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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明治时期的近代民主萌芽(5)

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吓大的,他当场就把西乡从道的忽悠给点破了:“暂且不是就算是皇上之命,我也不会违背皇家制定的法律,你现在说,你有皇上的旨意,那么西乡大人,请你明确回答我,皇上到底有没有明确表示‘以宪法116条为根据判处津田三藏死刑’?有,还是没有?”

那肯定是没有了,而且事关天皇,西乡从道也不敢贸然无中生有,眼看忽悠也失败了,只能表示那今天就到这儿吧,我告辞了。

5月26日,津田三藏被押赴监牢,开始了他的铁窗生活。

对于此事,日本国内的反响也是一片激烈,不过出乎很多明治高官的意料,老百姓们非但没有对那位“宽容”国贼津田三藏的法官儿岛惟谦产生任何憎恶之情,相反,大家对他的那种誓死都要维护法律尊严的精神交口称赞,纷纷评价他是法律的守护神。

而欧美列强也通过这件事儿对日本刮目相看,各国媒体争相报道了儿岛大法官舍命护法的英雄事迹,并且给予了高度评价和赞扬。

不过,这些明治政府的高官们都不是特别关心,他们的眼睛,都只死盯着一个国家,那就是俄国。

6月初,亚历山大三世特地发函表示,对于日本在太子到访期间的欢迎工作以及离去之后的善后工作,自己都觉得非常满意,特此感谢。

换句话讲,就是没事了。

大家悬在半空的那颗心终于又放回了胸膛里。于是也开始称赞起儿岛惟谦来。全国上下一片欢喜庆幸的气氛。

不过仍然还是有那么一位不幸者。

此次事件中的罪犯津田三藏,在入狱4个多月后,也就是当年的9月29日,死在了牢里,根据尸检报告称,是死于急性肺炎,不过因为这家伙本身身体就很不错,而且他的死法跟后藤象二郎之前的那种期望死法几乎完全吻合,所以一时间毒杀一说被传得沸沸扬扬。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十几年后日俄战争爆发,这位津田三藏又被明治政府给挖掘了出来,重新摆到了全国人民的面前,不过这次,他是以“民族英雄”的形象出现的。

要你是英雄,你就立马高大全;要你是狗熊,你原本站着的也得把你给打趴下,这就是很多小人物在历史长河之中的悲哀。

民意还是司法?最后的复仇

说起日本的司法进程,那么还有一件事情也不得不说,那便是被称为日本史上最后复仇的事件。

这事儿发生在很久很久之前了,比板垣退助的那一声自由不死更久远,是明治维新后不过十来年的案子,不过因为确实很具有代表性及时代意义,故而特地拿来一扯。

据说人是万物之灵,而之所以是万物之灵,纯粹是因为有着丰富的感情。

然而人类的感情纵然是如万花筒一般再森罗万象,真要分起类来说到底不过两大种,其一为爱,其二为恨。

于是也就产生了两种将感情现实化的行为:示爱和报仇。

从人类历史开始的那一天起,这两种行为便不曾断过。

安康天皇三年(456),年代主角安康天皇本着好吃不如饺子好玩不如婶子的基本指导思想,设计杀害了自己的叔叔大草香皇子,并将婶婶中蒂姬命强立为后。

结果此事不深败露,被大草香的儿子眉轮亲王知晓,于是年仅7岁的他拿起宝剑为父报仇,趁着某日深夜安康天皇睡熟了的当儿,将剑刺入其胸口,史称眉轮王之变。

这是日本史籍中所记载的最早的报仇事件。

尽管年幼的眉轮亲王最终下场相当凄惨——被讨伐军围困在内大臣的宅邸中活活烧死,但纵观日本历史,宁可丢了性命也要报仇的人绝不在少数,尤其是在江户时代,那些个信奉着武士道的武士们可谓是前赴后继浪推浪地跳出来寻仇报仇,以至于幕府都拿他们没办法,只能采取变相默认的手段,即制定法律,允许人们在一定的范围内合法报仇,只要不触及底线,那么即便是为仇杀人,则也无妨。

这条法律被后世很多不明真相的人意淫为武士任意妄为的象征之一,事实上在那个时代,你若真要按照报仇相关条例来报一个仇,那是很有难度的。

为了能够说明白如何才能合法报仇,我们暂且原创一个主角,叫太郎,身份是混迹于江户街头的浪人。

某一天,太郎在酒店里吃酒,突然就有人跑过来说不好了不好了,太郎,你家有人跟一流氓吵架,结果被对方一刀捅死,快去报仇!

如果此时太郎火冒三丈提起朴刀就走,寻得那仇家上前戳了他三四个透明窟窿,那么仇是报了没错,但也很有可能造成太郎自己锒铛入狱,被判杀人。

要想合法报仇,首先得问明白受害人是谁,确切的说,是和自己的关系。

一般而言,只有当受害人和自己是直系尊属亲人的情况下,才允许为其报仇。

直系好理解,就是第一手的亲戚,比如父母,兄弟,姐妹等等;而所谓尊属,则是指那个亲戚在家中的地位,一定要比你高,例如你爹,你哥之类,比你地位低的,叫卑属,像弟弟,儿子以及老婆。

此外,考虑到江户时代的特殊性,所以通常如果主君被杀,那么其属下的武士也可以为他报仇,这是唯一一种当被害人和报仇人不存在任何亲缘关系下却能合法为其报仇的情况。

总之,杀亲爹杀老板可以报仇,而杀老婆杀儿子的话,那就只能报案了。

所以太郎并未急着动手,而是拉着来人问道,说究竟是谁被杀了。

来人说,是你三哥。

好,这就行了,基本确定可以去报仇了,但还不能百分百肯定,还得再问一个事儿,那就是为何会被杀。

根据报仇相关法规定,受害人只有在真正是“受害”被杀的情况下,才允许他的亲戚去报仇,如果是违法在先,被公差给依法拿下处死,那当然是不可能让人去报仇的,不然山田浅右卫门家族早就被杀了个精光了。

于是太郎又追问说,我三哥干嘛要被杀?

回答说是逛窑子争风吃醋大打出手然后被一刀捅杀。

听起来有点丢人,但好歹也是“被害”,于是太郎提起腰刀就出发了。

不过他的目标并非青楼,而是奉行所,即我们中国古代的衙门。

到了那里,太郎并没有报案,而是递交了一张“报仇申请书”,请青天大老爷为他做主,同意让他去为兄报仇。

在江户时代,如果你想报仇的话,那么必须得征得有关部门的同意,不然就算报仇成功,那也得被算作杀人犯。

官老爷看了看那张申请书,又详细问了问太郎的具体情况,觉得没什么问题,于是便拿过图章啪嗒一敲:“准了。”

至此,太郎的报仇大业总算是有了一层最基础的法律保障。

从奉行所回来,他又开始打探到底是谁杀了三哥,问了七八个人总算是找到了答案:杀人者,隔壁街的勘兵卫。

有了对象就好办了,太郎当下便修书一封差人送去,约了时间地点,说要公平决斗。

再说那个勘兵卫接到挑战书之后倒也爽快,表示三日后在高田马场不见不散。

武士的报仇分为两种,一种是你在拿到奉行所给的报仇许可后,悄然无声地突然出现在对方跟前或是背后,接着猛地一刀扎死他;还有一种则是上述的光明正大玩PK,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决斗中,一旦报仇的那个学艺不精打虎不成反被虎伤,那就是自认倒霉的活该,纵然是被对方反手一刀给做掉了,那人家也不过是正当防卫,断没有丁点的罪过。

所以通常来讲真的选择决斗报仇的人不多。

很快,就到了决斗的当日,两人各执一把好刀,对砍数十分钟后,太郎想起了惨死在血泊里的三哥,猛然爆发了小宇宙,将勘兵卫一刀戳死,终于是报了大仇。

开心么?当然开心了。

现在该干什么了?是不是可以回家小酌几杯然后安心睡个好觉了?

不行,别忙,报完仇之后,太郎还得再去一次奉行所,带着凶器,把报仇经过以及背景详细地再说一次,然后由奉行所出面调查是否属实,如果属实也就罢了,一旦有什么虚假谎报,那么这次报仇很有可能就被判定为无效,那么太郎将再度面临杀人指控,轻则牢狱,重则断头。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即便是在报仇合法的那个年头,你也是很难全然无罪地报仇雪恨的。

说起来,日本史上最为著名的一次报仇,那多半得属赤穗藩四十七浪事件,话说赤穗藩藩主浅野内匠头因被吉良义央口头羞辱,按耐不住愤慨而在江户城里拔刀相向,导致义央受伤,经过幕府判定,认为错在内匠头,他必须要担负全责接受处罚,处罚内容是切腹自尽外加没收所有领地,即废除赤穗藩。

消息传回藩内,众家臣自然不服,他们纷纷上书,要求幕府三思,让主公切腹也就罢了,可又何必烧房子连带挖祖坟地把整个藩都给废了呢?

但幕府却根本不鸟那伙人,在勒令内匠头切腹之后便没了动静,任凭赤穗藩的家臣们求爷爷告奶奶地上访,却从来不给半点反应。

最终,那伙人急了,元禄十五年(1702)十二月十四日(阳历公元1703年1月30日),在原赤穗藩重臣大石良雄的带领下,四十七名已经成了浪人的赤穗武士杀进了导致他们主公切腹的罪魁祸首吉良义央的家中,经过猛烈的搏斗,终于将义央一刀斩杀。

该事件在当时以及日后的日本社会中引起了极大的反响,那四十七个人数百年来都被誉为武士的榜样,各种同名题材的戏剧小说屡出不绝,恨不得把那些人给奉为神佛祭拜。

然而,偏偏幕府却并不肯对民意买账,在经过一系列调研商讨之后,他们为本次事件最终定了一个性:非法报仇。

首先是承认了报仇的本质,毕竟一帮子人不为吃不为喝地跑去杀人灭口,怎么看怎么都是因仇而起,这个不能否认。

只不过,并不合法。

不合法的最大原因是浅野内匠头本身就是因罪而死,就算家臣心中有一万个不服可那也是幕府的裁决,既然根本就不是无辜之辈,那么也就自然没有了为其合法报仇的可能性了。

所以最后这四十七浪人的下场是清一色的全员被判切腹,而且他们之中但凡有儿子的,只要时年超过15岁,也一律被处以流放之罪,可谓是相当的悲惨。

由此可见,报仇容易,合法却很难,其实自打江户时代有了那报仇相关法律之后,真正在规则范围能完成游戏的人很少,可以说,绝大多数,都是因触犯了这样那样的条条框框而不得已把自己也给搭了进去。

即便是日本史上最后一次被定性为“报仇”的杀人事件也是这种情况。

这个故事发生在明治十三年(1880)的时候,然而其根源则是要追溯到明治维新之前的幕末时代了。

话说在德川幕府治世的最后几个年头里,全日本都陷入了一种非常动荡的境况,此时的幕府已然是摇摇欲坠,危在旦夕。而那些诸侯大名们,则都在各自想着自己的出路,有尚且对将军心存幻想打算搞体制内改良的革新派,也有已经完全失去对幕府的信心,转而打算依靠朝廷天皇的力量救国救民的革命派。

在这样的背景下,位于九州筑前(福冈县)的秋月藩藩主黑田长德,为了能够更好地了解天下动向以便自己见风使舵,特地派出了家中重臣臼井亘理前往京都打探风声。

这位臼井大人的政治观点是主张幕府和朝廷联手,共同建设日本。看起来似乎是两边都不得罪的中立派,但实际上是里外都不是人的猪八戒。

这日本人吧,有时候比较认死理,你既然两边都不排斥,那么改良派就会觉得你是朝廷的帮凶,而革命派自然就把你当成了幕府的走狗,所以在臼井亘理从京都回来的时候,就有藩内一个叫干城队的革命派组织,把他当成了头号敌人,决心暗杀。

干城队的宗旨是用武力推翻幕府,奉天皇为国家元首,打造一个全新的日本。

要说本来这群人确实算得上是臼井亘理的政敌,可现如今情况有变,臼井大人在去了京都晃悠了那么一圈之后,发现幕府灭亡根本就是时间问题,于是便立刻改变了自己原有的政治观点,成为了一个不折不扣的革命派。

问题是他的变化干城队并不知道,人家依然把他视作反动派,立志将其抹杀。

于是悲剧就此发生。

庆应四年(1868)五月,臼井亘理回到领国,归宅的当天深夜,干城队就杀上了门,他们一股脑儿冲进了亘理的卧室,将正在熟睡的亘理本人以及其夫人和女儿三人全部杀死。

这一夜唯一的幸存者是臼井亘理那年仅11岁的儿子臼井六郎,因为他的卧房离开主卧比较远,干城队的人没工夫去仔细找,这才免去了身首分离之灾。

当少年被骚乱吵醒,来到父母的房间,看着流满一地的鲜血和三具尸体,顿时瞳孔就扩散了。

他先是不由地问着自己:“为什么?这是为什么?”

声音很轻,仿佛亲人并未被杀死,只是睡着,生怕吵醒了他们。

但是渐渐的,这“为什么”的重复问声愈来愈响亮,最终变成了充满着绝望的怒吼。

“为什么?为什么?!”

除了尸体之外,在尚且热乎着的血液上还漂着一张纸,开头处先写了三个大字:斩奸状,内容比较简短,先是自我介绍,表明杀人者做不更名行不改姓秋月藩干城队是也;接下来则是杀人动机,前面已经说过了,臼井亘理是反动派,不为那些人所容。

天还没亮,臼井六郎就拿着那份斩奸状直冲藩主黑田长德处——他爹是藩内重臣,所以此事得由藩主亲自处理。

然而因为这会儿已经是国家危难存亡的生死关头了,故而黑田长德也没工夫管这档子事儿了,于是便来了一招踢皮球,把臼井家惨案交给了秋月藩家老吉田悟助。

吉田悟助的政治立场和干城队一样,都是非常强硬的革命派,坦白地说,这厮心底里也是个巴不得臼井亘理早死早超生的主儿,所以面对前来申诉的六郎,他采取了一种能拖则拖,尽量避开的态度。

臼井六郎表示,希望青天大老爷做主,严惩杀人凶犯。

吉田悟助说,现在正在调查中,等找到了凶手,本老爷自会将其捉拿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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