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的确只是一个引子。他一生行事太多可疑非理之迹,所以正好牵引出许多历史的问题。首先,我一直记得三十年前当兵时读《太平广记·卷二百一十·画》,有一段记载,仅有的印象是:薛稷……文章学术名冠当时……会旅游新安郡,遇李白,因留连……”这一景令我印象深刻,原因无他:我书学褚河南,薛稷亦书学褚河南;我对李白诗的来历又一向好奇,没想到这两个人居然在新安郡碰过头。
可是日后读《李太白全集》,至卷三十六附录,却有编者王琦这样的一段按语:“按薛稷本传,稷坐窦怀贞事赐死,开元元年七月中事也,是时太白年甫十五,未出蜀中,安得与稷相遇于新安郡?盖传闻之误也。”
事实上王琦也搞错了,李白在薛稷死的时候只有十二岁,还够不上十五。然而为什么会说这两人遇见了呢?复查《太平广记·卷二百一十·画》,原文如此:
薛稷,天后朝位至少保,文章学术名冠当时。学书师褚河南,时称“买褚得薛不落节”。画宗阎令(按:即阎立本)。秘书省有画鹤,时号一绝。会旅游新安郡,遇李白,因留连。书永安寺额,兼画西方像一壁。笔力潇洒,风姿逸发,曹、张之雅也。二妙之迹,李翰林题赞见在。又闻蜀郡多有画诸佛、菩萨、青牛之像,并居神品。
这一则记载的原出处是《唐画断》,然而有出处不表示有道理。
李白不应该见过薛稷。那么,是误记他人见了李白,还是薛稷见了他人?何以有此误?或者是有心之误?或者是无心之误?辗转传之者是不知其误而传,还是有意传其误?
事实上只《宣和画谱》上记载了一句“李太白有薛稷之画赞”,但是这篇“画赞”徒留题目,文章并没有流传。我们只能判断:李白或许根本没有机会见着薛稷,也没有机会见到薛稷遗留在世上的画─李白可能的确游历过歙州和洛州两处新安郡,但是从无一诗赞过薛稷。
倒是比李白小上十一岁的杜甫,有过两首诗,都是观赏薛稷的画,有感而发所作,一首是《通泉县署屋壁后薛少保画鹤》:
薛公十一鹤,皆写青田真。画色久欲尽,苍然犹出尘。低昂各有意,磊落如长人。佳此志气远,岂惟粉墨新。万里不以力,群游森会神。威迟白凤态,非是仓庚邻。高堂未倾覆,常得慰嘉宾。曝露墙壁外,终嗟风雨频。赤霄有真骨,耻饮洿池津。冥冥任所往,脱略谁能驯。
另一首是《观薛稷少保书画壁》:
少保有古风,得之陕郊篇。惜哉功名忤,但见书画传。我游梓州东,遗迹涪江边。画藏青莲界,书入金榜悬。仰看垂露姿,不崩亦不骞。郁郁三大字,蛟龙岌相缠。又挥西方变,发地扶屋椽。惨澹壁飞动,到今色未填。此行叠壮观,郭薛俱才贤。不知百载后,谁复来通泉。
杜甫当然更不可能见到薛稷。从杜诗的写作时代看来,这两首诗是与另一首《过郭代公故宅》几乎同时写的,其诗如此:
豪俊初未遇,其迹或脱略。代公尉通泉,放意何自若。及夫登衮冕,直气森喷薄。磊落见异人,岂伊常情度。定策神龙后,宫中翕清廓。俄顷辨尊亲,指挥存顾托。群公有惭色,王室无削弱。迥出名臣上,丹青照台阁。我行得遗迹,池馆皆疏凿。壮公临事断,顾步涕横落。高咏宝剑篇,神交付冥漠。
从这一首回头看前两首,就有了些许眉目。
郭代公,即郭元振─也就是《大唐李白》文中提及李隆基诛杀太平公主一役中坚决支持帝党的中流砥柱。从张说为郭元振所撰写的行状,颇可以了解此公之心迹与情怀。
郭元振年少倜傥,廓落有大志。他十六岁入太学,与薛稷是同窗。十八岁擢进士第,年判入高等,自请外官,受梓州通泉县尉─这个初任的官历所在,就是日后杜甫行经而称为“郭公故宅”的地方。郭元振行事独特─身为地方官,他不拘小节,自己铸钱,发行通货;也会强掠富豪财产,散之于贫民。其清廉刚健,非同一般腐儒,声势甚盛,而名满天下。故称:“海内同声合气,有至千万者。”
武则天知道了他,还特地派驿车接至行在,“语至夜,甚奇之”,让他抄录自己从前作的诗文,他便磊磊落落写了一首《古剑歌》,武氏极为嘉赏,让人抄写了好几十份,遍赐诸大臣。
这一份知遇,使他在先天二年“知政事”,正式拜相,秉理机要。太平公主之变,郭元振是不主张废立储君的。但是他的行动也与其他支持李隆基者不同,他并未参与军事方面的杀戮行动,他的作为是在“诸相皆窜外”的时候,“独登奉天门楼,躬侍睿宗”。当睿宗听说李隆基的部队已经杀进宫门,他自觉先前犹豫不决,首鼠两端,很可能要在这一场政变之中被儿子无情地拉下马来,遂有跳楼自裁之念。此际,是郭元振“亲扶圣躬,敦劝乃止”。在这一段兵荒马乱、人心浮动的时期,郭元振从容应对,“宿中书(省)十四日”,独任烦剧,事后,封代国公。
回顾这一场名为“太平公主之乱”而实为“诛除宫廷异己”的军事行动里,郭元振和他的老同学─也是往来极为密切的至交─薛稷,竟然分别成为两个敌对集团的分子,势不能两立而义不能两全,可是杜甫却在这三首诗里,有意将郭、薛并举。
《过郭代公故宅》云:“定策神龙后,宫中翕清廓。”立其史事之本,却在《观薛稷少保书画壁》中显然“离题而作意”,以这样的四句作结:“此行叠壮观,郭薛俱才贤。不知百载后,谁复来通泉。”─明明说的是薛稷的壁间书画,却横空一笔带入郭元振的身影,这是有心让郭代公为薛稷开脱,以鸣其不该牵连受诛之冤。而在《通泉县署屋壁后薛少保画鹤》之末,有句谓:“赤霄有真骨,耻饮洿池津。冥冥任所往,脱略谁能驯。”岂不见《过郭代公故宅》之开篇更有相同的修辞:“豪俊初未遇,其迹或脱略。代公尉通泉,放意何自若。”
李白并没有写过薛稷的画赞,因为他可能并不知道、也因之而不能够关心薛稷的冤情。但是杜甫却极度关心薛稷的遭遇,道理很简单:杜甫其生也晚,有更充分的时空跨度超脱出一时政权更迭所鼓荡起来的热切爱憎、激烈是非。他更有余裕去看到一宗政治颠覆事件背后的阴影和底蕴的暗潮。也就是说,杜甫根本不认为薛稷参与了太平公主的叛谋。
更重要的是:他也亲眼看到李白在人生最后的阶段,“弃明投暗”─试图襄佐永王李璘树立偏安一隅之霸业─几乎要成为像薛稷一样的人物,在政教大势所薰染的气氛中沦落为魑魅魍魉。当天下人都在指斥李白的时候,杜甫的诗句是这样的:
不见李生久,佯狂真可哀。世人皆欲杀,吾意独怜才。敏捷诗千首,飘零酒一杯。匡山读书处,头白好归来。
这首诗题名《不见》,取义双关,一来当然是杜甫见不着李白;更深刻的蕴含则是举世逐时论而怒骂、而轻鄙、而嗤笑、而遂其嫉愤的人们─是他们不能见到真正的李白。杜甫之伟大,就在这样的胸次与识见。
至于李白怎么能见到薛稷呢?我的答复很简单,就一句话:他在小说里就见到了。
不过,在校对上面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我发现有两句话似有语病,仍宜稍作说明。原文是这么写的:“李白可能的确游历过歙州和洛州两处新安郡,但是从无一文一诗赞过薛稷。”这话不能不细加斟酌。
首先,我不能假设今本王琦所编注之《李太白全集》便总括了李白生平诗文,是以所判看来武断。
此外,李白确实有一篇赞文,题目叫《金乡薛少府厅画鹤赞》;有薛有鹤,但这少府不是薛稷,鹤画似亦不出薛稷之手。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少府,秦官,掌山海地泽之税,以给共养,有六丞。属官有尚书、符节、太医、太官、汤官、导官、乐府、若卢、考工室……”可知为专业实务之官。
到了魏晋及南朝,少府部分原有的权力转归殿中监。少府专事工艺制造及钱币鼓铸。而唐、宋少府实沿之─是为掌管百工技巧诸事。
此外,唐代别称县令为明府,称县尉为少府。而这篇赞文的第二句就说“虽听讼而不扰”,可知此处“少府”的确是指“县尉”小吏无疑。也就是说:“薛少府”为唐代河南道金乡县县尉─金乡县隶属兖州鲁郡,恰是李白中年以后长期寄居之所。而薛稷则从未至金乡任县尉,故赞题中之“薛”、“鹤”殆仍与“言鹤必称稷”的薛少保无关。
《金乡薛少府厅画鹤赞》是这么写的:
高堂闲轩兮,虽听讼而不扰。图蓬山之奇禽,想瀛海(或本此字为“洲”)之缥缈(或本为瞟眇)。紫顶烟赩,丹眸星皎。昂昂欲飞(或作贮贻),霍若惊矫。形留座隅,势出天表。谓长唳(或本做鸣)于风霄,终寂立于露晓。凝翫益古,俯察愈妍,舞疑倾市,听似闻弦。倘感至精以神变,可弄影而浮烟。
虽说少府归少府,少保归少保,此赞实与薛稷无关;我们甚至可以推测:当年《宣和画谱》声称“李太白有薛稷之画赞”一语,恐怕还是把这篇写给薛少府的短文误会成写给薛少保的了。
李白生平往来下僚,其数不知几倍于贵官。也正是这些地方上的县尉、县令、参军、别驾、司马,在一位游踪遍江湖的诗人行屐所过之处,得其片纸而为之欢踊呼传,乃成天下之名。
李白也并不因为这些中下层文官之名爵不显而横眉冷对,看来凡有一得之见、一器之珍、一才之长、一席之贶者,便秉笔抒情,倾心相待,而留下了堪为作品中绝大多数的赠、送、赞、寄、留别、酬答;几占篇什中之八九。
今人未必读李白而俱能道其姓字,称其才华,艳其格调,崇其声誉;不过,也可以多想想:李白是将干谒之作,普成布施,聊以抚慰那些盘桓于士大夫阶级边缘的人。
于无可救药之地,疗人寂寞,是菩萨行。
如果世上还有任何业余的文学读者,请容我在此郑重地邀请他和本书的校订者张长台、校对者陈锦生、编辑者叶美瑶三位一同分享这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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