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女传》的前六部分,都是鼓励女性为了男性的利益与名誉牺牲自己的利益与生命。第七部分《孽嬖》,写的是历史上亡国之君身边的女性,将亡国的责任与过错推到这些女性身上。刘向认为亡国是由于这些女性不守礼法,违背礼义,纵容国王作乐,才造成国家的灭亡。如,夏桀妺喜、殷纣妲己、周幽王褒姒,目的是告诉皇帝她们是红颜祸水,要远离这些有色无德的女子。刘向写作《列女传》意图是突出家国兴亡的问题,突出国家兴衰、国家危亡与女子的关系。《汉书·刘向传》说:向以为王教由内及外,自近者始。刘向希望通过灌输儒家的性别礼教观,以达到刘汉王朝的长治久安。刘向过度强调女性的克己与牺牲,将国家“乱亡”与社会“淫糜”的责任推给女性,只要对家国、王朝有利,牺牲女子在所不惜。并且将所有复杂的矛盾都归集到简单的“公”、“私”问题上,提倡女性应该为“公”而牺牲“私”。为汉一代的儒士,比那个朝代都更强调亡国的责任在女性,因此他们认为治内是关键,内不治,亡国是必然的。
汉代,刘向之后的班固则是第一个全面系统从理论层面代表官方论述女性道德礼教的儒家重要人物。到了东汉前期的汉章帝时期,准备大有作为的章帝,希望通过对儒家经典的整理建立礼教制度以约束大臣与后妃。为此汉章帝召开白虎观会议,帝亲称制临决,作《白虎议奏》。白虎观会议是汉代官方对思想的一次统一,礼教的再一次重建与强调,因为是统一专制政权的一次思想统一,所以比起先秦儒家礼教更具官方性、权威性与专断性。这次礼教的重建包括对女性地位及道德礼仪的规范,是针对汉代妇女权力的一次限制,是将汉代妇女再一次地限制在家庭中的一次行动。这次对汉代妇女的礼教规范由《汉书》的作者班固来完成,班固不负皇帝重托,将对女性的种种行为规范重新进行了汇总与诠释,成书《白虎通义》,完成了中国两千年大一统国家女性行为规范的总成,因为是官方的统治者的思想,因此成了严格实施的总则,成了真正束缚女性的思想纲领。汉代是女性道德礼教统一实施的第一个朝代,因此班固对女性道德礼教观念的解释成了划时代与里程碑意义的事情,在中国文化女性观念的流变中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
东汉章帝礼教整顿限制女性权力与自由的举措,首先是消减皇族贵族女性权力、自由赖以存在的田产与取消显示她们政治地位的爵位。再次重申“妇人无爵”,没有了政治权力与经济基础的女人只能俯首帖耳。仅此还不够,要想彻底制服女人,就要从理论上用古人对女人的一套说法定位女人,最终达到“妇人无爵”的目的。所以作为御用思想家的儒士班固,代表皇家官方思想解释“妇人无爵”说:
阴卑无外事,是以有三从之义,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故夫尊于朝,妻荣于室,随夫之行。故《礼·郊特牲》曰:“妇人无爵”坐以夫之齿。《礼》曰:“生无爵,死无谥”[7]。
班固以孔子整理的典籍周三礼为依据论述女性“生无爵”,又引用孔子的话论证“死无谥”:
《春秋》录夫人皆有谥,何以知夫人非爵也?《论语》曰:“邦君之妻,君称之曰夫人,国人称之曰君夫人。”即令有爵,君称之与国人称之不当异也。[8]
孔子对限制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与名誉持坚决的态度,为了树立男女有别的观念,甚至不惜违背事实作自己的阐释。班固通过先秦典籍与孔子的《论语》证明女子“生无爵,死无谥”,正是要消除女性政治权力的合理性。
在东汉,需要对女性言行重新进行规范的特殊环境下,班固重新阐释先秦经学对男女、夫妇、婚嫁的解释,并赋予符合汉代统治者需要的这些概念的衍生意义。班固这样解释夫妇:
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也。[9]
对嫁娶的解释:
嫁娶者,何谓也。嫁者,家也。妇人外成,以出适人为家。娶者,取也。男女者,何谓也?男者,任也,任功业也。女者,如也,从如人也。在家从父母,既嫁从夫,夫殁从子也。《传》曰“妇人有三从之义”焉。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扶以人道者也。妇者,服也,服于家事,事人者也。[10]
班固说:“礼男娶女嫁何?阴卑,不得自专,就阳而成之。故《传》曰:‘阳倡阴和,男行女随’。”[11]此赤裸裸地暴露出解释者的用意:限制女性独立于男性,重申女性的服从地位,目的是限制后妃外戚等的权力。他解释三纲:
三纲者,何谓也?谓君臣、父子、夫妇也。六纪者,谓诸父、兄弟、族人、诸舅、师长、朋友也。故《含文嘉》曰:“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12]
班固通过先秦典籍与汉代大儒的性别观来重新强调女性的规范。重新解释男女、夫妇、嫁娶,无非是要告诉女人:不得干预政治,因为对女人的规定是:
妇人无专制之义,御众之任,交接辞让之礼,职在供养馈食之间。其义一也。故后夫人以枣栗腶修者,凡内修阴也。又取其朝早起,栗战自正也。[13]
班固在引用先秦典籍的同时加进他要表达的思想。班固还说如果妻子谏夫,夫不听也不能离开丈夫,因为娶妻本来不是为了谏诤,是为了供应馈食。这一观点比起刘向的《列女传》更退了一步,女性的生活空间只限于供应馈食,完全否定了女性知性的生活。这样一来,女性不能再干预丈夫的一切,而且也无权离开丈夫,因为“地无去天之意也”。
班固对经学中有关女性礼教的阐释与自己的理解,体现的是章帝时官方的女性价值观念,因此这些解释最终成了汉朝及汉朝以后的女性观念,成了女性不可违背的规范。此后历朝历代的统治者都根据班固的这些解释来要求女性,最后官方制度性的规范经过多年的执行变成了习俗,进一步地约束女性,捆绑女性手脚,成为奴役女性的理论依据。
在汉代,班固之后最有影响的女教提倡者是班固的妹妹班昭。女性成就显现于史者并不多见,班昭的《女诫》能收录于范晔《后汉书·列女传》,大抵因为班昭言行观感符合儒家的主流思想,可见班昭《女诫》的价值与特殊地位。唐及其后世称其女圣人,也只有此一例,可见《女诫》对后世影响之大。没有她的榜样引领作用,就没有后世那么多的女教书,没有那么多女教书,肯定有利于女性的生存与幸福。总之,作为女人自觉维护束缚女性的礼教,并著书立说,班昭还是第一人,开了一个很坏的头。
班昭家世不凡,父班彪续《史记》,兄班固撰《汉书》,父兄都是历史学家,也都是官方御用文人。班昭在父兄的影响下,博学多才,以至班固死后,和帝诏她续成《汉书·表》及《汉书·天文志》。不可小看的是:(和)帝数昭入宫,令皇后诸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每有贡献异物,辄昭大家作赋颂。及邓太后临朝,与闻政事。她是皇后的老师,与皇家关系融洽,受到皇家的礼遇,赐号“大家”,并封其子关内侯。更值得一提的是邓太后临朝,与闻政事。从家教、父兄作为与她的际遇来看,她应该是一个自认为应该为皇家做点事情的女性。这样的女性写《女诫》绝非仅仅是为女儿们写家训,必有青史留名的用意,必有为统治者尽义务的自觉。想想那个时代,朝野上下儒士强调阴卑、女顺,她的哥哥班固在《白虎通义》中对汉以来的女性礼教做了最官方化、理论化的定义。在一个强调女子再有才德不得有所专成的时代,一个女人要有所作为,只能在对女人的道德礼教上作文章,班昭显然也想像她的父兄一样在历史上留下自己的文字。
其实对于女性道德礼教,孔子修订的《礼记·内则》已经非常完备,后人只需搬来背诵而不必多此一举再写规则,再写规则者用意在于强调与增补。班昭的哥哥班固,已经在《白虎通义》中对《礼记·内则》做了不厌其烦的详尽阐释与必要的增补,强调了男尊女卑、三纲五常、三从四德,按说这些思想说教已经够用,但班昭觉得自己作为女性还能为儒家的道德礼教再做一些贡献,将这些道德礼教具体化、工具化,按女人的体验与理解重申一遍,以增其效。于是她写下了意在教训告诫所有女性的《女诫》。
班昭史称其“有节行法度”,又是皇后的老师,对女儿在家言传身教即可,又何必费力写一篇《女诫》,说什么“(女儿)不渐训诲,不闻妇礼……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怅”,而自己在婚姻中曾战战兢兢,常惧黜辱,现在疾病在身,如不及早告诫女儿,而最终是怕女儿们以增父母之羞,取耻宗族,这是典型受礼教束缚的女人言论,不管女人们的死活,唯恐女人给家族丢人,自己已经受了礼教的苦,还要将礼教之墙再增高度,她确实做到了这一点。《女诫》七篇,给人的整体感觉是:不仅完全认同礼教对女性的束缚捆绑,而且希望女性再卑微、再谦顺一点,只有女性更卑微、更谦顺,或许日子才会好过,为此,不管是非曲直,教诲女性一味低三下四。她认为如果女性做到只责自己不责别人,就没有处理不好家庭关系的道理。
所以开宗名义就是“卑弱第一”,先申明、确认、告知女人要知道自己的卑微地位。
卑弱第一。古者生女三日,卧之床下,弄之瓦砖,而斋告焉。卧之床下,明其卑弱,主下人也。弄之瓦砖,明其习劳,主执勤也。斋告先君,明当主继祭祀也。三者盖女人之常道,礼法之典教矣。谦让恭敬,先人后己,有善莫名,有恶莫辞,忍辱含垢,常若畏惧,是谓卑弱下人也。晚寝早作,勿惮夙夜,执务私事,不辞剧易,所作必成,手迹整理,是谓执勤也。正色端操,以事夫主,清静自守,无好戏笑,洁齐酒食,以供祖宗,是谓继祭祀也。三者苟备,而患名称之不闻,黜辱之在身,未之见也。
她不仅主动承认女人“主下人也”,而且继续解释什么叫“主下人也”。卑弱第一基本概述了女人做人的最基本原则与事务。教女人这样奴颜婢膝,竟被奉为女圣人,这就是中国女教的本质。
夫妇第二是告诉男人怎么统治女人。
夫不御妇,则威仪废缺;妇不事夫,则义理堕阙。方斯二事,其用一也。察今之君子,徒知妻妇之不可不御,威仪之不可不整,故训其男,检以书传。殊不知夫主之不可不事,礼义之不可不存也。
阐明男女统顺主从关系。《周易》、《礼记》只讲“统顺”,班昭却发明了“御事”,汉代各位女教提倡者将对女性的统治都往前推进了一步。她提出“但教男而不教女”是错误的,认为这样不利于女性接受礼教。她在“敬慎第三”中讲“男以强为贵,女以弱为美”。她提出女性修身以敬顺为原则,曰“故曰敬顺之道,妇人之大礼也”。她提倡女性要柔、弱、顺,在古人“刚柔”的基础上,提出“强弱”的说法,是对男女差异的进一步强调,比起“柔弱”更强调统顺关系。怎样做一个好女人,她认为要靠四德。她的“妇行第四”重提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给出了她认为的女四行的具体内容,在这里她不提倡女性的才学与辩才,而是提倡女性贞静、慎言、整洁、勤劳。“慎言”比起郑玄的“辞令”,有了更多的限制。第五讲事夫,第六讲事姑舅,第七讲和叔妹。事夫,重申从一而终,守贞不二。她说:
《礼》,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
将女性的从一而终形象地比喻为“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这是她对从一而终重新阐释,算她的一大发明。她提出对丈夫要专心正色,什么是专心正色呢?谓:“礼义居洁,耳无涂听,目无邪视,出无冶容,入无废饰,无聚会群辈,无看视门户,此则谓专心正色矣。”对做妻子的角色进一步的限制。曲从,讲事舅姑。她认为事舅姑的秘诀是“曲从”,对于舅姑要不讲原则地“从令”、“顺命”。在丈夫的大家庭中,不仅要专心事夫,顺从舅姑,还要和叔妹搞好关系,谦顺所有人。只有叔妹说你好,舅姑、丈夫才会高兴、喜欢。总之要顺从夫家的所有人,委曲求全,这是作为一个女人在夫家的处事为人之道。班昭的《女诫》对妇女的束缚与限制比起《礼记·内则》更进了一步,她的哥哥只是进一步解释《礼记·内则》,而她则是在《礼记·内则》的基础上进一步限制女性,这就是她“女圣人”美名的由来。让女人在男人规定的规范面前卑微卑微再卑微,这等于将枪口再下降一寸。
家庭中和为贵固然是重要的,但专以牺牲女性的利益成全所有人的满意,成为男女角色原则,体现的是男尊女卑的观念,不加变通地认同这一观念,这是班昭的态度。事实上,在汉代并非所有人都这样,在守寡并不普及的汉代,班昭要求女性“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的高标还是引起许多人的反对。她的小姑子曹丰生就“为书以难之”,因为在汉代夫死无子者允许改嫁,让班昭这么一强调,改嫁成为一种违背“礼教”的行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