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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爱德华·巴纳德的堕落(3)

“这位是我的老朋友贝特曼·亨特。我跟你提过他。”爱德华说,本来微笑就没离开过他的脸,此时笑得更灿烂了。

“很高兴见到你,亨特先生。我以前认识你的父亲。”

这个陌生人朝贝特曼伸出手,握手时既有力又和善。直到此时爱德华才介绍他。

“这位是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贝特曼脸一下煞白,连手都冷了。这就是那个造假者,那个罪犯,这就是伊莎贝尔的那个舅舅。他不知道自己该说些什么,觉得很困惑,但又竭力不想被看出来。阿诺德·杰克逊看着他,眼神闪动。

“我敢说这个名字你一定很不陌生吧。”

贝特曼不知该承认还是否认,而让他更为尴尬的是杰克逊和爱德华似乎觉得这个情形十分有趣。这岛上他只想躲着这一个人,却非得要他俩这样见一面,这本来就已经够糟,更何况还发现自己正在被戏弄。不过他这一结论似乎下得太早,因为只听得杰克逊没有迟疑地接着说道:

“我知道你和朗斯塔夫一家关系很好。玛丽·朗斯塔夫是我的妹妹。”

现在贝特曼又在揣摩阿诺德·杰克逊是否以为他没有听说过芝加哥历史上最骇人听闻的丑事。不过杰克逊把手搁在爱德华的肩膀上。

“我可没法坐,泰迪[12],”他说,“我太忙了。不过你们两个小伙子晚上过来一起吃饭吧。”

“没问题。”爱德华说。

“谢谢你的热情,杰克逊先生,”贝特曼冷冷地回复道,“但我在这里待的时间不长,我的船明天就走了。请原谅我不能来拜访了。”

“别瞎说,我让你吃一顿这里地道的大餐,我妻子做得一手好菜。泰迪会带你过来的。你们早点来,还能欣赏个日落。要是需要的话,你们可以在我那儿过夜。”

“我们一定会来的,”爱德华说,“有船到的那一晚,酒店里总是闹得人神共愤,在你那小屋里我们都可以睡个安稳觉了。”

“我可不能随便放你走,亨特先生,”杰克逊说话还是和善至极,“芝加哥和玛丽的事情,你得事无巨细一样一样跟我说说。”

直到他点了点头走开了,贝特曼还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在塔希提这里,我们可不接受别人的拒绝,”爱德华笑道,“再者说,去了你能吃到这岛上最美味的饭菜。”

“他说他的妻子会做菜是什么意思,我碰巧知道他的妻子在日内瓦啊。”

“做妻子的这距离似乎远了点吧?”爱德华说。“而且他也很长时间没有见过她了。我猜他说的,是另一个妻子吧。”

有好一会儿贝特曼沉默着;一脸的严肃。抬头的时候他看见爱德华的眼神里似乎都是笑意,他的脸色又暗了一下。

“阿诺德·杰克逊是个无耻的混蛋。”他说。

“你这话怕是一点没错。”爱德华微笑着回答。

“我想不出来任何一个正派的人为什么要和他打交道。”

“可能我不是一个正派的人吧。”

“你和他经常见面吗,爱德华?”

“是,见了不少。他认我做他的侄子了。”

贝特曼往前探出身子,锐利的眼神盯着爱德华。

“你喜欢他?”

“非常喜欢。”

“可难道你不知道吗,他是一个被判了刑的造假犯啊?每个人都知道的啊!他就应该为所有文明社会所不容。”

爱德华看着一个烟圈从自己的雪茄升起,隐入宁谧、芬芳的空气中。

“我知道他大概的确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终于说道,“我也无法为自己开脱,说他为过去的错事悔罪,就有原谅他的借口了。他是个骗子,是个虚伪的人。这点谁也没法否认。可我也从来没有碰到过一个更有意思的伙伴。我知道的所有事情都是他教给我的。”

“他教给你什么了?”贝特曼难以置信地喊起来。

“如何活着。”

贝特曼爆发出一阵嘲讽的笑声。

“这位师傅可真了不起。你现在丢掉了飞黄腾达的机会,靠在一个廉价小商铺站柜台来谋生,也是因为他的教导吧?”

“认识他的人都会赞叹他的个性,”爱德华说,还是微笑着没有被惹恼,“或许你今天晚上去了也会同意的。”

“要是你说的是晚上那顿饭,我是不会去的。没有什么原因能诱使我踏进那个人的家里。”

“贝特曼,你就当是给我一个面子吧。我们这么多年的朋友,我这个小请求你不会拒绝吧?”

爱德华的语气里有些东西是贝特曼以前没有听到过的;那种温和的话语特别有说服力。

“要是你这么说,爱德华,那我也只能去了。”他微笑着应允了。

贝特曼转念一想,尽可能多了解一点阿诺德·杰克逊也好。很明显爱德华对他很是服气,要战胜这一点,最好还是先弄明白敌人到底是怎么回事。越和爱德华聊天,贝特曼越发感受到这个朋友和以前不同了。贝特曼个性使然,行事向来谨慎,他决定先把情况探探清楚再触及此行的真正目的。他开始天南海北地闲聊起来,说了说自己的旅程,从中收获了些什么,谈起了芝加哥的政局,还提到了他们共同的朋友,回忆了一下大学的同窗时光。

最后爱德华说他得回去上班了,提议五点的时候接贝特曼一起乘马车到杰克逊家去。

“顺便提一句,我还以为这就是你住的酒店,”贝特曼和爱德华一起走出花园的时候说道,“听他们说,这是岛上唯一能住的酒店了。”

“不是,”爱德华笑道,“这酒店对我来说太奢华了。我在城外面租了一个房间,便宜又干净。”

“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你住在芝加哥的时候首要考虑的可不是这两点。”

“芝加哥!”

“我不知道你这一声是什么意思,爱德华。这可是世界上最了不起的城市。”

“我知道。”爱德华说。

贝特曼飞快地扫了他一眼,但爱德华的脸上一点也看不出他心里是什么想法。

“那你准备什么时候回去?”

“我自己也常常在想。”爱德华微笑着说道。

这个回答,以及回答时的神态,都让贝特曼不知该作何想,但他还没来得及要爱德华做出解释,后者朝一辆开过的汽车上一个混血儿招了招手。

“载我们一程,查理。”他喊道。

汽车在他面前几码外停了下来,他朝贝特曼点点头,就跑了上去。贝特曼立在那儿,脑中是一堆让他困惑的纷繁印象,等他慢慢梳理。

爱德华坐着一辆吱呀作响的马车来找他了,拉车的是匹老母马。他们走的那条路在海边,道路两侧都是椰树和香草的种植园。时不时会看到一棵高大的芒果树,茂盛的绿叶间藏着黄的、红的、紫的果子。时不时他们还会瞥见潟湖湛蓝、光洁的湖光,湖面上点缀小小的岛屿,上面长着高高的棕榈树,显得颇为雅致。阿诺德·杰克逊的家在一座小山上,只有一条小径通上去,他们就解下马具,把老马系在旁边一棵树上,马车留在路边。在贝特曼看来,这未免也太随便了一些。他们上山走近屋子的时候,一个当地妇人出来迎接他们。她岁数不算年轻了,长得高挑、秀美,和爱德华热情地握了握手。他引见贝特曼道:

“拉维纳,这是我的朋友亨特先生,我们是来吃晚饭的。”

“好啊,”她笑了声,“阿诺德还没回来。”

“那我们去游个泳,给我们拿两条纱笼[13]吧。”

那女子点头又回到了房子里。

“那是谁?”贝特曼问。

“噢,那是拉维纳,阿诺德的妻子。”

贝特曼抿了抿嘴唇,但什么都没有说。转眼间那女子拿了一个包裹回来,给了爱德华。哥俩顺着一条很陡的山路往下,到了海滩边的一个椰树林中。他们脱下衣裤,爱德华教给他的朋友怎样把一块大红的棉布围成一条像模像样的游泳裤。很快他们就在温暖的浅水里游开了。爱德华兴致极高,又笑又叫,还唱起歌来,看上去就像个十五岁的孩子。贝特曼从来没见他这么欢乐过。完了之后他们躺在海滩上抽烟,空气那么清澈,爱德华那种无忧无虑太过迷人,贝特曼不禁有些吃惊。

“你似乎觉得生活无比的美好啊。”他说。

“我的确这么觉得。”

他们听见轻轻的脚步声,转头看见阿诺德·杰克逊正朝他们走来。

“我就想下来接你们两个小伙子回家,”他说,“亨特先生,这泳游得还算开心吧?”

“很开心。”贝特曼说。

阿诺德·杰克逊已经脱掉了那身整洁的白帆布服,赤脚走路,全身上下也只胯上围着一条纱笼。他皮肤都晒成了深棕色,再加上长长的白色鬈发和不苟言笑的脸,和纱笼搭配起来实在不像现实中的人物,但他自己却似乎毫不在意。

“如果你们愿意,我们就回家了。”杰克逊说。

“好,我就先穿上衣服。”贝特曼说。

“怎么,泰迪,没有给你朋友带一条纱笼吗?”

“我猜他还是愿意穿自己的衣服。”爱德华微笑着说。

“的确如此。”贝特曼严肃地答道,他穿衬衫的时候看着爱德华绑好了腰布准备出发了。

他问爱德华:“那条路我看像是有不少石块啊,你不觉得没鞋子会硌脚吗?”

“哦,我习惯了。”

“从城里回来换上纱笼很舒服,”杰克逊说,“要是你决定留在这儿,我强烈建议你也习惯这种打扮,纱笼是我见过最有道理的服饰了。凉快、方便,还很便宜。”

到家之后,杰克逊把他们带到一个大房间里,墙壁是用石灰水粉刷的,屋顶的建筑结构也裸露着,贝特曼注意到桌子上摆了五副餐具。

“伊娃,来和泰迪的朋友见一面,然后给我们调杯鸡尾酒。”

然后他把贝特曼领到靠近地面一扇长形的窗户边。

他做了一个夸张的手势,说道:“你看窗外。好好瞧瞧。”

屋子往下是陡坡上高高低低的椰树林,一路延伸到潟湖,暮色中湖面由深入浅,光彩柔和,像是鸽子的胸脯。稍远些,沿着一条小溪,立着当地人的一簇小村落,沙洲旁横着一条小船,构成清晰的剪影,船里面有几个当地人在钓鱼。而视线再放远,是宁静空阔的太平洋,二十英里之外是一个叫穆里尔的小岛,像是诗人的遐思一般空荡荡地浮在那里,美到难以想象。贝特曼见到如此美景,站在那里甚至局促起来。

“这样的景色我从来没有见过。”他终于说道。

阿诺德·杰克逊站在旁边,注视着前方,眼睛里有种如梦似幻的柔情。他瘦削的脸庞本就常是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此时显得更为深沉。贝特曼只扫了一眼,再次意识到眼前这个人有着多么激荡的内心世界。

“美,”阿诺德·杰克逊低声说,“一个人极少有与美面对面的机会。仔细看看吧,亨特先生,你眼前的画面怕是此生都不会再见到了,因为任何时刻都是稍纵即逝的,但回忆却会留在你心里永不消退。此刻你触碰了永恒。”

他的声音低沉浑厚,似乎吐露的都是最纯粹、最不切实际的对美好的追求,贝特曼只能不断提醒自己,这个说话的人是个罪犯,是个没有人性的骗子。而爱德华此时似乎听到了什么声音,飞快地转过头去。

“亨特先生,这是我的女儿。”

贝特曼和她握了握手。她有一对光彩照人的黑眼睛,笑起来会颤动的红唇;棕色的皮肤,乌黑的披肩鬈发。她只穿了一件粉色棉布的宽大女士罩袍,头顶上戴着一个还散发花香的白色花环。她可爱迷人极了,简直像波利尼西亚泉水中的仙子。

杰克逊的女儿有点害羞,但贝特曼相比也没有大方多少,对他来说,这整个场面都让他很尴尬,而看着这个精灵般的女子抓起一个调酒器娴熟地调制起鸡尾酒,更让他难以放松下来。

“小姑娘,今天这两杯往里加点劲。”杰克逊说。

她把酒倒入杯中,分别递给三个人,脸上的笑容那么迷人。在调制鸡尾酒这项精微的技艺上,贝特曼一直自诩是个高手,但尝了一口手中的酒,他就惊讶地发现调得出色极了。杰克逊看到客人不由自主露出赏识的神色,骄傲地笑道:

“还不错,对吧?这孩子是我自己教出来的,过去在芝加哥,我就说全城所有酒吧的调酒师没有一个能和我相提并论的。在监狱里我无聊的时候,还靠在脑子里发明新的鸡尾酒自娱自乐。不过说真格的,什么酒也比不上一杯干马提尼。”

贝特曼好像穴位被戳中了一般,只觉得脸上红一阵白一阵。他想不出怎么接话,正巧这时一个当地的小男孩端了一大碗汤进来,大家就都坐下准备吃饭了。刚刚那番话似乎是引发了阿诺德·杰克逊的一连串思绪,他开始回忆自己在监狱中的岁月。他聊得很自然,完全不带怨愤,仿佛那只是国外某个大学中的经历。这些话他大多是对着贝特曼说的。贝特曼一开始就觉得困惑,越听越显得不知所措了。他看到爱德华的目光一直盯着自己,其中还闪过一丝笑意,突然意识到杰克逊正在戏弄他,他的脸涨得通红;也因为他觉得这场面太荒唐——又想不出来有什么好荒唐的——他又愤怒起来。阿诺德·杰克逊太厚颜无耻了——形容他没有更合适的词——而他的这种事不关己的派头,不管是不是装出来的,都让贝特曼难以容忍。晚餐还在继续。他们让贝特曼吃各种古怪的菜肴,生鱼和其他叫不出名字的东西,要不是为了客气,他无论如何是咽不下去的,但吃进嘴里之后他倒也惊讶这些食物居然都很美味。然后发生的事对贝特曼来说是那晚最难熬的经历。他面前一直放着一个小小的花环,也只是为了找话说,他试探着提了一句。

“这是伊娃给你做的花环,”杰克逊说,“不过我猜她不好意思亲手给你。”

贝特曼拿在手里,恭敬地说了一小段话感谢那个女孩。

“那你一定得戴上了。”她说,微笑着脸红了一红。

“我?这我可戴不了。”

“这是我们这里一个很有趣的小风俗。”阿诺德·杰克逊说。

杰克逊面前也有一个花环,他随手就戴上了;爱德华也一样。

“我是觉得我今天的穿着不合适。”贝特曼尴尬地说。

“你想要穿一条纱笼吗?”伊娃很快接话道。“我立马就可以给你找一条。”

“不用了,谢谢你。我这样穿着还挺舒服。”

“伊娃,你示范给他这东西该怎样戴。”爱德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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