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在这个阶段,”他面带微笑,语气却很坚定,“往往是我跟你说起来,然后你接着也告诉我,我们互相坦陈各自的一切。但是我们为什么不讲好不要这么做呢?”
我答道:“好吧,我已经知道你很重要的一件事了。”
“对,我知道,我知道。但我们还是尽量试一试吧。”
“很好。”
我们走了出去,我见他迅速朝北看看马路,然后往南看看苏荷广场。纷飞的细雨泛着光,天空一片雾蒙蒙。
“不管怎么说,我该上班了。”我说。
“明天见?”他说,“不管晴天还是下雨?”
一下班我就马上回家上床睡觉。梦见弗莱迪的时候,我醒了过来。为什么?梦见的是失去,是虚空。弗莱迪在一条深深的河流彼岸,黑色的河水水流湍急,十分危险,他站在那边远远望着我。我搞不明白梦中他那副神情有什么寓意。我要是一不小心,就会哭出来——而一旦开了闸哭,又将泪流成河成什么样?我敢接着睡吗?好在我没有接着睡。我坐在窗前仰望天空,只见一片漆黑之中,漂浮着星星点点的白色小屿。我盼着天快快亮起来。黎明总算到来了。
又到了夜里——这一天都是怎么过的啊。
今天早上我正要出门去咖啡馆,这时候门铃响了。应答门铃前,我站在起居室中央——现在这里又是我一个人的了,整洁得好像吉尔不曾在这里待过。我要寻找点属于她的随便什么东西——哪怕是一本书、一条围巾——都找不到。我接起门铃电话时,泪水还在眼眶里打转,却听到了凯特的声音。火气噌的上来了!我说:“凯特,现在是早上八点,我根本不晓得你要来。”她吸了吸气,擤擤鼻子,又哽住了。“哦,简姨妈,我已经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了一整夜了,好冷啊。”
我揿下按钮等着,一阵心慌,甚至被自己惊到了。一肚子火,又绝不能发到凯特身上。我开了门放进来的,是个抽着鼻子的流浪儿,是个幼稚的小丑。她的朋克发型没有好好打理,穿着宽松的粉红色粗布裤子,自然是污迹斑斑,上身一件橙色的T恤。她颤抖得厉害,海蓝色的双眼无助地呆望着我,肮脏的手指头拨弄着嘴唇。
“我知道问了也是白搭,不过你为什么不先打个电话?”
“哦,简,可我担心你会说不行嘛。”她冻得说话也哆哆嗦嗦的。
她在门边上放下一个脏兮兮的小包裹。
“现在你这招得逞了,你能穿件毛衣吗?”
她摇摇头,非常无助。
“你没毛衣?你什么都没带,因为你打算让我给你买套新衣服?”
她点点头,咬着指甲,一脸湿漉漉的。
我给她拿了件我的毛衣,她一扫倦怠,急忙胡乱穿上——看得出她是多么渴望穿得暖和点。
“你什么时候到帕丁顿[6]的?”
“昨晚十一点。”
“你大概在忙刺激好玩的都市大探险咯?”
“我就坐在那边的长椅上,直到警察来赶我走。他们可凶了。然后我走啊走,总算走到这儿了……”
“我姐姐乔姬不知道你在这里啊?她没给你出门用的钱?”
“我的钱都被偷走了。被打劫了。”
“你得先给你妈妈打个电话,说你在这里。”
她垂头丧气地坐到一把扶手椅上。看到她坐在吉尔过去常坐的地方,一比较起她们俩,我的气就消了。另外,我逐渐看清了我不得不应对的局面:吉尔做什么事都游刃有余,而凯特连搁个咖啡杯都笨手笨脚。
我说:“我只有十五分钟了,一分钟也不多。”我打电话给乔姬姐姐,听到她一成不变的伦敦环外[7]口音。
“想必你是知道的,”我说,“你女儿凯特在这儿。她半夜到的伦敦,已经给抢劫了,一个人四处晃荡,连件羊毛衫都没有。她就这样到了我家门口。”
“我想她没敢给你打电话,”乔姬说,“她怕你。”
“那她干吗还来?”说完我就挂掉了电话。
我发现自己多么想——一点都不假——痛殴这个女孩,这回不是出于气恼,而是纯粹的愤怒。我缓缓回过头来面对她。她没看我,而是悲伤地望着窗外。
她咬着脏兮兮的手指头,头发一簇黄,一簇粉,一簇绿,全都朝天冲。
“我姐姐乔姬怎么看待你的朋克打扮?”我想打听,但她没回答,也没回头。
“你自个儿煮杯茶暖暖身子,吃点早饭,怎么样?”
她布娃娃般的蓝色大眼睛马上一亮,充满了希望。
“告诉我,你给自己弄点茶喝,总不至于连这都不会吧?”
“我……我……我……不敢提议。”
“好吧,我提议的。”
她没挪动。我看她整个身子都收紧了,不停地发抖。
我进厨房打开水壶烧水,切了些黄油面包,搁在碟子里连同茶一起端给她。
我差点脱口而出:“你姐姐吉尔在这儿的时候,从来用不着我伺候,一次也没有。”但某种东西制止了我。究竟是什么让我忍住了呢?恐怕是怜悯。我可没打算同情她!我不相信同情对人有什么好处!你能为别人做的,就是帮他们学会独立生存。但是凯特——只见这可怜的小家伙,狼吞虎咽地吃掉黄油面包,喝茶的时候水泼了出来……还瑟瑟发抖……
她怎么能把自己搞成这副德性?——无所谓吗?朋克是种格调,我欣赏朋克,拾掇捯饬得当的那种。街角有个女孩子就让人看着很舒服,我们相互微笑致意的时候,她甚至还为我显摆演示一番,模仿时装模特走在人行道上,往往不单是给我看,也给那些不及她这般优雅的朋克伙伴看。她可以扮得像只猫,金发两边兀然突出小小的黑耳朵,黑色的双臂(地摊上买来的手套?),双肩周围隐约显出一只猛虎的图案;或者是一身劫匪造型,黑风衣飘摆,以黑色油彩妆容蒙面,浓墨重彩的眼睛闪烁其后,真是赏心悦目。那装扮必然要费上她几个钟头工夫——在我还很把梳妆打扮当回事的时候,打扮就得花费那么长时间。她的风格绝不偷工减料,既有所克制,又自成一派;而可怜的凯特呢,是拿着几瓶染发剂进浴室,在镜子前踮起脚,可能还一边呼哧呼哧,一边上上下下涂抹一簇簇头发,弄完了以后杵在门道上,等着父母说:“凯特,你都对自己干了什么?”
“我得走了。”我说。
“你什么时候回家?”
“我不知道。”
听到这回答,她看我的眼神就变了。我倒不是说,此前发生的一切都是她故意装模作样的:她着了凉,又受了罪,肯定无暇做戏,但她要发表的宣言和合理诉求已经排练了几个星期乃至几个月,她早就知道要对我说什么话,并且铁了心要说出来。
她看起来根本不是那种得知该自谋出路因而大惊失色的样子,而是审时度势,经过了缜密思考。
我起了兴致,乐得看到她能够理性思考,随便哪一种理性思考都行,但是与此同时,我也在自己身上察觉到惊恐之情。我可不想让我和理查德的关系(不管是什么样的关系)给这小姑娘毁了。
“凯特,你几岁了?”
“你竟然不知道!”她倒吸了一口气。
“不知道。十八岁?”
“十九岁了。”
“我可不拿你当小孩来照顾,凯特!我现在要走了。等我有空的时候我们谈谈吧。这里有一点钱。我们得买面包。我可不念想什么健康全麦面包,你妈无疑只买那一种,你可以买点像样的法国面包。黄油嘛,我喜欢“诺曼底”这个牌子。你最好再买点肉酱,还有鸡蛋。如果还有什么你自己想买的……”我硬逼着自己加上最后这句话。
离开家之前,我在门口站定,再度仔细打量她,意识到自己所有的事情都做得太仓促了。
我看她两手环握着茶杯,哆哆嗦嗦的。
“凯特,”我说,“我不会跟在你背后打扫、收拾,给你做老妈子。”
她点点头,垂下眼帘。
一离开公寓楼,我就把凯特忘了。
万事万物都在行进之中。头顶上,胖嘟嘟的白云背衬着和凯特的眼睛一样浅蓝的天空,自西向东飞驰而过。经过街角的樱树时,春风拂起纷繁满溢的粉色花瓣,恣意挥撒到人行道上。我的头发在脸上四散飘舞。
我迟到了,晚了一会儿。跑进那条小巷,看见苏荷广场春意盎然,满目苍翠。这时理查德快步向我走来,挽起我的手臂说:“我们走。”我下意识地扫视了一下周围有没有他女儿凯瑟琳的身影,但他说:“别这样,一切都好。”但我们上出租车的时候,他也环顾了一下四周。他拉起我的双手,贴在他脸上,我们微笑着坐在一起。
“照理说,一般人到这个分儿上,既然都坠入了爱河,”他说,“就要讲述各自生活的种种经历。但我们还是不要说起彼此的过往吧。”
“你之前已经提过了哦。”我说,又像是在发问。
他答道,也算是阐明观点:“那样做往往意味着开始有了责任。”
“我已经见识了,你的责任够重的了。”
“这么一来,就已经超出了我希望你了解的范围。”
我们去圣詹姆士公园[8],那里正合乎我们的心情。我们浮光掠影地随意观览,只见灰色的湖水映着春天飘忽不定的蓝天,湖面上挤满了看起来花里胡哨的鸭子,定睛细究的话,你会发现那些鸭子的风格和朋克颇为相似(可得是到位的朋克!)。满园春色在我们周围尽情迸发,我们俩携手站在藏红花和水仙花丛中,为世间如此鲜活多彩的造化而赞叹不已。
一切都那么清新,那么灿烂;每一朵鲜花,每一只飞鸟,无不令人啧啧称奇,无不是爱的馈赠。我们体会到我们的感官知觉都发挥到了极致,像这样的好日子可能不复再来,万事万物是多么难能可贵啊;我们得以相遇又是何其稀奇,何其不易呢。我们四下漫步了几个小时,感觉生命的活力在彼此手中震颤,只要看看对方,就不由得微笑不已。
但是我体内不知何处有个想法不断跳出,需要我去压制:这样的事从没在我身上发生过,从来没有!
我们到一个地方分头走,他沿着湖的外缘一侧,我则取道另一边,这样分开走很有范儿,有如某种象征,又像是某种预兆,但也因为这样的走法,我不由得心头一跳,怕是情愿停留在几步之遥却又一水相隔的地方,远远地看着他就好。这就是我做的梦,弗莱迪站在难以逾越的河流彼岸,表情始终十分凝重。醉人的春光一时消散,我眼前这人英姿不复,只是人到中年,因为背负着一些无形的重担而略微驼了背,失去光泽的头发凌乱不堪,表情在忍耐中又带着嘲弄。生活是如何拖垮身体,如何拖曳人走下坡路,如何沉甸甸地压迫人,如何拉扯着人蹒跚前行,如何消磨损耗了心神,如此种种全都能在他脸上看到。我极力在他身处的位置去搜寻他年轻时的模样,因为有时候我吃不准自己所看到的究竟是这个从天而降、和我一样经受生活磨砺和锤炼的伙伴,还是那个在我心里逐渐清晰明朗起来的年轻人:步伐轻快的万人迷,微笑起来显得沉稳庄重,浅棕色的睫毛簇拥着一双蓝眼睛。
他也目不转睛地看着我。
我想大叫,说:“不,不——别这样。”因为如果他看到了过去的我,那就更糟了,因为如果弗莱迪还能重返人间,回忆起我来——那个冷若冰霜的女孩,为了能支配几分情感和几分性(我可曾用过“爱”这个字?)而讨价还价,并且对他熟视无睹,从未期待在他的引领下去探寻奇趣,这一切就已经够糟了。
那个时刻叫人心情阴郁,我们各站在一边,相隔着浑浊的湖水,湖上花彩斑斓的鸭子摇摇扭扭潜入水中,橙色的脚蹼在空中胡乱扑腾着拼命往下潜,好去搅和觅食湖底的水草。
我感到非常空虚,仿佛一无所有,他也一样。我们努力从这种愁绪中抽离出来,转身继续往前走,重逢于湖畔的一隅后,迟疑不决地牵起手来,似乎冥冥之中最初将我们连到一起的那股力量,也有可能就此消失。
“你看,”他说,“你看,如果我们不小心的话,等待在前方的会是什么。”
那时,即便在我自己听来,我的嗓音也是顽固而又愁苦的,我挑明了现实说:“不过或许我们没法完全避免。”
“啊,我不想听到这话从你口中说出来。我是说,所谓的判断力。”
我不动声色:“我的判断力可是出了名的。”
他说:“是,我猜也是,但那并非……”
他敏捷地把我拉到他的身边,我们站在一起,身体略微交错。想来真是奇怪,都一把年纪了,还情真意切地紧贴着站一起。身上的衣服把我们隔开,像是在指明,抑或是在提醒我们真实生活的状况——不同于过去,难以和火热的躯体区分开来。我站在理查德身边的时候,脑海里刹那间闪现出的回忆,是我和弗莱迪一起在国外某个地方,可能是西班牙,我们某一次度假,记得我褪去裙子和内裤,赤身裸体站在一边,而他正在床的另一侧脱衣服。回想起来,我感到纳闷,怎么不是我们相互脱去衣裳?——我记起当时整个行动多么迅速。
如果我当时是和理查德在一起,又还年轻——我会等他来宽衣解带,由着舒适的衣物从身上滑落,让他来征服、占有。而弗莱迪从来没能获得我的允许占有我,想都别想。
我感觉到理查德粗糙的脸颊蹭着我的脸庞,他说:“你有年少时的照片吗?好吧,我知道那听起来太蠢了,我应该可以自己想象。你结婚前的样子,呃,说真的。你结过婚吗?哦,算了,我不想知道。”
“我结过。我独居已经有——让我想一想,对,肯定有五年多六年了。差不多——真的。”我有点气馁,后退一步挣脱了他的怀抱。
“我们去吃个早饭午饭什么的,去喝一杯,我们得喝一杯。”
我们走出公园,在圣詹姆士街岔口找到一家小餐馆。我们敏锐的感官知觉又恢复了,每一口食物品尝起来都美味得不可思议,至于我们究竟吃了什么,其实无关紧要。就着一点黄油撕一角面包吃,也会感觉像是大餐。话说回来,我们也喝了不少葡萄酒,双手围握住酒杯,仿佛它们温暖了我们目光所至之处。我们总是看着对方,难以挪开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