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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每个人的一生中都有不被人接受的一部分,大大小小。没有必要刻意去改变什么,玫瑰有刺,因为是玫瑰。

通知书要在七天后才能得到,考完试的第二天,枪来了电话,电话的那头,我不知道她的表情,也不知道她的情绪。

“有空吗?来我这儿?”声音毫无波澜,就像没发生什么事。当然,我也并不是希望她出什么事,很多时候,我都是口是心非的关心,只有了解我的人才知道。

“有啊,你怎么想起找我了?”四天的时间,这是她第一次打电话来。

“当然,你很容易被人想起。你不是在考试嘛,所以现在给你打电话。”很好的一个理由,我接受。

“来我这儿的艺术团可以吗?”枪的语气变得有些小心翼翼,像一个乞求糖吃的孩子。我想了想。

“好的。”一句便出口。通知书没有朋友重要,尽管通知书的白纸黑字是通过我的努力所得,不知道怎么,我突然感觉自己不可救药。说不上原因。

锦城是在我还没有认识枪之前所不知道的。她说,她在公交车旁的一个园子等我。于是,我便一个人上路,开始一个人的旅途。没有告诉任何人,这是我第一次离开家这么远,重要的是我一个人,却感觉不到害怕。

到锦城是在第二天下午,我下了车,有些昏昏欲睡。但随即涌入肺你内的新鲜空气让我顿时清醒了不少。我只带了一套衣服,对于我来说,这都不能算是行李,有些糊涂的我只好坐了城内的人力三轮,花了我三个大洋,才到景湾公园。刚一进公园,我便认出一身湖蓝色羽绒服的枪。她矗立在那儿,双目空洞,像是在发呆,总之没发现我的到来。我蹑手蹑脚的走到她的身旁,高兴的拍了一下她的肩膀。

“嘿!我来啦!”她回过头来,望了我一眼,仿佛还没从刚才的出神中回过神来。

“你来了。”语气平静,如同她打电话时的样子,枪打电话的时候表情应当是这样吧。

“走吧。”她站起身,在前面走,我今天注意到,她今天穿了一双平跟鞋。我跟上去。

“你怎么了?”我望着她,她停了下来,并没有回答,然后又继续走,不看我一眼。我想,我大概知道是所谓何事。不一会儿,我们就拐进了一个偏僻的胡同,随即,她掏包里的钥匙开门。她一下子便打开了门,我看见那生锈的门锁,还以为会很费事儿呢。屋内的陈设十分简单,除了一张桌子,一台老旧电视机,几个小凳子在客厅外,就什么都没有了。再然后就是她的房间。她把我的包放到那个小的红木衣柜里,便回身打开电脑。

“坐吧。”她开口。我环顾四周,见没什么特别的地方,就坐到了白色的bed上。

“你,住这儿?”我问她。

“嗯,租的,这算便宜的了,一个月才五百呢。”她盯着电脑,却眼神空洞。感觉自上次的离别后,枪就变了。变瘦了,便清冷了,更重要的是,我喜欢的那双眼睛也变了。一时无话,时间飞逝。一转眼便到了吃完饭的时间。枪停止了正在播放的那首《不爱你》,回头说:“吃饭去吧。”于是,两个小时候,我们出了房间。原因是我后来困得不行,睡了个觉,才这么晚才出去。之前进来的时候不注意,现在才看到一片狼藉。地上,角落有一些纸巾,还有快餐盒,如同她以前在艽城的家一样,不过,之前的大概还要好些。

“你家真乱呢,你是不是不爱整理啊?”

“对啊,我不喜欢整理,我喜欢发霉的味道。”

“会有很多细菌的。”

“没关系的,我一个人住。”

“你忘啦,现在还有一个我。”

............对,还有一个你。还有一个你。

枪叫了三份外卖,她一个人就吃了两份,然后角落里新增加了两位快餐盒成员。我的手机在沙发上震动。一串陌生号码。

“喂?”

“你在哪儿?”电话那头是一个男人的咆哮声,我一怔。

“你倒是想管我了?”我嗤笑。的确,难道他自己不觉得好笑吗?他没有说话,长时间的沉默。正在我准备挂电话之际,他接着说,声音有些哽咽。

“以后出去跟你外婆说一声,早点回来。”嗒嗒——真是莫名其妙,以为我会被你这几句话感动的稀里糊涂么?妄想。

“你爸打的?”,枪望着我,眼里有些水汽。

“嗯,你怎么知道?”

“猜的。”她站起身,不穿鞋,光着脚,回房间。我跟着进去,她继续呆望着电脑。

“你不用上班吗?”我问她。

“不用,放假,后天才去上班。”她说。后天,那么是说,我后天就得离开吗?

“早点睡。”她对刚洗完脚的我说。不用说,我也知道早点睡。枪上bed和我挤被窝的时候大概是十一点,我被她掀开被子后进入的冷空气给冷醒了,惺忪着眼。她望了望我,然后躺下。接着,灯熄了。

这是黑暗,真正的黑暗。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翻身,突然摸到枕巾一片shi润.我惊醒,摸到枪的脸颊上有些粘稠的眼泪。

“你哭了?......”

“嗯。”

“哭什么?”她抱紧我。整个身躯都在chandou她的声音断断续续。

“我挽救不会来了!我挽救不会来了!他真的要离开了!”枪的头埋在我怀里。

“刘堇?”

“我为他付出了这么多,凭什么说离开就离开?”

“付出?”付出是天下最蠢的一件事。“哭,好像不值得吧。”我抱紧她,希望她能少流一点泪。

枪与刘堇之间我是后来才知道的。那时候枪十五岁辍学,后来遇上刘堇。刘堇那时候只有十七岁,他帮助过枪。可是嘲讽的是,枪为了一股脑儿的要报答,自己去了艺术团卖艺。赚钱去养刘堇那个穷小子。但是枪说她的努力得到了回报,刘堇考上了一个很好的大学,后来。呵呵,再后来刘堇有了一个新的女朋友,被枪撞见他们手挽着手,样子亲密。刘堇说,枪不可理喻,枪是一个没文化的乡下妇人,他要和枪分手。我觉得这是我用最平静的话这么复述了,若是那天我在场,即使我打不赢他们,我也不知道会怎么骂那对贱人呢,辜负!辜负!你们,只会辜负!除了这些,还会什么?!

那样的爱,蜷缩着。卑微着。

你不得不承认,时间是一个很好的东西,有些东西真的能忘,真的能结疤。说的这叫什么混账话,曾近喜欢过的人是不会忘的,除非他不是你的真爱,除非你失忆。着过又是谁说的,我只是记性好而已,所以才很多人都记得。

今天我和外婆打了电话,我告诉她,我和我的朋友在一起,在锦城,暂时还不会回来,叫她不要担心。她也只是说好好好。其实,我的精力,我的时间,金钱真的真的很想挥霍。但不知怎么,每次觉得快可以要这样做的时候,又觉得会愧对某些人,真是矛盾呢。我打开电脑,涂赜,他不在线。下线,再关上电脑。

“走吧。”我拿起包对枪说,枪不知怎么跟团长说的,团长答应今天我能和他们一起去义演。所谓义演,就是为大山里那些穷孩子演的。我和枪刚出门,便有一个男人来接我们。他打开车门,让枪坐在前面,枪望了望那个男人一眼,然后和我坐在了后面的座位上,那个男人笑笑,并没有说什么。随后,我们就到了他们团所在的地方。团长说,今天我们要到距离这儿一千多里远的地方义演,条件有些艰苦,让我们做好准备。大家也只附和着说好。吃过午饭后,我们便出发了。

晙山。

下车的地方是一个很美丽的村庄。庄稼地里种了许多白菜。团长把车停在村庄后,我们便开始带着一些设备登山。我和枪走在最前面,那个男人尾随其后。枪说,她以前和刘堇来过这儿。记得村旁有一条小溪,山上开满了白茶花。这里之所以叫做晙山,是因为早晨的时候,爬到山顶上,可以看到日出,傍晚的时候可以见到美丽的黄昏。枪说,山顶是最冷也是最温暖的地方。我问为什么,枪笑笑不回答。我问枪为什么在这儿义演。枪说,是因为这儿换了新一届村长,一方面是为了祝贺,另一方面是因为村长看到孩子们孤独一个人在家,很多都是留守儿童,想多给他们一些关心,所以便请我们来了。其实,也说不上义演,村长还是出了一些钱的。枪安静的说,那个男人在身后安静的听,没说一句话,枪说,他叫顾华里。对,顾华里他喜欢枪,我暗自在心里下了一个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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