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岁那年夏天,捉住了一只蝉就以为捉住了整个夏天;十七岁那年,牵过你的手就以为能到永远。
暗恋,一个人的无声哑剧
暗恋是悄无声息的,是求而不得的,想张开双臂用力拥抱他,想告诉全世界我爱他,想把最好的东西都给他,可从头到尾,却只敢在脑海中一遍又一遍想象,始终不敢说出一个字,想触碰却终究收回双手。
周瑶后来终于明白,爱情和梦想从来都不是万能的。有时候,那些不甚圆满的事情,才会被一直怀念,感叹,唏嘘,才会在记忆里闪闪发光,永不褪色。
即使后来我们被生活打磨成另一个样子,可那段青春里小心翼翼呵护着的梦想,那个自己努力伸手却没有牵住的少年,都一直是我们年少时光里不变的风景。
[一]
“你长大了想做什么?”周瑶躺在草坪上,有些幼稚地问道,似乎长大成人是一个十分重要的仪式,而问出长大后的理想,便是这个仪式最开始的部分。
“我想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然后和喜欢的人在一起。”
程一回答得漫不经心。
“那你喜欢做什么?”
“写小说,唱歌,四处游荡,你呢?”
“我想背着画板,周游世界。”
“挺好的,那你去吧,估计到时候你的一幅画就要卖几百万。”
“嗯,要是你的小说出版了,到时候不要忘了给我签名。”
小时候,总觉得以后的梦想,因为有了时间的加固,在未来的日子里便触手可及。在成长的过程中,渐渐明白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便是梦想和现实的差距。
后来无数次回想,周瑶都记不太清楚,当初两人到底说了些什么。只记得那年夏天的阳光很暖,那天的风很轻柔,那天的程一穿蓝色格子衫,笑得特别好看。
周瑶说不清是什么感觉,只是觉得躺在他身边很美好。
时间似乎天生有魔力,使记忆里的画面美得惊心动魄。
在以后的很多年里,每每想到,都会觉得在这无趣的人生中,原来也有过那样美好的时刻。
[二]
周瑶和程一是同桌。但是周瑶一直想不通,不都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为什么自己和程一的差距就那么大?自己拼了命地熬夜刷题,上辅导班,找老师开小灶,可成绩依然够不到程一的一个小手指头,这种无力感让周瑶觉得一切似乎都没什么意义。
其实周瑶自己都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天生成绩就好,自己无论多努力都没用。有时候周瑶看着程一的侧脸,会不自觉地想,他就是这么厉害的人,随便学学,就能考第一名;随便参加个活动,就能拿一等奖。他似乎无所不能,那些对自己来说,艰难无比、生硬难懂的东西,对他而言,只是小菜一碟。
有时候周瑶又会想,要是程一和自己一样笨,什么都做不好,自己肯定就不会喜欢他了。这样想的时候,周瑶会觉得自己很俗气,和其他普通人一样,自己也喜欢程一身上闪闪发亮的东西。
大概是每个人在自己平淡无奇的人生里,都需要喜欢上一个闪闪发光的人,给自己温暖,给自己前进的力量。
程一写字很好看,是那种气势凌厉而又独特的字体。周瑶曾偷偷把程一写满了的作文本藏起来,晚上回家,照着那个字体练习,一遍又一遍,甚至偶尔能把程一作文里写的句子背下来。
那些描摹程一字体的晚上,周瑶会觉得很宁静,很舒服,不用想未来,不用想成绩,不用想分科,不用想考大学,不用去想那些平时使自己心烦的东西,内心似乎一瞬间静了下来,自己游离在这个世界之外。那时,周瑶说不清楚是喜欢程一,还是喜欢那种状态。
“周瑶,你知道你最可爱的地方是哪里吗?”程一忽然侧过脸,直视着周瑶。
“难道不是我机智聪明?”周瑶被盯着,有点不好意思。
“嗯?”
“不知道。”
“告诉你吧,因为你是我同桌啊,因为我可爱,所以你也可爱。”程一十分得意地说着。
周瑶莫名其妙地低下了头,红了脸,感觉自己心跳突然加快了,有点紧张。这样的对话,让她觉得,就像程一说的,她是他的人。
[三]
“你觉得我选文科好,还是理科好?”周瑶问得小心翼翼。每次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都让她觉得,这关乎人生,更关乎那个遥不可及的未来。
“当然是理科啊,学文科的人都是靠死记硬背。”程一语气很随意,仿佛这是全天下人人皆知的大道理。
周瑶物理化学相比其他科目而言,差得一塌糊涂,偏科十分严重。周瑶有时想,是不是自己天生就没有学好理科的细胞,那些歪歪扭扭的化学公式、物理符号,看着就觉得头疼。
只是每当周瑶在和某道物理题殊死搏斗,却依然找不到任何头绪时,程一的手都会突然入镜,在草稿纸上写下几个方程式,然后声音略带自信地说,按照这几个步骤推导,差不多就出来了。
周瑶甚至不敢抬头看他,只是呆呆地看着那只漂亮得有些不像话的手,然后故意装出不屑的样子,回他一句:“嘁,智商高了不起啊!”
尽管周瑶语气不屑,但她还是会按照程一的方程式进行推导,甚至会分心地想:物理好果然有用,还可以给女生讲题,简直是泡妞绝招。
一辈子有多少选择,每个选择代表着什么,会造成什么后果,对未来有什么影响,周瑶不去想,她只知道,这个时候的自己想读理科,因为某个人。
在小说里看见过太多的轰轰烈烈、浓郁浪漫、生死相依的爱情,但此时此刻,在周瑶眼里,那些都抵不上和程一坐在一个教室里,做着同一张卷子,为了同一个未来一起努力。
未来有太多变数,因为它的不确定性,所以未来的一切都是虚无,既看不到,又摸不着。只有抓紧现在的每一分钟,才是对余生每一天的馈赠。
周瑶十七年的人生岁月里,似乎从来没有这么主动过,似乎一直以来都在被选择。
周瑶的妈妈小时候是个才女,在钢琴方面颇有造诣,一直以来的梦想便是成为钢琴家,但是后来由于家庭原因不得不放弃钢琴,嫁人生子后,更加没有时间学习了,钢琴似乎就是她心中的一根刺。在周瑶的记忆里,从记事起,便被妈妈拖着去学钢琴,整整学了七年。妈妈觉得让她学钢琴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却从来没问过她,喜不喜欢,愿不愿意。
课外时间上辅导班是老师强制要求的,差生一定要上辅导班,交昂贵的辅导费,却没有人问过她想不想上辅导班,似乎成绩差的学生,就应该淹没在书山题海中。
周瑶喜欢画画,可是因为她爸爸觉得,那太浪费时间,还不如好好学习,所以她必须放弃最喜欢的画板。
周瑶总会想,是不是自己从出生开始就背负着很多责任,让自己不是自己了。
只有这一次,周瑶有点任性地选择学习理科,这是她自己的想法,她想和某个人并肩战斗。在这个人生的转折处,周瑶想到“爱情”这个字眼的时候,会脸红,会害羞,不过她仍然感谢爱情,因为这让她找到了自己。
[四]
“为什么我要不断努力?因为我还没有看过外面的世界,也没有参透许多知识真理,美人美食更是只见过皮毛,人生只有一次,我不想虚度!”周瑶内心的声音清冷却又带着感情。
每次上作文课时,老师都会让周瑶朗读同学中写得好的作文。这之中,周瑶最爱读程一的作文,在不同的命题之中,她读到了他不同的内心。每次老师让周瑶读范文时,她都会扭捏一番,其实心里笑开了花,班上所有人都以为,她读的是范文,只有她自己觉得,那是程一的内心世界,似乎每读一句,就了解程一多一点;了解多一点,就意味着或许会更喜欢他一点。喜欢他,或者喜欢他更多一点,周瑶从没想过会不喜欢他。很多年后,周瑶会怀念那时候的自己,喜欢便孤注一掷,一腔孤勇。
周瑶每次读程一的作文时,都是一副虔诚的模样。旁边的小胖嘲笑她:“那不是作文本,那是观音菩萨。”
周瑶总会摇摇头笑着说:“我这是对未来作家的崇拜!”
但是在她心底,有个小人儿,总会神采飞扬地说:“瞧,他不愧是我喜欢的人,就是这么厉害!”
喜欢不仅仅是浓郁的,热烈的,还是浅淡的,安静的,像水滴,一滴一滴地落下来,却在心上打了一个结。
周瑶有时候疑惑,自己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喜欢上程一的,或许是他讲题的声音太清冷,但笑起来的样子太美好;也或许是自己太寂寞,在青春里偷偷地叛逆。
在不断的疑惑和不断的坚持中,周瑶出乎大家意料地,选择了学理科,她最终决定要和物理化学做更进一步的斗争,考得高分,成为学霸,努力成为人生赢家。
所以理所当然地,周瑶依然和程一是同桌。带着默默的欣喜,周瑶在大家诧异的目光中,继续坐在原来的位置。
随着高考提上日程,所有人都紧张了起来,无论以前如何不懂事,如今大家都明白,高考是距离自己最近的一次命运转折点。大家都攒着劲地努力,生怕一不小心就落后了,一步输,则步步输。连程一都收拾起平日里的随意淡然,开始背起了最讨厌的英语单词。
周瑶依旧奋力挣扎在理化知识这个大坑中,想着总有一天要爬上来,尽管过程艰难,但在程一的帮助下,也渐渐地有了起色。
[五]
“你想考哪所大学?”
“随便啊,随遇而安。”
每次程一被问到想考哪所大学时,他都会回答“随便”。
只有周瑶知道,他想考北大。
周瑶现在的目标就是北京的随便哪所大学,没事就嘴里哼着:“北京欢迎你……学院大门常打开……”不过哼得跑调。
“大姐,有没有人和你说,你唱歌跑调啊?”
程一故意露出嫌弃的表情,周瑶则默默低下头。
“不过我喜欢,唱得好听,奖励一朵大红花,下午请你吃冰淇淋。”
程一的话轻飘飘地飞过来。
6月7号那天早上,周瑶起得很早,她按下了那个在心里背得很熟的电话号码,然后默念:程一快来接电话,程一快来接电话。
“喂,你找哪位?”
“呃,呃,那个,我找程一。”周瑶的声音不自觉地有点颤抖。
大概过了几十秒。“喂,你是?”程一的声音还是那么清冷。
“程一,考试加油!”
“嗯,你也要加油,千万别涂错答题卡,别太紧张,遇到不会的题,先跳过去。”程一竟然絮絮叨叨地说了大半天,直到他妈妈喊他吃早饭才挂断电话。
周瑶只是想打个电话给程一,她甚至都没有想好说些什么,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却被程一叮嘱了这么久,絮絮叨叨,似乎是在提醒周瑶,但也似乎是在提醒他自己。
“前程似锦”,周瑶莫名地想到了这句话,如今的她,他,他们,都将开启人生新的篇章,过不一样的生活。
希望总是可以给人以无穷的力量,前路漫漫,但是因为有了某些念想,有了某些执着,那路上的孤寂和坎坷,便不那么讨厌了。
高考结束,周瑶感觉考得不错,去对答案,成绩也很不错。周瑶把这一切归功于对未来的希望。
高中三年转眼即逝,以后都不会再有成堆的卷子,背不完的英语单词,满黑板的数学题了。
[六]
一出戏剧的结束,会在什么时刻?
应该是男女主人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或者,有一人中途变心;抑或,从来就没开始。
周瑶和程一大概属于从未有过开始吧。
程一不知道周瑶的喜怒哀乐皆只为一人。
周瑶为了去北京,所有志愿都填了北京的大学,只是失约的那个人是程一。他没有考上北大,更没有去北京,他突然就消失在那个夏天,全家搬去了浙江。
周瑶难过的,不是没能和程一在同一座城市,只是难过,他离开的时候,居然连一句“再见”都没说。
像是赌气一般,周瑶也从来没打听过程一的下落和近况,只是在心里对自己说,再见,夏天,再见,程一!
然而真正的再见,已经是七年之后。程一在街角,牵着一个小孩子的手,眉目带笑。周瑶一眼就认出了他,然而程一并没有认出周瑶。
真好,他还和以前一样,周瑶有些感慨,却没有上前打招呼。七年了,是不是终于要放下了,她还不清楚,她想慢慢解开心里的那个结。不过喜欢程一这件事,对周瑶来说是自己做过的最正确的事。
瞧,不愧是我喜欢的人,长得还是这么帅!
谢谢你曾爱过我
以前看到过一句话:不是最好的青春有你陪伴,而是因为你的到来,我才有了最美的时光,谢谢你曾爱过我。尽管,你没有陪我到最后,不过遇到你就已经够幸运了。
多年以后,你会不会突然想起那个你曾深深爱过,却最终相忘于江湖的人。
你会不会和自己的孩子说起你的初恋,那个你曾经发誓要守护一辈子,如今却遥遥相隔的人。
你记不记得年少时,天真地许诺,余生要和她把酒言欢,最后却是陌路相隔。
你也要过自己的生活,你也会陪另一个人看细水长流、过柴米油盐的日子。但是某些相似的场景,会不会让你想起某个人,某个曾经在你心上的人。
“那时候,我真的以为一辈子都要和她在一起,然后生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没事的时候,全家就穿着亲子装出去旅游。如果当时有人和我说,我俩以后不会结婚,我最后会和另一个人结婚生子,最后陪在她身边的人也不是我,我一定会把那个人揍成猪头。”
阿春用玩笑的口吻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神里闪烁着很复杂的感情,有无奈,有愧疚,还有一丝淡淡的窃喜。
阿春喜欢上浅浅的时候,是高中时光,那时年少轻狂,喜欢就是义无反顾。
那时候阿春成绩不好,但是兄弟有一群。当别人只敢规规矩矩地穿校服时,阿春却已经开始夹克牛仔耍帅装酷了。
阿春有一副好嗓子,唱歌很好听,每次校园晚会的时候,他就会抱着吉他唱情歌。阿春有一堆忠实女粉丝。
阿春一直觉得自己是那种放荡不羁爱自由的人,在他脑海里认定的真理就是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他女朋友换得很频繁,一个月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