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国藩曾把治学为人之道概括为八个字,即“八德”,列于首位的就是“勤”,他认为勤字最为重要。所以每当他同时谈论几个字时,总是将“勤”字放于首位,如“勤廉”“勤慎”等。后来他写居官三箴,为“勤”字写了四句注解:“手眼俱到,心力交瘁,困知勉行,夜以继日。”这四句话言简意赅,是他自己一生勤奋的真实写照。
曾国藩出身于普通农家,曾氏近百年未出过高官显贵,如曾国藩所说:“吾曾氏家世微薄,自明以来,无以学业发明者。”曾国藩自己也非绝顶聪明,他之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功勋,可以说全是“勤”字所致。这与其勤俭的家风有密切关系,但同时也是曾国藩自身修炼的结果。
在所有能促人成功的要素中,“勤”字是必备的,同时又是可以不受先天条件制约的。人们常说“勤能补拙”“天才出于勤奋”。曾国藩说,居官应以“勤恕廉明”四字为本。其中“明”字受先天因素影响较大,而其余三字则可由学习而至。“勤”字是实践所有事业的根本和前提,所以尤为重要。
曾国藩治学,认为除“勤”之外别无他法,勤奋方能有恒,才能点点滴滴,坚持不懈。他从青年起便养成了每天读书的习惯,即使从军之后仍旧不改。他教导属下将士说:“勤”字之义,在于平日勤加训练,勤于治事,稍有余暇,则读书不辍。曾国藩统领湘淮两军,全权处理攻打太平军、捻军事务,并主管江南数省军政。担任如此繁重的职务,他每天仍能利用闲暇时间读书、写字。奏牍、书信、批文,几乎都是他亲手所写或删订。他写家书,恐怕也是古往今来最多的。据现在出版的最权威的《曾国藩全集》统计,从1840年至1871年的三十二年间,他共写了一千四百七十五封家书,约一百一十万字。最多的一年是1861年,共二百三十五封。据说,他真正写过的家书,高于这数倍。只是由于战乱流离,损失太多罢了。他自从向倭仁学习写日记后,几乎从未中断。他的日记也有几种,如《过隙影》《茶余偶谈》《求阙斋日记》等,仅留传下来的就有一百万字之多。他所写的奏章、批牍更加不可胜数。这种好学习惯,至老弥笃。在去世前的一年中,他作诗数首、文章十多篇。其中《〈湖南文征〉序》《重刻〈茗柯文编〉序》,述古今以来文章源流,见解精辟,是不朽的传世佳作。在去世前一个月,他还为湘军后期的名将刘松山写墓志铭,但因病发而未能完稿。
曾国藩办事勤奋,在他任直隶总督时表现得最为突出。同治七年(1868)年末,他进京面圣,这是他自离京后第一次回京,前后已十几年。当时直隶虽是京畿重地,吏治腐败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官员疲玩,讼案堆积如山,民怨沸腾。所以,曾国藩一上任,就拿整顿吏治开刀。吴桥知县王恩照、曲阳知县万方泰、永年知县王庶曾、迁安知县周培锦、冀州知州宋炳文、保安知州李作棠、前怀安知县谷洪德等人性情疏懒,不理讼狱,曾国藩一律奏请革职,大刀阔斧地进行整饬,吏治民风,为之一振。
在直隶总督任上,曾国藩最费心的就是处理积案。据吴汝纶记载:曾国藩办理积讼,从同治八年(1869)四月起到十一月止,结销新旧各案四万零一百九十一起;从同治八年(1869)十二月起到同治十年(1871)十月止,连同闰月,共二十四个月,又结案九万零一百五十五起。其勤奋程度,实在令人瞠目。在他的领导下,直隶吏治迅速改观。清廷称许曾国藩“办事认真,干吏治民风,实心整顿,力挽敝习”。
从曾国藩一生做事风格可知,“勤”字是他成功的主要秘诀。其实,这是一个人人都明白的道理,因此也谈不上秘诀,关键是有没有这种毅力坚持下去。
曾国藩告诫部下时最常用的就是勤字。他说勤奋之道,“精力虽只八分,却要用到十分;权势虽有十分,只可使出五分”。勤没有限制,越勤越好。勤字不仅可以积少成多,还可激励士气,振作精神。
曾国藩把勤字的表现归纳为五到:“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身到者,如作吏则亲验命盗案,亲查乡里,治军则亲巡营垒,亲冒矢石,是也;心到者,凡事苦心剖析大条理、小条理、始条理、终条理,先要擘得开,后要括得拢,是也;眼到者,著意看人,认真看公牍,是也;手到者,于人之长短,事之关键,随笔写记,以备遗忘,是也;口到者,于使人之事,惊众之辞,既有公文,又不惮再苦口叮咛,是也。”后来,他又总结出了三勤:刻刻教督,是曰口勤;处处查察,是曰脚勤;事事体恤,是曰心勤。这“五到三勤”是曾国藩对勤字的深刻体验并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纵观他一生居官从政,无论办什么事情,“五到三勤”都有充分体现。
曾国藩四大弟子之一的吴汝纶经常伴随其左右,隔日就拜见一次。后来,吴汝纶出任知州,曾国藩教诲他说,居官之法不外“勤慎”二字,“勤”字以亲理细事为先。曾国藩自己事必躬亲,从而保证了每件事都能保质保量完成,很少有疏失。而李鸿章则与之不同,李鸿章告诫吴汝纶,为官不必亲理小事。吴汝纶比较二人优长,还是觉得曾国藩说得更有道理,决定以他为榜样,但做了几天就受不了。其中劳心劳力,实非一般人所能承受。因此他对曾国藩更加佩服。
恰当处理内部矛盾
曾国藩坚决不越君臣的名分,因此奠定了他在“中兴名臣”中的首脑地位。但是,随着湘军的发展,局面越做越大,湘军内部的矛盾也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一些羽翼丰满者争求自立门户,而清廷巴不得湘军内部出现矛盾,好方便驾驭。曾国藩在处理这一问题时,既要保持湘军的整体团结,又要满足部属的部分愿望。怎样协调,这对曾国藩来说是一个难题。
湘军集团作为一个军事政治集团,是由思想相通、利害相关、地域相同、社会关系相近的人,在镇压太平天国运动的过程中,逐步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和封建时期其他士大夫政治派别一样,其并无组织条规,更谈不上组织纪律。曾国藩成为这个集团的最高首领,只是由于他既是湘军的创建者,又是当时所有成员中地位最高、声望最重的人,而其他成员,大部分是他一手提拔起来的。这就是说,首领与成员,成员与集团之间,完全是靠个人感情、道义和一时利害关系而集合在一起,这自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
正是由于这一点,早在1853年与1854年之交,王錱就因为要发展个人势力与曾国藩大闹矛盾,终至公开决裂。不过,当时王錱地位低下、力量单薄,这一分裂没有产生多大影响,也没有产生严重后果,湘军集团仍然保持着一体性。
十年后的情况就大不同了。湘军集团中督抚大帅纷出并立,与曾国藩官位相近者十余人。这就是说,湘军集团已由之前一个司令部、一个中心的格局,变为真正的多中心。这虽然促进了湘军的发展,但多中心的通病,即内部矛盾加剧,甚至公开分裂,也将不可避免。这些大头目气质互异,与曾氏集团的关系,也有深浅亲疏之别。如阎敬铭与胡林翼虽有知己之情、保举之恩,但胡林翼一死,此情就不复存在。而山东距湘军集团势力范围遥远,彼此并无密切的利害关系,所以他在任山东巡抚后,实际上就脱离了团体,向朝廷靠拢。为此,他在奏折中称赞僧格林沁“不宜专用南勇,启轻视朝廷之渐”的主张,是“老成谋国,瞻言百里”,并且表明:“自古名将,北人为多,臣北人也。”更为重要的是,他们各有辖区,各有部队,所处环境局势又各不相同。这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局势的演变,湘军集团各督抚,势必利害不能一致,甚至相互冲突,从而导致各行其是,乃至明争暗斗。清廷虽然要依靠湘军去镇压太平天国,但对湘军集团的急速膨胀壮大,也不能不抱着忧虑的态度。湘军集团的裂痕,正为清廷分而治之,甚至促其公开分裂,提供了可乘之机。
正是从这一愿望出发,当江西巡抚沈葆桢与曾国藩争饷时,清廷就大力支持沈葆桢,不顾曾国藩的反对和现实困难批准了沈葆桢的截饷请求。
沈葆桢,字幼丹,福建侯官人,道光二十七年(1847)进士,林则徐的女婿。咸丰五年(1855),沈葆桢入了曾国藩的幕府,担任营务处的会办,也就是协助曾国藩管理营务。沈葆桢这个人很有才干,曾国藩对他十分赏识,因而屡屡向朝廷保荐他,称他可大用。曾国藩被任命为两江总督后,又保奏沈葆桢担任了江西巡抚,使得沈葆桢由一个五品的知府,成了从二品的封疆大吏。可以说,沈葆桢是曾国藩一手提拔起来的。
江西向来是湘军的重要饷地,曾国藩担任两江总督时,曾先后奏请将江西的漕折、厘金等项全部提取充作军饷。曾国藩保奏沈葆桢为江西巡抚,自然也是基于保证江西对湘军军饷供应的考虑。然而沈葆桢就任江西巡抚之后,太平军大举进攻江西,而此时湘军的主力都去进攻金陵了,无力顾及江西。于是,沈葆桢便在江西建立了一支自己的部队,并调席宝田、江忠义、周宽世等部清军到江西参加防卫。由于江西军队的扩增也需要大笔的军饷开支,沈葆桢便上奏朝廷,希望能停止江西供应湘军军饷的义务,朝廷很快就批准了沈葆桢的请求。于是,沈葆桢便首先截留了供应雨花台大营的江西漕折银五万两,接着又截留了九江洋关税三万两,不久沈葆桢又奏请截留江西省的全部厘金。
沈葆桢这样做,固然有其理由,但对于已经处于困境中的曾同藩和湘军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当时不少人很生沈葆桢的气,提出来要弹劾他。曾国藩多方考虑,拒绝了这个建议。对于偏袒沈葆桢的户部,他也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当沈葆桢奏请截留江西全部厘金的时候,曾国藩给朝廷上了一个折子,在奏折中说:
微臣统军太多,月需额饷五十余万。前此江西厘金稍旺,合各处入款约可发饷六成,今年则仅发四成;而江西抚臣(指沈葆桢)所统各军之饷,均发至八成以上。臣军欠饷十六、七个月不等,而江西各军欠饷不及五月。即以民困而论,皖南及江宁各属市,人肉以相食,或数十里野无耕种,村无炊烟,江西亦尚不至此。……今苏浙之省会已克,金陵之长围已合,谕者辄谓大功指日可成,元恶指日可毙……
抑臣又闻同僚交际之道,不外二端:曰分,曰情。巡抚应归总督节制,见诸会典,载诸坐名敕书。……数百年之成宪,臣不得而辞,沈葆桢亦不得而违分也。军事危急之际,同寅患难相恤,有无相济,情也。
江西为两江辖境,沈葆桢属曾国藩节制,因而与曾国藩争饷,确实是既违分又违情的。在这种情况下,朝廷便将江西厘金一分为二,曾国藩、沈葆桢各得一半;同时,又将另外一笔五十万两的款项给了曾国藩。此外,为了保证湘军的围城粮饷,朝廷又给湘军划拨了淮北盐厘每月八万两,安徽、河南等省士绅捐款数十万两,以及从湖南拨来的一批粮食。这些钱粮大大地缓解了湘军的困难。于是一场纷争,由于曾国藩的冷静与克制,最终圆满解决。
争取得到上级的支持
官场冲突,有一个“第三者”至关重要,这就是冲突双方的上级。上级才是真正的裁判。谁能争取到上级的理解与支持,谁自然也就占据了上风。
胜保,字克斋,苏完瓜尔佳氏,满洲镶白旗人,道光二十年(1840)举人,历任顺天府教授、赞善、侍讲、祭酒、光禄寺卿、内阁学士。太平军攻占金陵后,胜保被清政府派赴江南,任江北大营帮办军务大臣,不久奉命尾随太平军北伐军北上河北等地,于是自成一军。咸丰六年(1856),胜保奉咸丰帝之命,前往河南办理防务,赴淮北镇压捻军。咸丰八年(1858),胜保奉命帮办安徽军务。咸丰十年(1860),第二次鸦片战争时,胜保在八里桥之战中负了伤。咸丰皇帝对其十分赏识,命令他节制八旗禁军及各路勤王之师。随后在祺祥政变中,重兵在手的胜保又立下了汗马功劳,得到了慈禧太后与恭亲王奕的重用,升为镶黄旗满洲都统兼正蓝旗护军都统。其后胜保再次奉命南下,镇压捻军起义。
胜保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且野心勃勃的人,谁都不放在眼里。慈禧太后在祺祥政变以后,采取了重用曾国藩等汉人官员的政策,命曾国藩节制四省,并给曾国藩加了协办大学士之衔,这就引起了胜保的不满。他对慈禧太后说:“我朝自列圣以来,从不以重柄尽付汉臣,具有深意,不可不深思熟虑。”其实胜保此举,只能说明他的政治目光短浅。在当时的情况下,满族贵族已经彻底腐败,重用汉人已势在必行,因而慈禧太后并没有理他。胜保却看不出这一点,反而更加愤愤不平,一心要跟曾国藩的湘军集团争个高低。双方终于因为争夺对安徽的控制,而爆发了冲突。