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901400000008

第8章 生命之微(1)

乌龟

……

东方

乌龟,在动物学上属于爬虫类,背脊上和肚子下面都有着硬板,联合成甲壳,一碰着捉弄,就把头尾和四肢都缩到甲壳里去。

乌龟爬行得很慢,可是有着忍耐心,能够持久,所以有了“龟兔竞走”的寓言。在爬行的时候,总是把小小的尾巴拖着的,庄子所谓“曳尾于涂中”。拖着的尾巴,好像是船后面的舵,一弯一弯的,也像是很用劲的。看着乌龟的爬行,我总发生吃力的感觉。

乌龟的项颈是绿色的,因为唐朝的时候,妓女的家长都包绿头巾,就把老婆同人通了奸的叫做乌龟。相传成俗,于是许多地方的人都讳言乌龟,把这两个字作为骂人的话。即使原是未成年的小孩子,或者还是独身着的,一听到被人说作乌龟,也会得懊恼起来。

又因为古人以为乌龟是神通的,能够知道未来的事情,更其是关于天晴雨落的,所以江浙等省的人,常常以问人“明天会不会下雨”?作为取笑的言词。如果老实说了推测的话作回答,就上当。要是有许多人在一起,会得哄堂大笑起来。在北平的旧习惯上,不但是“明天会不会下雨”?即使对于已然的事实,譬如因为自己不曾起床打听别人院子里有着太阳光没有,也算是失敬的,因为有着把人算作乌龟的嫌疑。

现在汉口人主张普通的女子不穿绿色的衣服,妓女只许穿绿色的,大概也是取义于绿头巾的。且不说世界语主义者的以绿色为和平的象征,不知道实行以后,绿衣人的邮差,将要怎么样?

其实乌龟,食量是很小的,所谓乌龟肚肠,一天无非吃下三颗饭子,可谓节食主义者。而且会得捕蚊子,把蚊子作食料,在人类是益虫,好像并非不好。

乌龟又是寿命很长的,所谓“龟龄”和“龟鹤年”,都是喻长寿的祝语。因此日本人喜欢这爬虫,常常用作好的名称,例如把名字叫作什么龟次郎,把“模范”的意思写作“龟鉴”。

绍兴人虽然也讳言乌龟,也把乌龟认为要不得的。但同时也要接近乌龟,要把由乌龟的甲壳煎成功的龟骨膏,当作药吃。在泻血的时候要吃乌龟肉,有时还要“爬乌龟”。

在绍兴,一到旧历的新年,总就有叫做乌龟婆的江北女子到街头巷尾来叫喊:“爬乌龟呀!爬乌龟呀!”

所谓爬乌龟,是把这种女子随身带着的许多纸牌摊在米筛上面,把一个也是随身带着的乌龟放在纸牌上,转动起米筛来,使得乌龟在那上面爬行,同时问要爬乌龟的人的年龄和性别,随即歌唱的说:“爬聪明!爬伶俐!”

算是乌龟爬到哪里,就把哪里的纸牌抽出来,照着绘在那上面的简单花纹说一通。其实乌龟,是被去抓住的手触着了,才缩进头颈停止爬行的。爬了以后,还要把乌龟拿来在身子上面擦一下,说是可以脱去晦气的。

成都也叫做龟化城,简称为龟城。相传当初张仪建造这个的时候,老是筑不成功。后来河水中浮起一个很大的乌龟来,照着乌龟的形状建造,这才完成。所以成都城,从地图上看起来,有头有尾,四肢俱全,宛然是个乌龟。可见乌龟在四川,也被看得很神秘。

在龟城的成都,无论是妓女和妓女的家长之流,头上总是包着白布的,犹如印度巡捕,只是颜色不同,这原是一般四川人固有的习惯。那么,什么绿头巾和乌龟,是无须讳言的罢。

在闽南,考究的坟墓,大概做成功乌龟背脊的形状。我曾经在集美村里看到一穴很考究的坟,坟前有着许多由花风岩凿成功的人物,那坟上,固然也呈着龟背形,而且把十三块的纹路刻得很清楚。我又曾经把这个事情说给一位同事听,他的太太,是杭州人,马上很自然的插嘴说:“哦!已经死了,还要给他做乌龟,不是太可怜了么!”

可见杭州也是贱视乌龟的。

但那穴坟,原是由体面的子孙所造的,当然只有敬意。探问了一下,知道闽南人对于乌龟,确是只有好感的。据说,在迎神赛会的时候,还有许多由米粉做成功的小乌龟摆在菩萨面前,让烧香的人带个回去,以为就此可以生下好儿子,是把“龟”谐声作“贵”的了。但照两位福州人的朋友说福州闽北一带,对于乌龟,也是讨厌的。

我终于不喜欢这爬虫,为着只知道缩头缩脑的劣根性!

载第1卷第10期(1935年2月5日出版)

……

李广田[本文发表时署名“李曦晨”。——编者注]

小时候,养过一只野鸡,从毛羽未丰时养起,所以它是很驯熟了,它认得我,懂得我的言语,并能辨识我的声音,我就是那只小鸟的母亲了。

这小鸟渐渐地长了花翅,当我用口啸唤它时,它把翅膀扇着,张了嘴,咯咯地叫,我吻它,喂养它,心里很喜欢了。暗想道:你快些长大起来吧,要能飞就好,你可以站在我腕上,站在我肩上,或飞在我的头上。我可以带你到旷野去,那里是你原来的住家,你可以再回到你的森林了。但当我用口啸唤你时,你要再向我的肩上飞来,我再带你回家,那就顶快乐了。

果然,不久它就能飞了,羽毛更美了。一只小鸟的长成比一个小孩的长成快得多多,我想,如果我也能赶快长大起来就好,如果能长了它那一双翅子就更好。有时,这样的愿望竟在梦里实现了,我同我的野鸡飞着,我同它一般大小,轻轻地,飞过了树林,飞过了小山,飞过了小河,我听到我的翅膀扇着的声音了,最后是被母亲捉住了这才醒来。虽然知道这是梦吧,却极喜欢,刚从床上起来便去看我的野鸡,我觉得它更长大了些,也更可爱了。

它饿了便叫,我用口啸唤它,飞到我的手上来了,这只是一种初飞的学习,它的翅膀还是软软的。它确有惊人的进步,我每是同它逗引着玩,我在前边啸着跑,让它在后面叫着追,当它又飞到我的手上时,我就得抚着它的背安慰它。母亲说:“把它装到笼里去吧,不然,它要飞到树上去了。”哥哥说:“把它的翅子麻起来吧,怕它要飞向山林去了。”我说:“不,它已经很驯熟了呢。”

像哥哥母亲所说,那是太残忍了,而且也太没趣了,还是这样好。有一天,我要使它练习高飞,我把它托在掌上,说:“飞吧”!把手一举,它就飞了,果然就飞到了院里的树上,它在那里点头,摇尾,扇着翅望我,我说:“给我下来吧”,它就又飞到了我的手上。心想,这就好了,我很信任这只野鸡的心了。将来我要到田野去工作,带它同去,就让它到地边的树上去玩着吧,等工作完了时,我就唤它下来,我们再一同回家,那就顶快乐了。

日子过的很快,也很快活,我时常把我的野鸡放到庭院的树上,就这样,它是被我养大了。我并不希望它感激我,只希望它健康地活下去,而且伴着我工作,伴着我游玩,它要永久地伴着我,这样我就很满意了。爱管闲事的哥哥同母亲,老是要我提防它,说它有“忘恩负义”的心肠,我怎能信得这些,他们的话是对“人”说的,不是对“鸟”,而这只野鸡又是这样的驯熟了。我总爱把它放到树上再把它唤下来,这样,可是表示我驯养这鸟的功劳,更给他们看看这鸟对我的忠心。但有一次它飞到了树上去竟是唤也不来,只用了惊异的眼向四周窥探,向远处遥望,望了远方再望我。“你望些什么呢?”我说,“难道你望着那绿的山林吗?”说着,它却又飞了下来。我分明地看出,在它眼里有着惊怖的神色,我的手,似乎触到它的心的跳动了。我说:“绿的山林是可爱的,但我这里也并不是不自由啊。”它好像很感动,用嘴尖轻轻地啄我的手心,它小时候,这手心原是它平安的饭碗哩。

夏天了,田野里真绿得可爱,从田野那方面吹来的凉风,每令人想到如果到那山阴的林里去睡下就幸福,到小河里去洗澡也快乐。住在家里是这样热,我的野鸡是这样不安,每是停在院里的树上东张西望,这也就难怪了。现在,它的能力已是完全齐备了吧,说不它也许要飞回它的老家,但我又怎能缚它的脚或麻它的翅呢,这样的大鸟装在笼里也太不像样,养大它是为了看它飞,那么就让它飞吧。而每次当它飞了又回来时就觉得它更可爱。

有一天,它又飞到树上去了,它从这枝跳到那枝,从这树又跳到那树,它向远方张望了又把翅子屡次鼓动着,我用手招它,口啸着唤它,它向我低回了一眼,也并不是不表示着惋惜,但终于下了决心,似乎说:“再见吧,哥哥!”把尾巴一摇,向旷野飞去了。

我是变成了什么样呢?我在树下呆了多时呢?我可不知道,想哭,也哭不出。我也跑向旷野去了。这天的天气太热,太阳把火焰直摔到地上,田里的稻都垂了头,树叶也懒怠颤动了。我漫山漫野地去找我的野鸡,太阳要落山的时候我还在旷野里踯躅着。我的口啸也无力再吹了,我说:“你这野鸟,今番你是幸福的了。”不知怎地,想到幸福两字时眼里就落下泪来,当时,真想也住在绿野里才好哩。正这样想时,却使我大吃一惊:不曾找到野鸡,倒遇到哥哥了,哥哥是特地来寻我的。害羞呢?还是悲哀呢?莫知所以了。“长大了便飞,明年再养只小的吧。”听了这样的安慰和哥哥一齐回到了家里。

整个的夏天我都思念着我那野鸡。在家里就听着:是不是它又飞了回来;在野里便寻着:是不是它还能认得我。夏天去了,天气也凉爽了,而我的野鸡还不曾归来。母亲说:“你也长大了,不要再玩什么野鸡,秋凉了送你上学堂去吧。”于是我就被关在了学堂里,一直到现在。

载《现代》第1卷第5期(1932年9月出版)

蚤的生活

……

周建人[原署名“克士”。——编者注]

蚤是不及芝麻大的一种小昆虫,倒生得很精致的。背脊驼起,左右很扁,使它在毫毛中间走来走去很便利。身上生着稀疏的刚毛,腿上也有短毛的。颜色是褐色。它的眼睛很简单,每侧生一个单眼,视觉大概不很灵敏,只能分辨亮光和移动的影子。它的短触角很短小,放在眼后的槽内。蚤的构造未尝不精致,可惜它生着可恶的口器,它能刺入皮肤,吸食人的或别种动物的血。吸血时把像唾液的液体吐入伤口里,使被吸之处的皮肉肿起,并且起不愉快的痒感。

往来于毫毛中间的蚤,凭我们的直觉推想起来,应该只要能走就够了,然而它偏偏极会跳。利物浦大学的教员达金说蚤能跳六吋到八吋远,如果照体重比例起来,又倘有同样的筋力,人一跳当远达三万六千八百英里!米芝曼的计算还不止此,他说一只饿了四天的蚤,跳了四次,距离是十吋半,十一吋,十二吋,十三吋!这样会跳的小东西,然而好像很怕跌跤似的,如果你觉得身上被蚤咬,脱下小衫,提在空中,它就不大敢跳。因此常被捉住。如果平放在桌上,它早已跳去了。

蚤的会跳,原来是有用处的,因为它常在地板的隙缝等处,如果有动物或人经过时,它便一跳跳到身上,毫不踌躇的吸血了。只因它眼睛不发达,视觉不灵敏,不能认清它的寄主。因此寄生在狗的或鼠的蚤会错跳到人身上,吸食人的血。这于蚤倒没有什么不利,它饥饿时,别种寄主的血也是要吃的,人却因此吃了大亏,往往鼠蚤把鼠疫或犬蚤把黑肤病传染到人的身上。

蚤这小东西,倒是很乖刁,它的卵,从不肯生在寄主的身上,常常生在地板缝里,或寄主近旁的其他地方。这些地方比较的安全,床上的垫褥如果不掸晒,也会发见蚤的卵。卵孵化出像蛆的幼虫。它是嘴馋的小生物,吃各种有机物的碎屑。有时甚至吃蚤的排泄物。昆虫学者从它的消化系统中发见血迹,几乎使他疑惑它(能)够吸血的,不,它并不吸血,这血迹却从吃了成长的吸血的蚤之排泄物得来的。这嘴馋的小生命,很奇怪,却很娇养,它既怕干,又怕湿。干燥能阻碍它之发育,太湿了,它竟会死去了。

蚤的幼虫经过一个时期,这时期的长短不一定,也许只须若干日,也许几个月,随温度及食物的多寡而定。它长大了,用了白色的细丝结成一个薄的茧。它就躲在茧里面,变成一个蛹。蛹的形状也和蚤相像,也有六只脚,只是缩着,贴在胸前,还不会行走或跳跃。再经过一回变化,方才变成会跳的蚤。有时候,你能从地板缝里,不用的棉被缝里或日久不掸晒的垫褥的摺缝里,找到它的茧。你如果弄破茧来看时,它也许已经变成蚤,使你来不及避防,茧里忽然跳出了一个嫩的蚤,从你的手边跳过,或者竟跳进你的(袖)口里。遇着温暖的皮肤,它就开始吸血了。它住在茧内的时期也没有一定,快则若干日便出茧来,慢则几个月,看外界的温度,湿度等如何而定。

载第1卷第11期(1935年2月20日出版)

……

贾祖璋

秋天树木都落了叶,草都枯萎了。住在山林里的鸟兽,不是向南方温暖的地方迁移,就常常到平原间人家耕种区域的附近来徘徊,以便找寻食物。从人的一方面说起来,草木枯黄以后,山空野旷,视线少受障碍,鸟兽不易逃避,于是举行狩猎,比绿荫重重的夏季便利,所以从秋天到初春是行猎最适宜的时令。现代的国家在法律上都规定秋冬二季为狩猎期,却不是专谋人的便利,是含有保护动物的意义的。因为春夏是动物的繁殖季节,打死了母动物,连带要伤害许多幼动物。秋冬二季则幼动物已经成长,打死一只只是一只,对于动物种族的保存上可以不受影响。

同类推荐
  • 风之又三郎

    风之又三郎

    本书收录了日本童话大师宫泽贤治以《风之又三郎》为代表的十六篇脍炙人口的童话故事。《古斯珂·布多力传记》中为了不让人们受寒流影响而牺牲自己古斯珂·布多力,《虔十林公园》中朴实善良、不计回报的虔十,都是宫泽贤治本人的真实写照;而《风之又三郎》中三郎与同学之间的友情和对自然风景的描写,《二十六夜》中对弱肉强食的探讨,《贝壳之火》中小兔赫蒙由善向恶的心路历程,更是展现了宫泽贤治作品的丰富魅力与深刻内涵。宫泽贤治将自己悲天悯人的情怀和甘于牺牲与奉献的善良,融入纯真而极富创造力的文字中,带领读者体会自然的美好,找回心底的纯真。
  • 梦醒黄昏

    梦醒黄昏

    柳萌不仅“为他人作嫁衣裳”编辑出版了许多好文好书,自己也勤于写作,出版文集二十余种。柳萌的散文,其文风既不故作高深,也不忸怩作态,文字朴实无华,叙述行云流水,感情丰富多彩,读着就如同他平常谈话一样亲切自然。他文如其人,为文为人都是有情有义。《梦醒黄昏》收集了柳萌近年来的经典散文百余篇,分为远年回声、四十风情、心海波澜、文苑赏花、艺文情事、友谊链接四个部分。柳萌的散文,其文风既不故作高深,也不忸怩作态,文字朴实无华,叙述行云流水,感情丰富多彩,读着就如同他平常谈话一样亲切自然。
  • 文苑撷英

    文苑撷英

    大学的功能内涵是随着大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的。公元11世纪,在博洛尼亚大学等世界最早的大学建立之初,大学没有今天的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等诸多功能,它似乎仅仅是一个谈天说地、海阔天空的地方,人才培养的目的很微弱。
  • 杜甫文集4

    杜甫文集4

    深刻反映唐代安史之知己前后20多年的社会全貌。把社会现实与个人生活紧密结合,达到思想内容与艺术形式的完美统一。代表唐代诗歌的最高成就,展现诗人的一生传奇。
  • 民国的农村1:农事考

    民国的农村1:农事考

    《齐如山文丛·民国的农村1:农事考》一书中,齐如山先生重点介绍了民国时期农工的分类和园艺的分类。
热门推荐
  • 小子,我是你妈

    小子,我是你妈

    倒霉了二十二年,终于幸运了一回.人生多了二十年的青春?乐啊......还能更加变得美美的.喜啊......可是二十年后呢?不能象现在一样潦倒了.要培养个全才的儿子来养我.IQ要达到250.恩,这个可以.可是这个男孩子好丑啊......将来老婆都成了问题了.算了,再为他收留一个小美女.将来好个他俩配对对.可是...可是...怎麽越来越不对了呢?是他和她,不是他和我啦......不要,我这麽美.......虽然他很有钱啦......8888推荐好友的同类作品.大家可以去看看.不予:<这个奶爸有点酷>http://m.wkkk.net?info/m.wkkk.net紫树叶子:<包养老婆>伊图草希:《『禁』爱》野人乙:<我的天王老公>海源蒙儿:<爱我,请将我禁锢>殷紫[狼爱上羊]冰冰七月:<暴君,邪妃>99999999999999999999999QQ群:54410779(空)24646525(快满)51567756(满)88888888888888888888888欢迎大家来踩新坑<爱奴>带点伤感,带点搞笑.谢谢.
  • 公子佛缘

    公子佛缘

    她是名满天下的仁弗小主,本在天上安安静静地听着佛法心经,却突然被扔下来历劫他是人间的一国太子,一夕之间被废了储君之位,成了温柔乡里的盛世公子公子要拿回天下,小主要担负责任。后来,公子要以天下为聘礼求取她她却斩断了两人之间一切的可能。盛世不知道,仁弗小主这繁华又可笑的一生,皆是为了他而准备的。他们就像这折子上早已写好的戏文,是悲是喜,谁都逃不过,且走,且看吧。
  • 梦魇虚境

    梦魇虚境

    游走于现实与虚幻,我将何去何从?噩梦缠身,当真只是偶然?常人与侦探的相互转换,让我带你领略不一样的侦探之路吧!
  • 后宫凶猛:臣妾是卧底

    后宫凶猛:臣妾是卧底

    她是现代疯狂的卧底女警,穿越成亡国公主,暴君强娶,诸王相逼。皇上怒不可遏:朕视你如心头肉,你却无心于朕,那就用美人换江山吧!叶念惜一嫁再嫁,成了恶名昭著的卧底皇后,辗转九州,成就皇图霸业。轩辕谂:本王身中剧毒,命不久矣,对你有威胁的人,本王都一一替你杀了。叶念惜:他们都死了,本宫只能嫁给你了。
  • 罪全书5

    罪全书5

    善与恶,在较量中我们将付出多大的代价?罪与罚,从来都是人性中不可或缺的话题。绝对震撼的角色安排:四个超级警察,各怀绝技,从全国警察队伍中挑选而出,组成中国特案组,对各地发生的特大罪案进行侦破。首次曝光内幕的特大案件:黄河浮尸、杀人视频、恐怖衣柜、蚊香烧尸、控梦大师、人彘奇案……本书根据真实案例改编而成,涉案地名人名均为化名。“我一直相信,每个罪犯心底都有一个懵懂而质朴的少年影子”。愿正气长存,愿善恶有报。
  • 天刀金手指在修仙

    天刀金手指在修仙

    仙侠版简介:仙凡有别,为求长生不朽,一人一山从古至今,无数人丶妖丶魔其余万灵,渴望登上山顶,然天眼封,仙道断,无数天骄登场,你方唱罢我登场。天刀版简介: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八荒武学升级成为仙道功法,看看特效,能不能写出来。来自天涯明月刀ol的灵感,如有雷同,那绝对是巧合。ps:本书已签约,可放心收藏,人品保证。关键词:天涯明月刀ol,天涯明月刀
  • 回乡北漂小贝

    回乡北漂小贝

    小贝满族家住北方大城市郊区屯子里,长辈说我们原是北京人。先祖随清军进北京因京旗回籍被流放到这里成为农民。长辈们希望他能回家乡北京落户,当公务员不到两年辞职回乡成为北漂。在一家公司画动漫业余时间作画拿出去卖。家里希望他找个有北京户口满族女孩但不那么顺利。公司里几位老师给他很大帮助,终于在五环外贷款买房。居住证出台后积分落户似乎让回乡落户有了希望,然而能实现吗?
  • 李自成第九卷:兵败山海关

    李自成第九卷:兵败山海关

    明末,农民起义风起云涌。崇祯三年(1630),李自成辍业,于米脂号召饥民起义。后与农民军首领张献忠等合兵,在河南林县(今林州)击败明总兵邓玘,杀其部将杨遇春,随后转战山西、陕西各地。七年,连克陕西澄城、甘肃乾州(今乾县)等地,后于高陵、富平间为明总兵左光先击败。
  • 农家病媳

    农家病媳

    她是一个跆拳道高手,却在新婚夜晚死了!怎么死的?你猜!史无前例有木有?魂穿而来,竟是被亲奶用草席、白布打包丢到乱葬岗喂野狼的农家病秧女。身娇体弱却身负力大无穷,要不要这么违和?那个少年,咳,你捡我回去,我给你做媳妇儿,不要钱……--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重生之阴阳鬼妻

    重生之阴阳鬼妻

    江希望,恐怕不会有人知道,自她在妈妈生日那天发生意外之后,她就再也不是一个普通人了,她的心已慢慢融进了并不属于她的鬼,幽灵,冥三阴界之物中--鬼灵珠内。所以她渐渐地变得强大起来!以前她很小白,后来的她开始有了超能力。轻功?草上飞?还是飞檐走壁?都不是!她开始可以操控一切,操控火,操控水,操控空气,操控世间万物,世间万物都是她的武器,后来她有了上天入地和其他特殊的能力,比如,透视眼,……,隐身算什么?她也会!鬼界,冥界,幽灵界,又算什么?她不是鬼,但她去得了!但是她有这些异能的代价,却是签了鬼契约带来的。这个契约将是她一生所累,一生所痛!如果她的男朋友没有移情别恋,如果她没有受这么重的情伤,她的这些能力就永远不会被激发出来,也不会被她使用,她永远只会当天真的小白,不会想到当女强。她江希望发誓,所有伤害的她的人终究不会有好下场。但是她最终抵不过命,因为她爱上一种毒,一种名为利用的毒,他叫鬼王明夜,他也叫商界天才明离晨。她远离不了伤害,却无力反击。……十年的时间,到底能不能改变什么,人心,财富,权利,还是一切。明离晨,商界精英,明氏集团少东家,未来的明氏总裁,性格:乐天开朗,待人真诚,助人为乐,如阳光般男子(十年前);明夜,鬼界鬼王,黑暗中的王者,性格:不择手段,阴冷无情,出卖利用,无所不用其极(十年后),这些都是他。他的这些改变都是因为她的父亲,他生前的好友。他为了复仇,所以引诱她签下了契约,利用了她。她与他相遇,是她躺在病床上的时候,他正在和她交易。他和她再遇之时,她忘记了他,他化成妖孽保安,企图用世上最厉害的武器--爱情伤她。以此来达到他报仇的目的。他说不只要她痛苦,还要让她全家痛苦。他一次一次在为她制造温柔的陷阱,让她的心慢慢为她沦陷,但他不知道在她为他沦陷之时,他的心也不小心掉了进去。在他和她的相处中,他开始有了心跳,有了感觉。精彩片段:片段一,交易中,第一次相遇,鬼界的相遇阴冷的男子对她冷笑道:"你签了它,你就可以活!"她不想签,但是不得不签。第二次相遇,人间的相遇她:"你好!"他:"你好!"片段二,真相总是知道的太晚,被利用却已深陷的人被伤得太深!无法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