份由她的粉丝变成了她的情人,虽然以她的年龄,她已足够做他的母亲。

在这个年轻的情人面前,杜拉斯将其恣意任性的一面表现得无所顾忌。

她“金屋藏扬”,高高在上。她既不带他去任何公众场合,也不允许他随便出门。她也从不将他介绍给她身边的朋友,同样,她也绝不允许他在朋友面前谈起她。

她指使他帮她做饭、打扫屋子,给她打字、校对文稿,替她开车……他成了她的保姆、秘书、司机和性伙伴。

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这一场爱恋看上去是那么荒唐,那么病态。

直到后来,我读到了杜拉斯的其他文字。她说,对于她所熟悉的人,她偏偏就是不去讨好他们,她要让他们知道,并不是人人都非由他们摆布不可。

如果把这个观点放在扬身上,是不是可以理解成她对他不好其实并非缘于不爱,而是,她一直就是那个样子的人,她就是一个太过恣意、太过任性的女人?

有个生活实例是这样的。

有一天,杜拉斯从医院回来,想吃牛排,便指使扬去买,结果扬买回一块发绿的牛排,他被卖牛排的骗了。杜拉斯气疯了,当下就委屈地哭了,觉得自己一个病人想吃块牛排他都没有本事买块好的回来。她指使扬再去重买一块,随后拿起那块发绿的牛排,一把扔进了垃圾桶。等到开饭时,杜拉斯想想还不甘心,趁扬不注意,又从垃圾桶里把那块发绿的牛排捡起来放到了扬的碟子里,把扬吓得当场叫出声来。

想想看,一个古稀之龄的老人还能这么恶作剧,这么作弄人,就足以看出,她平时是怎样地被别人宠着哄着故而骄矜着蛮横着啊。

爱情果然是个外人不可多嘴的话题。在旁人眼里,面对这样一个跋扈、自私、拥有强烈占有欲的老女人,简直一天都不能容忍,但他在她身边竟然一待就待了16年。

要说他们之间一点爱都没有,那我绝对是不相信的。他能够待上那么久也一定有他的道理。她常为他买干奶酪、酸牛奶、奶油,只因他夜里回来迟了要吃这些东西,他也给她买她喜欢吃的奶油圆蛋糕、水果。谁说这不是爱呢?

总之,这个年轻的男人成全了她人生中的最后一场爱情,成为她人生中的最后一个情人,直到陪她走完了她82岁的人生。

她离去之后,他很少抛头露面,他宅在家里,像他的偶像那样潜心写作。他把她化作笔下的人物,写出了他们之间的欢乐、痛苦、嫉妒、折磨……

在此之前,人们对他们之间的生活只略知皮毛,他就像依附在她身后的隐形人,从来神龙不见其尾,只沾染了一些传奇色彩。

现在,他与她的秘密昭然于世。谁也不知道,他写作的初衷,究竟是为了纪念,抑或是为了出名。但无论如何,对杜拉斯来说,因为有扬的存在,她的人生收尾的关键词不是“孤独”而是“爱”,单凭这一点,她最后的人生是圆满幸福的。

这个一生不能缺爱的女子,爱情于她,绝不是装饰生活的奢侈品,而是维持生活的必需品。

一个女人,年轻时被人爱并不出奇,但到老了还能被人爱,这才算得上是真正的人生赢家吧?

杜拉斯,绝对是个活明白了的女人。

更多一些质感:

一个女人,究竟怎样才算活得明白?就是她已经不再为别人而活。她不学别人,只做自己。你喜欢她也好,讨厌她也罢,这些对她一丝一毫都没有影响,因为她知道,没有人能做到让所有人都满意。

想起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我就是喜欢你看不惯我又干不掉我的样子。”香奈儿也说:“我从不是一个女英雄。但是我选择了我想成为的样子,而我现在正如自己所愿。即使我不被爱,不讨人喜欢,又能怎样?”拥有胸有丘壑的自信,才能活得这么坦荡而毫不在乎。

在这个人云亦云的时代,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顶着别人嘲讽的眼光还能坚守内心做自己。

与其活成别人喜欢的样子,不如活出自己喜欢的样子,把自己当作这世上独一无二的稀世珍品,笑得灿烂,哭得淋漓,这样的姿态才足够傲娇,足够酣畅,足够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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