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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说什么我也不肯错过去莱尼家的。

屋子完完全全照牧场的风格布置,只不过是跻身于纽约的一座公寓当中。他说,他敲掉了几堵隔墙,好让地方显得宽敞些,然后叫人把几面墙都钉上松木板,又用松木板做了一个别致的马蹄形酒吧。我琢磨着地板也是用松木板镶的。

脚下搁着几张巨大的白色熊皮,唯一一种家具是好些低矮的床,上面铺着印第安人的毯子。墙上悬挂的不是画,而是鹿角、野牛角和一只大野兔的头部标本。莱尼伸出大拇指,摸摸那温顺的小灰鼻子和僵硬的大耳朵。

“在拉斯维加斯打的。”

他向房间另一头走去,牛仔皮靴踩在松木地板上,发出枪响一般的回声。“音响。”说完这话,他的身影越来越小,直到消失在远处的一扇门后。

突然之间,音乐自四面八方响起,忽又戛然而止,我们听见莱尼的声音:“这里是十二点流行音乐栏目,我是莱尼·谢泼德,为您主持排行榜综述。本周排在我们马车队第十位的当然是诸位最近常常听到的那位小巧玲珑的金发女郎……请听独一无二的《向日葵》!”

我生在堪萨斯,长在堪萨斯,

将来嫁人,婚礼也在堪萨斯……

“真是个怪人!”多琳说,“你说他是不是个怪人?”

“没错。”我说。

“听着,爱莉,帮我个忙。”到这会儿她似乎认定我就是爱莉了。

“没问题。”我说。

“别走开,好吗?要是他想干什么傻事,我可斗不过他。你看见那身肌肉没有?”多琳咯咯傻笑起来。

莱尼从后面一间屋子里冒了出来。“我那儿的录音设备值两万美元呢。”他缓步走到酒吧跟前,取出三只酒杯、一只银制的冰桶和一个大水罐,着手用几种酒调制饮料。

她是一个忠诚的女孩,她答应要等他——

她是向日葵州的向日葵花。

“棒极了吧?”莱尼走了过来,端着三只酒杯。酒杯外面沾着汗珠一般的大水滴,莱尼分送酒杯的时候,冰块在酒杯里叮当作响。这时,随着嘣的一记拨弦声,音乐声停了下来,我们听见莱尼的声音在宣布下一首歌的开始。

“什么也比不上听自己说话过瘾。哎,”莱尼的目光在我身上停留了一会儿,“弗兰克开溜了,你得有个伴儿,我去叫个小伙子来吧。”

“没关系,”我说,“用不着。”我不想直截了当地要求找一个比弗兰克大好几号的家伙。

莱尼似乎松了口气。“你不介意就好。我可不想亏待多琳的朋友。”他冲多琳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是不是呀,宝贝儿?”

他向多琳伸出一只手,两人一言不发,却一块儿跳起了吉特巴,手里还端着酒。

我盘腿坐在一张床上,竭力做出一副又虔敬又漠然的表情,就像我曾看到过的一些观看阿尔及利亚肚皮舞的商人那样,但是我刚往兔子标本下的那面墙上一靠,小床就往房间中央滑去,于是我干脆坐到地板上的一张熊皮上,背靠着小床。

我的那杯酒叫我越喝越难受。我越喝越觉得其味如死水。杯子中部画着一根粉红色、描着黄色小圆点的套马索。我把酒喝到套索下面大约一英寸的地方,停了一会儿,等我想要再呷一口时,酒又回到了套索那个地方。

空气中轰响着莱尼的歌声:“为什么,啊,为什么,我竟然离开了怀俄明[10]?”

甚至在歌声的间歇中,那两人依然起劲地跳着吉特巴。我觉得自己越缩越小,直到缩成一个小小的黑点,夹杂在那些红红白白的小地毯和松木板条之间。我觉得自己就像地板上的一个洞。

眼睁睁地看着一对男女彼此越来越暧昧、越来越狂热,这可真叫人丧气,特别是当屋里只多出你一个的时候。

这就好像从驶离巴黎的特快火车的车尾上观望那座城市——每过一秒钟巴黎就变得小了一点,而你却感觉那一秒一秒越变越小、越来越寂寞的其实是你自己,以每小时大约一百万英里的速度离开那万家灯火,离开那喧嚣刺激的一切。

莱尼和多琳的身子偶尔会猛然相撞,两人接个吻,然后各自转过身去美美地喝上一口,再回头将身子贴在一起。我想我还不如躺到熊皮上睡上一觉,直睡到多琳准备回酒店时为止。

突然,莱尼发出一声可怕的号叫。我坐了起来。多琳正贴在莱尼的身上用牙咬着他的左耳垂。

“放开,你这婊子!”

莱尼弯下身子,多琳噌的一下爬到他的肩膀上,手中的酒杯甩了出去,在空中划了一道长长的弧线,砸在松木板条上,发出一声脆响。莱尼还在嗷嗷叫着,一边扛着多琳飞速地旋转,我看不清她的面孔。

就像通常人们注意到别人眼珠的颜色那样,我发觉多琳的乳房从衣服间冷不防冒了出来,当她肚子伏在莱尼的肩膀上、两腿在空中踢打、一边尖叫一边旋转时,她的乳房就像两只饱满的棕色蜜瓜,悠悠晃荡。接着两人又纵声大笑起来,旋转的速度也放慢了。眼看着莱尼试图隔着裙子咬多琳的屁股,不等再发生什么事,我就溜出了房门,双手抓住楼梯扶手,半滑半走地下了楼。

直到我摇摇晃晃地走上人行道,我才意识到莱尼的住处开着空调。人行道上积聚了一整天的郁闷的暑热劈头向我打来,好似最后一记侮辱。我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

刹那间,我脑中闪过一个念头,管他三七二十一,叫辆的士参加晚会去吧。可我想想还是放弃了这个打算,因为这会儿晚会可能已经散场,我可不想跑到一个空荡荡的舞厅去,看那撒满一地的五彩纸屑和烟头,还有皱成一团的餐巾纸。

我小心翼翼地走到离这儿最近的街角,一边走一边用一根手指的指尖划拉左侧身畔建筑物的墙面,免得走起来歪歪扭扭。我瞧了一眼街道的标志,然后从手袋里取出我的纽约街区图。我这里到酒店正好是四十三个街区后转弯再走五个街区。

走路从来都难不倒我。我看准方向出发了,嘴里轻轻念叨着街区的数目。当我走进酒店大堂时已经完全清醒了,只是脚有些浮肿,那是我自己的过错,因为我懒得穿袜子。

大堂里空空如也,只有一个值夜班的。柜台后面亮着灯,他在钥匙串和沉默的电话机的包围中打着瞌睡。

我溜进自助电梯,按一下我住的楼层号。电梯门无声无息地合上,像一架无声的手风琴。然后我觉得耳朵有点胀,我注意到有个个子高挑、眼圈模糊的女人傻里傻气地直盯着我的脸。当然,那就是我自己。看到自己那副皱纹满面、疲惫不堪的尊容,我可真是吓了一跳。

过道里连鬼影都没有一个。我走进自己的房间,里面乌烟瘴气。刚开始我还以为这凭空而来的烟雾是对我的谴责,后来才想起是多琳抽的烟,就按了一下窗户通气阀的按钮。这里的窗户是固定死的,你没法完全打开把身子探出去;不知怎么搞的,这让我大为光火。

我站在窗户的左边,把面颊贴在木框上,往下我能看到矗立在黑暗中的联合国大厦,它看起来像个奇异的、绿色的火星式蜂巢。我能看到车道上移动的红红白白的光点,以及我叫不出名字的什么桥上的灯光。

沉寂令我情绪低落。这不是万籁俱寂的那种沉寂。是我自己的沉寂。

我知道得很清楚,车辆在发出声音,车里的人、灯火通明的建筑物里的人都在发出声音,河流也在发出声音,但我什么也听不见。这座城市就这么悬挂在我的窗口,平展展的,像一张海报,闪闪烁烁,光怪陆离。想想它给我带来的种种好处,有没有它几乎毫无分别。

床头那部瓷白色的电话机本可以将我同人世间联系起来,但它躺在那儿一言不发,像个死人的头颅。我努力回想自己曾经把电话号码给过什么人,好开出一张有可能收到的电话单子,但是我能回忆起来的只有巴迪·威拉德的妈妈。我曾留给她我的号码,好让她把号码转告她认识的一个在联合国做同声传译的人。

我低低地、干涩地笑了一声。

我能想象威拉德夫人要给我介绍的同声传译是什么样的人,她可是一门心思想要我嫁给巴迪;那年夏天,巴迪在纽约州北部什么地方治疗肺结核,他母亲甚至托人给我在肺结核疗养院找了个跑堂的工作,好让巴迪不太寂寞。她和巴迪都搞不懂我竟然会选择来纽约。

我五斗橱上的镜子有点变形,而且亮得刺眼。镜子里的那张脸活像牙医的水银球上映出的影像。我想钻进被单里去睡一觉,可是对我来说,那就好像把一张满纸涂鸦的脏兮兮的信纸塞进一只清清爽爽、干干净净的信封里一样。我决定洗个热水澡。

热水澡肯定不能包治百病,但我想例外也不会太多。每当我悲痛欲绝,或者神经紧张、夜不成寐,或者迷上了什么人却得等上一个星期才能见他一面,我都会意志消沉、萎靡不振,这时我就会对自己说:“洗个热水澡吧。”

我总是在浴缸里冥想。水必须非常烫,烫得简直没法下脚,然后你就一点一点地把身子浸下去,直到水漫至颈项。

我记得所有我曾在里面舒展过肢体的浴缸上方的天花板。我记得这些天花板的纹理和颜色、上面的裂隙、潮迹和灯光设备。我也记得那些浴缸:有带虎爪饰底座的老古董浴缸,有形似棺材的现代浴缸,还有粉红色大理石做的造型别致的浴缸,往下可以欣赏室内莲池。我也记得那些水龙头的大小及模样,还有各种各样的肥皂盒子。

我泡在热水中比在其他任何场合都要来得自在。

我躺在这家专供女子下榻的酒店十七层的一只浴缸里,超乎纽约的喧嚣和拥挤。我躺了将近一个钟头,觉得自己又纯净如初了。我不迷信水浸礼或约旦圣水那种事,但是我想我对热水浴的感觉跟那些宗教信徒对圣水的感觉差不离。

我对自己说:“多琳消融了,莱尼·谢泼德消融了,弗兰克消融了,纽约消融了,所有这些都融化消失了,再也无足轻重了。我不认识他们,我从来不曾认识他们,我很纯净。我喝的那些烈酒、我看到的那些缠绵的热吻、回来路上落在我皮肤上的尘埃,所有这些都被净化了。”

我躺在这清澈、滚烫的水中时间越长,越觉得自己纯净无比。当我终于从浴缸里跨了出来,用酒店那种轻柔阔大的白色浴巾把身子裹住时,我觉得自己纯净可爱,如同一个初生的婴儿。

我不知道我在听见敲门声之前究竟沉睡了多久。一开始我根本没在意,因为敲门的人一个劲儿地叫:“爱莉,爱莉,爱莉,让我进来。”我可不认识什么爱莉。后来,另一阵敲门声盖过了原先那种闷闷的碰撞声——是一种尖利的笃笃声,另一个清脆得多的嗓音叫道:“格林伍德小姐,你的朋友要找你。”于是我明白是多琳回来了。

我一骨碌爬了起来,在黑漆漆的房间中央昏昏沉沉地挣扎了一会儿才站稳身子。多琳把我吵醒了,这真让人窝火。只有好好睡上一觉我才有可能忘掉这个倒霉的夜晚,而她偏偏要来把我吵醒,搅了我的美梦。我想要是我假装睡着,敲门的人可能会停下,不再烦我,可是我等啊等啊,她们还是敲个没完没了。

“爱莉,爱莉,爱莉……”第一个声音咕咕哝哝,另一个声音则尖声嘶叫,“格林伍德小姐,格林伍德小姐,格林伍德小姐……”好像我人格分裂似的。

我打开门,眨巴着眼睛朝亮堂堂的过道看去。我觉得那会儿既不像夜晚也不像白天,倒像突然插到二者之间的一种间歇,阴惨惨的,永远没有完结。

多琳倚在房门一侧的墙壁上,我一走出来她就跌进我的怀中。我看不见她的脸,因为她的脑袋低垂在胸前,僵直的、颜色极淡的金发从深色的发根垂落下去,活像呼拉舞裙的穗子。

我认出来了,那个身穿黑色制服、嘴上长着胡须的矮胖女人是夜班女佣,她在我们这一楼层的一个拥挤的小房间里熨烫住客的日常衣服及晚装。我搞不懂她是怎么认识多琳的,也不明白为什么她会帮多琳叫醒我,而不是把多琳悄悄领到她自己的房间去。

这女人看到多琳靠在我的怀里,除了打几个冒酸水的酒嗝之外还算安静,就大步流星地沿过道向她的工作间走去,那里搁着一架古老的“胜家”牌缝纫机和白色的熨衣板。我真想追上她,告诉她多琳的事跟我毫不相干,因为她那一脸的严肃、勤奋、道德感,就像老派的欧洲移民那样,叫我想起了我的奥地利裔外祖母。

“让我躺下,让我躺下,”多琳嘟嘟囔囔地说,“让我躺下,让我躺下……”

我有一种感觉,如果我把多琳拖进屋,扶她睡到我的床上,我就永远也甭想摆脱她了。

她把全身的重量都压在我的胳膊上,身子温暖、柔软,像一堆枕头,她那穿着钉有鞋掌的高跟鞋的双脚不听使唤地拖曳着。她的身子太重了,我不可能拖着她走完这长长的过道。

我决定干脆把她放倒在地毯上,关上房门,锁好,回床上睡觉去。等多琳醒来,她不会记得发生过什么事,她会以为当我睡着时她在我房门前失去了知觉,然后她就会自个儿爬起来,乖乖地走回自己的房间去。

我正要轻轻地把多琳放倒在过道的绿色地毯上,她低低地呻吟了一下,扒着我的手臂探出头去。褐色的呕吐物从她的嘴里喷涌而出,在我脚下汇成一大摊。

多琳一下子变得更重了。她的脑袋往那摊呕吐物里垂落下去,一绺绺的头发被秽物弄湿了,活像沼泽地里的树根,我发觉她睡着了。我放开手。我自己也迷迷糊糊要睡着了。

那天夜里我做了一个有关多琳的决定。我下定决心,对多琳我只旁观,听她说话,但在内心深处我将不再和她有任何瓜葛。在内心深处,我会对贝特西和她那帮天真无邪的朋友们忠心耿耿。我的内心追随的是贝特西。

我无声无息地走回房间,把门关上。转念一想,我没锁门。我没法做到那么绝情。

第二天早晨,我在一片郁闷的暑热中醒来,穿上衣服,把冷水撩到脸上洗了洗,抹上一点口红,然后慢慢地打开房门。现在想来,当时我以为会见到多琳的身体依然躺在那摊呕吐物中,仿佛是我可鄙本性的丑陋的、活生生的见证。

过道里空无一人。地毯从过道的一头伸展到另一头,干干净净,永远是那么青翠的颜色,除了我房门前那一块隐约可见的形状不规则的污迹,就好像有人不小心在那儿打翻了一杯水,然后用布吸干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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