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7月底,雷震考取东京第一高等学校(简称一高)附设的中国学生“特别预科”文科班,他形容当时的心情“快慰可知”,总算“进入过去朝夕所祈求的学校”,“即可享受官费待遇,按月领取生活费用,直至大学毕业时为止。如欲再进研究院,官费还可以继续两年”。[51]据雷震自己统计,三年来几乎用去母亲先后为他筹措的一千多银元。对于乡里人来说,无论如何,都不会是一笔太小的数目。此时乡间谷米根本不值钱,由于所借之款未能及时归还,利上翻利,涨到了三千多银元,至1923年才得以还清。
所谓“特别预科”是为已经考取高等学校的中国学生专门设立的,主要是经过一年语言训练之后,使中国学生可以从容地与日本学生同堂上课,不致在语言交流上出现障碍。“特别预科”是清末年间,清政府吁请日本文部省明令发文在四所学校中特别设立的,这四所学校分别为:东京第一高等学校、东京高等师范学校、东京高等工业学校、千叶医学专科学校。各校每年招收中国学生五十名,以十五年为期。就是说,在这十五年中,只要能够考取这四所学校的中国学生,均为“官费生”,由清政府提供学习和生活费用。尽管此时清政府已不复存在,这一条约依然有效。雷震考取的东京第一高等学校中国学生“特别预科”分文理两科,选择文科是他个人的意愿,当时他的梦想是能在不久的将来考进东京帝国大学法学部。
东京第一高等学校的学生,除身体患疾经校医务室确诊得特别许可者外,一律要住校,另外三所学校好像没有这种严格限制。“一高”学生宿舍均冠以“寮”字,雷震所住的那幢楼,就是叫作“明寮”。寮均为两层,每寮分割成三十间,楼上为卧室,楼下对应的那间是自修室。
“寮”者,即中国人说的那种较为简陋的普通住房。当时“一高”学生宿舍共有八寮,皆位于校区内课室后大操场的西头,一律坐东西向,依次为八排。寮与寮之间,相隔九米许。若站在窗口,两寮之间的人大声呼唤,清晰可闻。雷震住在“明寮”的第十六室,正好在此寮的中间,寮中共有十四名学生,除雷震之外,都是日本当地学生。
开学伊始,依惯例有一次同学聚会,日本人称之“Room Meeting”。每寮临时选出一人为主席,由此人来阐述同学集会的意义,然后各人自报家门,除姓名、年龄之外,还要特别说明本人曾在何地何处就学、成绩如何、家乡风景名胜以及土特产品、家乡出过什么大人物等等。雷震发现,本寮的日本学生成绩相当优异,不少人中学毕业考试皆为第一,最低者亦在前五名之内。雷震在“浙江省立第三中学”毕业名列第四,多少使他保住了一点面子。只是轮到表演个人才艺时,雷震窘迫不堪,不会唱歌,也讲不出故事;有人提议唱“国歌”,更让他沮丧不已,此时中国尚无正式国歌,雷震只好背诵了一首白居易的《长恨歌》,竟也是结结巴巴,未能全篇。
东京第一高等学校中国学生“特别预科”,为期一年。
从雷震本人叙述来看,并无多少特别的记忆。惟有“一高”宿舍学生自治委员会和“寮雨”这两件事,给他带来不少意外收获和快感。“一高”学生宿舍的管理,校方素不过问,完全放手由学生们“自治而为”,如同一个小社区。课堂以外的任何事情,大都通过学生自治委员会加以协调和管理。校方之所以放任“自治”,目的就是为了培养学生“独立审事、公平正义”的能力。从某种程度来讲,学生自治委员会的权力实际上很大,其权威仅次于校方的管理委员会。雷震入住“明寮”时,这一届自治委员会业已改组完毕,他并不知道自治委员会成员是如何选出来的。自治委员会由七人组成,每天有一位轮值委员,负责处理宿舍内部的日常事务。经过一年细心观察,雷震发现这些人都是责任心很强的学生,他们按章办事,有条不紊,委员们之间的关系十分融洽。同学们对自治委员会的管理和处置也十分信服,很少有什么怨言。主要是因为自治委员会在处理问题的方式上谨慎而又独到,能够坚持原则。
和所有学校一样,在当时,最常见的违规之举乃是“深夜不归”。如果一经查出,就要受到委员会的处置。所谓处置,其实不过是“禁足一周”而已,即一周之内不准迈出校门半步。对于屡犯者,最多也是两周或一月不等。这种“处置”对于同学们来说,确实不算什么,但处置过程有点“程序公正”的意味。据雷震回忆:学生在宿舍内如有犯规的,先经调查确实之后,由自治委员会写一条子,秘密通知某生于某日某时到委员会办公室谈话。该生按时到达,由一位委员说明违规情节,当面申斥一顿,或禁足若干日子,该生认错道歉,就算了事,“当然不张贴布告”。而对于那些诸如偷窃、打人、对女生大有冒犯不敬者,被视为“重大犯规”,处置方式则是意想不到的“拳头惩罚”。不过,这种“惩罚”必须事先经委员会讨论之后方可执行,绝不轻易使用,仍是秘密通知某生于某夜十二时到委员会办公室,接着由全体委员率同该生一起来到距离宿舍很远的操场一角。除自治委员和犯规学生外,不允许其他学生到场,也尽量不让他们知道,这大概是要保全违规学生的面子——自尊心,使其在精神上免遭太大的伤害。操场上没有灯光,仅燃一堆柴火,先由一位委员对某生所犯过失详为报告,如有遗漏,其他委员可补充说明。然后询问违规者事实是否如此,如该生承认其事,自治委员们就重赏几拳和几下耳光,该生认错道歉,谓今后一定改过自新,请委员给予原谅等等。最后由首席委员声泪俱下地痛斥一番,说这是损毁校誉的大事,今后一定要自爱自重,“犯规学生接着向各委员逐一鞠躬为礼后,退出操场,回房睡觉……自治委员会没有记录”[52]。
雷震在“明寮一年”,只听说过有两次这样的惩罚,一次是有人偷窃东西,另一次,是一男生强行要求某女生接受情书而遭到告发,其实,就是把情书强塞到这位女生的衣袖里。学生自治委员会这种“文武兼治”的管理模式,成了雷震最初体验社团群体“自治而为”的一次绝好机会。虽然无法断言对于雷震在日后从事现实政治能否提供一点直接的经验,但这种“自治理念”无疑给雷震留下了深刻印象。尤其是“学生在自修室内,常常放言高论,批评学校当局,批评某某教授,乃至批评政府措施,毫无忌惮,从不怕有人在背后监视。当然,学校里面没有设立执政党的党部,学生甚至连党员都不是的。”[53]
雷震忘不了一高宿舍“寮雨”这一幕。
“寮雨”一词,是学生们自己杜撰出来的。《雷震全集》第九册《我的学生时代》中有这方面的细节描述,“寮雨者,就是住在宿舍的学生,夜间要小便的时候,就推开它[他]卧室的窗门,两脚跨在窗沿上,一手扶着板壁,以对着天井‘撒尿’之谓也。当尿龙下落时掉在地面上滴滴答答的声音,犹如天上下雨一般,而这种雨水乃是从寮的楼上降下,一高宿舍学生遂名之曰‘寮雨’。宿舍里住上了头二千人,这种寮雨几乎无夜无之。如果要寮雨的人,每夜每百人中平均有二人,则一齐发射,亦可蔚成奇景壮观”。
在最初时,雷震极为反感这种不良的生活作风,他觉得作为一名学生,毫无顾忌地站在宿舍窗口小解,不仅妨碍公共卫生,也有失学生行为之操守。但“寮雨”之由来,实则因其宿舍与厕所相隔较远所致。“寮”本是一幢很长的房子,只有两头才有楼梯通向楼下较远处的厕所。且不说平日里上厕所如此不便,临到冬季夜间,寒风刺骨,尿急逼人,人的行动更显迟缓,谁都不想穿过这长长的黑暗甬道去厕所行一次“方便”,实际上,是客观条件所促成的。“寮雨”之所以不在学生自治委员会的管理视线之内,因为这些委员往往也是这样的夜间“寮雨者”。可见当时一高“寮雨”之甚,当然,同学们也是自有苦衷,决非简单的不知自爱。雷震后来认为,“一高”宿舍若不加以适时改造的话,“寮雨”之景观绝不会自动消失,而“过分地矫枉过正是行不通的”。
当年某个夜半时分,病中的雷震也曾经手扶板壁,战战兢兢地“寮雨”数次,并自嘲“习俗移人,圣贤不免。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或即此之谓欤”。1923年9月1日,在关东大地震之中,一高校舍毁之殆尽,后迁至东京郊外重建,“各寮是否照旧,不得而知”,雷震后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