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很快他似乎就适应了,还越发投入地想把美国人的习惯移植到那个被世界遗忘的角落,伊莎贝尔听了也很高兴。但一年很快到头,之前说好的,爱德华最短只需要待一年,伊莎贝尔了解他,以为要动用自己所有的影响力才能劝阻他回来。他应该把这门生意学得更透彻些,既然两个人已经等了一年,那再等一年也算不了什么。她和贝特曼讨论过(贝特曼永远是最热心的朋友,在爱德华离开的最初几天,要是没有他,伊莎贝尔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他们都认同爱德华的未来是第一位的。可一年的节点过去,爱德华没有提起要回来,伊莎贝尔松了口气。
“他真是了不起,不是吗?”她向贝特曼欢呼道。
“这家伙是很靠谱的,没话说。”
“仔细读他的信,字里行间我能感受得到,他很讨厌那里的生活,但他还在坚持着,就因为……”
她脸红了一下,贝特曼庄重地笑笑——他的这一笑最有魅力,替她把话补完了。
“就因为他爱你。”
“这让我觉得自己配不上他。”她说。
“你是个出类拔萃的女孩,伊莎贝尔,没人比你更好。”
但第二年又过去了,每个月伊莎贝尔还是会收到爱德华的一封来信,但很快她便觉得有些异样,因为爱德华还是只字不提回归之事。从他的语气看,他似乎是一心一意要在塔希提住下去了,更不对劲的是,他似乎还住得很满意。她没有料到事情会有这个变化。她又把爱德华的信全都拿出来,从头到尾每封都重读了好几遍;还是要从字里行间揣摩,她留意到一个之前忽略掉的变化。后期的信和之前的一样温柔,一样让人读着欣喜,但语气却有些不同。她之前朦朦胧胧觉得其中的幽默有些可疑,女性本能地不信任那种莫名而来、无法解释的特质,现在更读出了几分轻浮,让她困惑。她只觉得近期给她写信的爱德华并非是她所认识的那个。一天下午,塔希提来的邮件刚到,她正坐在贝特曼的车里,他问:
“爱德华有没有说他什么时候启程?”
“没有,他没有提过。我以为他或许跟你说过什么了。”
“一个字都没提过。”
“你也知道爱德华这个人,”她笑着说,“他完全没有时间观念。要是下次你写信的时候记得,就问问他想什么时候回来。”
她做出那副一无可虑的样子,也只有贝特曼这样敏感的人,才能从她的请求中觉察到无比的急切。他轻松地笑了笑:
“好的,我问问他,谁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几天之后,又碰到贝特曼,她注意到他有什么烦心事。自从爱德华离开芝加哥后两人就时常在一起,因为爱德华对他们都很重要,所以渴望谈论他时,彼此都能在对方身上找到一个热切的倾听者。这样所造成的结果是贝特曼脸上所有的表情伊莎贝尔都一清二楚,不管他怎样否认,在伊莎贝尔敏锐的直觉面前都是无用的。伊莎贝尔在他忧愁的面容中看得出来此事必定与爱德华有关,她一直逼得贝特曼坦白才算罢休。
“实际情况就是,”他终于说道,“我辗转得知,爱德华已经不再为布朗施密特的公司工作了,昨天我正好有机会向布朗施密特先生本人证实。”
“具体呢?”
“爱德华大概一年之前就离开布朗施密特公司了。”
“那他不提这件事也太奇怪了!”
贝特曼犹豫着,但他已经透漏太多,余下的肯定瞒不住了。他窘迫得不知所措。
“他是被解雇的。”
“天呐,为什么啊?”
“似乎他们之前就警告过他一两次,但最后还是让他走人了。他们说他懒散又无能。”
“爱德华,懒散又无能?”
有好一会儿他们什么话都没有说,然后他看到伊莎贝尔在哭。他未及多想就握住了她的手。
“哦,亲爱的,别哭,别哭,”他说道,“看着你哭我受不了。”
她被惊吓过度,没有将手抽回来。他试着宽慰她:
“这实在不可理解,对吧?这太不像爱德华了。我只能认为这里面肯定有什么误会。”
她又隔了好久没有说话,然后她犹豫着说道:
“他最近的信你有没有发觉什么古怪的地方?”她说话的时候把脸转开,眼里亮晶晶的全是眼泪。
他一时不知该如何回答。
“我注意到一个变化,”他承认道,“曾经他身上有种深刻的沉稳,是我最为欣赏的地方,现在似乎没有了。你可以感觉到那些重要的事情,对他似乎,怎么说呢,已经不重要了。”
伊莎贝尔没有回答。她内心隐隐地有些无所适从。
“或许他给你回的信里面就会说他马上要回来了。我们现在也只能看他信里怎么说了。”
爱德华的信两个人都分别收到了,依然没有提到他的归期;但他写的时候肯定还没收到贝特曼直截了当问他的那封。下一次来信肯定就有回复了。下一封信又来了,贝特曼一收到就拿来给伊莎贝尔看;但一见面伊莎贝尔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事情不妙。她逐字逐句把信读完,微微抿着嘴,又读了一遍。
“这封信写得太奇怪了,”她说,“我不是很明白。”
“读着这封信你甚至会觉得他是在戏弄我。”贝特曼说着脸都有点涨红了。
“读起来的确有这个感觉,但这肯定是无心的,这太不像爱德华了。”
“他完全没有提到回来的事情。”
“要不是我那么相信他对我的爱,我会认为……我也不清楚我该认为什么。”
下午的时候,一个方案在贝特曼头脑中渐渐成了型,此时他决定告诉伊莎贝尔。他父亲创立的公司销售各种式样的汽车,马上会在火奴鲁鲁、悉尼和威灵顿开设分部。贝特曼已经是公司的合伙人了;本来是经理要去这些地方出差的,贝特曼提出自己去。回程的时候,他可以去一趟塔希提;事实上,从威灵顿出发是一定要经过塔希提的。这样他就可以和爱德华见一面了。
“此事有不少难解之处,除了我自己去弄弄清楚,没有其他办法了。”
“哦,贝特曼,你怎么能这么好?”她大声说道。
“伊莎贝尔,你知道这世上我最在乎的事情,就是你的幸福。”
她看着贝特曼,将自己的双手递给他。
“你太了不起了,贝特曼。在我知道的人当中,没有一个是像你这样的。你叫我如何才能报答你呢?”
“我不需要你的报答。我只需要你让我对你好。”
她放低目光,脸红了一下。见贝特曼见得太多,她都忘记了他有多英俊。他身高和爱德华相当,身材也一样好,而相比于爱德华的红润,贝特曼没有那么好的气色,皮肤也更暗沉一些。当然,她知道贝特曼一直很爱她。这让她很感动,心里荡漾起一阵柔情蜜意。
现在贝特曼回来了。
这次出差工作上比预想要拖延得久,他也有了更多时间思考他这两位朋友的事情。他最后得出的结论是爱德华回家并没有什么难以克服的障碍,或许只是他的自尊罢了,他要兑现自己的承诺才肯回来迎娶他的新娘。但这种自尊也得服从现实状况。伊莎贝尔现在心里难过,爱德华必须得跟他回芝加哥,马上跟伊莎贝尔结婚。他们可以在亨特汽车运输公司给他安排一个职位。贝特曼想到自己可以给世界上他最爱的两个人带去幸福,喜不自胜,虽然他的心在滴血。他将永不结婚。他要做爱德华和伊莎贝尔孩子的教父,很多年之后,当这对夫妇都已过世,他会告诉伊莎贝尔的女儿,在很久很久以前,他是多么爱她的母亲。想到这一幕,泪水遮挡了贝特曼的视线。
他想好了要给爱德华一个惊喜,所以没有预先发电报。在塔希提上岸之后,有一个小伙子自称“闲人酒店”是他们家开的,贝特曼便让他领路;想象着爱德华会看到这个最意想不到的造访者走进他的办公室,贝特曼不禁笑了起来。
去酒店的路上,他问那个青年人,“顺便问一下,你知道我要到哪里去找爱德华·巴纳德先生吗?”
“巴纳德?”那个青年人道。“这名字我好像听过。”
“他是个美国人,个子高高的,淡棕色的头发,蓝眼睛。他来这里应该两年了。”
“啊,对了对了。我知道你说的是谁了。你要找的是杰克逊先生的侄子。”
“谁的侄子?”
“阿诺德·杰克逊先生。”
“那我们说的大概不是同一个人。”贝特曼冷冷地说。
他只觉得震惊。看起来这里谁都认识阿诺德·杰克逊,难以理解他居然会用自己被判罪时候的真名;贝特曼也想不出来谁在这里冒充他的侄子。朗斯塔夫太太是他唯一的姐妹,他也从来没有兄弟。贝特曼身边的小伙子很健谈,可他的英语明显带着口音;贝特曼余光一扫,发现他之前没有注意这个小伙子必然有不少当地人的血统。不自觉地贝特曼似乎高傲了一些。他们到了酒店,贝特曼安排好了自己的房间,马上就找人带他去布朗施密特公司的所在地。那家公司就在岸边,面对着潟湖;在海上漂泊了八天之后,贝特曼踩在坚实的土地上着实高兴起来,沿着明媚的大路朝水边走去。到了目的地,他让人把名片递进去给经理,接着就被带着穿过了一个像是仓库的大房间,屋顶很高,里面既存放材料也堆积着货品,办公室里坐着一个肥胖的男子,秃顶,戴着眼镜。
“能否请教一下我要到哪里去找爱德华·巴纳德先生?据我了解他曾经在这里工作过一段时间。”
“是这样,不过我不太清楚他现在到哪里去了。”
“可我知道他来的时候是带着布朗施密特先生的特别介绍信的;我跟布朗施密特先生很熟悉。”
胖男人怀疑地看着贝特曼,满眼的算计。他朝仓库里一个小男孩喊道:
“亨利,巴纳德去哪儿了,你知不知道?”
“他在卡梅隆那里干活吧,大概。”有人没动脚,也远远地喊回来。
胖男人点点头。
“你出门之后往左去,大概走三分钟就到卡梅隆那儿了。”
贝特曼欲言又止。
“我觉得我还是告诉你吧,爱德华·巴纳德是我最好的朋友。当我听说他离开布朗施密特的时候我非常震惊。”
胖男人的眼睛眯得就剩两个小圆点了,那样的仔细打量让贝特曼不舒服到脸都红了起来。
“我想大概是我们公司和爱德华·巴纳德在一些事情上无法取得一致吧。”他回答道。
贝特曼不喜欢面前这个人的态度,于是他不卑不亢站起来,说很抱歉耗费了对方时间,道了别。他走出来的时候觉得奇怪,刚刚见到的这个人其实有很多话可说,但就是不愿意告诉他。他照着之前所说的路线,很快就到了卡梅隆的店。这是一个小商铺,之前来的路上就经过了类似五六家,进门他看到的第一个人就是爱德华,穿着衬衫,量着要卖的布。爱德华居然做着这么卑微的活,让贝特曼吓了一跳。不过他还没进来几步,爱德华正好抬头,就发现了他,又惊又喜,大喊一声:
“贝特曼!谁能想到会在这里看到你!”
他从柜台上伸过手臂,紧紧握住了贝特曼的手。他似乎全是真情流露,倒是贝特曼觉得窘迫极了。
“稍微等一下,我就把这个包裹打完。”
他拿剪刀划过货品,叠起来,做成一个包裹的样子,递给了黑皮肤的客人,一举一动都驾轻就熟。
“请到前台付账。”
他微笑着转向贝特曼,眼神很明亮。
“你怎么会在这里?天呐,见到你太高兴了。你这家伙,快坐下吧,这里不用拘束。”
“这里我们没法聊天。去我酒店吧。你请个假应该没事吧?”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还忍不住有点担心。
“当然没事。我们在塔希提这儿可没那么讲究。”他朝站在对面柜台后头的中国人喊:“阿林,老板回来的时候跟他说一声,我有一个朋友从美国来,我跟他去喝一杯。”
“好。”中国人笑着说。
爱德华套上一件外衣,戴上帽子,陪着贝特曼出了店铺。贝特曼试着用玩笑的语气说:
“没来之前我可没想到会见你量出三尺半的破布给一个油光光的黑鬼。”说完他还笑了一声。
“布朗施密特那里把我解雇了,我就觉得现在这活也一样。”
爱德华的坦率让贝特曼觉得很奇怪,不过他觉得再追问下去恐怕不合适。
“我猜在刚刚那个地方干活可发不了财。”他干巴巴地回应道。
“大概是发不了。但挣的钱够我吃住了,我也没有什么不满意的。”
“要是两年之前的你肯定不会满意的。”
“岁数大了,也应该长点见识吧。”爱德华高高兴兴地反驳道。
贝特曼朝他扫了一眼。爱德华穿的是一身破旧的白帆布衣服,可一点也不白净,戴着一顶当地人的大草帽。他比以前任何时候都瘦,皮肤晒得黝黑,但又可以肯定的是他比以往的所有样子都更好看了。但贝特曼看着他,总觉得有什么东西让人不安:他以往走路没有这么轻快,他的举止间有种随意,有种毫无缘由的兴高采烈,这一点贝特曼也说不上有什么错,但总觉得莫名其妙之极。
“这家伙见了鬼的真不知道在高兴些什么,我要是能弄明白就好了。”他自言自语道。
他们到了酒店,坐在露台上。一个中国小男孩把他们的鸡尾酒送了上来。爱德华迫不及待想知道芝加哥发生的事情,连珠炮似的提问。他的急切一点也不做作,完全出自内心,但奇怪的是对于各种各样的话题他都同样感兴趣。他很着急想知道贝特曼父亲的身体如何,也想知道最近伊莎贝尔在忙些什么。他聊起自己做过承诺的未婚妻,一点也不尴尬,就好比这个人是他的姐妹一样。贝特曼还在分析爱德华刚刚几句话到底是什么用意,就发现话题已经转到了自己的工作上,还被问起最近他父亲又造起了几幢怎样的房子。他心里正盘算着一定要把话题重新转到伊莎贝尔,就看到爱德华很热情地在招手。露台上有一个男子正朝他们走过来,但贝特曼背对着,看不见是谁。
“过来坐一会儿吧。”爱德华开心地说。
这个人走近了。他很高,身材瘦削,穿着白色的帆布衣服,一头白色的鬈发很有风度。他的脸也很瘦,又长,一个硕大的鹰钩鼻下面一张嘴长得好看,而且表情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