俾斯麦是一个天生的外交家,写给布兰肯堡的信很能逢迎收信人的虔敬心境,他在里面不知提到多少次上帝,这是他一生中前所未有的。写给乔安娜父亲的那一封信,也是满纸上帝,他还引用了很多教会用语,这可不像他平时的作风。他很明白,假如要让人相信他现在已信仰上帝,他必须光明正大地承认他的错误,即他从前不信教。他所说的虽然是真话,但是说得很巧妙,以利于他的求婚成功。
申豪森庄园是一座结实庄严的建筑,四周围绕着高大的菩提树、橡树,这是一所很大的房子,虽然还算不上庄园,但从窗子向外望去,那景象都属于名门世家才有的。俾斯麦给朋友写过一封信描写这栋建筑:“我左手拿着雪茄烟,在烟雾缭绕间从正北边的窗户看出去。左右望去都是有年头了的菩提树,其后是一所古老样式的花园,篱笆很整齐,里面有许多石雕的神像、黄杨树,还有矮的果树。树后是一大片麦田(可惜不是我的);距离这里数英里远,就是位于易北河较高岸上的亚尼堡小镇……如果从南边的屋顶窗子往外望,可以看见某处的几座高台;往西看,则是隐隐藏在云雾中的某地。宅子本身是一所三层高的大房子,古旧的墙砌得很厚。帷幔是皮革或竹布制的,上面有东方的花样与山景装饰。家具样式很俗气,罩着褪色的绸缎。可以说,这样的装饰显示了祖先们曾经过着比我富裕得多的生活啊。”
这所旧宅的新主人——俾斯麦所要添置的第一件东西,就是娶一位夫人。他父亲去世前几年,他的婚事是大家时常关注的话题,因为小工们的闲聊也好,他在旅行中写来的信件也好,都让他父亲不能安心。“我认识了某位小姐,她十分美丽,但是她不久就会失掉这美丽,变成张大红脸啦。我确实爱过她有二十四个小时,我很希望她嫁给某人,住到某地去。”当他在某地时,曾品评过几个女人:“拉文洛伯爵夫人牙齿齐整,脸如红铜色,将来有一天会变作一位很庄严的女牧师;莱赞斯泰因夫人的女儿是当地有名的美人,如果是想找位能一起散很长时间步的夫人,她会是很好的选择,她身段苗条、知识渊博,在摩泽尔长大——那里的葡萄酒不同一般,她也是,既不冷,也不酸。”
俾斯麦用的这些字眼表明他对女人有不错的鉴赏力。他挑选妻子简直像买马人相马一样,要求让马一匹匹地在面前跑过;他最注意的是女人们的家世,而不是她们的财产,因为俾斯麦并不打算娶个富婆。他的婚姻在申豪森已成为紧急大事。他写信给妹妹说道:“我实在应该娶亲啦。这问题已经非常明显。父亲去了以后,我觉得很孤独。天气不好的时候,我觉得很愁闷,更容易陷入恋情。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最终我决定要娶她,这里人人都希望我娶她。……固然,她对我态度冷淡,但是别的女子也是这样。……我必须承认我现在仍然多少有点爱着车轮匠的老婆(靠不住的女人)——可正因为有这样的弱点,我反而开始尊敬我自己。好在我们不能像换内衣那样频繁地更换我们的所爱,虽然我们换内衣也没多频繁。”
当俾斯麦这样坦白地(确实是容克派头)承认这些的时候,当他提到这次恋爱的时候,他在虔信派的小社会里已混了一两年。其实,在他父亲死前一年,他就已经认识乔安娜·冯·普特卡默了。人们觉得俾斯麦不是会任他内心的冲突影响他的生活方式的,但布兰肯堡夫妇举行婚礼宴会时,却没有忘记俾斯麦和普特卡默,特意把他们两人的座位排在一起,又邀请他们两个人同他们一起到哈尔茨山旅行。他们十分希望能促成俾斯麦娶这位虔敬的女子,以便拯救他的灵魂,并且也希望她能通过和这个不信教的贵族结婚得到好归宿。在这一男一女第一次见面以前,布兰肯堡其实已经对俾斯麦说过她的种种好话啦。“她极其聪明,极其喜欢音乐——这尤其可爱。她是一位有才能的学者,还有很多独创性的见解。她有颗庄重虔敬的心灵……她跳起舞来像个孩子一样简单。我见过和听说过的姑娘,都比不上她。你来同她认识认识,假如你不要她,我要娶她做我的第二位夫人。”
这一番话说得很巧妙,意在使俾斯麦感兴趣,并不是因为过火的热心而引出的虚言。玛丽的描写更为高明,字里行间都是暗藏的傲性。“她是一朵散发浓郁香味的花,从没有一只虫子敢碰她……她的双眼与长长的黑发美极了。她十分成熟,谈吐自若,机智灵活,无论同男人还是同女人讲话都是高高兴兴的。我们可能会区分有趣和无趣的人,在她眼中都没有区别。她从外至内,都是个彻头彻尾的女孩子……清洁透亮,澄澈——如同蓝色海水。”
乔安娜与玛丽不同的地方就是她非常刻薄,这是走向讥讽的渡板,而俾斯麦,这牢不可破的怀疑派正是通过这渡板走近她的。如果她不是跟所有人相处都很从容,而只是个纯净的人,也没法改变他。最后促使俾斯麦娶乔安娜的,既不是她的宗教信仰,也不是她的睿智,而是她镇静明白、却尚未定型的心,她有着敢于牺牲自己的勇气——这是俾斯麦所没有的。她只要担当起一件事,就会全心贯注于它。她比俾斯麦小9岁,阅历比不上他的百分之一,但俾斯麦不只把她看成孩子,更看作他的同伴。她不同他争主导地位,乐于接受他的见解,总是预备着替他分担,跟他一起挖苦人、轻视人,虽然没有俾斯麦那么骄傲,却同他一样跋扈。她在家里十分和气,奋斗时却不肯让人,尽管表面上看着和谐而不动声色。她和俾斯麦一样,和敌人争斗起来时是十分激烈的,虽然她平时是个和气人,他完全不是。
去哈尔茨山游玩时,这一男一女很快走到了一起,“彼此了解的阶段,都觉得彼此很奇异”。那时俾斯麦常与玛丽聊天,玛丽比乔安娜阅历深得多,更有才能,更为易感。她的日记上还有她与俾斯麦谈话的记录,说他“一生孤寂求和平,试过所有能做的事,却一事无成”。
有时候一个人的选择可以使大家快乐,但是这个选择完全是听天由命,还必须为此抛弃些什么——这就是俾斯麦要结婚时的感想,然后就是月光,高兴的情绪,树林里传来猫头鹰的叫声。他一直劝他的同伴们多喝几杯,所有的一切都是他布置,他出钱。
回到家之后,俾斯麦为布兰肯堡的来信所触动,开始读《圣经》,谈到上帝的时候十分恭敬,用拉丁文写了一封关于乔安娜的信,说他还不能对自己有很大的信心。然后他把它同别的信一起烧了,怕一不小心会落到他的夫人手上。
这时波美拉尼亚突然流行冬瘟病,玛丽的哥哥被传染了,并死去,接着是她的母亲得病。玛丽去看护她,在给她守夜的时候,写了封亲密的信给俾斯麦,请他快来。玛丽的母亲去世后,他来了,他们谈了很久,晚上还一起祈祷。他不肯同众人一起跪下,但也是很伤心。后来玛丽也染上了病,几次晕倒在地,又请他来,还告诉他,皈依的时刻到了。这是第二个临死前为他的灵魂祈祷的女人,俾斯麦受了触动,难道这样的事还不足以让他改变吗?他执拗的性格终于让步了!这是他十五年来第一次祈祷,“并没考虑这种方式是否合理”,他为祈求上帝保留他朋友的生命而祈祷。
俾斯麦看到这个濒死的女人和她的丈夫态度那么镇静,大为惊讶,这对夫妇认为死亡不过是提前启程踏上那条遥远的道路,并深信他们将来一定会在天堂再次见面。
玛丽死了。作为她的朋友,又曾爱恋过她,她的死对俾斯麦是个大打击,但他的痛苦全是为了自己。“我最开始的痛苦,是一种无理性的、自私的丧失一个朋友之苦……其实,这是我第一次因为朋友的死而失去某些东西。我失去了这个人,她死去了,却在我的生活中留下一个意想不到的空缺。失去父母的感觉与这是不相同的……儿女们与父母的关系,大多没有我和她那样亲密……我永远不可能见到我这么亲爱的朋友了,她已变成我不可缺少的朋友,我和她相处的日子太短了——这种感觉对我来说还是第一次,我很难相信她已经死去,我没法相信。”他再一次看见那位丧妻的朋友时,说了几句很有力的话:“我相信这位朋友对我的心是赤诚的,这是我第一次失去一位这样热心的朋友。……现在我相信生命永恒了——假如没有这样的事,这世界就不是上帝造的。”
他自然而然被悲痛触动而开始祈祷,这本是人之常情,无论是否信奉上帝。布兰肯堡说,那个不信教的俾斯麦竟然向上帝祈祷了!他看过这些悲痛的情景,深深地为那濒死的女人的哀求与他们之间的交情所感动,居然祈祷了。但即使这样,他仍然按着俾斯麦派的做法谈条件。这位怀疑派仍要留一后手。16岁时,俾斯麦已经把他为什么不祈祷的理由说得十分清楚,如今他已长大成人,却没完全抛弃这些理由。他对一个朋友说,他有一个疑问:世界到底是不是上帝创造的?——虽然他喜爱的斯宾诺莎就此写了很多篇幅,他还是挺怀疑上帝创造世界这件事。
他离开这个伤心地的前一夜,还住在他朋友的家里时,写了一封信,描述这件事的大概,以及这件事又是怎样在他心里留下深刻印象的。布兰肯堡读了这信,拥抱他,落泪说:“你今天是怎样令我快乐啊,大家都不会相信的!”俾斯麦本来就是一个容易被影响的人,说出那番话也是很自然的。而正是这后来几个星期在这家人中的所见所闻,让他在谈话中流露出已选择了爱慕对象的意思来。乔安娜的父亲不光是一位虔信派,还是个寂静派。所以俾斯麦承认上帝信仰不是要骗人,顶多是自我欺骗。他娶这位小姐得不到什么财产,也不是和她爱得难以分离,而是因为这虔信派的社会已经变成他的第二个家,他需要她来更好地加入这社会,成为其中的一分子。尽管他觉得她的信仰奇异,但在这种情况下还可以忍受。虽然他心里还有一位他曾爱过的女人的祈祷在回响,但这位他爱过的女人却没有嫁给他,现在他的感情已趋向另一位女子,认为她可以作他的好伴侣,所以想娶她。
过了几个星期,他在布兰肯堡家又遇到乔安娜,向她求婚,她立刻就答应了。回家的路上,他在一间旅店里给她的父亲写信求亲。
俾斯麦是一个天生的外交家,写给布兰肯堡的信很能逢迎收信人的虔敬心境,他在里面不知提到多少次上帝,这是他一生中前所未有的。写给乔安娜父亲的那一封信,也是满纸上帝,他还引用了很多教会用语,这可不像他平时的作风。他很明白,假如要让人相信他现在已信仰上帝,他必须光明正大地承认他的错误,即他从前不信教。他所说的虽然是真话,但是说得很巧妙,以利于他的求婚成功。就此事而论,他的话其实很像他想把前任堤防官拉下马时提出的异议。他谈到上帝,腔调十分谦卑:“那时候上帝并未听过我祈祷,但上帝并没有抛弃我,因为从那个时候起,直到今天,我也并未丧失向上帝祈祷的力量。我所感觉到的,即使不是心灵平静,至少也是我久已不知为何物的深信与胆量。……我相信上帝将保佑好人成就一番事业,我要感谢我无法消灭的坦白与忠诚,这是我从未向别人说起的,只对你坦露过。”
等他谈到自己的时候,所用的腔调却骄傲得多:“对你的女儿,我心里是什么想法,打算做什么安排,我不打算说出口,因为现在我所走的每一步都比言语要响亮,还更动听。我也不会许下这样那样的好多承诺,来求得这次婚姻,因为你比我更明白,人的心是靠不住的,我能为您女儿的幸福提出的唯一担保,将来自于我祈祷上帝得到的祝福。”
这位虔诚的父亲很不愿意把女儿嫁给俾斯麦,因为说他好的人很少,说他坏的人很多。俾斯麦一接到老头子不置可否的信,就立刻展开攻势,忽然间跑到赖安菲尔。“我明白他是想把事情拖下去,拖到不了了之,……如果不是我一看到她就冲向她,紧紧地抱着她,使得她的父母惊愕到话都说不出来,谁也没法预见这件事会怎样结局。而我出了这样一手,事情就发生了急剧的变化,在五分钟之内,我们把关于结婚的任何事情都满意地定下来了。”这就是真实的俾斯麦,他用迅捷和勇敢,很快地把心里蓄谋已久的事办成了。这位大政治家后来也常常使用攻其不备的手段。
现在俾斯麦十分卖力地四处讨好,很快征服了这一家人。他陪着老头子喝香槟酒、白葡萄酒,同他的未婚妻跳舞,老头子弹钢琴伴奏。他未来的丈母娘本来是一位很难对付的老太太,很有学问,“不久也很喜欢这个有胡子的不奉正教的人”。那时俾斯麦开始留胡子了。俾斯麦同他的未婚妻曾就宗教的事有过多次长谈,但因为她个性自然单纯,他并没有像在布兰肯堡家那样感到沉闷。有一次,她微笑着对他说:“上帝即使不是眷顾你,也至少让你从天堂的钥匙孔里瞥了几眼。否则我是不肯嫁给你的。”他听了这两句话很高兴。这个比喻十分正确,比她希望了解的还多几分:她还不知道俾斯麦给他哥哥的信是怎么写的。
“就信奉宗教而言,我们两个人的意见不同,她为此有些难以接受,我倒是没什么。见解虽不同,但不至于大相径庭,不像你可能会想象的那样,因为最近许多的事改变了我,我觉得我已有充分理由称自己是众多信奉基督教的人之一(你知道,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件新鲜事)。教义也许是信奉基督教的人认为最重要的,而以我自己的见解而论,我与他们的眼界并不能充分地融合。但是我与乔安娜彼此默许地签押了一种‘帕默协定’。我喜欢虔诚的女人,而不是那些自命文明的女人。”他还能说得再明白吗?我们在他的言辞中可以窥见这善于品鉴女人的男子的喜好和他善于揣摩女人心思的本领,还有他对自己母亲的反感。如果说他已经渡过了约旦河,他所利用的桥也并不稳固。他把他改奉基督教的这段历史比作“帕默协定”,想象宗教争辩者之间的一种让彼此能互相容忍的办法。他喜欢笃守虔信主义的女人,所以他自己的夫人也是这样。
平时俾斯麦对于他订婚所保持的态度,则是那种饱含世故的人的态度。他写给哥哥和妹妹的信中,就很少谈到上帝,讲的都是关于一个武士将如何在家庭里安顿下来的话。“说到其余事,我认为我碰上的好运气,远远超过我本来期望的。因为,我不是说大话,我将娶一位异常聪明、异常高贵的女子,她是极其和蔼、极其容易相处的,我见过的女子都比不上她……一言以蔽之,我非常心满意足,盼望你们也喜欢她。”她带来的财产不多,所以他也要计算到钱财的方面。“至于其他琐碎的事,比如当地人对这桩婚事极为诧异,老太太们如何讨厌……我和你们见了面再谈。只有一件事上,请你与奥斯卡以和蔼的态度对待我的未婚妻。她家的庄园赖安菲尔与波兰边界很近,夜里经常听到狼嗥和叫喊声。那里和邻近的地方,人烟是很稠密的,每九平方英里有八百人。这里的人讲的是波兰语。倒是很惬意的乡村。”其实俾斯麦自己的产业离赖安菲尔不过十多英里。
俾斯麦的未来夫人有数不胜数的表姊妹,她们听说她定了亲很诧异。因为对他们从恋爱到订婚的过程,她们几乎都一无所知,所以有点不高兴。俾斯麦只不过来求过一两次亲,又是一个喜欢旅行的人,可是她们都一致说:“算了,我们本来希望她能嫁给别人,但是俾斯麦也是个极为出色的人嘛。”俾斯麦的朋友们则担心他将来会变成一个虔信派,他自己却丝毫不放在心上。最开始那几个星期,他激动于自己立志要信奉上帝,又常被本性里的怀疑因子干扰,热衷于研究圣经。他对布兰肯堡说,他不知道基督是上帝之子还是一位单纯的神祇,对于教义里“堕落”的说法他有点怀疑,因为《圣经》里头有许多自相矛盾之处,他实在不能完全投入进去,在一封信里,他明显地说魔鬼的好话,使乔安娜很害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