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收入本卷的几篇小说和童话数篇称为“儿童题材小说”,而不按习惯称之为“儿童文学”,是因为它们不完全符合通行的“儿童文学”定义。
“儿童文学”的定义自来不能十分明确,记得还引起过广泛的讨论。检《辞海》条目,是这样解释儿童文学的:“适合少年儿童阅读的各种体裁的文学作品。包括童话、诗歌、戏剧、小说、故事等。儿童文学要求通俗易懂、生动活泼,适应不同年龄的少年儿童的智力和爱好等,是向少年儿童进行思想教育、知识教育的重要工具之一。”现在把这种读物称为“童书”,我觉得很明确,很醒目。
另有一种作品,写的是儿童生活,但趣味是成人的。像废名的《桥》、列那尔的《胡萝卜须》、契诃夫的《万卡》、安徒生的《小鱼人》等等。我喜爱的正是这种“描写几个小孩子对于一片小天地的感受”(汪曾祺语)的文字。这类作品,与其说是儿童文学,毋宁说是有童心童趣的普通小说。
收入本卷的作品,也只是写儿童题材的普通小说,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儿童文学。我从年轻时候到现在,本能地喜爱天真未凿的幼儿,觉得他们特有的思维、语言和行为美妙无比。因此,我写儿童与规范的儿童文学概念不能尽同。在中篇小说《走进云里去》的序中,谈过这种观点:
“写孩子的小说不一定就是给孩子看的‘儿童文学’,而写孩子的小说应该写得让成人也喜欢看。”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