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会有些类似乞讨者的人来骚扰弗雷德,要求上台表演。他们中最悲哀的一个家伙叫屠夫比利。这人就像是从噩梦里走出来的。他只唱一首歌——《高跟运动鞋》,他喜欢这首歌就像吸毒上了瘾。弗雷德通常会让他在白天的某个时候表演,都是没有客人的时候。比利每一次唱之前都会说“这是给你们所有妞的”。屠夫总是穿一件小得可怜的外套,扣子紧紧地扣在胸前。他有点神经质,他过去曾在贝尔沃医院穿过约束衣,还在牢房里把被褥给烧了。各种各样不幸的经历都曾找上过比利。他和周围所有的人都处得不好。尽管他唱起那首歌还真挺好的。
另一个出名的家伙总穿着牧师的外套和带铃铛的红皮靴子,讲述歪曲了的圣经故事。“月亮狗”也来这里表演。“月亮狗”是一个盲诗人,大部分时间住在街上。他头戴一顶维京头盔,身披一条毯子,脚蹬一双高筒毛靴。“月亮狗”吟诵独白,吹奏竹笛和口哨。大多数时间他都在四十二街表演。
在这里我最喜欢的歌手是凯伦·达尔顿(Karen Dalton)。她是个高个子的白人布鲁斯歌手和吉他手,质朴,瘦削,性感。其实我以前见过她,那是去年夏天在丹佛郊区的一个山道小镇,我在一家民谣俱乐部里遇见了她。卡伦的嗓音像比莉·霍莉黛,弹起吉他则像吉米·李德(Jimmy Reed),几乎一模一样。我和她合唱过几次。
弗雷德总是试图让大多数艺人都能上场表演,所以他也尽量表现得圆滑。有时这地方会不可思议地空荡荡,有时会半满,然后毫无来由的,人一下子就挤满了,连外面都排着队。弗雷德是这里的主角,吸引顾客主要看点,他的名字写在门口的遮檐上,所以也许许多人都是来看他的。我不知道。他弹着一把大号民谣吉他,击打着琴,奏出尖锐激烈的节奏——一支一个人的乐队,一把震撼的嗓音。他唱着凶猛的囚歌并把观众的情绪刺激到疯狂。我听到过一些关于他的故事,说他曾是个游荡的水手,在佛罗里达藏着一艘小艇,还说他是一个地下警察,与娼妓交友,并有一段黑暗的过去。他曾去过纳什维尔,留下一些他写的歌,然后来到纽约避风头,等待着一些事被人淡忘并挣个盆满钵盈。无论如何,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故事。他看上去好像没什么渴望。我们俩很合拍,从不谈私事。他跟我很像,礼貌但不过分友好,每一天结束时会给我些零钱,说“拿着……能躲开麻烦”。
但是,跟他一起工作最好的部分还是跟吃有关——就是所有那些我吃过的炸薯条和汉堡。一天的某个时候,我和小蒂姆会到厨房里晃悠。厨师诺伯特通常会有一个油腻腻的汉堡等着我们。或者他会让我们消灭一罐猪肉、豆子或一盘意大利面。诺伯特是个结巴。他围一条沾着番茄汁的围裙,有一张满脸横肉、饱经风霜的脸,肉鼓鼓的脸颊,脸上的疤像被爪子抓过留下的痕迹。他自以为是个讨女人喜欢的男人,存钱就为了能有天去意大利的维罗纳瞻仰罗密欧和朱丽叶的墓。这厨房就像一个在悬崖峭壁里凿出的洞穴。
一天下午我正在厨房里,将牛奶壶里的可乐倒进杯子,听见收音机里传出一个很酷的声音。里奇·纳尔逊(Ricky Nelson)在唱他的新歌,《人在旅途》(Travelin'Man)。里奇有一种温柔的气质,那种伴着快节奏低声哼唱的方式,还有他嗓音的音色。和其他那些十几岁的偶像不同,他有一个出色的吉他手,弹起吉他来就像是小酒馆(honky-tonk)英雄和谷仓舞会提琴手的结合体。纳尔逊从来不是一个大胆的创新者,不像那些唱起歌来就像是在驾驶燃烧的船的早期歌手。他不会绝望地歌唱,造成很大的破坏,所以你绝不会把他错当成一个萨满教徒。感觉上他的耐力从未被推到极限,但这并不重要。他唱起歌来冷静而稳定,就好像站在风暴的中央,任由人们在他的身边飞来飞去。他的嗓音有一种神秘感,能让你陷入某种情绪里。
我曾是里奇的忠实歌迷,现在也仍旧喜欢他,但那种音乐已经在淘汰的边缘。它不再有任何意义。那种东西是没有将来的。那完全是一个错误。没有错的是比利·莱昂斯(Billy Lyons)的鬼魂,拔倒大山,在“东开罗”(East Cairo)和“黑贝蒂”(Black Betty)砰哔榔的歌声中徘徊。这不是错误。这就是正在发生的音乐,能让你对惯常接受的现实提出疑问,能够带着破碎的心丢弃美丽的风景,它拥有精神力量。里奇,像往常一样,唱着过时的歌词。那些也许只为他而写的歌词。但我一直觉得同他有某种联系。我们同一年龄,可能喜欢一样的东西,都属于同一时代,虽然我们的生活经历是如此不同,他在西部的家庭电视节目里长大。就好像他在瓦尔登湖出生长大,那儿一切都让人满意,而我则来自恶魔般的黑暗丛林,同样是森林,只是用不同的方式来看待事物。里奇的才华对我来说是非常接近的。我感觉我们有很多共同点。几年后,他将录一些我的歌,唱起来像是他自己的歌,像是他自己写的一样。大概十年后,里奇甚至会因为改变了他原有的音乐方向而在台上被嘘。我们俩确实有很多共同点。
我站在What咖啡馆的厨房里听那舒缓单调的演唱时根本不知道这些事。我只知道里奇还在出唱片,而这是我也想做的事。我想象着自己能为“民谣之路”(Folkways Records)录唱片。那是我渴望的唱片厂牌。那是推出了所有伟大唱片的厂牌。
里奇的歌结束了,我把吃剩下的炸薯条给了小蒂姆,走回外间看看弗雷德在干什么。我有一次问弗雷德有没有出过什么唱片,他说:“那不是我的游戏。”弗雷德把黑暗当作一种有力的音乐武器,但即使他有技巧和力量,作为一个表演者他还缺了点什么。我说不清楚那是什么。当我看见戴夫·范·容克的时候我就明白了。
范·容克在“煤气灯”酒吧演出,那是一个神秘的俱乐部——它在街上很显眼的位子,名气比任何地方都响。它散发着神秘感,正门外挂着一个彩色大横幅,而且支付周薪。
走下几步楼梯就到了一个叫做“鱼壶”的酒吧,“煤气灯”是不卖酒的,但你可以用纸袋装着酒带进去。它白天关门,晚上很早就开门,有六个表演者整晚轮流表演,这是一个紧密的圈子,不认识的人可别想挤进去。那儿也没什么试唱。这就是我想去的俱乐部,我必须去。
范·容克就在那儿演出。我在中西部的时候就从唱片上听过他的演唱,觉得他非常棒,也曾经一句一句地模仿他的唱片。他很有激情而且很冲,唱起歌来像一个命运的战士,听上去他为此付出了代价。范·容克时而咆哮,时而低吟,把布鲁斯变成民谣,又把民谣变成布鲁斯。我喜欢他的风格。他体现了这个城市的一切。在格林尼治村,范·容克是街头之王,这里的最高统治者。
某个寒冷的冬日,在汤普逊大街和第三大道的路口,无力的阳光透过空气中的薄雾,在一阵轻飘的小雪中,我看见他向我走来,如霜一般沉默。就好像是风把他朝我这里吹来。我想跟他说话,但却缺少了什么。我只是看着他走过,看见他眼中的闪光。那只是一瞬,而我让它流走了。虽然我想为他演奏。事实上,我想为任何人演奏。我没法坐在房间里一个人演奏。我需要为别人演奏,而且一直这样。你可以说我在公众场合得到了练习,而我的整个生活也变成我平时练习的东西。我始终盯着“煤气灯”。我怎么能不这样呢?和它相比,街上其他地方都只是无名、寒酸、低档的空房子或者是表演者传着帽子讨钱的咖啡馆。但我开始尽量多地演出。我没有选择。狭窄的街道上满是这样的地方。它们都很小,形状各异,很响很吵,招待那些晚上涌上街的各色游客。任何一间双扇门的客厅,铺面,二楼房间,或者低于街面的地下室,都可以凑成一个这样的酒吧,它们的墙上满是洞。
第三街上有个不同一般的喝酒的地方,那里曾经是阿隆·贝尔(Aaron Burr)的马房,现在叫做“怪诞咖啡馆”(Café Bizarre)。顾客们大多是工薪阶层,围坐着大笑,骂人,吃着红肉,谈论着女人下体。后面有个小舞台,我在那儿演奏过一两次。我可能在所有的地方都演奏过一两次。大多数地方都开到凌晨,一地煤油灯和木屑,有些地方有几张长木凳,一个五大三粗的家伙守在门口——不收服务费,店主们都尽量卖掉更多的咖啡。表演者们要么站或坐在窗前,在街上就看得到,要么位于房间的另一端,面对着门,用最高的音量演唱。没有麦克风什么的。星探们可不会来这种狗窝一样的地方。这些地方昏暗肮脏,气氛混乱。表演者边唱边递帽子,或者边唱边看着游客们从面前走过,希望他们中的一些人可以往面包篮或琴盒里扔几个硬币。周末的时候,要是你从黄昏唱到天亮,那你可能赚上二十美元。平常的晚上就很难说了。有时挣不了很多,因为竞争很激烈。要生存,你得知道一两个诀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