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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生命之微(1)

乌龟

……

东方

乌龟,在动物学上属于爬虫类,背脊上和肚子下面都有着硬板,联合成甲壳,一碰着捉弄,就把头尾和四肢都缩到甲壳里去。

乌龟爬行得很慢,可是有着忍耐心,能够持久,所以有了“龟兔竞走”的寓言。在爬行的时候,总是把小小的尾巴拖着的,庄子所谓“曳尾于涂中”。拖着的尾巴,好像是船后面的舵,一弯一弯的,也像是很用劲的。看着乌龟的爬行,我总发生吃力的感觉。

乌龟的项颈是绿色的,因为唐朝的时候,妓女的家长都包绿头巾,就把老婆同人通了奸的叫做乌龟。相传成俗,于是许多地方的人都讳言乌龟,把这两个字作为骂人的话。即使原是未成年的小孩子,或者还是独身着的,一听到被人说作乌龟,也会得懊恼起来。

又因为古人以为乌龟是神通的,能够知道未来的事情,更其是关于天晴雨落的,所以江浙等省的人,常常以问人“明天会不会下雨”?作为取笑的言词。如果老实说了推测的话作回答,就上当。要是有许多人在一起,会得哄堂大笑起来。在北平的旧习惯上,不但是“明天会不会下雨”?即使对于已然的事实,譬如因为自己不曾起床打听别人院子里有着太阳光没有,也算是失敬的,因为有着把人算作乌龟的嫌疑。

现在汉口人主张普通的女子不穿绿色的衣服,妓女只许穿绿色的,大概也是取义于绿头巾的。且不说世界语主义者的以绿色为和平的象征,不知道实行以后,绿衣人的邮差,将要怎么样?

其实乌龟,食量是很小的,所谓乌龟肚肠,一天无非吃下三颗饭子,可谓节食主义者。而且会得捕蚊子,把蚊子作食料,在人类是益虫,好像并非不好。

乌龟又是寿命很长的,所谓“龟龄”和“龟鹤年”,都是喻长寿的祝语。因此日本人喜欢这爬虫,常常用作好的名称,例如把名字叫作什么龟次郎,把“模范”的意思写作“龟鉴”。

绍兴人虽然也讳言乌龟,也把乌龟认为要不得的。但同时也要接近乌龟,要把由乌龟的甲壳煎成功的龟骨膏,当作药吃。在泻血的时候要吃乌龟肉,有时还要“爬乌龟”。

在绍兴,一到旧历的新年,总就有叫做乌龟婆的江北女子到街头巷尾来叫喊:“爬乌龟呀!爬乌龟呀!”

所谓爬乌龟,是把这种女子随身带着的许多纸牌摊在米筛上面,把一个也是随身带着的乌龟放在纸牌上,转动起米筛来,使得乌龟在那上面爬行,同时问要爬乌龟的人的年龄和性别,随即歌唱的说:“爬聪明!爬伶俐!”

算是乌龟爬到哪里,就把哪里的纸牌抽出来,照着绘在那上面的简单花纹说一通。其实乌龟,是被去抓住的手触着了,才缩进头颈停止爬行的。爬了以后,还要把乌龟拿来在身子上面擦一下,说是可以脱去晦气的。

成都也叫做龟化城,简称为龟城。相传当初张仪建造这个的时候,老是筑不成功。后来河水中浮起一个很大的乌龟来,照着乌龟的形状建造,这才完成。所以成都城,从地图上看起来,有头有尾,四肢俱全,宛然是个乌龟。可见乌龟在四川,也被看得很神秘。

在龟城的成都,无论是妓女和妓女的家长之流,头上总是包着白布的,犹如印度巡捕,只是颜色不同,这原是一般四川人固有的习惯。那么,什么绿头巾和乌龟,是无须讳言的罢。

在闽南,考究的坟墓,大概做成功乌龟背脊的形状。我曾经在集美村里看到一穴很考究的坟,坟前有着许多由花风岩凿成功的人物,那坟上,固然也呈着龟背形,而且把十三块的纹路刻得很清楚。我又曾经把这个事情说给一位同事听,他的太太,是杭州人,马上很自然的插嘴说:“哦!已经死了,还要给他做乌龟,不是太可怜了么!”

可见杭州也是贱视乌龟的。

但那穴坟,原是由体面的子孙所造的,当然只有敬意。探问了一下,知道闽南人对于乌龟,确是只有好感的。据说,在迎神赛会的时候,还有许多由米粉做成功的小乌龟摆在菩萨面前,让烧香的人带个回去,以为就此可以生下好儿子,是把“龟”谐声作“贵”的了。但照两位福州人的朋友说福州闽北一带,对于乌龟,也是讨厌的。

我终于不喜欢这爬虫,为着只知道缩头缩脑的劣根性!

载第1卷第10期(1935年2月5日出版)

……

李广田[本文发表时署名“李曦晨”。——编者注]

小时候,养过一只野鸡,从毛羽未丰时养起,所以它是很驯熟了,它认得我,懂得我的言语,并能辨识我的声音,我就是那只小鸟的母亲了。

这小鸟渐渐地长了花翅,当我用口啸唤它时,它把翅膀扇着,张了嘴,咯咯地叫,我吻它,喂养它,心里很喜欢了。暗想道:你快些长大起来吧,要能飞就好,你可以站在我腕上,站在我肩上,或飞在我的头上。我可以带你到旷野去,那里是你原来的住家,你可以再回到你的森林了。但当我用口啸唤你时,你要再向我的肩上飞来,我再带你回家,那就顶快乐了。

果然,不久它就能飞了,羽毛更美了。一只小鸟的长成比一个小孩的长成快得多多,我想,如果我也能赶快长大起来就好,如果能长了它那一双翅子就更好。有时,这样的愿望竟在梦里实现了,我同我的野鸡飞着,我同它一般大小,轻轻地,飞过了树林,飞过了小山,飞过了小河,我听到我的翅膀扇着的声音了,最后是被母亲捉住了这才醒来。虽然知道这是梦吧,却极喜欢,刚从床上起来便去看我的野鸡,我觉得它更长大了些,也更可爱了。

它饿了便叫,我用口啸唤它,飞到我的手上来了,这只是一种初飞的学习,它的翅膀还是软软的。它确有惊人的进步,我每是同它逗引着玩,我在前边啸着跑,让它在后面叫着追,当它又飞到我的手上时,我就得抚着它的背安慰它。母亲说:“把它装到笼里去吧,不然,它要飞到树上去了。”哥哥说:“把它的翅子麻起来吧,怕它要飞向山林去了。”我说:“不,它已经很驯熟了呢。”

像哥哥母亲所说,那是太残忍了,而且也太没趣了,还是这样好。有一天,我要使它练习高飞,我把它托在掌上,说:“飞吧”!把手一举,它就飞了,果然就飞到了院里的树上,它在那里点头,摇尾,扇着翅望我,我说:“给我下来吧”,它就又飞到了我的手上。心想,这就好了,我很信任这只野鸡的心了。将来我要到田野去工作,带它同去,就让它到地边的树上去玩着吧,等工作完了时,我就唤它下来,我们再一同回家,那就顶快乐了。

日子过的很快,也很快活,我时常把我的野鸡放到庭院的树上,就这样,它是被我养大了。我并不希望它感激我,只希望它健康地活下去,而且伴着我工作,伴着我游玩,它要永久地伴着我,这样我就很满意了。爱管闲事的哥哥同母亲,老是要我提防它,说它有“忘恩负义”的心肠,我怎能信得这些,他们的话是对“人”说的,不是对“鸟”,而这只野鸡又是这样的驯熟了。我总爱把它放到树上再把它唤下来,这样,可是表示我驯养这鸟的功劳,更给他们看看这鸟对我的忠心。但有一次它飞到了树上去竟是唤也不来,只用了惊异的眼向四周窥探,向远处遥望,望了远方再望我。“你望些什么呢?”我说,“难道你望着那绿的山林吗?”说着,它却又飞了下来。我分明地看出,在它眼里有着惊怖的神色,我的手,似乎触到它的心的跳动了。我说:“绿的山林是可爱的,但我这里也并不是不自由啊。”它好像很感动,用嘴尖轻轻地啄我的手心,它小时候,这手心原是它平安的饭碗哩。

夏天了,田野里真绿得可爱,从田野那方面吹来的凉风,每令人想到如果到那山阴的林里去睡下就幸福,到小河里去洗澡也快乐。住在家里是这样热,我的野鸡是这样不安,每是停在院里的树上东张西望,这也就难怪了。现在,它的能力已是完全齐备了吧,说不它也许要飞回它的老家,但我又怎能缚它的脚或麻它的翅呢,这样的大鸟装在笼里也太不像样,养大它是为了看它飞,那么就让它飞吧。而每次当它飞了又回来时就觉得它更可爱。

有一天,它又飞到树上去了,它从这枝跳到那枝,从这树又跳到那树,它向远方张望了又把翅子屡次鼓动着,我用手招它,口啸着唤它,它向我低回了一眼,也并不是不表示着惋惜,但终于下了决心,似乎说:“再见吧,哥哥!”把尾巴一摇,向旷野飞去了。

我是变成了什么样呢?我在树下呆了多时呢?我可不知道,想哭,也哭不出。我也跑向旷野去了。这天的天气太热,太阳把火焰直摔到地上,田里的稻都垂了头,树叶也懒怠颤动了。我漫山漫野地去找我的野鸡,太阳要落山的时候我还在旷野里踯躅着。我的口啸也无力再吹了,我说:“你这野鸟,今番你是幸福的了。”不知怎地,想到幸福两字时眼里就落下泪来,当时,真想也住在绿野里才好哩。正这样想时,却使我大吃一惊:不曾找到野鸡,倒遇到哥哥了,哥哥是特地来寻我的。害羞呢?还是悲哀呢?莫知所以了。“长大了便飞,明年再养只小的吧。”听了这样的安慰和哥哥一齐回到了家里。

整个的夏天我都思念着我那野鸡。在家里就听着:是不是它又飞了回来;在野里便寻着:是不是它还能认得我。夏天去了,天气也凉爽了,而我的野鸡还不曾归来。母亲说:“你也长大了,不要再玩什么野鸡,秋凉了送你上学堂去吧。”于是我就被关在了学堂里,一直到现在。

载《现代》第1卷第5期(1932年9月出版)

蚤的生活

……

周建人[原署名“克士”。——编者注]

蚤是不及芝麻大的一种小昆虫,倒生得很精致的。背脊驼起,左右很扁,使它在毫毛中间走来走去很便利。身上生着稀疏的刚毛,腿上也有短毛的。颜色是褐色。它的眼睛很简单,每侧生一个单眼,视觉大概不很灵敏,只能分辨亮光和移动的影子。它的短触角很短小,放在眼后的槽内。蚤的构造未尝不精致,可惜它生着可恶的口器,它能刺入皮肤,吸食人的或别种动物的血。吸血时把像唾液的液体吐入伤口里,使被吸之处的皮肉肿起,并且起不愉快的痒感。

往来于毫毛中间的蚤,凭我们的直觉推想起来,应该只要能走就够了,然而它偏偏极会跳。利物浦大学的教员达金说蚤能跳六吋到八吋远,如果照体重比例起来,又倘有同样的筋力,人一跳当远达三万六千八百英里!米芝曼的计算还不止此,他说一只饿了四天的蚤,跳了四次,距离是十吋半,十一吋,十二吋,十三吋!这样会跳的小东西,然而好像很怕跌跤似的,如果你觉得身上被蚤咬,脱下小衫,提在空中,它就不大敢跳。因此常被捉住。如果平放在桌上,它早已跳去了。

蚤的会跳,原来是有用处的,因为它常在地板的隙缝等处,如果有动物或人经过时,它便一跳跳到身上,毫不踌躇的吸血了。只因它眼睛不发达,视觉不灵敏,不能认清它的寄主。因此寄生在狗的或鼠的蚤会错跳到人身上,吸食人的血。这于蚤倒没有什么不利,它饥饿时,别种寄主的血也是要吃的,人却因此吃了大亏,往往鼠蚤把鼠疫或犬蚤把黑肤病传染到人的身上。

蚤这小东西,倒是很乖刁,它的卵,从不肯生在寄主的身上,常常生在地板缝里,或寄主近旁的其他地方。这些地方比较的安全,床上的垫褥如果不掸晒,也会发见蚤的卵。卵孵化出像蛆的幼虫。它是嘴馋的小生物,吃各种有机物的碎屑。有时甚至吃蚤的排泄物。昆虫学者从它的消化系统中发见血迹,几乎使他疑惑它(能)够吸血的,不,它并不吸血,这血迹却从吃了成长的吸血的蚤之排泄物得来的。这嘴馋的小生命,很奇怪,却很娇养,它既怕干,又怕湿。干燥能阻碍它之发育,太湿了,它竟会死去了。

蚤的幼虫经过一个时期,这时期的长短不一定,也许只须若干日,也许几个月,随温度及食物的多寡而定。它长大了,用了白色的细丝结成一个薄的茧。它就躲在茧里面,变成一个蛹。蛹的形状也和蚤相像,也有六只脚,只是缩着,贴在胸前,还不会行走或跳跃。再经过一回变化,方才变成会跳的蚤。有时候,你能从地板缝里,不用的棉被缝里或日久不掸晒的垫褥的摺缝里,找到它的茧。你如果弄破茧来看时,它也许已经变成蚤,使你来不及避防,茧里忽然跳出了一个嫩的蚤,从你的手边跳过,或者竟跳进你的(袖)口里。遇着温暖的皮肤,它就开始吸血了。它住在茧内的时期也没有一定,快则若干日便出茧来,慢则几个月,看外界的温度,湿度等如何而定。

载第1卷第11期(1935年2月20日出版)

……

贾祖璋

秋天树木都落了叶,草都枯萎了。住在山林里的鸟兽,不是向南方温暖的地方迁移,就常常到平原间人家耕种区域的附近来徘徊,以便找寻食物。从人的一方面说起来,草木枯黄以后,山空野旷,视线少受障碍,鸟兽不易逃避,于是举行狩猎,比绿荫重重的夏季便利,所以从秋天到初春是行猎最适宜的时令。现代的国家在法律上都规定秋冬二季为狩猎期,却不是专谋人的便利,是含有保护动物的意义的。因为春夏是动物的繁殖季节,打死了母动物,连带要伤害许多幼动物。秋冬二季则幼动物已经成长,打死一只只是一只,对于动物种族的保存上可以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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