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厩映入眼帘,苔藓斑斑,疏于打理,看似摇摇欲坠。一片荒芜。从昏暗的畜栏走过来一个小矮人,矮小得只能看见两只手,一个鼻子和一条马裤,她走过来牵住公马。
她跳到马厩前的砖地上,一声不发地往前走。
“这不是忽视,”当小矮人听不到我们谈话时,她说,“他有意破坏,他知道我喜欢这个地方。”
“你丈夫吗?”我轻咬下唇,内心充斥着对他的厌恶。
房子前面有一大片空地,环绕着车道,四围是古老的橡树。这里的草皮没有其他的好,修剪得参差不齐,颜色也发黄。橡树长长的影子,阴险地偷偷爬梳过破败的草坪,沉默、阴暗、摇曳的枝影像寻仇泄恨的手指。树影,不仅仅是树影,正如日晷上的影子,绝不是单纯的影子。
阵阵刺耳的铃声在远处响起,一个和管马厩的小矮人一样老、形态一样糟糕的老妇人过来开了门。像她这样的英国人,在未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似乎从来不会到房子里去的。这个老妇人用晦涩难懂的方言喃喃自语,跟念咒语似的。
我们进了门,她将马鞭上指。
“看那儿,”她说话时语气极其生硬,“按画家们的观点,你看到的是他中期最好的作品。亨利·雷肯汉姆准男爵,你可得注意,是准男爵。而且你记住,在我们看来,这位准男爵可是远远超过男爵和子爵——亨利·雷肯汉姆准男爵,最老的准男爵,最古老的楼梯,居然以如此不平等的方式相遇。”
“你是说上面的砍痕是新的?”我说。
展现在我们眼前的就是主楼梯,或者说是其残留的部分。这个楼梯或许是为一位王室后裔而建;或者是为一位伟大夫人而建,这位夫人身着天鹅绒大衣,佩戴勋章,侍卫成群;或者是为了与那独具匠心的宏达吊顶相映生辉而建;或者是为了一次胜利,为了一次凯旋,为了一次返乡而建;再或者,只是为了建造这么一个精致的楼梯而已。
这是一个宽大的弧形楼梯,时间在上面积淀下了无法抹去的印记。单单是这扶手就得值一大笔钱,不过我只是猜猜而已,现在它被砍得凹凸不平,到处是暗色的裂痕。
我看了很长时间,才转身离开。此后,有个名字总让我反胃。
“等一下,”我说,“你依然是他的……”
“哦,这也是报复的一部分。”
那个老妇人喃喃自语地离开了。
“你对他做了什么?”
她先沉默了一会儿,又漫不经心地说:“我希望我能反复地这样做,一直这样做下去,就算他下了地狱,耳根子也别想清静。”“我知道你不是这个意思,这并非全是真的。”
“为什么不是?我们走这边。我们的罗姆尼羊很有名——因为比较少见。”
我们沿着一个也许曾经是画廊的地方往前走,大马士革墙纸上有较暗的紫红色椭圆图案。我们的脚步声在空旷而布满灰尘的地板上回响着。
“讨厌鬼!”我在回声和寂静中说道,“讨厌鬼!”
“你不是真的在意,”她说,“是吧?”
“在意,”我说,“只是没有表现出来的那么在意。”
走廊尽头有个房间,以前应该是个军械室。那里有一条狭窄的小暗门通往一个狭窄秘密的楼梯,我们沿着这个蜿蜒、私密、雅致的楼梯到了一个称得上房间的地方,至少它里面陈列了家具。她摘下挺实的黑色帽子,漫不经心地撩拨几下头发,把帽子、手套和鞭子扔到了长椅上。房间里有一张天篷床,查尔斯二世可能在里面睡过——不是一个人。室内还有一个带后视镜的梳妆台,几个闪闪发光的瓶子。她经过这些东西时连看都没看一眼,径直走到在角落的桌子前,在那儿调威士忌加苏打,当然不是烈酒,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两个杯子。
不是那种中看不中用的,如米利森特·克兰德尔的那样。这双手可以非常有力,可以造成伤害。它们可以让一个猎人跨过不可逾越的藩篱,也可以把一个男人带到痛苦的深渊。就是这双手,几乎要捏碎她手里脆弱的杯子。我看见她的指节,白得像新长出的象牙。
我就站在一进门的位置,在那扇陈旧的大门里面,一动不动。她递给我一杯酒,杯子一晃,里面的酒就舞动了起来。
她那深邃的双眸,扑朔迷离,难以捉摸,沉默不语,不透露丁点儿信息。它们就像房子里永远不会打开的窗户,保守着亘古的秘密。
我觉得,从某个地方,依然隐约飘来英式花园里香豌豆的香甜,还有另一种植物的芬芳——沐浴阳光之中的油桃香。
我把手伸到后面,笨手笨脚地转动钥匙。钥匙大得像把螺旋钳,那个锁则有壁橱门那么大。
大锁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我们谁也没笑,而是继续喝酒。我还没来得及放下酒杯,她就早已把我紧紧地压住,我连气都喘不过来了。
她的身上有股香甜与狂野,就像开在春天向阳山坡上的野花,照耀在美国炽烈的阳光之下。我们热烈地吻着彼此的双唇,几乎要融化在了一起。她张开双唇,舌尖在我的齿上萦绕,全身不自主地颤动。
“呃,不要……”她的喉咙像是被什么卡住,快要发不出声,她的双唇早已被我吞噬,“不要,呃,不要……”
结果无须遐想,只有一种答案。
3
我不记得回到克兰德尔家是几点了。但后来出于某种原因,我不得不瞎编了个时间,当时真的对时间没有了概念。英格兰夏日的午后长得没有尽头,好似生生不息的英国人。我知道老贝西回来了,因为听到她在厨房里单调地哼唱,像困在玻璃窗里的苍蝇。
也许,漫长的下午茶甚至都还没结束。
我在楼梯脚下拐了弯,走进客厅。我回来的时候,带着一种既欢欣又受挫的感觉,可是在有米利森特地方,那种感觉就荡然无存了。
她站在那里,当然,看起来像是在等我,背对着落地玻璃门上带花边的窗帘。窗帘和她一样,一动不动,这一刻,空气仿佛凝结,没有什么能使他们动起来。她站在那里像是静候沉寂而永恒的时光。不知怎的,感觉她的手臂以及喉咙暗处的光都停止了流淌。
她没有立即开口说话,然而她的沉默却更有力度。出乎意料地,她用大理石般平滑的声音说:“你已经爱我三年了,是吗,约翰?”
这种感觉太妙了,太妙了。
“是啊。”我说得晚了,晚得以至于不如什么都不说好。
“我一直都知道。你打算让我知道,是吗,约翰?”
“是的,我是这样想的。”这低沉沙哑的声音似乎是我发出来的。
她淡蓝色的双眸幽深平静,恰似满月下的池塘。
“这是我一直以来都期待得到的答案。”她说。
我没有走近她,就在原地站着,并没有蠢蠢欲动到让脚尖在地毯上戳出个洞。
非常突然地,在黄昏静谧而微绿的光芒中,她脆弱的身体开始像涟漪般从头到脚颤动。
又是一阵沉默,我始终没有开口,最终,她伸出手去拉那条磨损得厉害的铃线,后屋随即响起了孩儿哭声般清脆的铃声。
“还好,我们好歹可以一起喝茶。”她说。
我走出房间,行尸走肉一般,不记得是怎么出来的。
这次,我顺利地爬上了楼梯,无论是直梯还是拐角,都没有遇到一点儿麻烦。然而,我已经不是原来的我。我就像一个温顺安静的小人儿,随遇而安,无牵无挂。一切妥当。就这样。一个两英尺高的小人,你用力摇晃时它的眼睛会滚动。把这小人儿放回盒子里,亲爱的,我们骑马去。
然而,就在楼梯最顶端,根本没台阶了,我却踉跄了一下,似乎形成一股风流,门像飘忽的落叶般轻盈地开了,只是半开着。这是爱德华·克兰德尔卧室的门。
他在里面。门里面有个很高的床,上面铺了至少两层羽绒垫,那个地区的床都如此。我主要就是看了看那张床,他整个人瘫在上面,脸朝下,像是要把床吞下去。烂醉如泥,不省人事。就算是对他来说,这个时间点就睡有点早了。
我站在那,在下午和黄昏之间忽明忽暗的光线中往里看他。这个身材高大、黝黑雄健的畜生。一副征服者的姿态。竟然在天黑之前就酩酊大醉。
让他见鬼去吧。我轻手轻脚地再把门关上,蹑手蹑脚地回到自己的房间,在洗手盆用冷水洗了洗手和脸。真是够冷的,就像一场战争后的清晨。
我再一次摸索着下了楼梯。就在这个时候,下午茶都准备好了。她坐在低矮的小茶几后面,前面放着个光亮的大茶水壶。斟茶时,她用手扯着另一只袖子,这样一来娇嫩的手臂就呼之欲出了。“你肯定累了,”她说,“也饿坏了。”她的语气平淡随意,毫无生气,让我想到战时即将离开维多利亚的火车,站在头等车厢站台上的英国女人,对着她们再也看不到的脸,那么轻松地说些无关紧要的事。那么随意,那么平淡,她们的心已经完全死了。
就是那样。我喝了一杯茶,吃了一块烤饼。“他在楼上。”我说,“喝得烂醉如泥。当然,你知道是什么模样。”“哦,是的。”她只是将衣袖轻轻一拂,却美得撩人心弦。
“我把他安顿好?”我问,“还是让他在那里自生自灭?”
她的头奇怪地颤动了一下。那一刻,掠过一种不希望我看到的神情。
“约翰!”她的声音又恢复了原有的温顺,“你以前提起他的时候从来不会这样。”
“以前就没怎么提过他,”我说,“很有意思,他邀请我过来,我也来了。有意思的人们啊,有意思。在这里的日子很愉快,我要走了。”
“约翰!”
“见鬼去吧,”我说,“我要走了,谢谢他——等他清醒过来,我要谢谢他,感谢他的邀请。”
“约翰!”这是她第三次喊我的名字了,就连语气也是一样的,“你今天怎么那么奇怪?”
“我说话就这样,”我说,“我已经憋得够久了。”
“你就那么讨厌他吗?”
“希望你能原谅一位老朋友,”我说,“我情绪有些激动,请原谅我的无礼。当然了,我会把他放好睡下,然后出去走走,换换空气。”
但她已经听不进我的话,而是探过身子,瞪着透出洞悉一切的双眸,开始说自己的。她语速很快,就像时间不多她得赶紧说完,还担心随时会有被打断的可能。
“望湖村有个女人,”她说,“雷肯汉姆夫人,真是一个可怕的女人,专门勾引男人。爱德华最近也在和她密会,今天他们吵了一架。他拿我撒气,房子里只有我们两个人在的时候,他便很蛮横。他喝了几杯白兰地,喝大了,酒都洒到了外套上。她用马鞭抽打他的脸,骑着马把他撞倒。”
当然,我也没再听她说话,即使耳朵有意识。弹指一挥间,我就僵住了。就像所有的时间都浓缩成一个瞬间,我像吞药丸一样,把它一口吞了下去。就这样,这个药丸让我僵在了那里,我甚至可以感觉到一个僵硬的微笑在我脸上拉扯开。
所以,即使是那个女人,他也先得到了。
她似乎不说了,隔着茶水壶看着我。我回神过来,发现她在看着我,在这个时候,换了谁也看得出来。她头发从没这么浅淡,她的忧郁从没这么明显。她的动作和往常一样优雅,有条不紊,手臂、手、手腕和脸颊无一不勾勒出性感的弧线,这种诱惑简直无法抗拒。回想的时候,却只有一缕缕烟雾般消退的不确定的优雅。好像是我把茶杯递了过去,她现在正给我往杯子里添茶。
“她用猎鞭抽打他,”她说,“想象一下!是爱德华呀!她把爱德华撞倒,骑着马把他撞倒!”
“骑着一匹黑色大公马,”我说,“撞倒他跟撞倒一捆破布没什么差别。”
她一下子愣住了。
“是的,她这么做是有原因的,”我暴躁地喊道,“她喜爱望湖村里的那个房子。你应该看一下雷肯汉姆在里面都做了些什么。他不择手段破坏那架主楼梯——一个不称职的丈夫!”
她还愣在那里吗,还是像看了一场宫廷小丑躲避昏君的表演而笑了?
“我也了解她,”我说,“很亲密的了解。”
很久之后,她才渐渐反应过来。就像把远方的消息带回家,你得先叫醒草棚里的苏门答腊土著人,让他穿过延绵的丛林,接着再骑着马穿过茫茫无边的沙漠,最后乘坐大帆船克服哈恩角一个接一个的风暴,才能把消息带回家。而她似乎就是用了这个漫长过程所需的时间,才反应过来。
她的眼睛瞪得很大,一动不动,就像灰色的玻璃,黯然失色。“他肯定以为他享受了一个上午,”我说,“我享受了下午的约会。实际上不是……”我停下来,不好笑,一点儿也不好笑。
我站起来。“对不起,很是对不起。我觉得自己是个太容易得到的人。我很抱歉,真的很抱歉,虽然抱歉起不了任何作用。”她也站起来,绕过桌子,慢慢走过来。我们离得相当近,却没有任何身体的碰触。
然后她摸着我的袖子,很轻,就像蝴蝶落在上面。我一动不动,不想惊扰了这只蝴蝶。
它飘走了,盘旋在半空中,又再次落在了我的袖子上。她的声音和刚才的蝴蝶一样轻柔,“我们没必要谈论这个,我们都明白,你和我,清楚我们之间的事。谁也没必要说什么。”
“每个人都可能遇到这种事,”我说,“遇上了可真是不舒服。”
她的双眸深处隐藏着什么,不再漠然,却也不是柔情。昏暗走廊尽头的小门敞开了。它们被锁了那么久,无法言说地久。沿着石头走廊,传来脚步声,没有迟疑,没有希冀,慢慢向前。一缕青烟随风飘入盘旋上升,转瞬消失空中。所有这些,好像是我从她眼中看到的,当然我也知道。当然,很荒唐!
“你是我的,”她轻声说,“现在你整个人都是我的。”
她搂住我的头,往下拉,她的双唇生涩地在我唇间摩挲,冰冷遥远得像北极的雪一样。
“上楼看看他还好不好,”她轻柔地说,“在你走之前。”
“好的。”我的肺就像被子弹射穿一样,好不容易把话说出来。因此我又走出那个房间,再次爬上了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