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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温柔地杀死你(2)

“那杯鸠酒本就是我所配制并劝大哥喝下的。”

她说这话时神态是那么平静语气是那么自然,好像自己做了一件自己应该做且非常惬意的事。

但我却一愕,手中的剑无意间又前进一寸。

“他这一生相信了很多人,至死不渝。”

“相信了很多不该相信的人。”

“也相信了许多该相信的人。”

我一愕。

“他本不该相信我。”她说。

“或许。”我说。

“我本不该杀他,但为了你,我却不得不杀他。我跟随他,不过是为了与你接近。谁知,他是个自私的人,一旦占有就不想失去,所以,我跟随他后,只是作为他整天捧在手中的一块玩物而存在,根本没有快乐和幸福可言。除了杀他,我别无选择。除了杀他,我找不到爱你的机会”

我又是一愕,全身都颤抖起来。

我望着她,望着流在剑上的血,望着滴在剑上的泪。

我看得出,此刻她很骄傲也很自豪。

我突然一用力,将剑猛地拔了出来,鲜血自她身上溅射而出,溅在我的白色衣襟上,似绣上一朵如朝阳般鲜艳的大红花。

红花正开得如痴如醉,忘乎所以。

剑已坠在地上。

我已搂住她的脖子。

第一次亲密接触。

我立刻愧疚惊慌起来,因为这时我才发现,与以前相比,现在她竟是如此消瘦如此憔悴如此折损。

三个月的逃亡,一天一天……

其实,我们本可以不必逃的,因为凭我的剑术与“有极堂”,可以轻而易举地杀掉堂内不服从我带头指责我的人,也可以用“有极堂”吞并缺乏统制的“无极堂”而成为新堂主,何况在大哥的灵堂前她还捧出“无极堂”印,说:“大哥临死时交代,命我统领‘有极堂’和‘无极堂’,凡违命不遵者,两堂弟子当共诛之。”

我不能做堂主,因为我太年轻,虽然跟随大哥多年,但论资历、办事经验、处理事务的能力、笼络人心的手段等,堂内四大长老皆在我之上,并且四大长老中的每一位都觊觎堂主之位很久了。

我不忍心看到堂内的兄弟自相残杀,更不忍心看到平时亲如手足、困危相扶的兄弟为某个在我看来根本不值得大动干戈、兴师动众甚至不必争夺的东西而伤了和气、反目成仇。大哥辛苦创立的“无极堂”,不能因为我的一时冲动而毁灭。

“只要‘无极堂’能存在,能兴盛,能发展壮大,无论谁做堂主都可以?“我这样想。

“是他杀死堂主!”四大长老中的二长老黑鹰首先发话。接着其他长老以及他们的手下纷纷呐喊。

我知道,我可以反抗,我也知道,反抗的结果是他们成为我的手下败将,我成为新的堂主。

四大长老的喊声愈来愈高,许多兄弟也暗暗抽出兵器。

我没有选择反抗,而是从怀中掏出那枚“有极堂”印,猛地掷向大堂的地板,一纵身,消失得无影无踪。

两天后,她在我以前经常去的只有大哥、我、她才知道的山洞找到我,说,“我知道杀死大哥的凶手是谁。”

“谁?”我急迫地问。

“现在我还不能告诉你。”她说话的声调缓慢。

“为什么?是我的武功不如他么?”她摇摇头。

我还想接着问,但已没了机会,因为,我发现,洞口已被四大长老和他们的众多手下堵得严严实实。

“凌清,你还想往哪里跑?你这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堂主平日如亲兄弟般待你,你不思报恩,却下毒手杀死了它。今天,我们要为堂主报仇,用你的血祭奠堂主的在天之灵”。说话者是四长老纹豹。他眼光如豹,性情如豹,出手之快更如豹。

“我没有杀大哥的理由,更不会杀大哥。”

一阵冷笑。笑声未毕,我感到一股杀机,立刻看到三枚并排袭至的梅花刺骨针。

惯以笑和针杀人的“笑里针”秃狮,是四大长老之首。笑不能杀人,杀人的是针。

如果被他的笑吸引,你也必然被他的针刺中。笑,只是吸引你的注意力。针才是夺你生命的实物。

听到“秃狮”的笑,看到他射出的针,我只是漫不经心地挥了一下手。三枚针,已被我夹在食中两指间。

“我不想杀人,更不想杀你们。”说完,三枚针已被我甩了出去。

除我外,谁也没看到针的去向,只是听到“叮、叮、叮”的三下响声。

一阵惊呼。因为洞口站着的人中有些发现自己所持的兵器上突然被钉入一枚梅花针。一个能将钢针钉入铁器的人,其腕力和内力是可想而知的。

四大长老应该是老江湖了,应该见过许多大风大浪和奇闻异事,也应该听过许多绝世奇功和招数,可此刻,我还是看见他们铁青低沉的脸无法掩饰地抽搐了一下。

他们终于退却。退却的原因不是因为害怕我,而是我将剑无情地架在她的脖颈上。

她是堂主夫人,以她做人质再好不过。

我没有以女人胁迫对手的习惯。但刚才我发针时,她主动靠近我,悄悄用眼色给我提示。我不是一个聪明人,可有时也不笨。我知道,此时,若没有她,若不用她做威胁,我是难以摆脱今天的困境的。原则,并不是不可以改变。“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圣人尚可如此,我也肯定会有变通的时候。

因此,我用她做人质,走过一双双凶神恶煞的逼视,避免了一场无谓的厮杀。

走出洞口,我将剑取下。剑已在她细嫩的脖颈留下一道红红的痕迹。

她不说话,只是紧紧牵着我的衣角。我走一步,她走一步。每一步,她都与我配合得如此巧妙如此天衣无缝。

那一刻起,我忽然产生对大哥不敬的想法,她是堂主夫人,也像是我的夫人。这念头一起,我便如犯罪般,迅速将其扼杀。

那一刻起,我开始发现我是不能拒绝她的。拒绝她,也就拒绝了查明杀死大哥凶手的机会。

我没有拒绝她。况且我很少拒绝也不会拒绝,尤其不会拒绝女人。

我们开始逃亡了。

逃亡一共三个月。

逃亡中的食物是带土的树根和草叶,逃亡中的水源是臭味熏鼻、绿萍漂浮的黑水。逃亡中的我们,身上薄薄的衣服被荆棘划得破烂不堪,头发三个月没有洗过,尤其是她,她本是一个漂亮的女人,而现在……

漂亮的女人,所凭借的是柔滑如缎的肌肤、亭亭玉立的身材,还有让人一见就再也忘不了的脸蛋,而她现在,一个漂亮女人应该具有的一切她都已经失去。

我很无能,竟无法保护一个柔弱的女子,使她失去昔日的光彩与风度。

一个男人与一个女人在一起,其全部责任似乎就是想尽各种办法不让女人受到伤害甚至不能有一点损伤。只要有一点,哪怕很细小的一点,它也是你责任的失职。

三个月的时间。我们只是逃亡。我清楚的记得,三个月中,我问过她三次倒底是谁杀死大哥。可她每次都支支吾吾,然后找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轻而易举地逃避了我的追问。

直到这一次,我问她,为何在大哥死的那晚说出那句“我相信你”的话时,才从她骄傲的眼神看出一丝令我不安的东西。

不安,拔剑。

她故意地撞剑。

我又无意地刺剑。

她撞剑的一刹,我好像明白什么,原来我不懂女人,更不懂她。

我刺剑的一刹,我亦明白,我其实根本不懂自己,更不懂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

我紧紧抱着她,害怕她因我的一剑,不翼而飞后再也见不到她。

我亲吻她,拼命地亲吻她,因为这是我所做的对她的唯一补偿。

她说,她很冷。我却给不了她温暖。

我眼中的泪,从眼睛出发,流经脸颊,顺着腮,流下,一滴一滴,渗透到她那蓬松的乱发。

“我并不是有意地背叛大哥……”

“我知道!”我说。

“我始终爱着大哥,直到现在,可你知……知道……”她咬着牙说。

“我知道……”我嘴上很快地抛出这句话,头脑中没有任何思考。

“可,我爱你,要比大哥深得多!”她一口气说完。

这是她此生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我听到她说的最后一句话。

她曾对我说过无数句话,但只有这句是我到死都不能忘却的,我觉得我这一生听过的所有话语中都没有这一句重要,比大哥的话甚至比我的生命还重要。

日日坟前常病酒。

酒,让人暂时忘愁,可醒来愁上加愁。

酒,让我成为一个懦夫,让我的剑生了锈,让大哥的刀埋在土里(我把大哥的刀与她葬在了一起)。

我时常把酒洒到我的剑上,再把剑上的酒洒到坟前的野花上。

刀、剑、兄弟、女人是江湖中每一个混得有点好的人所引以自豪的四件东西,

这些东西是江湖的象征也是江湖中有身份有地位的人的象征。

刀与剑、兄弟与女人又似乎是对立不可长久并存的,你想取得其中一个,就必须舍弃另一个,不管你愿意也否?

当用剑割断自己的咽喉时,我才知道,死,其实是人一生最大的解脱,它可以使你忘记你一辈子想尽办法都无法忘记的人、物和事。

当我的鲜血落入黄黄的坟土时,我才知道,黄与红应该是最好的搭配。

当我自然地合上双眼时,我又看到那个令我今生都无法形容无法忘记的无奈表情和绝望眼神。一切都是那么勉强。

江湖中人,有的可以离开酒,可以离开剑,离开鲜血,但永远也离不开坟墓,无论是谁,你必须相信坟墓是每一个江湖人最终的归宿,但你不必害怕,因为坟墓是一个非常神圣且大公无私没有偏爱的地方,它会接纳每一个人,即使你罪孽深重,犯了不可饶恕的过错。

我的灵魂问道:“人间、地狱、天堂莫不是江湖的化身?”

“应该是吧。”我的灵魂自答道。

注释:关于金错刀,百度词条有这么几种解释:一,古代钱币名。王莽摄政时铸造,以黄金错镂其文,也称错刀。二,泛指钱财。汉张衡《四愁诗》:“美人赠我金错刀,何以报之英琼瑶。”亦省称“金错“。清冒襄《影梅庵忆语》:“余出入应酬之费,与荆人日用金错泉布,皆出姬手。”三,刀名。《后汉书·冯绲》:“武陵、五溪蛮夷作难,诏遣车骑将军冯绲南征,绲表奏应奉,赐金错刀一具。”四,写字、绘画的一种笔体。《宣和画谱·李煜》:“李氏能文善书画。书作颤笔樛曲之状,遒劲如寒松霜竹,谓之金错刀。”清金农《吴丈弘谟携酒过寓园竹间对酌长句奉酬》:“君言秋凉再连话,为我泼墨画出金错刀。”

我用“金错刀“作刀名,是因陆游的一首《金错刀行》。诗曰:“黄金错刀白玉装,夜穿窗扉出光芒。丈夫五十功未立,提刀独立顾八荒。京华结交尽奇士,意气相期共生死。千年史册耻无名,一片丹心报天子。尔来从军天汉滨,南山晓雪玉嶙峋。呜呼!楚虽三户能亡秦,岂有堂堂中国空无人!”我曾读陆游诸诗篇,独喜其爱国激愤、豪气淋漓之所作,此即其一。此处之金错刀,是一种比较名贵的刀,刀上纹饰用黄金镶嵌,刀柄用白玉装成。据我测度,此种刀制作精巧、短小易藏,类似今天的匕首,应多用于家庭装饰、朋友间的馈赠或皇帝以此为凭证赋予某人权力的赐赏物和象征物(同尚方宝剑的功效几乎相同),不能于沙场征战、杀敌接锋。唐谷神子《博异志·王昌龄》:“当市草履子时,兼市金错刀子一副,贮在履子内。”由此可略知金错刀的大小,猜测其用处。

我此篇小说中的金错刀,是以平常我们所见武侠片中的“云头刀”“雁翎刀”“朴刀”“斩马刀”“大环刀”“虎牙刀”等随意模拟构造的,不同的是,我在这把代表暴力、血腥、残杀、强权的刀上加了一个“引经据典”

“有稽之谈”的文雅美丽的名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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