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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找麻烦是我的职业(3)

我向侧面走,试图迈开步子,走丝绸地毯溜出去。我一会儿栽倒在这儿,一会儿栽倒在那儿,头猛地撞在一件比它坚硬的家具上。

那一瞬,虽然看不太清楚,我仍看到他红着脸,胜利般地嘲笑我。我为他感到一丝难过——即使是在那个时候。

黑暗渐近,我走了出去。

4

我醒来的时候,光透过窗户正好照在我的眼睛上。我脑后隐隐作痛。除了痛,还感觉那黏黏的。我慢慢地挪动,像一只猫到了一间陌生的房子。我坐在腿上,伸手去拿长沙发旁边的小凳子上的一瓶苏格兰威士忌。奇迹般地,我竟稳稳抓住了酒瓶。我栽倒时头撞上了爪子模样的椅腿,这比小基特给我的一拳还痛。我能感觉到下巴隐隐作痛,但它没有重要到要写进我的日记里。

我站了起来,狂喝威士忌,环顾四周,也没什么好看的,房间空荡荡的,一片静默。还记得这里有一股好闻的香水味道。这种香水就像树上残留的最后一片叶子,只有等它飘落你才会发现它竟是最后一片,只有等它飘散不见,你才会意识到它的淡淡清香。我的头又开始作痛,我用手帕摸了摸黏黏的地方,确定那没什么好大喊大叫的,接着又喝了一口酒。

我坐下来,酒瓶放在膝盖上,听着远处的交通噪音,看着漂亮的房间。哈丽特·亨特里斯小姐是个好女孩,她不过是认识几个不好的人,但谁没有呢?我不应该对这样的小事持太多偏颇。我又喝了一口酒,瓶子里的酒少了很多。酒很滑口,不知不觉就喝了下去。喉咙都还没感受到酒的味道酒就已经下肚了。这酒就像是一些我不得不喝的东西,我又喝了好几口。我的头现在感觉没什么问题了,感觉好了很多,好得想唱《丑角》(戏剧)的开场曲了。是的,她是一个好女孩,如果她自己付房租,那就再好不过。我这么做都是为了她,她确实很漂亮。我又喝了一些她的苏格兰威士忌。

酒瓶里还剩半瓶酒,我轻轻摇了摇,把它塞进我的大衣口袋,戴上帽子走了出去,按了电梯,电梯一上来我就下去了。我走出电梯来到大厅。

霍金斯,那个房管,又倚在桌子尾端,盯着阿里巴巴油桶。之前那个职员在做着跟之前一样的动作:摸着他可爱的胡子。我对他笑了笑,他也朝我笑了,霍金斯向我微笑,我又朝他笑笑。每个人都很好。

我第一次走了前门,给了门卫一点点小费,走下台阶,沿着小径走到大街上,找到我的车。加州的黄昏踏着匆匆的步伐已悄然而至,真是个美好的夜晚。西方的金星很明亮,闪耀如路灯,如生命,如亨特里斯小姐的眼睛,又如一瓶苏格兰威士忌。这提醒了我,于是我拿出那个装着威士忌的方形酒瓶,小心地拔出木塞,又塞回去,然后塞进衣服里。要喝到家还是足够的。

我回去的路上闯了五次红灯,还好运气不错,没人来撵我。我将车差不多停在我的公寓楼附近前面,就在路边不远。我乘电梯到我住的楼层,门有点打不开,于是我用酒瓶帮自己解决了这个问题。我插进钥匙,打开门,走进屋,打开电灯开关,又喝了口酒,以免体力消耗殆尽,然后走向厨房,取来一些冰和姜汁,喝点真正意义的药。

公寓里有股奇怪的气味——说不上是什么气味——像是一种药的气味。不是我身上的味道,我走之前房里也没有那种气味,但我确定房里有股异味,于是我从厨房开始搜。

走到一半时,他们从壁床旁边的更衣室走出来,几乎并排着——两个人——手里拿着枪。高个咧嘴笑着,帽子低垂着戴在前额,V字脸,尖下巴,下巴尖得就像钻石的尖头一样,眼睛黑黑的,很水灵,鼻子毫无血色,好似白蜡做的假鼻子一般。他拿着一把柯尔特护林者手枪,枪柄很长,前面用来瞄准的部分被卸了下来,这意味着他认为自己枪法很好。

另一个混混有点像梗犬,一头又粗又硬的红发,没戴帽子,眼睛无神,但水汪汪的,蝙蝠耳,脚很小,穿着脏脏的白色运动鞋。他拿着一杆自动手枪,一幅小人扛大枪的画面,但他似乎喜欢拿着枪。他张开嘴嘟囔着,散发着一阵一阵的气味,那就是我嗅到的气味——薄荷醇。

“混蛋,举起手来。”他说。

我举起手,别的什么也做不了。

小个子绕着来到我身边,“说我们不能侥幸逃脱。”他嘲笑道。

“你们不能侥幸逃脱。”我说。

高个继续惬意笑着,他的鼻子依旧看上去像是白蜡做的。小个子向我的地毯吐了口唾液,“呸!”他走近我,一脸邪笑,拿大枪挑逗着我的下巴。

我躲开了。通常在这种情况下,我不得不接受,也不会那么讨厌,但那时我兴奋异常,觉得无人能敌。我要把他们都收拾了,连人带枪一起。我扼住那小个子的喉咙,猛地将他拉过来,贴住他的后背,一只手抓住他的小枪,把枪打落在地。不费吹灰之力,也没有毁坏什么东西,但小个子变得呼吸急促,嘴唇上冒出唾沫星子,还一边唾骂着。

高个男子站起来,邪笑了下,没有开枪,也没有移动。他的眼睛看上去有点焦虑,但我顾不上那么多,也不知是不是那样。我在小混混身后慢慢下蹲,仍然抱住他,抓着他的枪。这一步又走错,那时我应该掏出自己的枪才对。

我把他推开,他一个踉跄撞到椅子上,摔了一跤,他便朝那椅子一阵猛踢。高个男子笑了。

“里面没有子弹。”他说。

“听着,”我一本正经地说,“我喝了很多上好的苏格兰威士忌,准备去一些地方解决些事情。不要一直浪费我的时间,你们到底想要什么?”

“里面真的没有子弹,”蜡鼻子说,“你试试看。我从不让弗力斯科带着有子弹的枪,他太冲动。伙计,你手臂很灵活,真的。”

弗力斯科从地上坐了起来,又朝地毯吐了口唾沫。我把那杆大型自动手枪对准地板,扣下扳机,一记空枪,但从拿枪的平衡感来说里面好像有子弹。

“我们没有恶意,”蜡鼻子说,“反正这次不打算对你怎么样。下次?谁说得准呢?你或许懂我的意思,不要多管小基特的事,懂?”

“不懂。”

“你不从命?”

“不,我是不明白。小基特是谁?”

蜡鼻子很不高兴,他轻轻地晃着他的长柄22式手枪,“朋友,看来得帮你回忆回忆是吧,要这样的话门得关上啊。这件事容易办到,弗力斯科只要吹口气就行。”

“这我能明白。”我说。

“还我的枪。”弗力斯科大叫着。他站了起来,但这一次他冲向了他的搭档,而不是我。

“笨蛋,放下枪,”高个说,“我们只是传达指令。我们今天不是来杀他的,今天不行。”

“说你呢!”弗力斯科一边咆哮着一边试图抓住蜡鼻子手上的22式手枪。蜡鼻子轻而易举把他扔到一边,我趁这空当把大自动手枪换到左手,右手掏出鲁格尔手枪,把枪对着蜡鼻子。他点了点头,但似乎没有吓到他。

“他不是没有父母,”他伤心地说,“我只是让他跟着我混,不要轻视他,否则狗急了还跳墙呢。我们现在就走,你听懂了我刚说的话吧,别再管基特那小子的事。”

“对着鲁格尔手枪,你还这么嚣张,”我说,“小基特是谁?在你离开之前也或许该把警察叫来。”

他疲倦地笑了:“先生,我带着这把小口径枪不是用来做做样子的。你要是以为你可以一枪崩了我,那就来。”

“好吧。”我说,“你认识一个叫加斯特的人吗?”

“我认识的人很多,”他说着,疲惫地笑了笑,“也许认识,也许不认识。老兄,记住我说的话,再见。”

他走到门口,向旁边稍稍侧了侧,这样他始终可以瞄准我,我也同样可以瞄准他。只是谁先开枪谁打得准的问题,或者说根本是一个值不值得开枪的问题,或者还是说我喝了那么多上好的温热的威士忌能不能瞄准的问题。我让他走了。我看他不像个杀手,但我可能又错了。

我没把注意力放在那小个子身上时,他又冲向我,抓过我左手的大自动手枪,跳到门口,又往地毯上吐了唾沫,溜了出去。蜡鼻子走在他后面——长尖脸,白鼻子,尖下巴,一脸疲惫。我无法忘记他。

他轻轻地关上了门,我拿着枪傻傻地站在那里,听着电梯上来,下去,又停在那儿。我却仍站在那里。马蒂·埃斯特尔不可能雇用两个这样滑稽的人来吓唬人。我琢磨着,但什么也没琢磨出来,想起还剩半瓶苏格兰威士忌,又开始喝起酒来。

一个半小时后,我感觉好些了,但仍然没有把问题想明白,只是觉得昏昏欲睡。

我在椅子上打瞌睡睡着了,这又是个糟糕的错误。刺耳的电话铃声将我吵醒,醒来时我嘴上塞了两张法兰绒毯子,头疼欲裂,脑后磕伤,下巴青肿,肿包没有肿到像雅吉瓦苹果一样大,但也很痛。我感觉糟透了,像一条腿被截肢了的感觉。

我爬到电话处,弓着背坐到在旁边的椅子上,接起了电话,电话那头传来一阵像冰柱一样冰冷的声音。

“马洛先生吗?我是基特先生。今天早上我们见过,不好意思,我对你有点不礼貌。”

“我自己也有点不礼貌。你的儿子给了我下巴一拳,我是说你的继子,或者说你的养子——反正不管怎么叫,就是那个人。”

“他是我的继子也是我的养子。真的吗?”他听起来好像挺感兴趣,“你在哪里碰到他的?”

“在亨特里斯小姐的公寓。”

“哦,这样。”突然他声音变得温和起来,“冰柱”融化了,“有意思。亨特里斯小姐说了什么没有?”

“她说她喜欢那样,喜欢看他揍我的下巴。”

“这样。那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亨特里斯把他藏在屋里,他在里面听到我们的一些谈话就火了。”

“我明白了。我一直在想或许应该给她一些钱——当然不是很大的数额,好让她合作。就是说,要是她确定愿意按我们说的做的话,可以给她一些钱。”

“要给她50000美元。”

“恐怕我不——”

“开什么玩笑,”我怒吼道,“50000美元,50000。我还给她开价50万——不过只是骗她的。”

“你对这个事似乎相当轻率,”他也对着我吼道,“你这种态度我很不适应,也很不喜欢。”

我打了个哈欠,我才他妈的不在乎要花他多少钱。“听着,基特先生,瞎闹我还是很有一套的,但我还是会重视我的工作。这件事情牵扯到一些奇怪的事情。例如刚刚两个枪手到我的公寓威胁我,让我不要管基特的事。我不明白为什么事情进展得这么困难。”

“天啊!”他听起来万分震惊,“你最好立马来我家,我们来商量一下,我派车去接你。你现在立刻过来可以吗?”

“好,但我可以自己开车。我——”

“不用,我派我的司机开车去接你。他叫乔治,对他你大可放心。大约过20分钟他就能到你那。”

“好吧,”我说,“那样我就能吃点晚餐。让他停在肯莫尔拐角处,面对富兰克林大厦。”我挂了电话。

我冷热水交替着冲了个澡,换上干净的衣服,感觉更体面,然后喝上几杯小酒醒醒神,穿上件薄外套,朝大街走去。

汽车已经在那里等着了。我沿着一侧的街走了半个街区就看到停在街边的那辆车,看起来像一款新车型,两个车头灯像高速列车的前灯一样,两盏琥珀雾灯钩住前泥板,两个边灯和普通车灯一样大。我来到车旁,站住,一个男人从暗处走出,将手里的烟往肩后一扔,手法干净利索。他大高个,大身板,黑皮肤,头戴鸭舌帽,上身穿着俄罗斯束腰外衣,系着山姆布朗腰,下身穿着闪亮的紧身裤和马裤,像英国军士长的马呢裤一样闪耀。

“马洛先生吗?”他用戴着手套的食指摸摸他的帽峰。

“是的,”我说,“请放心。别告诉我这是老基特的车。”

“其中一辆。”声音很酷,听起来有点像是没有礼貌。

他打开后门,我钻进车里,一屁股坐在坐垫上。乔治挪到方向盘后,踩上离合器。车驶离路边,开向街角,没什么噪声,就像纸币在钱包里待着一样安静。我们向西而去,我们似乎置身车流,但我们又好像超越一切。车开过好莱坞中心,开过西区,开过拉斯维加斯大道,沿着星光闪耀的大道来到凉爽安静的贝弗利山,那儿骑马专用道将大马路分开两半。

我们沿着贝弗利山山麓快速往上爬,看到了远处的大学楼群的灯光,然后向北进入贝沙湾。车开始在狭长窄小的街道上爬行,街道两侧高墙林立,却不见人行道和大门。傍晚时分,从大宅邸照射出的灯光柔和地闪烁着,万籁寂静,没有其他声响,只剩轮胎走在水泥地上轻轻的咕噜声。车又向左转,我发现了一块牌子,上面写着卡尔韦洛大道。上到半山腰时,乔治开始将车横转过来,以便左转进入两扇12英尺高的铁门。这时意外发生了。

在大门另一侧突然亮起了一对灯,响起尖锐的喇叭声,一辆汽车全速前进,快速向我们冲了过来。乔治手腕一摆,一个急刹车,脱下右手手套,一个顺溜就完成了这些动作。

车继续往前开来,灯光摇曳。“他妈的醉鬼。”乔治一边回头看着一边咒骂着。

可能是吧,醉汉才开车去各种地方喝酒,可能是吧。我腾地踩到车板上,从胳膊下面拔出我的鲁格尔手枪,伸手去开车门。我将车门打开一条缝,让它就那样开着,然后探过窗檐看着一切。车头灯打在我的脸上,我迅速低头钻到车里,等光束不见了才又抬头。

另一辆车紧挨着停了下来,车门“砰”的一声打开,从里面蹦出一个人,挥着一把枪大声喊叫着。我听声音便知道了那人是谁。

“混蛋,把手给我举起来!”弗力斯科尖声叫着。

乔治左手放在方向盘上,我将门开得更大一点。这个小个子男人在路上跳上跳下,大喊大叫。他开来的那辆黑色小轿车发动机在嗡嗡作响,除此外没有任何声音了。

“抢劫!”弗力斯科喊道,“你们这群王八蛋,出来,给我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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