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兹特兰
阿兹特兰是传说中阿兹特克人的故乡,到底在哪里并无定论。墨西哥建立后,以阿兹特克人作为自己的祖先。在1848年美墨战争中,墨西哥北部的大片领土被割让给美国。于是在不少墨西哥人心中,那里就是阿兹特兰。对阿兹特兰的呼唤,成为墨西哥民族主义的象征。
阿兹特克文明和玛雅文明的区域挨在一起,所以阿兹特克人和玛雅人也有很多相似之处。比如象形文字、金字塔、历法、种玉米等。阿兹特克人在建筑方面甚至超过玛雅人。他们根据“神谕”,要在特斯科科湖上定都建城,首都叫作特诺奇蒂特兰。湖上原本有岛,可以盖房子。他们先在岛的中心的制高点上修筑以大庙为主的建筑群,然后以大庙为中心,建了十字形的中央大道。他们在湖上修了用3座石头做成的长堤,有10米宽,人可以直接从岛上走到岸上。但是这样一来,湖面不是被分割成4块了吗?没问题,阿兹特克人又在每条长堤上都开了不少缺口,每处缺口都有吊桥。4片湖水通过这些缺口连通,船只也能够自由往来。自己人上岛走长堤时,经过缺口,只要放下吊桥就可以跨过去;如果外敌入侵,把吊桥拉起来就能防御。
岛的面积有限,没多久因为人太多就住不下了,阿兹特克人便又开始扩建岛屿。他们先在湖里打上木桩子,然后在木桩子上架木板,在木板上堆积厚厚的泥土,这样就形成了人工岛屿,在上面修路盖屋。经过200年的营建,特诺奇蒂特兰已经很宏大了,其面积达13平方公里,内有6万个房屋,居住着20多万人。论气派比起意大利的水城威尼斯也毫不逊色。他们还能够铸造铜器,制作金器。后来,阿兹特克皇帝送给西班牙国王的金银器具,连欧洲的能工巧匠都为之赞叹不已。
阿兹特克帝国的社会制度也比玛雅人更加完善,他们设立了各级学校,部族成员都要接受数年教育。他们有专门的集市,除了以物易物之外,还用人见人爱的可可豆作为统一的“货币”。他们开挖了不少运河,联结特诺奇蒂特兰和其他湖泊,这样从首都出发的船只便可以畅行无阻。他们在陆地上修建了不少道路,沿着道路还建立了驿站,供路人休息。驿站还有专职的信使,负责传递消息或搬运贵重物品。因为阿兹特克人既没有马匹也没有车辆,步行是很累的,所以驿站每10公里就有一处。阿兹特克皇帝每天的餐桌上都少不了海边来的新鲜鱼虾,这全靠这些信使们奔跑传递,想想也是蛮辛苦的。阿兹特克皇帝非常喜欢巧克力,认为这又黑又苦的东西能强身健体、滋阴壮阳,据说每天要喝50杯。
不过,阿兹特克最著名的特色,是他们血腥的祭祀,就是杀活人祭神。被杀的人,有时候是战场上的俘虏,有时候是其他被征服部族进贡的青年,也有时候是奴隶。这些可怜的祭品,被石刀挖出心脏,或者砍掉脑袋,或者用箭射死。杀人祭神的传统在古代社会许多国家和地方都有,问题在于阿兹特克人对血祭太情有独钟了。他们的血祭频率高、规模大。1487年的一次血祭,竟然持续了20天,每天杀上千人,一共有2万多名“祭品”被杀。为了抓到足够的祭品敬神,阿兹特克人甚至主动发动战争,并且强迫被征服的部族进献牺牲品。
据考证,阿兹特克人本身对于杀人敬神是非常尊重虔诚的,认为祭品的灵魂可以上天堂。尽管据考证,阿兹特克人对于被献祭的敌国武士非常尊重,祭祀之前不但没有虐待,简直将他们视如兄弟。然而不管如何,一个帝国持续不断地以活人作为祭品,甚至把它作为帝国的精神文明支柱,也就决定了这个帝国是黑暗和恐怖的。同时,不管献祭者被冠以多么荣耀的光辉,也没人愿意平白无故地被抓被杀掉。所以,阿兹特克尽管拥有强大的军队,但周围部族的反抗从来没有停止过。一般每次阿兹特克新皇继位,便会引发动荡,甚至出现暴动,需要帝国军队费劲地去镇压。在帝国周边还有不少一直不肯服从它的领导的部族和国家,与阿兹特克人常年战争。
1.4 富足!印加帝国
几乎就在阿兹特克在墨西哥崛起的同一时期,南美洲也产生了一个强大的印第安帝国,就是印加帝国。这个国家发源于库斯科一带(今秘鲁南部),他们在11世纪时建立了国家,比阿兹特克要早不少年。300多年里,印加王国只是一个巴掌大的地方小王国。到14世纪末,印加开始逐渐对外扩张,不过成效有限,几十年里也没占多少领土。到1438年,印加的第九代国王帕查库蒂(1438—1471年在位)继位,在他的率领下印加战士开始大踏步四面出击,击败了许多敌对部族。还有不少部族畏惧印加的雄威,主动前来请求结盟。帕查库蒂也很大度,只要你愿意,就可以加入印加,成为印加的一个“加盟城邦”。如此恩威并举,臣服于印加的部族、邦国就越来越多,印加也就成了南美一霸。
当时只有西北边强大的奇姆王国堪称印加的对手。帕查库蒂派他的儿子图帕克率领大军,向奇姆王国发动进攻。图帕克出其不意,迂回到奇姆王国北面,杀得奇姆军措手不及。但奇姆王国毕竟也是南美强国,缓过劲来后,全国老少爷们一起上阵和印加军玩命。图帕克一面不断调集援军投入战斗,一面对奇姆国王和贵族加以怀柔拉拢。胡萝卜加大棒,终于使奇姆王国也臣服了印加。这样,印加帝国打垮了南美洲最强的对手之后再对付剩下的那些小国,就如同秋风扫落叶了。帕查库蒂一路朝北扩张,直达今天的厄瓜多尔的北部。图帕克(1471—1493年在位)继位后,掉头南下,又接连征服了今天玻利维亚西部、智利和阿根廷中北部的大片领土。到下一任君主瓦伊纳·卡帕克(1493—1527年在位)上任,又打败了附近几个不肯服从的部落。至此,立国500年的印加成为一个强盛帝国。它的领土在南美洲西海岸狭长的竖条状地带上,从北到南长达3000英里(1英里≈1.6093千米),人口600万。由于拥有众多部族、国家加盟,印加人被称为“美洲的罗马人”。
印加文明也保持了美洲风格。他们的工具既有青铜器,也有石器;但他们没有学会冶铁,也没有造出轮子。他们依靠美洲丰富的植物,发展了农业,种植土豆、木瓜、番茄等。他们在山地上开辟了层层梯田。相比北边的两大文明区,他们多养殖了一种牲畜,这就是南美原产的羊驼。大羊驼可以驮运货物,小羊驼可以提供毛纺原料。这在美洲也算相当了不起的成就了。
过去大家认为,印加帝国是没有文字的,普遍采用“结绳记事”。他们的结绳记事比较复杂,用不同颜色的丝线,在不同的位置打上不同的结,表示不同的意思。问题是,再复杂的结,它也终究是结啊。靠着结绳记事的方法来传递文化,效率还是低了些。近来又有科学家研究发现,印加其实也是有文字的,但这种文字没有得到普遍推广应用,而是用作艺术创作。这方面,是印加文明相对玛雅和阿兹特克两种文明的薄弱环节。
虽然文化方面比不上玛雅,印加的国力却比玛雅强大,而与阿兹特克相比则各有千秋。阿兹特克人会在水上建城,印加人则会修路,而且修路的水平比阿兹特克人更好。他们在狭长的国土上修了两条贯穿南北的大道。一条是高原道路,从今天的哥伦比亚经过厄瓜多尔、秘鲁、玻利维亚、阿根廷到智利,全长5600公里。另一条是沿海的低地道路,从厄瓜多尔、秘鲁到智利,长约4000公里。这两条路都有5~8米宽,搁今天双向会车也没问题。所到之处,逢山穿隧,遇水架桥。在路上,不但和阿兹特克人一样,有专门的驿卒负责跑腿送信,有驿站供公务员居住,还给皇帝和大官修筑了高档招待所,并且有专门的养路队驻扎。直到近代,欧洲的大员们到南美考察,都夸赞印加的大道是“人类最伟大的工程之一”“足以吓退现代的工程师”。
印加人不但会修路,他们的社会制度建设也相当好。印加帝国的土地分为4种,一种是属于神庙的太阳田,一种是属于皇帝和王室的印加田,一种是属于全体人民的公社田,此外部分富人权贵还有自己的私田。普通老百姓按人头分到一块约64公亩的公社田,分给你的田并不是属于你的,你只能耕种收获,不能转让,不能买卖。种植的东西归自己所有,条件是必须先无偿耕种太阳田,替皇上耕种印加田。至于私人拥有的田地,你可以爱怎么处置怎么处置,自己种也好,雇人来种也好,抛荒了长草也随意,但不管怎样都要给国家交税。此外,印加人的婚姻既不是自由恋爱,也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是政府包办。每隔一段时间,地方官把所有年满24岁的男人和满18岁的女人召集起来,将他们配为一对夫妻。原则只有一条:一男配一女。其他的就靠地方官拍脑袋了。印加普通老百姓被强制劳动,壮丁干重活,少年儿童干轻活,但50岁以上的老人和病人则可以退休不干活,由国家供养。
相较玛雅和阿兹特克,印加帝国皇帝的权力更大,管理国家的制度也更科学。整个印加被分为4个省(苏约),每个省份有若干个郡(库卡拉)。每个郡有几万户人家,下面又分若干个县(马尔卡)。在4个省份拱卫下的中间位置,便是首都库斯科。印加的4个省,都是由大贵族担任总督,但总督并不世袭,而是由皇帝任命,而且每隔一段时间,总督必须到首都向皇帝汇报工作。皇帝自己也经常亲自到四方巡视,倾听民众的诉说。印加皇帝和许多东方帝王一样,后宫有上百的佳丽,常常生下数以百计的子女。但是,皇帝只有一位正妻,而继承皇位的,必须是正妻所生的嫡子。这些风格,已经和东亚的中央集权帝国颇为类似。皇帝高坐在帝国权力的巅峰,手握大权,不但是万民之父,还是天神之子。贵族和老百姓对皇帝都是从骨子里爱戴敬畏。这种制度有一个好处,就是能稳固皇帝的统治,减少造反的风险。但坏处也是有的:一旦皇帝被人控制,整个帝国就散了架。不幸的是,这种风险很快就变成了现实。
1.5 荒原!北美大陆
15世纪末,美洲最典型的三大文明呈南北向一字排开。墨西哥中部是如日中天的阿兹特克,墨西哥南部和中美洲北部是日薄西山的玛雅,南美洲西部是皇权独大的印加。除此之外,美洲其他地区还有不少印第安部族。不过,中美洲和南美西部的其他部族受到阿兹特克和印加两大帝国的压制,成不了什么大气候。印加帝国虽然只占了南美洲西部的长条地带,但这也是南美洲最适合建立文明国家的地区了。再往南的地方太冷,往东则是亚马逊热带丛林地区,暴雨连绵,毒虫出没,都不适宜农耕文明在那里建国。因此,在那里生活的往往只有一些规模较小的部族,以捕鱼、狩猎、采集等为生。在加勒比海的西印度群岛上,也有大批印第安人。比如古巴岛、伊斯帕尼奥拉岛(即今天的海地和多米尼加)这些大岛,上面的印第安人甚至多达百万。
上面说的这些印第安部族和国家,都是位于今天的拉丁美洲地区。那么,北美地区情况又如何呢?如今的北美有世界头号强国美国,还有另一个资源丰富的发达国家加拿大,但在几百年前那里还是一片荒原。相比拉丁美洲,北美地区太冷,土壤也不够肥沃,不太适合发展农业文明。所以,北美地区的人口远远少于拉丁美洲,大约只占整个美洲人口的10%不到。
美洲土著人口
对于欧洲人到来前的整个美洲土著人口,各种考据数据出入很大,有的说高达1亿,有的说不到1000万。总人口的估算差异巨大,其中各个地区的人口推测也是一样差距悬殊。比如印加帝国的人口,从二三百万到三四千万的估计都有。而对北美地区(今美国、加拿大)的印第安人口估计,也从100余万到1000余万不等。不过,大家都同意北美土著人口占全美洲土著总人口的比例很小。
北美地区的印第安人不但总人数较少,而且分属于几百个不同的部族,人口有几万的部族就算是大的了。在广袤的北美大陆上,这些印第安部族分别从事不同的行业。中西部草原的部族如苏人,主要靠狩猎野牛为生。东部大西洋沿岸的部族,有的以捕鱼为生,有的靠农业种植为生。东南、西南地区的印第安人也是种地。而靠近北极地区的因纽特人(即爱斯基摩人)和阿留申人等,则是靠捕猎海象、海豹、鱼类和北极熊等为生。整体来说,北美地区的印第安人分布也相当不均匀,其中大部分居住在今天的美国境内,尤其是靠近墨西哥的南部地区,那里比较温暖适宜生存。至于北边的加拿大,实在太冷了,那里的土著人口也更加稀少。
由于北美地区缺少拉丁美洲那种较为优厚的自然条件,北美印第安人不能像拉美的印第安人那样,随便种点玉米、红薯就能全年不愁吃。他们的生存要艰难得多,人口增长也缓慢;由于人口密度小,也很难形成拉美那种庞大的帝国。试想没有足够的食物,你搞什么远征?路上都饿死了,还是就在家门口跟邻居打个群架,抢抢土地、猎物吧。所以,北美印第安人的社会发展程度也比拉丁美洲要滞后,多数还处在父系氏族或母系氏族社会。这也是个很无奈的事儿。印第安人在美洲,本是从北往南迁移的,结果反而是最早停下来的部族,文明发展得最滞后。但是,同样因为环境艰苦,北美印第安人在反抗入侵的斗志方面,却远远超过拉美土著。他们的学习能力也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