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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清晨,凌霄用他的摩托车送走了妈妈,他将把妈妈送到埔里,然后她可以搭车去台中。每次妈妈来章家做客,都是这样回去的。站在那块“青青农场”的招牌旁边,我目送妈妈坐在摩托车的后座,被凌霄风驰电掣地带走,心头说不出来是股什么滋味。离别的场面并不悲伤,没有眼泪,也没有伤恸,该说的话,妈妈昨夜里已经跟我说了,如今,反而显得特别地沉默。我一语不发,只是不知该说什么好,那种“隔阂”的感觉又在我心头升起,妈妈仿佛距离我很遥远很遥远。但是,当妈妈终于消失在那一大串飞扬的尘土里,我又忽然感到无边的空虚和怅惘起来。妈妈走了,她去解决那许许多多纠缠不清的问题,今后,她的命运会怎样?我的命运又会怎样?

章伯母用手揽住我的腰。

“走吧!”她温和地说,“你好像没睡够的样子,要不要再去睡一下?”

“不!”我轻声地说,深深地吸了口气。“我想在这附近随便走走,这儿的空气很好。”

“要不要我陪你?”凌云好心地说。

我不置可否,说实话,我并不想要她的陪伴。在这种心情下,我宁愿一个人走走,有许多时候,人是需要孤独的。章伯母代我解决了问题。

“凌云,你还要喂鸡昵!”她不经意似的说。

“哦,我忘了,”凌云抱歉似的望着我,“你先走走,等会儿我来找你。”

“没关系,”我说,“我喜欢一个人散步。”

“别走得太远,”章伯母说,“穿过农场,沿着通往树林的那条小路,你可以走到河边。那儿有树荫,否则,太阳出来了,你会觉得很热。”

“好的。”我说,茫茫然地望了一眼那广阔的绿色原野。

章伯伯、章伯母和章凌云向幽篁小筑走去了。我在那儿呆呆地站了几分钟,就任意地踏上青草,毫无目的地向前走去。有一大段时间,我脑子里什么思想都没有,只是不断地向前行走。

清晨的空气凉沁沁的,带着些露水和青草的气息。太阳已经爬上了地平线,把东边的天色染成了绯红和浅紫。地上的草是湿润的,树枝梢头也缀着露珠,远处的山朦朦胧胧地隐现在一层薄雾之中。我走上一条小径(并没有研究它是不是通往树林和河边的),低垂着头,毫无意义地数着自己的脚步,一面细心地不去踏到路边的小草。我行走得那么漫不经心,几乎使我撞在一个毛茸茸的小动物上,同时,我听到一串脆生生的轻笑。我站住了,抬起头来,我看到章家的羊群正散在草地各处,一个牧羊的山地女孩子正望着我发笑。我摇摇头,想摇散我那迷迷茫茫的感觉。那山地女孩大约有八九岁,大概想逗引我的注意,她骑上一只绵羊,那羊竟驮着她奔走。这引发了我的兴趣,我站着看了好一会儿,她和羊群嬉戏着,又捉住一只小羊,弄得母羊绕着她急鸣……我低下头去,又去继续我的行走,明天我会和这小牧羊女交交朋友,但是,目前我什么兴致都提不起来。

太阳升高了,小草上的露珠迅速地蒸发消逝,我看得到草地上我的影子,短短的裙子在风中摆动。草叶明亮地迎着阳光,绿得那么晶莹。我蹲下去,摘了一片起来,是一片羊齿植物。再走几步,我看到草地上有两朵孤零零的蒲公英,也摘了下来,我把它们插在耳朵边上的头发里,如果有一潭水,我一定要照照自己的样子。水?不是吗?我听到了水声,加快了脚步,阳光没有了,我已经走进了小树林。

这是座小小的天然林,由槭树和大叶桉等植物组成,小径上积了一层落叶,干燥清脆,踩上去簌簌有声。我仰起头,阳光从叶隙中射人入,像一条闪亮的金带。有株大树上有个鸟巢,一只小鸟伸出头来看了一眼,立即又缩回头去。我有些想笑,却不知道为什么笑不出来。走出树林,我来到小溪边上了。这只是一条小溪,水细细地流着,大部分的河床都干涸地暴露在阳光之中。水边有疏疏落落的大树,树枝参差地伸向河水。我扶着一枝树干,沿着岸边的草丛,滑落到溪边石子密布的河床上。石子凹凸不平,我脱下鞋子,提在手上,赤裸的脚踩在石子上有些疼痛,我并不在意,阳光开始灼热了,我的后颈被晒得发烫,我也不在意。走向水边,我踩进了水里,冰冰凉的水使我陡地打了个寒噤,一片羊齿植物落进水中了,那该是我鬓边的。我站住,提着裙子,弯腰望着水中的我自己。被太阳晒得发红的脸庞,一头给晨风吹得乱糟糟的短发,和耳边那两朵黄色的蒲公英……我几乎不认得我自己了,那副怪样子对于我是陌生的。直起腰来,我猛然听到一个声音在喊:

“对对!就是那样!不要站起来,你这个傻瓜!”

我吃了一惊,不知道这人在骂谁。回转头,我看到一个男人正站在溪边的大树下,指着我身边乱嚷,我i宅诧异地看看我的前后左右,除了我似乎没有别人。我再望向他,他已经停止乱嚷乱叫了,只是有些无精打采地呆站在那儿,手里握着个调色盘,另一只手倒提着一支画笔,瞪视着面前的一个画架。我有些明白了,走出溪水,我赤着脚走到岸边,爬上了杂草丛生的河堤,荆棘几乎刺伤了我的脚。走到他身边,我打量了他一下,大约二十七八岁的年纪,穿着件陈旧但却整洁的白衬衫,一条灰色的西服裤。头发乱蓬蓬的,脸庞瘦长而清癯,眼睛是他脸上最突出的部分,大而黑,带着几分梦似的忧郁和对什么都不信任的神情。整个说起来,他的文质彬彬和艺术味儿都很够,就是和这原始的山林树木有些不调和。

我绕到他左边,对他的画纸张望了一眼,使我條诧异的是,那张画纸上只胡乱地涂了两笔深浅不同的绿,别的什么都没有。

“你还没开始呢!”我说,“是我闯到你的画面里来了吗?”

他废然地掷下了画笔,叹了口气。

“我几乎可以画好这一张画,假如你就采取那种临波照影的姿势,保持十分钟不动的话,这会是一张杰作。”

“你在画我?”

“本来我想画日出,可是……”他耸耸肩,“我没有灵感,事实上,我已经画了三天的日出都没有画出来,一直等到你出现,那姿势和那流水……哎!我几乎可以画好这一张画,如果你不动!”

看到他那么一副失望和懊丧的样子,我觉得非常感动,我没料到这儿会遇见一个画家。

“我可以回到溪水那儿去,”我自告奋勇地说,“你还可以画好这张画。”

“没有用了!”他皱着眉头说,“灵感已经跑走了,你绝不能没有灵感而画好一张画。”他取掉画纸角上的按钉,握住画纸一角,“哗”的一声就把画纸撕了下来,在手里揉成一团,对着溪水扔了过去。纸团在水面浮沉了一下,就迅速地被流水带走了。

“你实在不必撕掉它,”我惋惜地说,“你应该再试一试,或者画得出来呢!”

“没有用,我知道没有用!灵感不在了!”

我从念书的时候起,就不会解释灵感两个字,现在高中毕了业,仍然不会解释这两个字。一度我发誓想成为一个作家,却始终没写出一篇小说来,或者因为我没“灵感”,但我觉得对我而言,没“恒心”是更主要的原因。不过,我很同情他,尤其因为是我使他丧失这分灵感的,这让我感到自己做错了什么事似的,而我又无力于弥补这项过失。我抬头看看前面,绿色的旷野高低起伏,各种不同的树木疏落散布,偶尔点缀着几株红叶,再加上那一弯清流……到处都是引人入胜的画面,如果想画画,材料该是取之不尽的。

“或者你可以画画那棵大树,”我指指前面的一棵树,热心地说,“如果你需要,我就到树下摆个姿势给你画。”

他收拾起画笔画纸,一面纳闷地问:“你是谁?我没有见过你。”

他到现在才想起来问我是谁?十足的“艺术家”!

“我在青青农场作客。”

“青青农场,”他点点头,“那是一家好人。”把画笔颜料都收了起来,他没有追问我的名字,这对他没什么意义,他看来就不像会记住别人名字的人。把东西都收好了,他挟起画架。“好吧,再见!我要回学校去了。”

迈开步子,他沿着河边向前面走去,这是谁?学校?是那个什么都会的韦白吗?我摇摇头,不再去研究这个人,掉转身子,我向相反的方向走去。

我几乎立即就把那个画家忘记了,在一片荆棘之中,我发现许许多多红得透明的野生草莓,映着阳光,像一粒粒浸着水的红宝石。我拨开荆棘,小心翼翼地走过去,采摘了几粒。放在嘴中尝了一尝,一股酸酸涩涩的味道,并不像想象的那样香甜可口。但是,它们的颜色是美丽的,我摘了满满的一大把,握着它们穿出这块荆棘,然后,我开始觉得太阳的威力了。

太阳灿烂地在树叶上反射,我的额上冒出了汗珠,鼻尖也晒得发痛,而且口渴了,我走向附近的一座小树林(这儿到处都是小树林,我已经弄不清楚这是不是回青青农场的路了),突然阴暗的光线使我舒适,那股树林里特有的树叶松枝的气味馥郁而清香。我停在一棵叫不出名字的大树下面,树下积着干燥的落叶,旁边有一串紫色的小花。我蹲下身子,把落叶随便地拂了拂,扯开两条讨厌的荆棘,然后我坐了下去,背靠着大树,顿时感到说不出来的安然、恬适,浑身的细胞都松懈了。

那股淡淡的清香绕鼻而来,穿过树林的风没有丝毫暑气,反而带着晨间泥土的清凉。有一只蜜蜂在树丛间绕来绕去,发出嗡嗡的轻响,几片树叶无声无息地飘落在我衣服上,在前面浓密的树叶里,两只褐色的小鸟在嬉闹着。我打了个哈欠,一夜无眠和清晨的漫步让我疲倦,阖上眼睛,我送了一粒草莓到嘴里去咀嚼,那丝酸酸涩涩的味儿蹿进我的喉头。很可爱,所有的一切!我的身子溜低了一些,头枕着大树,倦意从我的腿上向上爬,一直爬到我的眼睛上面。我再打了个哈欠,神志有些朦朦胧胧。我听到鸟叫,听到蜜蜂的嗡嗡,我要睡着了。

或者我已经睡着了,或者我在做梦,恍恍惚惚之中,我听到有人跑进树林,然后是一串轻笑,脆脆的、年轻的、女性的笑声,我想张开眼睛,但是我太疲倦了。接着,有个男人的声音在恳求似的喊着:

“你停下来,你不要跑,我跟你说几句正经的话!”

又是一串笑声,带着豪放、不羁和野性。

“今天夜里,你敢不敢去?”女人的声音,挑战性的。

“我请求你……”男的诚恳而有些痛苦的语气。

“你没用,你像一条没骨头的蚯蚓。”

“有一天你会明白,莉莉……”是莉莉?丽丽?或是其他的字?总之是类似的声音。“你别跑!为什么你总不肯好好地听我讲话?”

“我不是那样的人!我不会‘好好地讲话’!”一串顽皮的笑声,声音远了。

“好的!莉莉,今天夜里,我去!”男的声音,也远了。“莉莉!莉莉!”

我费力地张开眼睛,觉得自己像个卑鄙的窃听者,躲在这树深叶密的草丛里,去偷听别人的私语。摇摇头,我四面张望了一下,到处都是被风所筛动的树叶,那两个人不知何处去了。再伸伸脖子,我仿佛看到远处的树隙中,有一团红色,在绿叶里一闪而逝……四周恢复了宁静,鸟叫声,蜜蜂在嗡嗡……或者我已经睡着了,或者我在做梦。闭上眼睛,我什么都不管,我是真的要睡了。

我确实大大地睡了一觉,睡得很香,也很甜。梦到妈妈爸爸带着我,驾着一辆中古时代欧洲人用的马车,驰骋在一个大树林里,妈妈搂着我,爸爸拉着马,他们在高声地唱着《维也纳森林的故事》,我摇头晃脑地给他们打拍子,学鸟叫,学车轮转动声和马蹄得得。我好像还只有八九岁,妈妈也年轻得像个公主,爸爸有些像《圆桌武士》里的罗伯特·泰勒。

我忽然醒了过来,张开眼睛,我看不到爸爸妈妈,只看到从叶隙里射入的金色的阳光。我眨眨眼帘,不大相信眼前的事实,仅仅三十几小时以前,我还坐在家中那豪华的大客厅里听康妮·法兰西斯的唱片,而现在,我会躺在一个树林中大睡一觉。坐正身子,我费力地把仰向天空的头放正,直视过去,我不禁大大地吓了一跳。

一个年轻的男人坐在我的对面,双手抱着膝,一副悠闲自在的样子,嘴里衔着一支芦苇,两眼微笑地注视着我,带着完全欣赏什么杰作似的神情。我张大眼睛,愣愣地瞪着他,有好一会儿,吃惊得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看到我吃惊的样子,他似乎很高兴,那抹笑意在他眼睛里加深,薄薄的嘴唇抿成了一道向上弯的弧线。取出了嘴里的芦革苇,他对我夸张地点了点头:

“你像童话里的睡美人,我真担心你会这样一直睡下去,不到魔法解除,就不会醒来呢!”

我揉揉眼睛,直到断定自己已经不在梦里了,才怔怔地问:

“你是谁?”

“你是谁?”他反问。

我看了看他,不知道为什么对他有些戒心。在我的感觉上,他应该先回答我的问题的。何况,我也不喜欢他紧盯着我的那对眼睛,和他嘴边的那丝笑意。他使我感到自己像被捉弄的小老鼠。

“你不必管我是谁。”我不太友善地说,试着要站起来,这才发现我仍然赤着脚,却找不到鞋子在哪儿。跪在地下,我分开那些茂盛的绿叶和密草,到处找寻我的鞋子。他不声不响地站了起来,把我的一双鞋子送到我的眼前。

“你在找这个吗?”

我抬起头,狠狠地望了他一眼。“夺”过我的鞋子,我穿好了站起来,他仍然望着我发笑。

“你笑什么?”我问。

“我不能笑吗?”他问。

我皱皱眉。

“你是不是永远用反问来回答别人的问题?”我说,一面注视着他,这才发现他不对劲的地方了,他穿着件深红色的香港衫和浅灰色长裤,我是向来看不惯男人穿红色衣服的。“你不像这乡下的人。”我说。

“你也不像。”他说,老实不客气地看着我的胸口,我低下头,不禁立即涨红了脸,我没注意到我的领口散开了,急忙扣好扣子。他递过一条干净的大手帕。“擦擦你的嘴,”他微笑地着说,“那些草莓汁并不好看,你原来嘴唇的颜色够艳了,用不着再加以染色!”

我瞪着他,几乎想冒火。但是我身边没有带手帕,只好一把“抢”过那条手帕,胡乱地擦了两下再掷还给他,他若无其事地接过去,折叠好了,放进口袋里,笑着问:

“有几个男人的手帕曾经沾过你的嘴唇?”

我的脸沉了下来。

“请你说话小心一些,”我冷冷地说,“我不知道你是谁,也没有和陌生人开玩笑的习惯,而且,”我盯着他,毫不留情地说下去,“轻浮和贫嘴都不是幽默。”

我注意到一抹红色飞上他的眉端,我击中了他。笑容从他唇边隐去,一刹那间,他看来有些恼怒,但是,很快地他就恢复了自然,向我微微扬了一下眉毛,他低声下气地说:

“好吧,我道歉。平常我开玩笑惯了,总是改不过来,希望你不介意。”

他说得那么诚恳,倒使我不好意思了,在我料想中,他一定有用些刻薄话来回复我,而非道歉。于是,我爽然地笑了,说:

“我才不会介意呢,你也别生气!”

他也笑了,是那种真正释然而愉快的笑。我拍拍身上的灰尘和落叶杂草,再看看手表,不禁惊跳了起来,一点正!我竟停留在外面整整一个上午!章伯伯和章伯母一定在到处找我了!我急急地说:

“我要走了!”一面向树林外跑去。他叫住了我:

“嗨!你到哪儿去?”

“青青农场!”

“那么,你走错路了,”他安闲地望着我,“你如果往这个方向走,会走到没有人的荒山上面去!”

我泄气地望着他,天知道,这辽阔的草原上并没有路径,四面八方似乎可以随便你走,我又没有带罗盘,怎可能认清方向?

“我应该怎么走?”我问,“你知道青青农场?”

“我很熟悉,让我带路吧!”他说,领先向前面走去。

我跟着他走出了树林,正午的太阳烧灼着大地,才跨出林外,强烈的太阳光就闪得我睁不开眼睛。幸好山风阵阵吹拂,减少了不少热力。他熟练而轻快地迈着步子,嘴里吹着口哨,对那灼人的太阳毫不在意。看样子,青青农场在这一带是很出名的。

走了一段,他回头望望我。

“热吗?”他问。

“有一点。”

“下次出来的时候,应该戴顶草帽,否则你会晒得头发昏。去问凌云要一顶,她有好多顶,可是都不用,因为她从不在大太阳下跑出/No来。”

我凝视着他,狐疑地问:

“喂,你是谁?”

他冲着我咧嘴一笑,安安静静地说:

“我名叫章凌风。”

“噢!”我恍然地喊,“你就是在台南读成大的那个章凌风,你不是没回来吗?”

“今天上午到家,”他笑着说,“正好家里在担心,说我们的客人恐怕迷了路,于是,我就自告奋勇来找寻你。等我找到你的时候,你睡得那么香,我只好坐在旁边等你,这一等就等了一小时。”

“哦,”我脸上有些臊热,“你应该叫醒我!”

“那太残酷了,睡眠是人生最好的享受!”

“那么,你还没吃午饭?”

他耸耸肩。

“如果草根树皮可以当午餐的话,我一定早就吃过了。”

我十分歉然。但是,我想起树林那团红影,和那男女的对白,望望他的红衣服,我笑着说:“不过,你并不寂寞。”

“当然,”他笑笑,“我已经饱餐秀色!”

又来了!那份劣根性!我瞪瞪他。

“是谁的秀色?那个约你夜里见面的女孩子吗?”

“什么?”他不解地望着我,“你说什么?”

“那个女孩,那个和你在树林里谈话的女孩!”

“什么女孩?除了你之外,我没在树林里见到第二个女孩子,你在说些什么?做梦了吗?”

看到他那副困惑的样子,我有些懊恼。做梦?很可能我是在做梦。本来,整个上午我都有些神思恍惚。摇摇头,我说:

“大概我在做梦,我听到一男一女在讲话,后来我就睡着了,我还以为是你昵!”

“是吗?”他看了我一眼,“可能是镇上的人,这儿离镇上很近,现在山地人也和平地人一样懂得约会和谈情说爱了,恋爱在千古以来,无论在城市和蛮荒,都是时髦的玩意儿。”

那不是山地人,我知道。但这不是什么值得研究的事情!我必须快些走了,我希望章伯伯他们没有等我吃饭。

幽篁小筑的竹林已经遥遥在望,我们加快步子向前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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